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28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龙族·楚路]尼伯龙根镇魂歌 作者:夜烬沙华

    正文 第28节

    [龙族·楚路]尼伯龙根镇魂歌 作者:夜烬沙华

    第28节

    “天道”生效了,命运之轮开始逆行,链条绷紧、收缩,带动着齿轮一步步倒退。某个不可抗拒的力量排斥着昆古尼尔,推着它离开路明非的身体。看着自己的心脏被枪尖一点点扎进去,又撕扯着血肉一点点退出,来回往复,那是怎样的一种痛!

    “不——”楚子航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泪水模糊了双眼。

    以命运之力对抗永恒之枪,这本身就是一场拉锯战,拼的就是谁的力量先枯竭。一个是如日中天的新王,一个是油尽灯枯的旧王,谁胜谁负不难揣测。昆古尼尔爆发了最后的力量,枪杆像活蛇那样扭动着,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嘶叫。路明非经不起“天道”的反噬了,枪尖贯穿了他的左胸,从后背钻出,将他钉死在医院旁边的墙壁上。鲜血顺着他的耳鼻口流下,他形容枯槁,全身碳化,紧闭的双眼流下两行血泪。

    “如果不是为了复活你,哥哥怎么会失去龙王之心?怎么会变得虚弱,虚弱到无法龙化的地步?如果哥哥还是那个完整的哥哥,又怎么会死在区区逆臣手中……你何德何能得到哥哥的真心!把哥哥的力量还回来……”

    耳边回荡起男孩痛苦的哭声,楚子航豁然开朗。救路明非的方法很简单,归还他的龙王之心,归还属于他的力量,让昔日的王重返御座,君临天下。

    “胜利之剑莱瓦汀,我、法夫纳以生命在此起誓,请斩断命运的丝线,带给吾王最终的胜利吧!”

    莱瓦汀的火焰暴涨,在那仿佛照亮地狱的红莲之火中,楚子航以自身献祭,迎上了剑锋。

    修长挺拔的身体从时钟大厦坠落,与此同时,扶摇而上的风摧枯拉朽地撕裂了头顶的所有楼层。一股极其恐怖的力量从天而降,灌注在路明非身上。碳化的身体表层迅速剥落,发出冰川开裂般的声音。他的身躯膨胀变形,锋利的骨刺突出身体表面,黑色的鱗片响亮地扣合收紧,夜色的长发飞扬在风中。

    奥丁冲到路明非的面前,铁色的重剑落向他的头顶。突然,黑夜中睁开一双古老威严的黄金瞳,奥丁的重剑瞬间粉碎。一只利爪握着昆古尼尔的枪尾,带着优雅又轻蔑的笑容,轻松地将它拔出体外。斯莱普尼斯再也无法前进哪怕一寸了,因为那只狰狞的利爪按在了它的胸口,猛地发力,掏出了一颗紫青色的、长满鳞片的巨大心脏。

    斯莱普尼斯在剧痛中翻滚撕叫,路明非冷冷地看着这匹垂死的天马,眼中全无怜悯之意。暴雨向着天空逆流,他展开巨大的黑翼,接住楚子航坠落的身体,魔魅的脸上浮现出孩子般的悲伤。预言在这一刻应验,经历六个纪元之后,黑王尼德霍格如期归来。

    世人眼中的楚子航是个公平正直的好青年,实际上他护短的很。路明非安然无恙的时候,他绝对的公平正直,如果路明非面临危险,他心中的天平就会完全倒向那一边。现在路明非要死了,楚子航也就不再是公平正直的楚子航,他选择放出那个集世间所有黑暗、绝望、恐怖于一身的怪物,因为他又变成路明非的楚子航了。就像多年前那个忠诚的骑士,不管御座下方堆满多少敌人的枯骨,依旧默默守护着他的王。

    “为什么这么傻?”王者的泪滴落下来,晶莹剔透,如同赤红色的珍珠凝结。

    “陛下,请把世界……”骑士用尽全力握住那只张着利爪的手,闭上眼睛,绽开了最后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说好的he,不用再怀疑。高/潮到来,请拿出准备好的纸巾,这不是虐,是悲壮。

    还有,上一章是h,如假包换。两个人心中都打好了小算盘,心甘情愿为对方赴死,想要留下最珍贵的记忆,于是有了最后的温存。

    文章下周完结,到时候是非褒贬任君品评,我就可以永远地休息了,写同人太累。

    ☆、chapter 123

    随着黑王的苏醒,尼伯龙根的大门全部敞开。连绵不断的剧烈地震使所有的山脉崩溃,大海掀起了汹涌的波涛。海水不断上涨,终于淹过了陆地,淹没了河流和湖泊,也吞噬了山脉和高原。滔天的恶浪中,一条大船突然出现了。那是一条用死人指甲做成的船,船上坐满了被封印在阿瓦隆中的死侍,他们受尼德霍格的血统召唤结束了沉睡,每一个的名字都是古代君王。这艘桅杆之高需尽凡人一生之力才可爬到顶端的大船,冲破惊涛骇浪,直奔决战的战场。

    英灵殿中的众龙也率领着他们的死亡战士,组成气吞山河的浩荡队伍,向决战之地“威格律特平原”进发。奥丁手持雪亮的永恒之枪,头顶金盔,身穿白银打造的铠甲,奔驰在队伍的最前方。

    遮天的巨翼发出骇人的声响,王者伟岸的身躯优雅从容地掠过战场,他的身边围绕着那柄寄宿了骑士意志的胜利之剑,无需手持便可自主杀敌,放射着比太阳还要耀眼的光芒。路明非扑向了奥丁,电光石火的瞬间,怪物们已经来往冲突了多次,留下无数残影,利爪在对方身上划出黑红色的血丝。他们咆哮,他们厮杀,这是王与王的战争,唯有死亡可以终止。

    昆古尼尔失去了它的作用,命运的丝线已被黑王斩断,尼德霍格就是诗蔻迪的剪刀,在他向世界复仇的审判之日,纵然是奥丁迈出宫殿,带着战无不胜的长矛,踏上的也只是不归之路。没有人会否认,世界终将属于黑王,黑王归来之时,诸王只有跪拜,奥丁才是乱党。每一位龙王都已经预知了自己的结局,但他们依然不断地茧化和苏醒,试图反抗。

    激烈的战斗进行了极长的时间,最终以奥丁的失败而告终。他筋疲力尽,白银打造的铠甲分崩离析,他的身体伤痕累累,胜利之剑将他钉死在彩虹桥上。一切都按照龙族的预言运作发展,“诸神的黄昏”终于到来。被奥丁改写的倒错世界恢复了正常,只可惜这个世界也离毁灭不远了。

    王者在夜空中缓缓张开双臂,在风起云涌中骄傲地站立。他以身躯和双翼组成神圣的十字,随着他的一呼一吸,天与地也被迫收缩和舒展,四大元素在他身边剧烈地躁动,紊乱的元素风暴形成了旋涡状的乱流。恐怖的威严笼罩着大地上的所有生灵,践踏一切、碾压一切,在那龙威的压制下,纵使是纯血龙族也丧失了使用言灵的能力。这就是血统优势,在这位龙族最古老的皇帝面前,酝酿了数十个世纪的反抗之心瞬间崩溃瓦解。没有谁能够成为新的黑王,他的地位无人可以取代。

    “为了获得世界终极的力量,将龙王们依次唤醒,再把混血种引诱到屠龙的战场上,假他人之手杀死自己的兄弟又将他们吞噬,最终还是难免毁灭的结局。现在你领悟出来了么?真正的天道。”俯视着下方的奥丁,路明非傲然仰起下颚,笑容轻蔑而绝望。

    “您这是在教育我么,尊敬的父亲大人?”奥丁抬起头,黄金头盔坠落,露出俊秀的少年面孔,乌发温润,皮肤白玉无瑕。胜利之剑的火焰炙烤着他的龙躯,主神奥丁的伟力随着他生命的消逝而散去,他又变成那个拥有“天空与风之王”封号的四大君主之一了。

    “别那样叫我,你不配!”斜飞入鬓的长眉微微蹙起,路明非的眼角染上了薄怒,“逆臣贼子,时至今日,你有何颜面见我?”

    “这么多年过去了,您的脾气依旧那么火爆呢。”少年叹了口气,剑锋撕裂内脏的痛苦让他的表情略微扭曲,“诺顿也是,完完全全就是您的翻版,为此康斯坦丁经常被你们吓哭。”

    “既然是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你就要死了。”路明非冷冷地说,“虽然是战败者,但毕竟是我族曾经的亲王,我会给你应有的体面。你,还有什么遗言?”

    少年望着远方,久久地沉默。雨仍在下,不知过了多久,他柔软的声音穿透了雨幕:“我出生那天晚上,天上地下,都下着雨。我很讨厌下雨,因为雨会让人觉得被和整个世界隔开,孤零零地,只有自己。”

    “尼福尔海姆长年被冰雪覆盖,我不记得那里下过雨。”

    “我怎么敢随意评价父亲的领地?”少年露出无奈的笑容,“我说的是西夏的统万城,那是我的第二故乡。在那里,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并且遇到了……我的哥哥。”

    “你的哥哥?”路明非皱眉,“威利不是一直无法踏出尼伯龙根么?”

    “不,我说的是我的人类哥哥。”少年轻轻摇头,目光透着追忆,“我那时的名字叫李雾月,是西夏国的第三王子,我同父异母的哥哥叫李元昊。作为人类生活的十几年里,我都处在觉醒前的迷茫之中,哥哥对我很好,每当下雨的时候就会陪着我,我们同吃同睡,不分彼此……直到哥哥当了皇帝。”

    初代种李雾月的复苏是“夏之哀悼”的导/火索,路明非曾经听昂热讲述过那段历史,只是当时没人能确定那名龙类的身份。秘党一直认为天空与风之王是龙族诸王中最神秘的一位,在漫长的历史中他们从未得到这位龙王苏醒的消息,自然也对王座上的双生子一无所知。

    “当时有人类屠龙者识破了我的身份,他们向哥哥谏言,视我为不祥之物,用炼金手铐锁住我的双手,在我的心脏、大脑、身体各处插满半米长的锁魂钉,将我活生生地下葬……那种钻心彻骨的痛,我永远都忘不了。”少年的脸上浮现出穿越时空的恨意,以及心灰意冷的伤心,“而我的哥哥,却默许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因为他觉得我是个怪物!”

    少年咆哮着看向路明非,眼角流下鲜红的血泪:“这就是人类啊!他们发觉你是异种,有着远超他们的能力,就会畏惧你,避开你,憎恶你,甚至杀死你!父亲,人类如此丑陋,如此不堪,你为什么还要爱他们?”

    “我没有爱他们,我只爱其中的……一个人。”路明非仰起头,止住了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

    “是啊,为了一个人类,你就可以放弃全族,放弃至尊权力,放弃永恒的生命!而我们在你眼中,不过是你为了排解孤独制造出的玩具!父亲,你可曾爱过我们?既然你不爱我们,为什么又要把我们创造出来?”少年泪如雨下,哭得声嘶力竭,“这个世界上,只有李元昊,只有哥哥爱过我,可他却害怕我!父亲,为什么我不能作为人类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呢?我真的……不想被当做怪物啊!”

    路明非抿紧了嘴唇,静静地听着。作为宇宙间绝对的统治者,“爱”这个词,对他而言是多么奢侈的东西。他对自己的后代确实很失望,但还不至于因为失望就放弃全族,他只是容不得背叛罢了。身处权力与欲望的巅峰,被众人顶礼膜拜,他已分不出谁是惺惺作态,谁是真情流露。千万年的时光弹指一挥,他高高端坐在王座上,俯视着下方一双双唯唯诺诺、战战兢兢的眼睛,心里除了疲惫就是疲惫。如果不是半路窜出个不要命的,他恐怕永远都无法体会爱的滋味。

    至于四大君主是他为排解孤独制造出的玩具,这说法听起来更像出自孩子口中的浑话。创造生命是一个神圣的过程,谁会亲自繁衍玩具来给自己提供消遣?他并不想花费力气去解释这种显而易见的道理,同胞兄弟都做不到互相理解,更何况亲子之间?

    半晌,路明非轻声问道:“那个李元昊,你还恨他么?”

    “不!不恨!我是神,是王,怎会为他生出感情?他只是个人类,蝼蚁般的人类!”红莲之火熊熊燃烧,少年仰天长笑,“为王者,是不能有感情的!诺顿、耶梦加得,他们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真正的神,但是他们太过在意双生子的羁绊,败给了心中的弱点。放眼龙族历史,我李雾月才是最强大的王!父亲,我不是败给了你,而是败给了命运!”

    胜利之剑发出沉雄的鸣叫,风助火势,火光冲天。少年在烈焰中化为一具古铜色的枯骨,结束了他漫长又动荡的一生。天空与风之王,薨。

    “分明连自己的龙族名字都舍弃了,还说没有感情……真是嘴硬啊。”黑色的巨翼迎风展开,路明非离开了最后的战场。

    王是世上最孤独,最辛苦的人。他们的身后,永远没有人可以依靠。身为王者,不管伤得多重,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必须挺身屹立于风口浪尖,击溃敌人的野心而不倒。所以,多数王者都披上了冷酷的外壳,他们不允许自己有感情,因为一旦有了,便是致命的弱点。只是高处不胜寒,无情多寂寞,有些时候,明知是飞蛾扑火,却依然义无反顾。

    战场上堆满了龙族、死侍和冰霜巨人们的尸体,秃鹰在空中聚啸盘旋,鲜血染遍大地。血海之中群蛇翻滚,贪婪地啃啮着尚存余温的血肉,向着天空和海洋喷涂毒液,到处弥漫着绝望而惨烈的气息。罪恶横流,哀声遍野,宇宙间充满战争和冲突的阴影,旷野的恶兽为了寻找食物四处徘徊。人们彼此不再宽谅互助,手足相残、父子成仇,在丑陋的欲望竞争中互相残杀。

    失去了挚爱的黑王在山巅痛苦地咆哮,从天顶坠入海底,声声泣血,来回往复,七天七夜。随着他的绝望蔓延到五湖四海,寒冷而漫长的芬布尔之冬降临。严霜使大地冰冻,太阳失去了热力,全球规模的日蚀和月蚀同时发生,整个世界陷入了无尽的黑暗。在刺骨的酷寒中,王者流下的泪染红了冰雪覆盖的山巅,天空降下了红色的鹅毛大雪,纷纷扬扬,连绵不绝。

    汪洋大海中漂来一艘小船,船上站着巫女打扮的女孩,她的长发随风飞扬,歌声空灵好似人鱼唱晚。她向着天空伸出手臂,让一片红色的雪花落在掌心,两行清泪无声地滑过面庞。

    “绘梨衣,你怎么哭了?”源稚生问。

    “这雪中寄托着路君的哀思……路君对楚君的哀思。”源稚女静静地望着落雪的天空,泪如雨下,“哥哥,你也记起来了吧,那位友人的名字。”

    源稚生点点头。沉默了许久,他淡淡地问道:“如果路君想要毁灭这个世界,你们会害怕么?”

    “绘梨衣,你说呢?”源稚女泪中带笑,扭头看向女孩。

    绘梨衣笑着摇摇头,打着轻快的节拍,迎着海风清唱。只有她的哥哥们能够听懂她的唱词,那是古老如神谕般的语言:

    “那一日,王失去了他的骑士,

    炎之魔剑被投向天空,

    在红莲般的熊熊烈焰之中,

    中庭米德加尔变为一片火海,

    火柱贯穿天空,浓烟卷没山顶,

    世界之树也被火焰吞没。

    星辰从苍穹落下,

    时间已不复存在,

    焦黑的地面摇晃着沉入波涛汹涌的海底,

    触目所及的只有滔天巨浪,

    宇宙间只剩下一片死寂的沉默和永劫的黑暗。”

    路明非坐在尼福尔海姆的雪山之巅,寒风将他的衣衫吹得猎猎作响。他闭着眼睛,一遍又一遍地亲吻着左手无名指上的红宝石戒指,回忆着他与楚子航的点点滴滴。那柄寄宿了楚子航意志的炎之魔剑莱瓦汀,胜利之后也没有离开路明非,它的剑身燃烧着烈焰,如同散发着光明与温度的大鸟,盘旋在他的头顶,在这个冰雪覆盖的国度带给他丝丝暖流。

    “哥哥,审判的时刻已经到来。”不知何时,路鸣泽出现在他身后,“投下那火焰吧,这个世界太过丑陋,也太过悲伤,我们只有让烈火把一切罪恶净化!当末日的暴风雨结束,更加美丽的新天地将会诞生。残存的生灵且惊且喜,喜极而泣,他们会向着尼福尔海姆,向着哥哥的御座虔诚地朝拜,感谢你的宽大与仁慈。哥哥那时便是宇宙间唯一的神,在你的带领下,一段全新的黄金岁月就要到来了……”

    “这就是你的剧本?”路明非望着路鸣泽,面无表情。

    “是的,这就是我的剧本。”路鸣泽这回不再嬉笑,而是换上了严肃的表情,“这世上有很多剧本,赫尔佐格的剧本,李雾月的剧本,加图索家的剧本……笑到最后的只有我的剧本。因为我是龙族的大祭司,我的预言即为神谕!我做这一切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哥哥君临天下,将世界重新掌握在手中!”

    “陛下,请把世界……”

    骑士临终的场景浮现在眼前,路明非伸出手,莱瓦汀顺从地落入他的掌中。手握熊熊燃烧的“破灭之枝”,路明非盯着那株支撑着整个世界、半枯半荣的参天巨树,目不转睛。

    法夫纳,你也是这样想的么?你也希望朕将世界重新掌握在手中么?可拥有了世界又如何?斯人已逝,物是人非,我身后一步的位置永远地空了下来,再也没有你的身影。这个世界是毁灭还是新生,已经不重要了。

    赞颂我王的苏醒,毁灭即是新生。

    对于纯血龙族来说,毁灭或许意味着新生,而对于无法茧化的法夫纳来说,毁灭就是毁灭。与世界树的交换只有一次,他再也没有重生的机会了。纵使新生的世界再美好又有什么用呢?法夫纳仅存于过去,他……没有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太快就像龙卷风?no no no,对我来说这篇文章已经严重超过预产期了。悬念已设好,铺垫已到位,情感冲突到达制高点,一切都只差收尾。要不是我没有时间,它早应该在三月份完结,为我的学生时代画上句号。眼看着它冲破五十五万字大关,直奔六十万而去,我简直无限恐怖……jup、jup、day day up!

    ☆、chapter 124(true end)

    “什么全新的黄金岁月?什么更加美丽的新天地?没有法夫纳的世界,朕不需要!”路明非迎着飓风俯冲下去,高高举起胜利之剑。燃烧着烈火的莱瓦汀刺入地下,掀翻了世界树的树根。

    巨大的世界树轰然倒塌,枝叶枯黄,生机式微。

    “哥哥你可真是名副其实的破坏大王,你把尤克特拉希尔推到了,我们以后住哪儿啊?”路鸣泽追随着路明非的背影,一脸肉痛。

    “没有师兄的世界,我不需要!”沙哑破裂的嘶吼引起了巨大的雪崩,路明非目眦欲裂,神色狰狞。他的泪腺已经干枯,精神濒临疯狂,他的怒火点燃了世界树的枝干,将天空和大地染成一片深红。

    “真拿你没办法啊,哥哥。”路鸣泽叹了口气,“既然如此,只好由我出点儿力,帮哥哥把你的小骑士找回来了。”

    “你说什么?你说……什么?”路明非转身按住路鸣泽的肩膀,利爪撕裂了他价格不菲的西装,“你竟然说要帮我?别骗人了!法夫纳死的时候,与奥丁决战的时候,你都拒绝了,而你现在却说要帮我?我不会再上你的当了!你那么讨厌师兄,根本就不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了?哥哥你这样也太伤我的心了。我可怜的小心脏都碎成渣渣的了,不信你摸摸?”路鸣泽抓着路明非的手放在胸前,可怜兮兮地说道,“上一次我不帮你,你就用龙王之心去交换,这一次我要是再袖手旁观,天知道你会做出什么?”

    “我是死是活,与你无关。”路明非冷冷地说着,抽回自己的手。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路鸣泽仰天长叹,无奈地摇头,“究竟是谁欠了谁,我们之间早就分不清了。反正现在哥哥已经变成了完整的哥哥,我当然是每天都盼着你好好的。你心里难受,我也开心不起来,与其放任你做出不可挽回的事,还不如我受点委屈,遂了你的心意。唉,谁让我是最爱你的人呢?法夫纳算个屁,我才是哥哥的正宫,正宫就得有正宫的气量,不能跟那班嫔妾一般见识!”

    “你在胡言乱语些什么?”路明非瞪眼,握了握拳头又放下了。小魔鬼能帮他自然求之不得,对方掌握着梦境,而自己则掌握着生命。只要他们二人合力,就可以改变楚子航的命运。

    “楚子航的命运无法改变,他必须归还哥哥的龙王之心,这件事没商量。”见路明非又有发疯的趋势,路鸣泽的唇边升起一丝笑意,“但是我们可以改变法夫纳的命运。法夫纳之死是千年圣战的开端,也是世界命运的转折点。如果他没有被人类杀掉,哥哥就不会失去龙王之心,也不会被内忧外患联合逼死。当然,世界也不会是现在的格局了。”

    “那会是什么样的格局?”路明非淡淡地问。

    “我也不清楚,试试看就知道了。”路鸣泽向天地挥手,带着力挽狂澜的气势,“让我们重现法夫纳被杀前的场景,把哥哥的骑士从死神手中夺回来!”

    路鸣泽牵起路明非的手,下一秒两人便被一个冰冷黑暗的漩涡吸入其中。当路明非重新踏上坚实的土地时,发现自己正站在午后的莱茵河边。

    阳光射入水面,照亮了河底璀璨的金沙。一个矫健的身影破水而出,双手举着彩釉陶罐。那是个英俊挺拔的年轻人,剑眉入鬓,目若朗星,薄唇抿成一条直线,透着坚毅的意味。他上身赤膊,小麦色的皮肤彰显着青春活力,下身是古希腊式的胯裙,腰间束着紧身布带。乍一看像是青年武士的打扮,但那双摄人的金色瞳孔出卖了他,永不熄灭的黄金瞳,那是只有龙类贵族才能获得的殊荣。

    法夫纳!

    再次看见那张熟悉的面孔,路明非激动得心潮澎湃。他不由得想要呼唤对方,却被路鸣泽捂住嘴,拉到一块巨大的岩石后面。

    “哥哥,别心急嘛,先看看你的小骑士想做什么再说。”

    路鸣泽朝前方抬了抬下巴,路明非顺着他的指引望过去,就见青年上了岸,手臂轻盈地一挥,登时在脚下燃起一团高温焰火。他围着火堆写写画画,勾勒出繁复的矩阵,将陶罐里的金沙倾倒在矩阵中央。伴随着一阵炼金反应的光芒,金沙与火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枚纯金指环,安安静静地躺在午后的河岸上,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青年的眼中浮现出一丝欣喜的光芒,他默默拾起自己的劳动成果,从口袋里摸出一颗鲜艳欲滴的红宝石,小心翼翼地镶在指环上。

    路明非心中微微一动,他不由得看向自己左手的无名指,这才意识到原来楚子航送给自己的婚戒大有来历。

    “尼伯龙根的指环,用莱茵河底珍贵的黄金打造而成。人间传说得到这枚指环的人,便会拥有世上无尽的权力和财富。”路鸣泽淡淡地陈述着,“只可惜它的诞生是为了献给尼伯龙根的主人,并非是为了积累罪恶的资本,引起利益与欲望的争斗。”

    突然,远方响起了哒哒的马蹄声。青年顿时警戒起来,那双黄金瞳猛地收缩,燃烧的瞳光爆发出强烈的敌意。精心打造的指环被重新抛入河底,伴随着几声沉雄的长啸,青色的铁鳞在肌肉表面山一般隆起,青年迅速异化为一头古奥森严的巨龙。

    一队全副武装的勇士策马而来,每个人手中都拿着明晃晃的屠龙剑。为首的那位一头太阳般灿烂的金发,如同大理石雕刻的面容,海蓝色眼眸涌动着北极冰原的风霜,神情倨傲不可逼视。

    “恺撒?”路明非吃了一惊。

    “不,那是英雄希格尔德,加图索家的先祖。”路鸣泽说,“人类的历史记载他的高祖父希吉是神赐之子,奥丁与人类王后所生的儿子,换句话说希格尔德是天空与风之王的直系血裔。”

    “原来是古代混血种……”路明非眯起了眼睛,“就是他杀死了法夫纳?真不可思议。法夫纳体内流淌着我的血,实力相当于初代种,能打败他的人可不多。”

    “超级混血种就是这些为数不多的人之一,况且这位039;皇039;手中还持有一件特殊的炼金武器。看到他手中的屠龙剑了吧,哥哥,那是象征着荣耀的圣剑gra,亚瑟王石中剑的原型。”路鸣泽解释道,“如果恺撒接受了尼伯龙根计划,他就会变成另一个希格尔德。本来红发新娘就是家族为他准备的祭品,大杀器帕西·加图索则是家族给他的铺路石,牺牲这两个人,他将获得可与纯血龙族比肩的力量。但那个中二病晚期坚持要靠自己的实力赢得世人的尊重,他拒绝接受加图索家的剧本。”

    在两人谈话的同时,前方正上演着勇者斗恶龙的戏码。

    “赫瑞德玛国君的长子法夫纳哟,你为何摒弃人类的尊严,委身于恶龙之下?”希格尔德怒吼。

    “无论是作为人类还是龙类,我都不曾摒弃过自己的尊严。”法夫纳郑重回答。

    “还记得莱金么?他是我的老师,而你杀了他。”

    “那个人身上带有尼伯龙根的烙痕,他受雇于贪婪的人类,多次染指吾王的宝藏,惊扰神界的安宁。他罪无可恕。”

    “龙皇尼德霍格的巢穴在哪里?”

    “无可奉告!”法夫纳的龙吟回荡在山谷,庞大的龙躯张开了言灵领域,黑红色的气流在气界边缘游走,像是无数半透明的蛇。周围的飞沙走石全部被他点燃,巨龙喷吐着炽热的君焰,如同站在烈火祭坛的中央。

    英雄们接二连三地战死,只剩下希格尔德和贝奥武夫。贝奥武夫不顾被巨龙咬断喉咙的危险,将屠龙剑刺入法夫纳的腹部,气绝身亡。按照历史的发展,接下来希格尔德就会趁机剜出龙心,砍下龙首。但是他无法做到了,因为一根骨刺射中了他的眉心,英雄无力地倒了下去。

    王者悬浮在巨龙头顶,纯黑的长袍翻飞在空中,如同绽放的黑色曼陀罗。法夫纳抬起头,他仰望着那个从天而降的神明,暗淡的黄金瞳挣扎了数次,重新点亮:“陛下,请快离开这里!您怎么可以独自驾临这么荒凉的地方……太危险了。”

    王者缓缓地降落,如云的广袖轻扬。他将手按在巨龙的头顶,盯着对方金色的眼睛,清冽的嗓音带着不容违逆的气势:“法夫纳,不要死。”

    让濒临死亡的人重获生机,那是他独有的权能。任何龙王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剥夺生命,但能将生命赐予他人的,只有神。

    “对不起,又把您的手弄脏了。”法夫纳的伤口开始复原,他伸出舌头轻轻舔舐着王者的掌心,温驯地伏下伟岸的龙躯,“请坐到我的背上来,让我送您……回家吧。”

    经过路明非的干涉,法夫纳看似逃离了死亡的命运。然而劫后重生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某一天,他离开神域去莱茵河寻找遗失的指环,再也没有归来。巨龙法夫纳,被新的屠龙者杀害了。

    “为什么?为什么!”现实世界中,路明非狠狠捶打着枯萎的世界树,痛不欲生。

    “大概是因为哥哥杀了希格尔德,触发了屠龙者为友人复仇的剧情。”路鸣泽摸着下巴,“要不我们重新load一次?这回哥哥你就不要随便秒掉剧情人物了,想想其他办法怎么样?”

    “l/s大法?你当这是玩游戏么?师兄是活生生的人,不是游戏中的攻略角色!”看到小魔鬼的态度如此不认真,路明非的火“腾”地一下就冒起来了。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认真你就输啦。”小魔鬼摇头晃脑。

    路明非气得没辙,难得小魔鬼肯配合,如此良机怎好错过,只能放手去做。

    两人再次进入梦境。这回路明非吸取了教训,看见法夫纳二话不说拉着他就跑,躲过了和希格尔德小队的正面交锋。但是好景不长,天空与风之王双生子提前完成吞噬,进化为奥丁,龙族内乱爆发,法夫纳被潜入的死侍暗杀。

    路明非不甘心,继续和小魔鬼重返梦境,试图找到复活法夫纳的一线希望。谁知命运竟跟他开起了玩笑,没有一次目标不是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死亡,让路明非一遍又一遍地体会那种心如刀割的滋味。渐渐地,路明非觉得自己已经不是在拯救法夫纳了,而是通过不同的方式,无限循环这场痛失挚爱的噩梦。

    第107次因果循环,人类通过几千年的努力,强势崛起。龙族与人类打响了圣战,法夫纳参战,英勇就义。

    当巨龙的鲜血染红漫天的白幡,路明非终于明白了,自从他与法夫纳相遇,将那个人变为龙族,法夫纳的命运便陷入了死局。任他掌握着生命的权能,无数次地将那个人救起,也改变不了那个人的结局。见证所爱之人的死亡,这不是法夫纳的命运,而是他的命运。尼德霍格是神,以命运之力统治世界,他可以拯救任何人,唯一无法拯救的,是他自己。

    “都是我的错,是我把法夫纳的命运和我连在了一起。如果他没有遇到我,就不会引来日后的杀身之祸。”路明非拖着疲惫的身躯,将头深深埋进膝盖里。

    “纵使你不与法夫纳相遇,作为人类,他的结局无非是老死、病死、事故死,终究难逃一个‘死’字。”路鸣泽眺望着末日的光景,一字一顿。

    “生老病死才是人,不老不死的……是怪物。”路明非喃喃自语,此时的他心如死灰,身心俱疲。

    “父亲,为什么我不能作为人类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呢?我真的……不想被当做怪物啊!”

    李雾月弥留之际的景象浮现在眼前,路明非突然笑了。说到怪物,所有流着龙血的生物都是怪物。还有谁比他这位龙族文明最深处的始祖更像怪物呢?他才是世上最大的怪物。如果他没有把龙族的血脉传承下去,李雾月就不再是不老不死的怪物,他的人类哥哥李元昊就不会惧怕他,也许他们就可以携手晚年,寿终正寝。

    死并不可怕。比死亡更可怕的,是孤独。

    师兄,为什么你总是先走一步……

    “哥哥,还要继续么?”路鸣泽蹲在他面前,轻声问道。

    “嗯,这是最后一次了。”路明非抬起头,“这一次,我想让你带我回到更加遥远的过去。”

    “不知哥哥想要回到哪个时代?”

    “你出生的前一天。”路明非握住他的手,盯着他的眼睛,“可以么?”

    路鸣泽愣住了,对面那双赤金色的瞳孔太过坚定,太过耀眼,炽烈得几乎将人灼伤。

    “这就是哥哥得出的答案?”路鸣泽微微一笑,回握着他的手,“好!无论结局如何,我都尊重你的选择。”

    很久很久以前,远到天地初开的时候,宇宙只是一片虚无的混沌。在这片混沌的核心地带,出现了一个飞速回旋的无底深渊——金伦加鸿沟。金伦加之北是“雾之国”尼福尔海姆,那里终年浓雾弥漫,被严寒所笼罩;金伦加之南,与尼福尔海姆隔岸相对的是“火之国”穆斯贝尔海姆,那里岩浆炽热,整日烈焰不熄。在这阴阳相济之下,某一日,从金伦加鸿沟那永恒的微光中诞生了最初的生命:世界树尤克特拉希尔、黑王尼德霍格。尤克特拉希尔用她的树枝孕育出第一对人类男女,而尼德霍格用充塞在诞生之地的冰雪创造了白王。

    一望无际的冰原上,风霜相伴,白雪皑皑。世界以它最原始、最本真的状态展现在眼前。幼年尼德霍格坐在雪地上,照着自己的样子,精心打磨着一座冰雕。晶莹的雪花落在他的睫毛上,光滑如镜的冰面映出他的倒影,夜色的长发飘逸地垂落下来,一缕一缕打着波浪卷儿。那是黑王创造白王前的场景,随着尼德霍格将精神、灵魂与生命注入那座冰雕,龙族的血脉便得到了最初的传承。

    路明非迈开脚步,来到年幼的自己面前。寂静的天地回荡着踏雪的声音,男孩抬起头,好奇地望着他,清澈的金眸闪烁着晨曦的光芒。

    “孤独么?”路明非低头看着男孩。

    “什么是孤独?”男孩露出困惑的表情。

    “孤代表‘王者’,独代表‘独一无二’。独一无二的王者,就是‘孤独’本身。”

    “我是王者,但并不是独一无二的。”男孩举起他的冰雕,“这是我弟弟,他出生以后,我就不再是一个人,也就不会孤独了。”

    路明非摇了摇头:“孤独不是寂寞,有时候被很多人围绕着,还是会感到孤独。这种与生俱来的孤独叫做‘血之哀’,它会沉淀为一种得天独厚的力量,蕴藏在你的血脉中,传递给你的弟弟,你的子嗣,你的种族。”

    “那岂不是未来的大家都会孤独了?那他们是不是会很难过,很痛苦?”男孩有些焦急。

    “他们会成为凌驾于所有种族之上的神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刀刀见血不死不休,但是他们很难过,很痛苦,也很悲伤。”路明非缓缓地说,“因为他们不被这个世界所爱。”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男孩的脸庞被悲伤笼罩,赤金色的眼睛涌出大滴的泪水,“发自内心地微笑,发自内心地流泪,发自内心地喜欢彼此,这才是我想要的世界啊!”

    “这也是我曾经想要的世界。所以,我们共同来改变它,好么?”下一秒,路明非紧紧抱住了男孩,飞向了岩浆与冰屑交错的金伦加鸿沟。

    赤金色的岩浆从裂缝中喷薄而出,壮观又惨烈,如同地狱一般。开端还是结束?天然的神葬所,还是孕育龙皇的摇篮?生与死,只在一念之间。

    “尤克特拉希尔,尼德霍格一命,换我全族同胞的幸福,公平?”

    “公不公平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心之所向,就是所谓的‘天道’。”世界树的枝叶沙沙作响,好似细语呢喃,“以神之血谱写新世界的镇魂歌,还有比这更合适的么?”

    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在这个世界的孩子。血之哀,让这些孩子失去了被爱的机会。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一次,希望你们可以作为普通的孩子,在父母家人的祝福中,呱呱坠地。事到如今,需要获得救赎的已经不只是法夫纳一人,还有千千万万的龙族子民。龙的历史,悲伤的血脉,弃族的命运,就由龙皇尼德霍格来斩断。

    能杀死黑王的,只有黑王自己。

    “抱歉了,小魔鬼。”最后看了路鸣泽一眼,路明非抱着男孩沉入了那道无底深渊,瞬间便被炽烈的岩浆吞没。

    “祝你好运,哥哥。”小魔鬼的身体在虚空中崩解散落,化作粒粒微尘,“如果有来生……我们还做兄弟。”

    作者有话要说:  打开百度一搜,发现这篇文章不知何时已经遍布各种网站,我也是醉了orz。。。

    特此声明,本文独家发表于晋江文学网,改动、更新也全在晋江,如果在别处下载出现版本不一致的bug,恕笔者盖不负责。

    文章写到这里基本上就完结了,这是我喜欢的结局,所以我把它定为true end。但之前我曾许诺过大家he,想看he的亲请期待明日的大结局,我们一起来撒花(o)/~

    ☆、chapter 125(happy end)

    美国伊利诺伊州五大湖区芝加哥市的远郊,坐落着一所名为“卡塞尔学院”的私立大学。就像哈佛和耶鲁是以姓氏命名的那样,卡塞尔学院的校名取自19世纪末德国名门贵族卡塞尔家族,工业革命百废待兴,年轻的梅涅克·卡塞尔伯爵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在三位银行家老师甘贝特侯爵、夏洛子爵、马耶克勋爵的资助下,共同建立了这所综合性学府。然而天妒英才,第一任校长梅涅克·卡塞尔于29岁那年不幸早逝,临终前他将全部财产赠予剑桥毕业的同门师弟希尔伯特·让·昂热,并留下遗言,命昂热继任校长之职,将该校发扬光大。

    经过昂热校长的不懈努力,卡塞尔学院终于在20世纪初跻身世界名校行列,近百年来更是一跃成为全球教育排行榜榜首。该校拥有历史系、机械系、生物系、物理系等不同类别的院系,囊括几十个国家重点学科,是全世界精英的聚集地,自建校以来培养出的优秀毕业生遍布政界、军界和商界,诺贝尔奖得主更是数不胜数。学院下辖校工部、执行部、装备部等多个部门,其中校工部是清一色的壮汉,全部由退役的前海豹突击队队员组成;执行部则是个准军事机构,每年都在为fbi、sa等世界级情报机构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而装备部拥有地球最尖端的科技,没有他们的协助五角大楼甚至无法屹立至今。

    如果以上信息还没有让您的意志崩溃,那我们来谈谈更加不可思议的现实。据说卡塞尔学院还是闻名海外的“长寿村”,那些沉醉在地下科学圣殿中潜心修行的院系主任们,随便拎出一个都是百岁老人。该校凭借这一成就成功打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健康专家们甚至在《纽约时报》上引发了热议,结果一致认为是卡塞尔学院食堂的菜谱延缓了基因的衰老。至于百岁老人们的领头羊——139岁高龄的校长昂热先生——至今仍活跃于各种大型社交场合,与比他小一百多岁的年轻姑娘们载歌载舞。只可惜老人终究是老人,在巴黎参加最新的时装发布会时,昂热校长的心脑血管终于承受不来,不得不中途退场,被私人飞机遣送回医疗圣手大把抓的校医部接受治疗。

    “和你说了多少次了,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你说你,跟我一起坐在泳池边喝喝小酒,评审女生们的深水合格证考试多好?咱校的美女质量也不差嘛,肥水不流外人田啊!”副校长坐在病床旁,一边削苹果一边埋怨。

    “我从没否定过我校的美女质量,但我是个绅士,社交是我的生命。我不可能跟你一样,窝在打更的钟楼里做一辈子老宅男。”昂热不屑地说着,大口咬向苹果。

    “好好好,你是老绅士,我是老宅男,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副校长无奈地摇头,把一袋五连包方便面扔到昂热身上,“喏,‘越师傅方便面’,日本退休老黑道寄给你的慰问品。”

    “什么鬼?这仿造‘康/师傅’做出来的logo?”昂热皱眉,嫌弃地丢到床下,“我不吃垃圾食品。”

    “哎哎哎,别丢啊!你不吃我吃,大老远快递来的特产,真浪费!”副校长从床底下掏出方便面,拍了拍灰尘,“说起来还是咱校的新logo好看,熊猫啃竹子什么的……构建和谐社会,保护生态平衡,瞧瞧,多有创意!”

    “那是我看到守夜人讨论区里的一张照片时产生的灵感。路明非啃姜饼屋的瞬间,你手下的新闻部抓拍得很好。”昂热突然想起了什么,看向副校长,“对了,路明非怎么样了?”

    “手术过程蛮曲折,总算是有惊无险,成功扛下来了。不过路明非至今还在昏迷,医生也无法确定会不会留下后遗症。”副校长叹了口气,“先天性心脏病,拖得越久越难治,他都21岁了,怎么就没早点发现呢?”

    “这种病症,儿童期才是最佳的治疗时间。”昂热遗憾地说,“只可惜他父母是学考古的,小时候很少跟他在一起,就给耽误了。”

    “喔!差点忘了,那小家伙是你内定的接班人吧?那他可得快点好起来。”副校长摸摸鼻子,笑得猥琐,“老友,我看你这身子骨也不如从前硬朗了,还是赶紧隐退算了。让路明非接你的班,我来辅佐他!他是中国人,我热爱中国文化,我们一定会把咱学院建设得蒸蒸日上,再创辉煌嘿嘿……”

    “别做梦了!”昂热毫不留情地打断了副校长的幻想,闭着眼睛在胸口画起了十字,“上帝保佑,为了不让我的剑桥学院风摇身一变抽成中国乡村风,请一定让我比这个老家伙多活几年。”

    卡塞尔学院校医部,心脏外科重症监护室。

    “嘀——嘀——嘀——”心电监护仪发出平稳而规律的音效,无创呼吸机送出温和、恒定的气流,随着患者的每一次呼吸,在氧气面罩上弥散开丝丝缕缕的白雾。插着输液管的手背动了动,icu病床上的人缓缓睁开了眼睛。

    熟悉的天花板,熟悉的白窗帘,还有熟悉的夕阳余晖,这里是……卡塞尔学院!

    路明非挣扎着坐起来,摘下氧气面罩,拔掉吊针,爬下被各种医疗器械围绕的病床。一根凸出的橡胶管绊住他的脚踝,伴随着一声巨响,路明非整个人扑倒在地上。他支起手臂想要起身,无奈两条腿却软得像踩了棉花,试了几次都无能为力。

    “动起来!你倒是给我动起来啊……”路明非坐在地板上,恨铁不成钢地捶打着自己的腿,汗如雨下。

    有人推开了病房的门。那人望着屋内的景象,呆立在门口,手中的花束跌落下来,绚烂华美的红罂粟散落一地。

    走廊的微风将一片花瓣吹到路明非眼前,他缓缓地转过身,瞳孔猛然放大,肩膀微微颤抖。

    四目相对,画面定格,时间在这一刻停下了脚步,天地间只剩下泪水滴落地面的声音。牙齿紧咬着嘴唇,小心翼翼地靠近,如同害怕惊扰了梦中人。两人同时伸出了手臂,伸展,再伸展,直至指尖相触,紧紧地扣在一起。

    无声地对视,无声地相拥,无声地亲吻,此时此地,语言已变成多余的东西。没有谁愿意打破此刻的宁静,心照不宣,无需再言明。

    走廊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楚子航看见来人,拍了拍路明非的背,“明非,你看谁来了?”

    路明非疑惑地抬起头,就见一群白大褂中混着一对中年男女,男人英俊依旧,两鬓却染上了斑驳的白霜,女人美丽如初,只是眼角生出了细细的皱纹。二人无一不是形容憔悴,神色焦急,在看到路明非的下一秒,不约而同地冲进来将他抱在怀里。楚子航悄悄退到一旁,将空间留给一家三口。

    “儿子,你终于醒啦!可把我和你妈担心坏了!”路麟城搂着路明非的脖子,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好不折腾。

    路明非呆呆地望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有一种幸福到恍惚的错觉。

    “麟城,明非刚做过手术,不能太激动,你别吓到他。”乔薇尼擦了擦眼泪,温柔地抚摸着路明非的脸,“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告诉妈妈。”

    路明非终于反应过来,看向自己的腿,“我的腿动不了了。”

    “腿动不了?下肢瘫痪?”路麟城大惊失色,急忙拉过主治医师,“大夫,我儿子说他腿动不了了!怎么回事啊?您快给看看!”

    主治医师是个戴眼镜的白人女性,听了病人家属的话,来到路明非跟前,捏捏他的腿:“这里痛么?”

    “痛。”

    “这里呢?”

    “有点痛。”

    “还有这儿和这儿……”

    “啊——痛痛痛!”

    “那就没问题了。”女医生站起来,淡定地得出了结论,“人体正常的虚弱表现,不是病理引起的后遗症。好好修养,做做康复训练,过几个月就能痊愈。”

    “不会吧,医生。”路明非撇嘴,“我以前失去体内三分之一的血,昏迷一个月不吃不喝,也能跑去听证会舌战群儒。现在摔了跟头站都站不起来,我真的没问题么?”

    “现在的你确实没问题,至于过去的你……倒是跟superan有一拼。”女医生推了推眼镜,严肃地看着路明非,“如果你不相信我的判断,我推荐你去咨询一下富山雅史教员。你在心脏外科的治疗已经结束了,护士,给他准备轮椅,去心理科挂个号。”

    “别别别,大夫,您别跟孩子一般见识!我儿子他睡糊涂了,这孩子从小就满脑子奇思妙想,他最喜欢的偶像是蝙蝠侠……”路麟城跟在医生后面不断地道歉。

    “这些年,我和他爸爸忙于工作,忽略了明非的病情。这次多亏子航发现得及时,寸步不离地照顾明非,才有惊无险。子航,我代表全家谢谢你。”乔薇尼拉着楚子航的手,目光充满感激。

    “阿姨别这么说,我和明非从初中相识到现在,这点小事是应该的。”楚子航紧绷着脸,有些无措,“妈妈听说明非生病的消息就一直在家里哭,吵着要飞到美国来探望,好在爸爸劝住了她。刚才我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妈妈激动得又哭了……”

    “替我给你妈妈带好,改日一定登门道谢。”乔薇尼温和有礼地说着,朝路明非微笑,“我去给鸣泽打个电话,叫他不要担心了。你跟子航还有话要说吧,我和你爸爸就不打扰你们了。”

    乔薇尼拉着路麟城离开了病房,医生护士们给路明非做了简单的检查之后,紧跟着退了出去。路明非这才发现,世界真的变了。卡塞尔学院虽然还是那个学院,但这里再没有龙族,再没有混血种,所有人都作为平凡的人类,过着他们普普通通的一生。

    突然,青铜古钟响彻整个校园。大群的白鸽从窗前飞过,雪白的羽毛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草坪上烛光摇曳,组成了巨大的心形。

    “这是……”路明非指着窗外,面露不解。

    “忘记告诉你了,今天是恺撒的婚礼。”楚子航说着,搀扶着路明非坐上了轮椅。

    路明非不知道的事有很多,其中一件就是,就算他现在去心理科挂号,也无法约到富山雅史教员。因为作为卡塞尔学院里唯一的见习牧师,富山雅史此时正在教堂中主持婚礼。

    富山雅史:恺撒·加图索,你是否愿意娶陈墨瞳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她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是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恺撒(点头):我愿意。

    富山雅史:陈墨瞳,你是否愿意嫁恺撒·加图索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是贫穷,始终忠于他,直到离开世界?

    诺诺(挠头):我……好吧,我没意见。

    富山雅史:咳咳,现在交换戒指,作为结婚的信物。恺撒·加图索,请你一句一句跟着我说。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娶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丈夫。

    恺撒(看诺诺):正如他说的那样,我始终是你忠实的丈夫。

    富山雅史:陈墨瞳,请你一句一句跟着我说。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嫁给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妻子。

    诺诺(打哈欠):好麻烦,同上。

    富山雅史(满脸黑线):请你们两个人都一同跟着我说。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住在哪里,我也住在哪里。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恺撒、诺诺(异口同声):同上!

    富山雅史(濒临暴走):根据神《圣经》给我们权柄,我宣布你们结为夫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现在,请新郎亲吻新娘,婚礼仪式到此结束,你们可以滚了。

    “就等你这句话呢。”恺撒耸耸肩,掀开诺诺的面纱。

    正在这时,教堂的门向两边敞开,有人推着轮椅走了进来。在场的来宾齐齐向门口望去,顿时人声鼎沸。大队人马潮水般涌了过来,将路明非和推着他的楚子航团团围住。

    “路师兄醒了!路师兄醒了!”一个女孩欢呼雀跃地扑过来,跟路明非抱了个满怀。

    “夏弥师妹?”路明非认出了那个如夏花般灿烂的女孩。

    “是滴是滴,在下狮心会会花虾米是也。”夏弥做着鬼脸,嘴角露出一对小虎牙,“路师兄,暑假和楚师兄来我家玩吧,大家一起包饺子,我哥哥可盼着你们来了!”

    西装笔挺的伴郎穿过人群,朝路明非微微鞠躬:“路君,祝早日康复。”

    “象龟前辈?”路明非睁大了眼睛。

    “源君收到恺撒的邀请,昨晚特意从日本赶了过来。”楚子航说。

    “我是代替父亲来参加妹妹的毕业典礼的,没想到被加图索君委派了这么艰巨的任务。”源稚生看向楚子航,“原定伴郎是楚君,不巧碰上了路君手术的事,只好勉为其难让我充数了。”

    “谁让路君不是伴娘呢,否则楚君一定当仁不让。”源稚女凑到路明非耳边悄声说着,朝苏茜的方向看了一眼,握住他的手,“路君什么时候也到东京来玩吧,我们一起去秋叶原spy。”

    “我还想去……横滨的水族馆。”绘梨衣拉住路明非的另一只手,眼神充满期待。

    还有兰斯洛特、巴布鲁、古德里安教授……路明非的目光一一扫过那些熟悉的面孔,内心百感交集。

    一片混乱之中,新娘登上了高台,将手捧花凌空一挥,大力抛了出去:“小师弟,接着!”

    “天呐,师姐!不要这么突然啊!”望着迎面砸下来的玫瑰花束,路明非下意识地接住,接住以后才发现大事不妙。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接到手捧花的那位,下一个就是他步入婚姻的殿堂!”诺诺手持麦克风,如同挥舞一只擂鼓瓮金锤,“楚子航,还不快求婚!”

    “诺诺,你是不是搞错了,这是我们的婚礼。”恺撒十分无奈。

    “什么你的我的,好事成双,择日不如撞日,就趁今天一起办了吧!”诺诺相当大方。

    “对对对!楚师兄快求婚,我们都等着喝喜酒呢!”夏弥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条“楚路王道”的标语,跟绘梨衣一人扯着一端,使劲儿地摇。

    “小的们动起来!今晚的头条,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芬格尔不愧是专业的,立刻嗅到了炒作的气味。这边督促着新闻部的小弟们工作,自己也没闲着,混饭的相机在手,一按快门就是高难度的九连拍。

    “结婚!结婚!结婚!”众人群情激奋,热血沸腾。

    “师兄,现场有点失控,咱们还是撤吧。”路明非窘得要命,准备逃跑。

    “今天是2012年6月1号。明非,你记得6月1号是什么日子么?”

    “国际儿童节,还有……师兄的生日!”路明非猛地拍向脑门儿,“糟糕,我还没有准备礼物!”

    “礼物我已经收到了。你能在今天醒来,就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楚子航说着来到路明非面前,从校服口袋里掏出一个蓝绒首饰盒,单膝跪下,“明非,你愿意跟我结为连理么?”

    “师兄你怎么可以在公共场合说这么肉麻的话。”路明非捂脸。

    “我只是想亲手为你戴上它。”楚子航直视着路明非的双眼,吟诵出神圣的结婚誓词,“to have and to hold fro this day forward,for better,for worse,for richer,for poorer, sid io love aill death do  part。”

    短暂的沉默之后,路明非无声地笑了:“师兄,你刚才有句话说的不对。”

    “哪里不对?”楚子航配合地问。

    “till death do  part?”路明非摇了摇头,“as long as we live iher039;s heart,eveh ot keep  apart!”

    只要我们住在彼此心中,即使死亡也不能将我们分离。那是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海中孤岛上,一位王对骑士许下的诺言。历史的洪流淹没了黄金瞳的痕迹,却无法斩断沉淀在灵魂深处的羁绊。

    楚子航缓缓露出一丝笑容,将红宝石戒指戴在路明非的左手无名指上,带着庄严又虔诚的神情,吻上路明非的手背。

    教堂中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乐队奏起了《结婚进行曲》。大把大把的花瓣被抛向空中,到处喷射着香槟和彩带。

    浅栗色的瞳孔倒影着少年清秀的容颜,在夕阳余晖的照射下,璀璨得像是神话中那条蕴藏了黄金的莱茵河,流淌着穿越时空的思念。

    即使昨天很美好,即使明天比今天更糟糕,我依然用希望的勇气,相信着未来。因为我爱人类,因为我是人类。

    幸福是一种没有形态的温柔。这个温柔的世界,如此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昨天的评论,总觉得有些读者跟我的理解很有偏差,然而我觉得自己的思想并不难懂……

    这篇文章的结局是我早就想好的,为了保证它的合理性,我查阅了很多量子力学的资料。宇宙是多元化的,包括了一切存在和可能存在的事物,由于量子的不确定性,即使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必然发生在某处。当世界不再有龙族,卡塞尔学院就不会成立了吗?路明非、楚子航、夏弥、诺诺…就不会相遇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路明非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全体龙族作为人类出生的机会,那么路明非、夏弥、老唐他们就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他们聚在一起的概率很小,但不为零。

    本文从9月18日发表至今经历了整整7个月,前2个月写下来主要靠兴趣,而后5个月已经完完全全是责任在支撑我写下去了。真的太累了,精神疲倦,觉得灵感都被掏空了。我突然有点理解三叔为什么会进精神病院,怕自己的笔跟不上大脑,也怕辜负读者的期待。当然我比起三叔差远了,我没什么写作天赋,还要强迫自己向作家靠拢,最后导致这篇文章带给我的痛苦远大于快乐,至今还在烦躁中挣扎……

    在此,特别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是你们的呼声将我一次次拉出绝望的漩涡。我终于完成了当初的许诺,给了它一个完整的结束。不管未来的读者是否喜欢这篇文章,都感谢你们能来阅读,永远爱你们。这个温柔的世界,如此美好。

    ☆、chapter 126 后记·十年(上)

    “布谷——布谷——”

    “起床啦起床啦,起床啦嗷嗷~~”

    “睡回笼觉是吧,哦哦哦哦偶爸刚弄死他~~”

    “早上好主人,今天的早餐是香蕉牛奶和黄油面包,请问您是要先吃早餐还是先吃我……”

    伊利诺伊时间7:30a,芝加哥远郊的某别墅内准时奏响了闹铃交响曲。闹钟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带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气势,轮番轰炸着某只赖床的大熊猫。怎奈这只国宝已然修炼成精,他的耳朵自动开启了屏蔽功能,任家中警铃大作,他依旧睡的怡然自得。直到瓦格纳《莱茵的黄金》那舒缓悠扬的乐曲响起,路明非闭着眼睛从枕头下掏出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明非,起床了么?”扬声器中传来低沉如大提琴的嗓音,透着冰山般冷硬的质感。

    路明非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露出婴儿般甜美的笑容:“床说它不愿意放开我。”

    “那就把它推开吧,今天是星期五,你第一节有课。”楚子航淡淡地陈述着事实,路明非的眼前立刻浮现出那张面无表情的脸,“自己把握好时间,别忘了吃早餐。我现在正在去弗吉尼亚州的途中,早上九点有个会,预计你那边下午五点左右可以返回芝加哥,晚上等我。”

    “嗯——”路明非发出一个长长的鼻音,把头一蒙,整个人都缩进被子里。几分钟之后,他伸手往旁边摸了摸,冰冰凉凉的没有温度,瞬间没了睡意,直挺挺地坐了起来。赖床这种事,总要有个对象陪着才好玩,自己一个人,睡得再久又有什么乐趣?

    路明非洗漱完毕,伸着懒腰踱到厨房。他把手机放在餐桌上,拉开冰箱门,拿了两片面包塞进多士炉里,按下开关。紧接着他又取出一盒牛奶,撕开包装刚要下口,“叮”的一声短信响了:

    牛奶不要凉着喝,微波炉中火加热,五分钟。——楚子航

    “师兄,你是不是在家里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啊?”路明非无奈地笑笑,把牛奶杯倒入玻璃杯,放进微波炉,调至“中火”,定时五分钟。

    都说爱情会经历“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他和楚子航结婚十年,就没有哪一天痛过痒过。楚子航生来就不是个追求刺激的人,而路明非的心脏也不允许他经受过多的刺激,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一块儿,能掀起家庭风波才怪。因此外界传言楚子航和路明非是一对模范夫夫,十年如一日,琴瑟调和举案齐眉,殊不知路明非其实是个有脾气的,只可惜就算他偶尔发火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因为楚子航根本就不会吵架,他只会按部就班地提醒你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按时起床……精密得像一台永不生锈的机器。

    大学毕业后,楚子航凭借在执行部出色的实习表现,进入美国联邦调查局,成为一名忠诚、勇敢、正直的fbi探员。短短几年时间,楚子航迅速晋升为资深探员,在与反联邦法罪犯的斗争中连创十几件丰功伟业,令全球的恐怖组织闻风丧胆。而路明非呢,虽然身为卡塞尔精英的一份子,却对特工这种拉风的职业完全不感冒。他既不想加入海军陆战队,也不想进中央情报局,他的人生理想是找个网络信号好的地方宅起来,过混吃等死逍遥快活的日子。

    然而懒人有懒福,就在路明非准备毕业答辩的时候,他收到了来自各院系主任们的保研邀请。校方态度诚恳,出手大方,以全额奖学金和特别校长奖为诱饵,坚持要把路家这棵好苗子培养成国家的中流砥柱。众所周知,路明非是因为他那对考古学家双亲才选择了历史系专业,实际上他对爆破拥有非凡的热情。在昂热的循循善诱之下,路明非欣然转专业,投入物理系主任道格·琼斯门下,主攻核物理。

    两年后,路明非顺利取得硕士学位,在装备部兄弟们的协助下,他将自己毕业论文的理论付诸于实践,在撒哈拉沙漠搞了场大规模试验,直接导致了一款新型核武器的问世。核爆当天拉登家族发来贺电,热烈欢迎路明非加入基地组织的怀抱,为全世界的恐怖袭击事业贡献一份力量。这件事立刻引起了美国国防部的恐慌,五角大楼慎重地将他列入反恐黑名单,并对卡塞尔学院发出秘密通告,严令禁止路明非回归大自然。

    昂热校长对此表示一万个同意,伙同院系主任们做尽路明非的思想工作,劝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造福社会。为了避免引起美国当局的注意,路明非无奈地选择研究放射化学。联邦调查局总是把楚子航派去各处执行任务,让他们动不动就两地分居,路明非在心里早已把五角大楼炸掉无数遍了,只是这一次他却不能把他的理论付诸实践,因为那样会给面瘫师兄的工作增加负担。于是路明非化愤怒为力量,化爆破为能源,潜心钻研神秘的化学领域,在一次研究模型分子裂解反应机理的课题中,无意间用重离子加速器人工合成了121号新元素ubu,阴差阳错地拿下了当年的诺贝尔化学奖,为卡塞尔学院的教学质量再添辉煌的一笔。

    历史学学士、物理学硕士、化学博士,寒窗苦读21年,得到的就是这样三张纸片。路明非抱着三本精装烫金的学位证书,深深地叹了口气,打定主意从此金盆洗手,归隐山林。谁知昂热再一次找到了他。

    “明非,听说你和子航打算搬出学校?”校长办公室里,白发苍苍的老人喝着热腾腾的大吉岭红茶,逗弄着他的松鼠们。

    路明非点了点头,“毕业了当然要搬出校园。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总住在学生宿舍里,不太方便。”

    “明白,明白。”昂热满脸理解,“可你们有没有想过,美国现在的房价不便宜啊。看你和子航都是有骨气的年轻人,肯定不会向父母求助,给你们买房吧?”

    “我们可以租房子住。”路明非很无所谓。

    “租房子不好。”昂热同情地看着对面的人,“你租了房子,一切都要看房东的脸色。房东让你搬走你就得搬走,接下来你又要重新去找房子,浪费时间不说,搬来搬去的劳民又伤财,想想都替你们犯愁。”

    经校长一说,路明非的头也有点大,“那我们不租房子了,我们贷款。我有诺贝尔奖金,先付了首付,之后的房贷师兄每年按月还。”

    昂热听了呵呵一笑,“就凭你师兄那公务员的薪水,多少年能还清?十年?二十年?别开玩笑啦!你以为买房子只需要还贷款么?房产税、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哪个不需要钱?你一不留神欠缴房产税,房子就会被拍卖掉!大人的世界可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轻松,等你们真正拥有一套房子的时候,估计恺撒都当爷爷了……”

    昂热每说一句,路明非的眉毛拧得越紧,最后他烦不胜烦,拍案而起:“行了!我知道了!我去挣钱,去卖身还不行么?”

    “那你可得找个好点儿的买家,当今社会高收入群体就那么几样。”昂热耸耸肩。

    “比如?”

    “比如it高管、房地产开发商、大学教授……”

    “大学教授?”路明非挑眉。

    “是啊,明非你有兴趣?我可以雇用你哦。”昂热微微一笑,从抽屉里拿出一纸文件,“这是一份卡塞尔学院教员的工作合同,签下它,你们未来的爱巢就有着落了。”

    “在咱学院当老师,工资很高么?”路明非盯着那份合同,狐疑地问。

    “那就要看你够不够努力咯。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年收入高低不等,当然,如果你能获得我校的终身教授职位,你的年薪将达到20万美元。看看我们尊贵的院系主任,哪一个不是亿万身家?你混到那个地位,别说是买房,就是去南非买个小国都绰绰有余了!”昂热站起身,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年轻人,一步一步往上爬吧。”

    蜗牛背着重重的壳,一步一步往上爬……路明非顶着满头黑线,在那张卖身契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发愤图强,兢兢业业,将大好青春奉献给亲爱的母校,终于在成为社会人的第五个年头,还清了可恶的房屋贷款。

    第2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8节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