第14节
[GL]囚鸟 作者:白露为燕
正文 第14节
[GL]囚鸟 作者:白露为燕
第14节
——苍苍,好玩吗。
——嗯。
——苍苍,以后等你长大了,我在这里建一座城堡,你就是城堡里的公主。
——我才不要住在荒芜之地。
一些近在咫尺的事情,其实已经过了很久很久。
在路西绽的记忆里,路书野在十年前的事故里丢了双腿,一个翩翩少年郎只能靠假肢过活。爆破案过后,路书野性情大变,对她也不似从前那么亲近。而她,也很少再主动去亲近他。一个人生活在这座荒山上的别墅里,独自过活。
“夏。”
每次听着她的声音,总是觉得无比的心安,好像所有的坏心情都可以烟消云散。乔倚夏握紧手里的电话,心里甜蜜:“苍苍。”
“没什么事情,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
“好啊,想听我的声音,那我就一直说话,让你听个够,好不好?”
“真肉麻。”路西绽倔强道。
乔倚夏哼了一声,并不与她计较:“见不到你的人,还不叫我说几句肉麻话么?知不知道,以前我从未讲过这样的话,可不知怎地,遇上你之后,以前觉得酸的话,现在只觉得浪漫。”
路西绽的鞋踩在山坡地面的树叶上,发出摩擦声:“最近过得还开心么?”
“说不上开心或是不开心。你不在国内,日子就如我之前的生活没什么两样。不过话说回来,即便你回国了,我们二人,还是要在两座城市生活的。”
“想不想以后每天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我?”
乔倚夏的声音听起来欢快了许多:“想。”
路西绽冷冷说道:“那你就想想吧。”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一直聊到乔倚夏困意来袭,睡下之后,路西绽才挂了电话。
这座别墅里装着很多的回忆,路书野最终没能实现为她建一座古堡的诺言,她便自己打造了一座城堡,里面承载着多年前她与路书野的珍贵过往。别墅是按照路书野喜欢的风格装修的,生活在这里,就像他们两个人真的生活在一起一样。只不过,她不再是什么公主,只是一个画地为牢的囚犯。
除了她以外,没有人知道,她为路书野留了一间房,那间房没有任何人进去过,哪怕是跟了她那么多年的青烨,她看着房间里摆放着的他们兄妹二人的合照,装进了行李箱。
站在别墅外,她抬头看了一眼,最终说道。
“茫茫,我要走了。”
☆、第76章 我来抱你
翌日,乔倚夏醒来准备去参加培训,下午还要同江夏戈再去一次方恬家,上一次一进门,方恬的后母就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说话很不客气,父亲也只是冷眼旁观,并不制止妻子,江夏戈哪里受得了别人对她趾高气昂的,没说几句话就拉着乔倚夏走了,还对方恬的后母说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枯燥的商业培训让乔倚夏不甚开心,她原就对这些兴趣颇浅,学这些也只是因自己现在是父亲唯一的孩子,乔氏最终只能由她来继承,她不得不尽自己应该尽的责任。虽然她的学习能力很强,不过没有兴趣,总归让人不那么心甘情愿。
吃过午餐之后,乔倚夏离开公司,准备去承淮找江夏戈,却接到了路西绽的电话。
“怎么想起来打电话给我?”乔倚夏扬扬嘴角,路西绽似乎总能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打电话给她。
“你昨日,定然去了寺庙许愿,是不是?”
乔倚夏听得一头雾水:“什么?”
“不然的话,你怎么会这么快就实现了愿望。”路西绽不急不躁道,“乔老板,我如果是你,一定会马上去还愿。”
乔倚夏放缓了脚步,越来越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路西绽看着她一头雾水的样子,莫名的觉得好笑,推开车门,下了车。她穿着高跟鞋,缓缓向她靠近:“我告诉你,不许抱我,不许上演那些个矫揉造作的戏码,我可受不了。”
乔倚夏听着越来越近的声音,放下了手中的手机。路西绽也放下了手机,走到了她的跟前。
此刻烈日当头,正是午休时分,过往的人很少,微风吹起来夹杂着丝丝阳光的浪漫味道,两个人就像是画中的仙子一样,遗世独立。也许是她出现的太突然,太触动她的心弦,乔倚夏有了一瞬间的恍惚,阳光下的路西绽是那样好看,轮廓是那样温柔,乔倚夏知道,这种温柔,永远只属于自己一人。
“我跟你一样,我也不喜欢受别人约束。”乔倚夏装作风轻云淡地走到她的跟前,淡淡地望着她,“你不要我做什么,我偏就要做什么。”
路西绽无奈地扬了扬唇角,她总算又见到那个张扬跋扈,不可一世的乔倚夏了,就像是她们第一次见面一样。
“那好吧。”路西绽高傲地耸耸肩,而后随意地伸开双臂,等待她走进自己的怀中。
拥着她的双肩,闻着她身上好闻的香味,乔倚夏感觉无比的心安,她贴着她的耳畔,低声道:“路教授,我很想你。”她松开她,一秒钟都不舍得将眼神从她身上移开,“我给江夏戈打个电话,告诉她我今天不去了。”
乔倚夏原是没有告诉江夏戈路西绽回国的事情的,但江夏戈是何等精明的人,她知道乔倚夏绝对是言出必行的人,现在突然放她鸽子,肯定是有让她脱不了身的人,而这个人,自然非路西绽莫属。经不起她的软磨硬泡,乔倚夏最终答应了她晚上要组局的提议。
“累了吧。”乔倚夏摸摸路西绽的头发,语气里满是宠溺,“跟我回家,我下厨做菜给你吃。”
乔倚夏拉起路西绽的手,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将路西绽介绍给家里人认识了,她的女孩聪明过人,形容秀丽,只怕父母见了,也定然喜欢得紧,自己所钦慕之人若能够得到至亲的赏识,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路西绽却加紧了力道,把已经走出两步的她拉回来,乔倚夏一时重心不稳,撞了她一下,而后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她,只听路西绽说道:“先跟我回家。”
乔倚夏这才了然地温柔一笑,哄道:“苍苍,我也很想跟你回家,可我现在还不能离开这里。”
“谁要你离开这里了。”说罢便转过身子向车前走去,乔倚夏以为她是闹脾气了,主动跟了上去,只见路西绽主动帮她拉开车门,瞥了她一眼,“怎么,耍大牌?”她平生头一回主动为别人开车门,难道乔倚夏却不领情么。
“岂敢。”乔倚夏乖乖坐了进去,罢了,路西绽想要做什么,自己便陪她做什么吧。
车上,乔倚夏无心听cd里传来的悠扬的小提琴曲,只是时不时瞄着路西绽好看的侧脸,她的确是上帝的宠儿,有着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精美面孔,那是多少整容专家都无法创造出的动人心魄的惊艳,她的睫毛是如此纤长,鼻梁像西方人一样很高挺,还有一小节突出来,显得有些锋利,却不会跟她身上散发的仙气和柔美气有违和感,反倒相得益彰,还有她的嘴唇,总是水嫩嫩的,像涂了唇彩一样,晶莹透亮。
“不许偷看我。”
还是这副德性,乔倚夏腹诽道,从许久之前,路西绽就时常对自己爱偷看她心存介怀,至今依然如此。
“我女人生得漂亮,我喜欢得很,自然要多看几眼。”
恰巧赶上一个红绿灯,路西绽手指敲击着方向盘,侧头看着她,眼神里有了几分魅惑:“毫不谦虚地说,我的姿色,大概已经超出了漂亮的范畴吧?这等绝色姿容,岂是你说看就能看的?”
乔倚夏听她没有呛自己,表情里还带了几分罕见的妩媚,便侧过身子靠前凑去:“那你想怎样?”
“自然是要收费的。”
“可是我恐怕付不起你要的价格。”乔倚夏又靠前凑了凑,捏住她的下巴,眼底里掀起一片迷离,暧昧极了,整个车里都弥漫起爱心形状的气泡,“不如,我以身相许,好么?”
路西绽看着她勾魂的眼神,心跳比方才快了半拍,只见乔倚夏突然回到了座位上,撩了撩发丝,波澜不惊地对她说道:“红灯过了,苍苍。”
路西绽握住方向盘,呼了一口气,重新开起车来,奇怪,怎地感觉有些热,脸颊烫的难受,想关掉暖风,又怕乔倚夏着凉,只能一遍开车一遍三不五时扇扇风。旁边的乔倚夏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强忍着笑意。她家苍苍,还真是可爱得不得了,很想吃掉。
乔倚夏第一次见路西绽的时候,就觉得她是一个对生活品质要求极高的上流社会的女强人,她的钱每一分都是靠着自己的实力赚来的,与那些只知道吃喝玩乐安逸享受的啃老族不一样,路西绽拥有着的,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人终其一生作为目标去奋斗的东西,虽然在不了解她的时候会觉得她很高傲,嘴巴又毒,很讨人厌,但是她就像一颗夜明珠,只有真正地用心去看,才能看到她越来越亮的光芒。
公寓很宽敞,但跟路西绽那座别墅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家里有好闻的清新剂香味,一切都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落地窗的窗帘被拉在两侧别起来,太阳照进来,晕染了一室的温情。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路西绽淡然地坐在沙发上,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你可能误会了,我并不是为了你才特意搬来这里的。”
乔倚夏轻声笑了笑,坐在她的身旁,回应着她的欲盖弥彰:“我有说什么吗?”
这话用来骗骗那些没心没肺没脑子的小女生或许还可以,可她乔倚夏可不傻。即便是无所不能的路西绽,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买到别墅,她终究不是世界的王。想要快些安定下来,也只能暂时住在出租的公寓里了。乔倚夏扫视着客厅,路西绽有洁癖,家具应该都是新买的,不过味道却不浓,都是用的上等的紫檀木和蛇纹木做的。
而路西绽,仍然是一副什么都不在意,什么都跟她无关的样子。生怕别人看到她的心有多柔软,哪怕那个人是乔倚夏。
路西绽侧过头,瞥了她一眼:“不过,你要是很想搬过来,我倒是可以考虑少收你一点房租。”
“也没有很想。”
路西绽不说话,也看不出来有什么变化,淡淡说了句:“慢走不送。”便起身往卧室里走去。
她从后面抱住她,将下巴搁在她的肩上,吻了吻她的耳朵,路西绽身上的香味很清新,那是无论多么名贵的香水都无法与之媲美的仙香:“要付多少钱,才可以连同房主,一起买下来?”
乔倚夏掰过路西绽的身子,路西绽一直不看自己,她越是别扭,越是高傲,乔倚夏就越喜欢,路西绽的脸迅速染上了浓浓的红光,就像太阳落山时撒下的橙红色米分末,路西绽推了推她,往后退了两步,觉得脸颊烫的快要喷出火焰了。
真是奇了怪了,说了不要她总盯着自己看,还是看个没完没了,是不是真的以为自己不忍心吼她?
“你。”路西绽终于迎上她的目光,看着乔倚夏波澜不惊地耍流氓的眼神,路西绽惊讶于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耍流氓都耍的一本正经的人,“你可不可以不要总是把气氛搞得这么尴尬。你刚刚那样抱我,还说那样的话,让我觉得。”
路西绽原本想说,让我觉得很热,但是又觉得这种话说出去太引人遐思了,于是就变成了:“让我觉得我跟那些庸夫俗子没什么区别。”
“那你的意思是,我以后都不能抱你?”乔倚夏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委屈,声音也委屈得紧。
“……”沉默。
“意思就是不可以抱是吧?”
“……”沉默。
“那就不抱了。”乔倚夏笑一笑,走回了沙发前,倒了点热水喝起来。
不知为什么,路西绽总觉得那笑容有几分苦涩,还有隐约的不开心。
路西绽坐到她身边,乔倚夏也为她倒了一杯,递给她:“喝些水,我还没有问你,你身体好点了吗?这几天有坚持吃药吗?”
只见路西绽夺过她的杯子,连同自己的杯子一起放到茶几上,而后双手紧紧抱住她,亲吻住她的双唇。窗户没有关紧,外面的风混合着室内的香气涌入二人的鼻息,光影里的二人就像是两片彼此吸引的花瓣,蝴蝶都在为她们伴舞。
“你不抱我,我来抱你。”
☆、第77章 流琛哥哥
路西绽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礼盒,里面是她为乔倚夏做的项链,乔倚夏将项链放在手心里,调侃她道:“这上面不该是我的照片么?”看着比着剪刀手的路西绽,乔倚夏想笑极了,普天之下,怕是仅有她一人可以看到她这个样子卖萌吧。
“别得寸进尺。”路西绽白她一眼,“能将存有我照片的宝石戴在身上,是你的荣幸。”
乔倚夏往前凑了凑,扯了扯路西绽的毛衣领口,路西绽大惊失色,刚想挣扎,只见乔倚夏握住自己的项链,慢慢扯了出来:“那,又是谁不经我允许就将存有我照片的项链戴上的?”
乔倚夏感动于路西绽在去国外办事时还能够记得要给自己买礼物的承诺,且为了让自己开心刻意跟自己做了相同的动作,看起来更加像情侣间的浪漫信物,世界上从没有生来浪漫的人,亦没有学不会浪漫的人,只要遇到那个愿意为了她而变得浪漫的人。
相爱之人,只要能够在一起,即便是什么都不做,安静地靠肩坐上一下午,都已经觉得比吃蜜还要甜。
当然,如果没有那个总是爱当电灯泡的孟流琛。
接到他的电话时,路西绽实在无法用太好的语气跟他讲话,因为她无法理解,孟流琛已经不是一个孩子了,他是一个足够顶天立地的大男人,为什么总是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缠着她,黏着她。
“其实,有个弟弟黏着也未尝是一件坏事。”乔倚夏说道。这话不仅是为了安慰路西绽,很大程度上,这正是她的心里话。
如果倚辉还活着,也是一个玉树临风的大小伙子了,他一定有着剑眉星眸高个子,就像孟流琛一样。
路西绽握住她的手:“你不嫌弃的话,我把他送你当弟弟,好么?”
乔倚夏忍不住笑出来:“你别总欺负他,他总归比我大半个月,难不成你真要让他一直叫我姐姐么?”想起之前在宅子里,路西绽霸道地让孟流琛唤她姐姐,乔倚夏就哭笑不得。
“那又如何。”路西绽不以为然,“只要你开心。”
孟流琛来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江夏戈也已经打电话催她们快些去酒店,路西绽跟江夏戈很多年没有见过了,对她的印象基本上只停留在读大学的时候,她是一个话很多的人,且八卦心很重,路西绽跟乔倚夏二人跟她一起吃饭,若是没有一个帮忙解围,调节气氛的,恐怕她们只会吃出一肚子气。
接到乔倚夏电话的时候蓝雪梧很开心,本来打算晚上约高中同学一起吃火锅,但从小到大都是她黏在姐姐身边,好容易姐姐主动打电话邀请她一次,她怎么可能拒绝。
江夏戈是希尔顿大酒店的老主顾,同时也是客户,经理们看见她笑得花枝招展,连服务生们对她都格外亲切,她去的很早,乔倚夏和路西绽赶到的时候她已经坐在主座上等着她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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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不见,江夏戈还是遵守着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准则,大冬天穿一件银色长礼服,上面批一件小外套,头发上别着精致的饰品,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要去参加宴会。
路西绽没理她,握着乔倚夏的手,把她带到位置上,刻意跟江夏戈拉出些距离。
“小帅哥呢?”江夏戈上下打量着路西绽,没什么变化,也没变得更漂亮,因为江夏戈承认,路西绽的容貌无可挑剔,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进步的空间了。不过听说今天要跟着来的还有一个小帅哥,引起了她的好奇心,路西绽一向孤僻,怎么现在人缘竟这般好了。
话音刚落,服务生便开开了门,一个西装笔挺的英俊男子走了进来,承淮的副业是娱乐,江夏戈见过不少帅哥,可还是瞬间被这个眉清目秀的男子吸引了目光,男子双眸狭长,很有古代风流侠客的味道。
“三位姐姐好。”孟流琛做了一个绅士的弯腰动作。
“来,坐我旁边。”江夏戈指指自己身旁空位,路西绽故意空了一个位置,刚好可以给他坐。
“谢谢姐姐。”孟流琛阳光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叫孟流琛,你叫我流琛就行了。”
孟流琛这个人,哪儿都好,就是对美女没有抵抗力,刚刚进来的时候他就发现,坐在主座上的姐姐太漂亮了,跟路乔那两位姐姐不一样,不似她们的清冷,江夏戈就像是盛放的牡丹,妖冶,魅惑,锋芒毕露。
江夏戈眼里含着笑,带着似有若无的妩媚:“你好,我叫江夏戈。流琛,有进入娱乐圈的打算吗?”
听到娱乐圈三个字,孟流琛眼里都要冒金光了,他从小就觉得自己帅得惊人,不进入娱乐圈就是浪费生命,白瞎了老天给他的这张英俊的脸蛋儿。
“江老板。”路西绽冷冷打断她,“你打主意打到我的人身上了?”
“你的人?”江夏戈玩味地眯了眯桃花眼,“亲爱的,你都没有跟我好好介绍一下,我怎么知道他是你的人呢?”
路西绽沉默,她是不知该如何向江夏戈介绍,弟弟二字她仍旧说不出口,可说我父亲的儿子又十分奇怪。
“流琛是我们的弟弟。”乔倚夏看出了路西绽的为难,解围道。
孟流琛狂点头:“对,我是姐的弟弟,夏戈姐,你真的能帮我进入娱乐圈吗?”
“孟流琛。”路西绽侧头看着她,面露不悦,她虽然没有接触过这个圈子,可是知道娱乐圈就是个大染缸,让人堕落,让人沉迷,尤其是出了方恬的事,令她更是对这个混乱的圈子毫无染缸,“不许想这些事情。”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们弟弟长得这么俊俏,指定秒杀一群当红男明星,你不让他追逐梦想,就是压抑他的明星天性啊。”
紧接着又是一阵推门声,满脸笑容的女孩儿裹得像个小圆球一样蹦蹦跳跳就出现在了众人面前:“公主驾到!”蓝雪梧穿了一件浅色调渐变系的羊绒短外套,下面一条紧身牛仔裤配一双雪地棉,看起来可爱又不失时尚,双颊不知是涂了腮红还是冻的,红彤彤的,让人很想捏一捏。
蓝雪梧从小就是那种自来熟的性格,加上长得可爱,脾气又好,同龄人都很愿意跟她玩,长辈也都很喜欢她。蓝雪梧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她虽然是富家女,但是却没有一点点富家女的娇惯和架子,更不是那种眼高于顶的蛮横大小姐,很显然,她迅速地跟江夏戈熟络了起来,一口一个夏戈姐姐地叫着,甜的不得了,这样的女孩,实在没有让人不喜欢的道理。
江夏戈属于那种时刻不忘彰显自己身份的人,今晚的聚餐只有五个人,她却点了十五个人也未必吃的完的菜。其实除了蓝雪梧之外,其余四个人饭量都很小,尤其是路西绽,只喝几口汤吃了点青菜就觉得饱了。最后一道菜是酒店的招牌菜之一,清蒸大闸蟹。
优雅的服务生将整只的蟹挨个摆在五位的跟前,每个蟹腿上都有个精美的“戒指”,印着阳澄湖产地的固定电话,可供核实。工具并不复杂,只有一钳一勺。
“哇,本来今天晚上跟朋友吃完火锅说好了要再去海鲜城吃海鲜的,想不到今天就吃到了螃蟹,开心!”蓝雪梧笑眯眯地弯着眼睛,看着江夏戈,“对了,夏戈姐姐,你觉得我适不适合当明星啊?我虽然没有你们长得漂亮,不过我应该算可爱型的吧?”
江夏戈挺喜欢蓝雪梧的性格,看着没什么心机,很单纯的女孩:“很适合。”
“真的呀?”蓝雪梧兴奋地说道,“以前我妈老说我貌不惊人,如果我去演电影,指定票房惨淡!”
江夏戈笑笑:“不会。”
“姐姐,螃蟹太寒了,你还是不要吃的好。”许久没有讲话的孟流琛对身旁正在细细剥着蟹腿的路西绽说道。螃蟹性寒,路西绽体质太弱,又患有哮喘,对于她来说属于忌食食物。
“嗯。”路西绽淡淡说道,细长白皙的手仍然在优雅地剥着螃蟹,“我知道。”
其实孟流琛也挺爱吃螃蟹的,特别是蟹黄,吃起来香得很,但是他很少吃,因为剥起来太麻烦了,有时候他剥着剥着就急了,索性不吃了。不过为什么明明是血脉相连的亲人,他姐姐就什么都比他强,比他聪明,比他懂事,还比他会剥螃蟹,剥螃蟹是一件多么让人头疼抓狂的麻烦事,他姐姐竟然可以像在吟诗作对一样享受,举手投足都那么有闺秀气,蟹肉整齐地排列在餐碟里,跟挑出来的蟹黄在灯光下交相辉映,散发着香气,诱人极了。
他刚想开口说让姐姐赏给他吃,路西绽就把餐碟放到了乔倚夏桌前,然后把乔倚夏那只螃蟹拿过来,继续剥了起来。
孟流琛的脸瞬间垮了下来,憋着嘴一脸不乐意:“姐!你等会也帮我剥好不好!”然后一脸可怜地把自己那只剥了一半就放弃的螃蟹推到路西绽跟前。
路西绽抬头冷冷看他一眼:“你自己没有手吗?”
“可是倚夏姐也有手啊!”
“你跟她能一样吗。”
“我……!”孟流琛竟无言以对,凭什么,为什么!
江夏戈好笑地抿抿嘴,低头继续吃鳕鱼,就在此时,一个甜甜的声音打乱了孟流琛的思绪,也缓解了他此刻糟糕的心情。
“流琛哥哥,我来帮你。”
☆、第78章 有且只有
餐桌实在太大了,蓝雪梧和孟流琛离得也比较远,她索性直接站起来跑到了孟流琛桌前,把剩下的一半螃蟹拿过去,站得笔挺的服务生想过去帮她,她只说不用,笑得如同吃了蜜糖一般。三位姐姐不约而同将目光汇聚到孟流琛身上,只见那俊俏公子哥眨了眨他那双电眼,对蓝雪梧说道:“还是雪梧比较可爱。”
也许是雪梧二字太过亲昵,引得小姑娘脸有些红,却没说什么,轻巧地剥着螃蟹。
太有趣了。江夏戈如是想。她本来以为路西绽的生活还是一如既往的枯燥乏味,无非就是整天一遍又一遍翻阅那些江夏戈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兴趣的心理学相关书籍,研究犯人的犯罪动机和心理结构,倔强而高傲地活着。可没想到几年不见,她的身边多了那么多有趣的人,应该能为她带去不少欢乐吧。
知妹莫若姐,乔倚夏当然知道蓝雪梧怀得是什么心思,孟流琛生得这么英俊,就像江夏戈说的那样,比起那些电影明星有过之而无不及,自己这个花痴成性的妹妹岂有不动心之理。
“谢喽。”孟流琛津津有味地吃着蓝雪梧为自己剥好的蟹肉,嘴角的笑意愈发邪魅。
江夏戈握着高脚杯,细细品着杯中红酒,若有所思地说道:“看来我今天,还当了一回红娘。二位仙女,你们打算怎么谢我?”
听到红娘二字,蓝雪梧更羞赧了,孟流琛则很不以为然,因为蓝雪梧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喜欢……对,他喜欢江夏戈那种类型的,妖娆而妩媚多姿的美女,再看蓝雪梧,明显的大学生,青涩又单纯,他可不想老牛吃嫩草。
路西绽跟乔倚夏在这个事情上观点不谋而合,乔倚夏心中担忧蓝雪梧外貌协会,对感情不专一,会误了孟流琛,而路西绽则深知孟流琛花心多情,恐他会伤害蓝雪梧。不过二人都没有将担忧说出来,只是微微颔首,感情之事,她们旁观者永远插手不得。
而包括江夏戈在内,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孟流琛的心在潜移默化里已经发生了改变,更没有人发现,他在看到江夏戈的时候,眼睛里有类似于星辰的光芒。
“,明天我要跟倚夏去方恬家,你要一起么?”
晚饭过后,一群人下了电梯之后走在大厅里,三个女人个个身高腿长,花容月貌,身边还有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以及一个俏丽可爱的萌妹子,如此搭配不免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江夏戈想,周梦蝶方恬案本来就是她拜托路西绽帮忙查的,现在路西绽回来了,自然要让她重新加入。
但路西绽的回答却出乎她的意料:“这件事全权交给夏就好,我不插手。”
这不像是路西绽的风格,她在普大的时候就是个做事有始有终,近乎偏执的人,只要是交到她手上的事情,她是绝对不会让给别人的,这也造就了她完美主义者的性格。
路西绽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她觉得由于自己的强势使得乔倚夏本身的光芒得到了削减,在专业知识方面,乔倚夏并不会比她逊色,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她也能够做得很好。
江夏戈不置可否,反正对她来说,谁来查都一样,只要能够尽快得到结果就够了。出了酒店之后,江夏戈看了一眼乔倚夏,将路西绽带到一边,她低声对她说道:“我约了蒂凡尼的老总,跟他谈改名的事情,但他这个位置的人,心气极高,怕是不会将我放在眼里,所以,谈成的几率最多只有四成。”所以现在不仅仅涉及到她们二人之间的利益交易,更多的是蒂凡尼的老板能不能松口。
“不过我听说,他的小女儿正在国外读高中,对心理学兴趣颇深。”
“什么意思?”
“tiffany的总裁有三个儿子,但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所以对她宝贝得很,如果我们能从他女儿的身上下手,成功的概率很有可能翻倍。”江夏戈知道,路西绽这么聪明,应该已经知道她的意思了,“小女儿索菲亚,是弗洛伊德和马斯洛的狂热米分丝,她很想要这两位心理学家的典藏书籍。”
路西绽脸色一沉:“你要我送书给她?”
“你不是有一本马斯洛博士签名赠言的书么?”
说起来,那本书在当今社会是花多少钱也买不到的,路西绽读博时受邀参加了一个世界知名心理学研讨会,纵有一身才华,但那种大家云集的会议里,没有名气,年纪最轻的她几乎受到了所有人的忽略,唯有一个和蔼可亲,笑意盈盈,戴着老花镜的老人对她的观点极为认同,与她相谈甚欢。
在会议结束之后一个星期的一个午后,她收到了一个精致的快递,里面是马斯洛著作的《人性能达到的境界》,这本书籍很旧,不是精装版,而是最早出版的那一版,翻阅之后路西绽才发现,这本书竟然有马斯洛的标注,对一些名词用英文做了注解,扉页还有签名和赠言,这本书,极有可能是出版之后马斯洛自己看的那一本!
发件人是那日研讨会上的老人,而那位老人,正是马斯洛博士挚友的嫡孙。
“这不可能。”路西绽斩钉截铁地说道。那本书对她来说,不仅仅是因有着马斯洛的赠言才珍贵,更象征着研讨会上那位老心理学家对她的鼓舞。
江夏戈知道,让路西绽把书让出来对她的确不太可能,也很残酷,于是便说道:“好吧,我后天要出国参加一个商会,然后直接去美国,争取把这件事情谈下来,但如若谈不下来,你也不要怪我。”
一路上,路西绽看起来不太开心,就像乔倚夏第一次见她时那样,脸上的表情没有一点温度。回到家里之后,她将自己关到书房里,开了一盏台灯,别墅里所有的东西她都没有动,为了留住跟兄长的记忆,只带来了衣服还有书,这些东西,是她的精神寄托,是她在枯燥乏味的生活里可以找到乐趣的源泉。她可以不要求生活品质,住在并不算大的公寓里,但寻公寓时她唯一的标准,就是一定要有一间足够大的书房。
出去之后,她发现乔倚夏不在客厅里,发现厨房里亮着灯,她走了进去,看见乔倚夏竟然在煮面条。
路西绽从后面抱住她:“饿了?”
锅里的面冒着热气,伴随着鸡蛋的香气,让人很有食欲,乔倚夏搅了搅锅里的面条:“以后还是少去酒店的好,你都没有怎么吃东西。”
在酒店吃饭,总不能分盘,只能混着吃,其余的人只当路西绽饭量小,没注意她没怎么吃饭,而乔倚夏却注意到了,她虽然饭量小,但也不至于小到那个程度,她只是跨不过心里的障碍,又别无他法而已。自己好歹吃了两个螃蟹,而路西绽则真真正正地没怎么吃东西。
真正在意你的人,眼里永远有且只有你。
面条暖得不仅是路西绽的胃,还有她的心。
“好吃吗?”路西绽坐在沙发上,用手端着碗底吃着面条,乔倚夏帮她把头发往后拂了拂,以免进到碗里。
“好吃。”其实没有那么饿,可无论如何,也不能拂了乔倚夏的好意,路西绽喝干净碗里的汤,起身去厨房,“我去将碗和锅刷了。”
“别急。”乔倚夏一个伸手,直接把路西绽拉到了自己腿上。
路西绽被这个姿势弄得尴尬极了,想起身离开,乔倚夏加紧力道锁紧她,她是有些功夫的人,路西绽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乔倚夏把她手里的碗筷放到茶几上,双手锢住她。乔倚夏追逐着她闪躲的目光,伸手勾住她的下巴:“看着我,苍苍。”
“我还没有刷牙。”
乔倚夏扬扬唇:“没关系,正好我想知道我的厨艺进步了没有。”说罢便直接覆上了她的唇,同她唇齿相依。温情蔓延,相接的双唇汇聚成米分红色气泡,上升,破裂。
若不是有选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的人,乔倚夏想,这一定会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夜晚。看着路西绽握着手里离开的身影,乔倚夏无奈地收拾好碗筷,拿去厨房洗。
打电话来的是沈荷的导师,吴教授,他已经同学校里定好了时间,想请路西绽去做讲座,路西绽自然答应了下来,但出人意料的是吴教授提出了另外一个请求。
“哎,路教授,我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实在太想知道,我那位老朋友为什么突然就……明明不久之前,他还说要一起去登珠穆朗玛峰的,我绝不相信他会轻生!路教授,你一定要帮帮他啊!”吴教授说道这里时情绪很激动,有些哽咽。
“吴教授,在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前,我无法妄下定论。我只是一个心理学研究者,并不是警察。”
“是,我知道。”吴教授激动地说道,“可是路教授,现在所有人,所有人,包括他唯一的儿子,竟然都相信他是自杀的!我无法接受这个说辞,我绝不可能相信!我的这位老伙计跟我情同手足,我一定得为他讨个说法,路教授,我恳求你,帮帮我。”
路西绽垂眸,很显然,这又违背了她不管闲事的原则:“我会尽力而为。”
“好,好,路教授,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谢谢你,我替我的老伙计谢谢你!”
☆、第79章 迷人芬芳
挂断电话之后,路西绽没有马上出去,而是给江夏戈拨了电话,江夏戈刚从浴室出来,正在擦头发,姿势性感撩人,像一个祸国妖姬。
“怎么?才刚刚分开,你就对我相思成灾了?”江夏戈的声音妩媚甜腻,换成任何一个男人听着这般魅惑的声音,定会浑身酥麻。
“什么时候有空。”
“你约我的话,我当然什么时候都有空啊。”江夏戈想也不想地说道,惹路西绽生气,是一件非常让她兴奋的事情,不过她很有分寸,紧接着说道,“好了,不闹你了。我白天7点之后一直到晚上9点没有意外的话都会待在公司,你如果去找我的话,提前给我打个电话,知会我一声就行了。”
“那好,明天下午我托人将书送过去。”路西绽说道。
江夏戈有些意外,刚刚在回来的路上,她一直觉得自己不该向路西绽提那种要求的,大学的时候路西绽帮了自己不少忙,而路西绽却从来没有开口要自己做过什么事情,这么多年了从不求人的路西绽开口让自己助她一臂之力该是经过了多么艰难的思想斗争之后做出的决定,自己怎么样都是该全力以赴的,更何况,路西绽还应允要赠予自己路氏的股份,那是用钱也很难买到的长期财富。
“饶是再理智的人,也还是难逃情关。”江夏戈翻阅着文件,低声笑了笑,理智,清冷如路西绽,现如今也有了让她不能自持的人,总是不愿意跟凡人混为一谈的她,最终还是难免于尘俗。
可她江夏戈又何尝不是呢。
“你倒是自觉。”走回卧房里,路西绽发现乔倚夏已经洗好澡,穿着自己的睡衣倚着床背看书了,“谁允许你穿我衣服,睡我床了?”
“不然……”乔倚夏合上手里的书,冲她眨眨眼睛,“你叫我睡哪里?”
路西绽不急不缓地从衣柜里拿出香喷喷的睡衣,进了浴室,关门前看了她一眼:“看我待会如何收拾你。”
如果是别人这样对乔倚夏说话,恐怕下场会惨过下八十层地狱,不过对方是路西绽的话,倒是有趣得紧,她已经,迫不及待路西绽把话变成现实了。
空调开得很足,房间里很暖和,但正是因为太暖和了,乔倚夏的脸有些发烫,容易让人浮想联翩,路西绽洗好澡出来时头发已经擦了半干,一双长腿比t台上的模特还要白皙好看,缓缓迈着步伐向她迈来,路西绽的浴袍是白色的,领口未尝,让她看起来更像是坠入凡尘的仙子,同时还有几分禁欲的意味。
二人一黑一白,一个像峭壁上的雪莲花,一个像盛开着的牡丹花,路西绽将她的长发拢到左侧,坐到乔倚夏那边的床沿上,勾住她的下巴:“不睡觉,是在等些什么?”
路西绽的眼眸里好似有一个漩涡,乔倚夏怀疑她是不是会迷魂术,不然怎么轻而易举就将自己的魂都给勾去了。乔倚夏搂住她的脖子,柔情道:“等你收拾我。”
路西绽的指尖有些凉,她先是抚上乔倚夏的眉心,然后划过她的鼻梁,嘴唇,再到锁骨,引得乔倚夏一阵颤栗,她的声音暧昧又带着挑衅,让人捉摸不透:“怎么收拾?”
乔倚夏被她抚得心痒,路西绽现下这副样子,实在太想让人欺负……
乔倚夏借着手臂的力量一手揽住她的肩膀,将她按下,而后另一手抬起她的腿,直接将她抱到了身旁,而后翻身压在了她的身上,她抵着她的鼻尖,看着路西绽迷离的眼神,感受着此刻她身上散发的淡淡的仙香,乔倚夏蜻蜓点水般的吻了吻她的唇:“就像这样。”
路西绽勾了勾唇角,平日见多了她冰冷的神态,这样千娇百媚的姿态让乔倚夏的心沸腾到了极点。她将头埋到她的脖颈间,深深地嗅着她的香气。嘴唇时不时地划过她滑嫩的皮肤,留下灼热的温度。
“苍苍,你觉得我漂亮吗?”就如同上次她们亲热时一样,她又问了这个问题。
可这次路西绽给出的回答却是不一样的:“漂亮。”
“有多漂亮。”
“仅次于我。”
乔倚夏将头抬起来,笑着抚了抚她的脸颊:“我想让你更漂亮。”
“江夏戈以前说,我的容貌登封造极,再也没有可以进步的空间。”
“那是她没有幸看到罢了……”乔倚夏的声音甜的能够腻出水来,魅得让人心里痒得要命,“其实,我家苍苍,如果少穿一些,一定更美……”边说,边扯开路西绽的浴袍带子,轻轻往下拉了拉她肩膀上的睡衣,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
路西绽的穿衣风格一向极为保守,即便是夏天,也从未穿过江夏戈那种暴露程度极高的礼服,异性总是会对美女想入非非,可如果这个美女美得不像普通人,而像是仙女转世,离他们太远,他们也就不会去肖想了。
而高洁如白莲的路西绽,在这样的夜晚里,是只会为了一人而绽放的路西绽。
路西绽抬起身子,顺势将她压下,两人高低转换,长腿相撞,碰撞出迭迭花火。路西绽将左肩的睡袍往下拉,白皙的皮肤渐渐露出来,伴随着天然的香气,胜过价值连城的画卷的美艳。路西绽俯下身子吻了吻她:“还要看么?”
继而也拉扯开乔倚夏的衣服:“你我二人,要公平才是。”
乔倚夏也不扭捏,帮着她一起扯开自己的领口,路西绽身材很好,若隐若现,更是引人犯罪,她握住乔倚夏的手,覆上自己的胸口,脸颊泛着丝丝红晕。因着羞赧,她将头藏于乔倚夏脖颈之中,轻声道:“夏,你要吗?只要你开口,我什么都给。”
路西绽已经主动讲出了这般直白的话,乔倚夏如何还按捺的住自己的心绪,两个人翻涌着拥抱在一起,终于坦诚相见,仿佛置身天堂之中,在林间漫步,于溪中潜泳。蚕丝被将二人遮盖而住,相爱人用尽全力嗅着属于彼此间的气息,迷人,芬芳。
当路西绽手臂上那条烫伤疤痕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乔倚夏眼前时,彼此二人皆发现了彼此眉宇间发生的微妙变化,孟可君曾不止一次提出让路西绽做整形手术,但每一次她都只是淡淡拒绝,她的确爱美,可比起美丽,她更需要伤疤来时刻提醒自己,勿忘耻辱。
乔倚夏先前是瞧见过这条疤痕的,但路西绽的睡衣也好,毛衣也罢,袖子都偏长,似乎便是为了起些遮挡作用,她看得不甚清楚,直到现在,她才真真切切地看到,这一大片令人心痛的伤疤。
“丑陋不堪。”路西绽的声音像是一滩死水,没有温度,没有起伏,“十分恶心。”
“我不允许你这样说自己。”乔倚夏微微皱眉,凝视着她的双眼,那是她用心去疼爱的女孩阿,她伸手抚上那一片有些皱的疤痕,“上天定是见你生得太完美,才一时糊涂,将疤痕印在你的身上,让你由完美变成了不完美,可正因为如此,我才能够幸运地遇见你,跟你在一起,它对你来说,也许只是代表着不愉快的回忆,但于我而言,却更像是无形之中牵引着你我的线绳,让你看见我,让我爱上你。”
“所以,苍苍。不要厌恶它,因为它也是你身体的一部分。”乔倚夏握住她的手,重重地将吻落在手腕上,“而我,喜欢着你的每一部分。”
“嗯。”如果这片伤疤代表的不是她在那栋大宅里遭受过的耻辱,让她想起的不是淡漠的亲情,而是她跟乔倚夏相遇的指引,即便是丑陋不堪的疤痕,也胜过绚烂多姿的花朵。
她能够遇见她,让两颗冰冷的心房碰撞出漫天的火树银花,已经是最大的幸运。
“我的西绽,我好喜欢你。”乔倚夏半睁着眼睛,看着路西绽颤抖的睫毛,恨不得将她就此融入血骨。
她的西绽,是那样的纯白无暇,比九天的玄女还要美好,比世界上最干净的溪流还要清澈,而此刻自己的手指所触碰着的轻薄的假相正是她纯情与洁白的象征,这样的她,让自己怎样去疼都还是觉得差了一些。她要给她一个难以忘怀的夜晚,而或许,不该是今夜。
“夏。”路西绽睁开双眼,看着停止了动作的乔倚夏,眼底的朦胧还未散去,她伸手捋了捋乔倚夏的发丝,“累了吗?”
乔倚夏用微笑来掩饰此刻内心的紧张:“我突然想起来,我没有洗手。”她的手从底下那处移开,然后在路西绽耳畔说了一句足以让路西绽脸颊滴血的话,“好软,好可爱。”而后不等路西绽失控便起身去了洗手间。
回来时,路西绽已经闭上了眼睛,睡颜安静而精致,让人怜惜不已,乔倚夏从后面抱住她,将她圈进怀里,温柔道:“乖。往后的日子还很长,是不是。”
“不许哄我。”不许她用这种哄小孩子的语气来哄她,要知道,她比她大整整半岁,还算是她的姐姐,岂有姐姐被妹妹哄的道理。
“那你来哄我。”乔倚夏的语气有点像撒娇,手搁在她的柔软前隔着睡衣按了按。
路西绽转过身子,正对着她:“你希望我怎么哄你呢。”哄人这种事,她不是不擅长,而是,很排斥。
“我想要你讲甜言蜜语给我听,好不好?”乔倚夏娇妩地眨眨眼睛望着她,语气里充满了渴求,现在的路西绽可爱极了,她决不能放过调戏她,欺负她的机会,见路西绽不说话,她便继续说道,“说一些,好不好?”
“什么话,才算是甜言蜜语?”孟流琛介绍给她的书,她后来……的确有在网上搜过,可看了几行,实在看不下去,颠覆她的三观。
“比如……”乔倚夏往她那边靠了靠,享受着两人因距离太近而呼吸碰撞的暧昧,“你可以叫我宝贝。”
太肉麻了。路西绽皱皱眉,这两个字,绝对能列入她最讨厌的称呼前三甲,若是母亲唤年幼的孩子也便罢了,可她们已经是成年人,这种称呼,叫她如何叫得出口?
其实乔倚夏也觉得肉麻得紧,之所以这样说,不过是为了逗她,看她无措的表情。但又不舍得看她纠结太久,便很快开口说道:“那你亲亲我好不好?然后我们就睡觉。”
路西绽很容易地满足了她的这个要求,不仅如此,还主动撬开她的牙关,同她嬉戏让她开心。乔倚夏看着路西绽的眉眼,觉得怎么看都看不腻,只想将她给吞入腹中。但时间已经不早,路西绽又身体不好,乔倚夏希望她可以晚点睡觉。
两个人并排躺好,乔倚夏将被子往她那边挪了挪,帮她盖的严严实实的:“晚安,苍苍。”
屋子里只剩下一盏小橘灯散发着温暖的光,也不知过了多久,乔倚夏终于进入了梦乡,发出均匀呼吸的声音,路西绽用手撑着床面抬起身子,紧了紧乔倚夏身上的被子,看着她熟睡的容颜,低声温柔道:“晚安,我的宝贝。”
☆、第80章 意外之喜
乔倚夏醒得很早,由于江夏戈不久便要出国,她希望能够尽快同这起案件中的人建立起联系,待她回国之后,让方恬之死水落石出,兑现她当初的承诺。
这件事情拖得越久,曝光之后对承淮的影响就更加恶劣,身为一个生意人,江夏戈对个中道理再清楚不过,所以这次去方恬家她收敛了自己的脾气,纵然方恬的后母依然是一副不知死活的样子,她也多是容忍和沉默。
后来江夏戈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有事情要马上回公司处理,有任何事情乔倚夏都可以替她做主。方恬的后母见对方少了一个人,只剩下一个势单力薄的乔倚夏,蛮横劲又多了几分。她看起来,似乎丝毫不为继女的离世而难过,心中只关心她能从中捞到多少好处。
不可否认,这等女人着实令人作呕,但能把自己的真实欲望如此直白,不加掩饰的表达出来的人,往往又是与案子关联性最弱的。
“你们最早发现方恬出事,大概是在什么时候?”乔倚夏问道。
“记不清楚了……”女人抱着胳膊说道,“大概,是大年二十九下午的时候吧,谁知道这丫头又犯了什么神经,自从她出了那事之后,整个人就跟傻了似的。哎哟,别说她了,我们这些家属也跟着丢人,你都不知道,当年刚出事儿那会儿,我跟我家老方见到街坊邻里都恨不得绕着道走……”
女儿出事,家中亲人不是关怀和安慰,而是嘲讽和不理解,饶是内心再强大的人,恐怕也很难找到乐观生活的理由,更何况,方恬曾生活在云端上,被一众米分丝热情追捧,地平线对普通人来说是生活的归属地,可对她来说,跟地狱没什么分别。
乔倚夏走进方恬的房间,床头柜上和书桌上都摆放着她的照片,镜框里的她笑得很甜美,张扬着自信的美丽。
很明显,这已经跟最初方恬自杀时的现场大相径庭的,从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异常,一定是被打扫过了。
“不过,乔小姐啊,你们承淮到底能出多少钱?我们可没有时间跟你们磨叽。”
女人此刻一副乡野村妇的恶俗嘴脸,让乔倚夏胃液泛酸,她走到女人跟前,冰冷的表情让女人不禁打了个寒颤,乔倚夏看着她,一字一句说道:“在事情水落石出之前,承淮一分钱也不会出。”
若是之前,女人听到这种话指定会大肆撒泼,可不知怎地,乔倚夏的气场让她有些害怕,明明是年龄可以做她女儿的女孩,却让她这个年逾五十的妇女不寒而栗。她乖乖地闭了嘴,绝口不提钱的事情,站在门口倚着门框,看着乔倚夏。
江夏戈提供的资料中说,方恬在淡出娱乐圈之后并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脏活累活她干不得,可去别的娱乐公司又没有人敢接她这块烫手的山芋,刚开始她还能靠着她这些年攒的钱逍遥地过日子,到了后来积蓄挥霍完了,一度沦落到了去典当行买金银珠宝,在网上买名牌衣服的境地。
“方恬在出事之前,有跟什么奇怪的人往来吗?”
女人撇撇嘴:“我看啊,她根本是每天都在跟奇奇怪怪的人往来,之前她演电影的时候,交过一个挺不错的男朋友,那男的是个小白脸,方恬本来打算购置一处房产出去住的,这不,马上就出事了,出事儿了以后吧,她那小男朋友就人间蒸发了似的,再也没出现过。这些年啊,她经常跟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混在一起,脸都被她给丢光了。”
服药自杀多会让人联想到感情受挫,但方恬的后母既然说,方恬跟许多男人厮混在一起,足以见得在之前的恋爱失败之后,她便不再对爱情付出真心,反倒是以一种玩乐的方式释放自己的压抑,如此看来,是不太可能为此轻生的。
“那一天,你们在哪里?家里就只有方恬一个人么?”
“我跟我家老方出去置办年货去了,家里就她,还有我儿子强强。”
方强今年只有十六岁,还在念高中,虽然年幼,可却有一种超出他这个年龄的成熟,那一双眸子就像是染了墨一样,黑不见底,他面无表情地看着乔倚夏,一动不动。
“二十九日下午,你一直在卧室里?”
男孩点点头。
“那你有听过什么奇怪的声音么?”
男孩想了想,眨了眨眼睛,舔了舔嘴唇上的死皮:“没有。但是那一天,家里应该来过人。”那一天下午他在卧室里写寒假作业,并没有注意屋外的事情,只是隐约听到有敲门声,很快就没有了,他想应该是方恬开了门,便没有在意,塞上了耳塞继续写作业。方强学习成绩很好,写作业时注意力比较集中,不喜欢被打扰。
“所以,一直到父母回来,你都没有离开过你的房间。”
方强再次点点头。
方恬的死一定跟这个她死前最后一个见过的人有着某种联系,而问题的关键是,方恬已死,方强又一问三不知,没有人知道那天来方家的人究竟是谁。
乔倚夏起身走到方恬的书桌前,拉开了抽屉,里面满满都是娱乐杂志以及报纸,按照日期排列地整整齐齐,翻开之后乔倚夏发现,每一页方恬都认真看过,并且还在重要事件底下做了标记,其中有一则新闻是金桐奖颁奖典礼影后和影帝揭晓的,她用记号笔对影后二字做了标记,并在旁边写了大大的等我,还加了三个感叹号。其它的抽屉里有一些提升演技和个人气质修养的书籍,乔倚夏更加肯定了,方恬的死,绝对不是一个意外。
一个对于重回娱乐圈有着如此强烈的渴望和执念的人,怎么会选择在最落魄的时候悄无声息地离开?绝不可能。
接到吴教授的电话时,路西绽正在准备不久之后去政法大学的稿子,她摘下眼镜,几缕碎发丝为她增加了知性美,听着那头的吴教授的声音。
“路教授,真是不好意思,又打扰到你了吧……”
“吴教授,有事么?”
“是这样的,路教授,今天来了几个外地的警察增援,这案子,已经几天没有进展了,我想着,你能不能来看一看……”
路西绽十分讨厌在写作时被打扰,但同样,已经应允过的事,她也一定会做到。她将黑色万宝龙钢笔的笔盖扣上,淡淡说了句:“嗯。”
吴教授口中的老伙计,也就是高平渝高教授,在郊区一所三本院校任职,高平渝的风评极好,无论是在同事还是同学们的眼里都是一个慈眉善目,对待学术问题一丝不苟的好老师。自从高平渝出事之后,心理学院的学生普遍情绪不佳,更有甚至挂着黑眼圈和红肿的双眼去上课。
虽然路西绽专注于心理学研究,不是侦探出身,但她也知晓现场对于破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赵筱沐一案,如果没有现场的线索,她是绝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发现端倪的。高平渝出事已有几天的时间,她失去了看现场的机会,这无非加大了侦破此案的难度。
“路教授?”高平渝办公室里,商陆回过头惊喜地看着路西绽,而后同白英相望而笑,着急跑到她的跟前,“你怎么来了?”
能够在这里见着熟人,怕是只能用缘分二字来形容了。
“这位是?”当地的办案警方问道商陆。
“这位是著名的犯罪心理学博士,同时也是加州大学等多所高等学府的客座教授,路西绽教授。”介绍起路西绽时,商陆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仿佛这些成就是属于他的一般。
那位警察即刻伸出手,说道:“路教授,你好,我姓彭。”
路西绽垂眸看了一眼他伸出的手,却没有握,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彭警官的手便尴尬地悬在了空中,商陆见状立马握住他的手,把他拉到一边,在他的耳边说了些什么,白英见着路西绽也很兴奋,但又不能拥抱她或是怎样,只能跟她保持着一定距离,追问道乔倚夏最近好不好。
在来的路上,吴教授已经把大致的过程同路西绽说过了,高平渝最近与学校里另外一个教授尹明陷入了副校长之争,原副校长即将退休,两位德高望重并对学校,对学术做出了杰出贡献的老教授自然是有资格列入备选人的,论资历,尹明教授更胜一筹,可论学术成果,无人能够撼动高平渝的位置。当日目击证人是外国语学院德语系一名大三的女学生,据她所说,当日她从学术报告厅回来,正准备给辅导员老师送文件,却在教学楼下面亲眼目睹了高平渝教授坠楼的全过程,他就像是一个呆滞的木偶一样,打开窗户,闭着眼睛跳了下来,因为窗户不小,学生看到办公室里还有尹教授,但尹教授一直没有靠近他,更别提推他了。
“你们怀疑老高自杀,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吴教授激动地说道,“一定有人在搞鬼!”
“吴教授,我很理解您的心情,但您也是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了,您应该知道,没有证据,一切假设都是空谈。”彭警官说道。
路西绽未置一词,她在高平渝的办公室里动作轻缓地走着,走过他的书柜前,看着里面整齐摆放的书,高平渝是社会心理学专业的老教授,但书柜里涉猎的范围很广泛,其中一整列是哲学相关书籍,她扫视着高平渝那由于许久未擦拭而落了尘土的办公桌桌面,据学校工作人员说,自高平渝出事之后,为了协助警方办案,维持完整性,便没有人再进过他的办公室了。
“戴美琪同学对吧?”白英揽过推门进来的一个女孩子的肩膀,轻轻拍了拍,“不用怕,我们只是想再跟你确认一些事情。”
☆、第81章 疑点重重
自高平渝坠楼之后,戴美琪每天都生活在担惊受怕之中,三不五时就会有人把她叫来了解情况,作为目击证人,她也从起初的坦坦荡荡变得有些畏头畏尾。即便是警察叔叔再和蔼可亲,但她也不过是一个柔弱女子,只想过平平静静的生活,久而久之原本开朗的个性都有些阴郁了。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过了,那天我去帮辅导员老师拿东西,回来的路上看见高老师从楼上跳下来,楼层有点高,我看不清楚尹老师的表情,可是我确实看到了他,其他的,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了。”戴美琪低下头,不知怎地,最让她害怕的不是警察,而是那个看起来年纪最轻的路西绽,她长着一双能够洞察一切的眼睛,让戴美琪看上一眼便觉发怵。
“那位尹教授现在何处?”路西绽问道。
彭警官说道:“是这样的,由于我们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尹明跟高平渝跳楼案有关,所以不能对他进行人身限制,他昨日去外地一所学校调研,预计要明日上午才能回来。不过,他已经承认了,高平渝跳楼时,他们的确共处一室。他说,当时高教授跟他争吵了一番,情绪很低落,在他刚准备离开的时候,一转身便看到高平渝拉开了窗户,他意识到他可能有轻生的念头,忙上前阻拦,可还是晚了一步。”
办公室里没有监控,想要知道那天发生的事情十分困难,仅凭这位目击证人的一面之词是远远不够的。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受害者的家属没有什么反应吗?”
“喔,高教授的老伴儿前几年走了,高教授呢只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是做生意的,五年前因为酒驾出了车祸,变成了植物人,女儿是高教授跟老板在孤儿院收养的,据她所说,高教授自从老伴儿走了之后,情绪一直不稳定,有抑郁症的倾向。”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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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