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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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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界的高手都是他徒儿 作者:瑞娃

    正文 第4节

    这界的高手都是他徒儿 作者:瑞娃

    第4节

    三个孩子后天就回去了,这一分开又要好几个月,张凤婉实在舍不得,这几天心里总是闷闷的难受。

    玉凌感觉到外婆情绪低落,一想便知是为什么。

    “外婆,这鱼汤真香!”作势深深地吸了一口。

    “好喝!”玉言面前的鱼汤已经下去了一半。

    “喜欢就多喝一碗,锅里还有,我去端。”孩子们胃口好,这比什么都让张凤婉高兴。

    胡凡喝了几口,砸吧砸吧嘴道:“今天的鱼汤特别好喝,比之前的都好喝。”

    这是肯定的,这一个月来,溪涧里的鱼不断的吸收灵力,在身体里慢慢积累,量变产生质变,现在不但r_ou_里,连骨头里都蕴含了大量的灵力。

    对普通人有固本培元,延年益寿的功效,对修炼者而言就是修补元气,增进功力的大补之物。

    鱼汤进入胃部的瞬间,消耗了一天的体力便迅速恢复了。

    “外婆,这鱼汤对身体好,您也多喝些。”玉凌最担心的还是张凤婉的身体,一个老人单独住在村子里,身边没个人照顾,始终叫人放心不下。但他们家和舅舅都太小,真没地方住。看样子,赚钱迫在眉睫。

    宝贝孙孙的关心,张凤婉很受用。其实这一个月来,身体上的变化,她自己最清楚。

    以前她一个晚上要醒好几次,常常三、四点醒来后就再也睡不着了,而现在却能一觉睡到天亮。

    以前一到下雨天,膝盖就疼的走不了路,但前些天下那么大雨,她一点没感觉到疼。甚至电闪雷鸣一晚上,她到第二天早上才知道。

    这一切变化不见得都是鱼汤的功劳,但也一定脱不开关系。

    玉凌见外婆也喜欢这鱼汤,这正好,“我已经跟小挺哥哥说好了,以后他每个星期会送一次鱼过来……”

    张凤婉一听就急了,“哎呀,这鱼可不好钓,也就你们能钓着,挺子可没这本事,还是别为难人家了。”

    她绝对不是看不起胡挺,但之前村里确实没人钓到过这么多鱼。每星期为了给她送两条鱼,把个孩子累着可就罪过了。

    玉凌抿嘴一笑,凑近外婆耳边,神秘兮兮道:“您放心,我给了他一个钓鱼神器,一钓一个准,绝对累不着他。”

    张凤婉心里一突,但很快镇定下来,面不改色的点点头,也不多问,只作没听见。

    她一直知道大外孙身上有秘密,从两年前开始,厨房里突然多出来的蔬菜水果,别人钓不到但他却一钓一大篓的鱼,虎子的死而复生(虎子当时的休克在张凤婉看来就是没气了),突然痊愈的心脏病,百年老参,近段时间开始修炼的功法……

    一桩桩,一件件她都看在眼里,但不敢说,不敢问,怕一说出来,玉凌就不见了。

    只要大外孙还在,其他都不重要!

    玉凌要的也正是这一份心照不宣。如果真要他解释,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这天晚上,玉凌好像又听到从山里传来的狗叫声。

    清晨的山林薄雾缭绕,shi润清新的空气中充满了淡雅的花香,虫鸣鸟叫将整个森林唤醒。

    玉凌带着玉言和胡凡到达练功的枣树林,胡挺和虎子已经坐在树墩上打坐练气。

    自从将这个枣树林作为练武场,玉凌便在周围放置了几个树墩,正适合几个孩子在上面打坐。

    虎子也许是之前玉凌给他治疗时,身体里面留有灵力,因此在练气上的进步如坐火箭。

    而小小年纪的虎子也对练气特别热衷,每次打坐后,他都觉得身体特别轻,跳得高了,跑得快了,力气也大了。

    玉凌也惊异过他这么快就修炼出了内力,用灵力查看后才知道是之前在他体内残留的灵力为他打下了练气的基础。

    《混沌决》下决第一层,灵气入体,打通经脉,当灵气由气态转化成雾态存于丹田中,便意味着已突破第一层。

    第二层便是灵气的积累和压缩,没有灵根的凡人将永远停留在这一层,修炼时间越长,体内灵气积累的越多,内功便越深厚。

    玉凌在虎子体内留下的灵力在这两年里一直慢慢的在他经脉中运行,冲刷着经脉中的杂质和於阻。

    两年下来,虎子的经脉已经被滋养的相当强韧。自从虎子开始修炼,体内灵力便会自动融合外来的灵气,让他的修炼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虎子是因祸得福,如果没有之前的拐子事件,他终其一生也未必有现在的功力。

    一个钟的打坐练气后是每天的跑步时间,有了练武场后,玉凌他们便不再绕着村子跑了,改为绕练武场跑十圈。

    一圈差不多一百五十米,对于四岁多的孩子来说确实辛苦,玉言开始几天都坚持不到最后。反而是虎子,每次都能坚持下来,甚至能跟上玉凌和胡挺的速度。

    从跑步这一件事上就能看出几个孩子的不同性格。胡凡对于虎子超过自己,表现的非常淡然,情绪丝毫不受影响,一直以他自己的速度从头跑到尾。

    玉言的表现是奋起直追,虽然每次都失败,但确实一天比一天跑得快,这两天已经可以跑完十圈。

    虎子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紧跟着玉凌,玉凌加速他也加速,玉凌放慢速度,他也放慢速度,两人之间一直保持着两米的距离。

    胡挺和虎子跑完四圈,玉凌三人才结束练气。

    玉言第一个起身,拍了拍比之前小了许多的肚子,双手握拳在空中挥了挥,低吼一声为自己加油,然后紧紧跟在虎子后面,今天他一定不能掉队。

    之后的十圈并没因为胡挺他们先跑了四圈而减速,胡凡一直不紧不慢的跟在最后。

    玉言在第七圈的时候和前面的虎子渐渐拉开了距离,满头大汗的小脸上全是不服输的坚毅,咬着牙继续坚持,不让距离扩大。

    玉凌本想出声阻止,虽然欣赏他意志坚强,但这样硬撑只会给身体造成负担。

    谁知竟看到玉言突然加快了速度,步伐也比之前轻松,仔细一看,才发现小家伙竟然自己领悟了灵气的运用。

    虽然他现在体内积蓄的灵气少得可怜,但只要控制的好,也是极有用处的。而此刻,他正是将灵气运行于双腿,快速消除疲劳,补充能量。

    说来容易,但要避开身体其他经脉,让灵气只在腿部运行却并不容易控制,玉言在修炼一途上的悟性让玉凌都深感意外。

    十圈结束,玉言非但没掉队,反而在最后半圈超过了虎子。挂着汗水的小脸上洋溢着成功的喜悦,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眯成了月牙儿。

    玉凌走过去和他碰了下拳头,赞赏道:“最后那两圈做得好!”

    玉言的双眼顿时亮了,欣喜的追问:“方法是对的,是不是?”见玉凌点头,便又得意道:“哥哥,这方法是我自己想的哦,小言是练武奇才!”

    “练武奇才也要努力练习才能成为高手!”

    “小言知道,一分天份加九十九分的努力才能成为一百分的自己。”哥哥对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

    玉凌满意的点头,用毛巾擦去他满头满脸的汗,“既然知道就要努力去做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付出多少,收获就有多少,要想成为比别人厉害的人,就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明白吗?”

    玉凌有时觉得自己不是在教弟弟,而是在教儿子。说来这都要怪自己这对不负责任的父母,以为有一个不用教也乖巧懂事的大儿子,所以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小儿子也不用教。简直是大误!

    “小言明白,小言会很努力很努力练功的。唔……哥哥,做的好,有奖励吗?”

    看着他期盼的小眼神,玉凌也不扫他的兴,有奖有罚没毛病,“想要什么奖励?”

    “抓兔子。”脱口而出,看来是心心念念许久了。

    这是来村子前答应他的,只是前些日子又是封山又是下雨的,就把这事给耽搁了。

    “好,练完功就去抓。”对玉凌来说,抓只兔子轻而易举。

    “要去抓兔子吗?这个我会。”正好走过来的胡挺听见两人的对话,也来了兴趣。

    “抓兔子,我也要去。”虎子举起小手报名。

    胡凡不用说话,那渴望的小眼神已经充分的表达了。

    初级拳法的最后两式,也是整套拳法的ji,ng华所在。练得好,最后这两式会达到意想不到的威力。

    开始演练前,玉凌往五十米外的一棵大树看了眼,长的像哥哥的那个“迷彩服”站在那里很久了。他一出现,玉凌的神识就察觉到了。期间他摸出烟盒多少次,抽出烟又放回去多少次,玉凌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直觉像哥哥的人不会是坏人,不管他是在监视、保护,还是偷师,玉凌都没打算管。

    查看周围百米内没其他人,玉凌走到练武场中央,径直演练起拳法。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一章,小天使们多多支持!

    ☆、第十四章动真格的

    为了不误人子弟,玉凌每天晚上都会进入混沌空间练习这套拳法。终于在前天晚上领悟了这套拳法的ji,ng髓。

    连续演练了三遍最后两式,玉凌并没像往常那样停下,而是从第一式开始完整的示范一次。

    运转体内的灵力,配合着每一个不同的招式,同时吸收天地灵气,让其随着招式的变化行遍全身肌r_ou_、骨骼和经脉。

    一招一式间,周围的树叶开始飒飒作响,地上的落叶和残花纷纷随风而舞。

    站在一边的胡挺几人不由自主的后退几步,一个个都被眼前的画面惊得张大了嘴。

    明明是一套极其刚猛的拳法,却被玉凌打出了飘逸出尘的仙气。天地灵气在他周身环绕,渐渐形成一个漩涡,随着最后一招的击出,三米外一棵碗口粗的枣树应声而断。

    玉凌敛息收拳,转身看向目瞪口呆的四人,带着使坏得逞的笑容,缓缓开口:“‘飞花断木’便是这套拳法的ji,ng髓,随着内力的增加,威力也会越来越大。”

    指指身后倒下的枣树,“等你们一拳有这样的威力,这套拳也就练成了。”停顿了一秒,接着道:“之后便可以修炼《混沌决》上决的第二层。”

    “可是小言没有风,没有风,花花怎么飞?”玉言的话听着似童言童语,却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这问题问得好。”玉凌投去赞赏的一眼。

    “没风怎么飞花?但风从哪儿来?”环顾了一周,见个个都是一脸的疑惑,“练拳练的不只是招式,招式就是形,有形而无神,便是花拳绣腿。而神存在于你们的身体里,调动体内的灵气跟随招式的变化而游走,渗透身体的每一处肌r_ou_、骨骼、经脉。”

    一边说一边示范,“配合练气时的吐纳法,吸收天地灵气的同时进一步去控制它。”随着他话音落下,地上的枯叶和花瓣缓缓飘向空中。

    风势看似缓和,没有飞沙走石的刚劲,唯有落花纷飞的柔美,却自成一体,不容人靠近。

    玉凌收拳的下一刻,风停花落,一切归于平静。

    画面太美,几人的眼里满含向往。只有胡挺注意到了玉凌之前提到的《混沌决》和第二层。

    “玉娃儿,你刚才说的《混沌决》是什么?”

    玉凌之前只说教他们一套拳法,打坐练气也只说是练习内力的吐纳法。这并不是他有意隐瞒,而是当时不清楚几人的资质,如果资质太差,光是练气入门都做不到,也就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那样说和不说又有什么关系。

    但现在看来,四人在修炼一途上都很有天分,虽然除玉言外的三人在练气上的悟性平平,但心性上的坚毅和刻苦足以弥补一切。

    所以这次玉凌也不隐瞒,将《混沌决》上下篇的内容和关系都解释了一遍。怕虎子和玉言听不懂,玉凌摒弃了深奥艰涩的字词,尽量用浅显易懂的句子讲述。

    令玉凌意外的是,四人都没问起《混沌决》的来历,一个个只顾着失望自己没灵根,不能跟着玉凌修炼《混沌决》下篇。

    里面最伤心的要数玉言,此刻正抱着玉凌的腰,眼泪汪汪的哭诉:“为什么哥哥有灵根,小言没有,小言也要和哥哥一样,不要和哥哥分开,呜呜……小言要和哥哥永远在一起……哇啊……”

    虽然以他的年龄还不能完全理解有灵根和没灵根的区别,但下意识的就知道没有灵根的自己终有一日会和哥哥分开。

    玉凌紧紧抱着怀里的小身子轻声安抚,他也很遗憾这一世唯一的弟弟没有灵根。如果有灵根,即使是最差的五灵根,他都有办法让玉言成功筑基,将寿命延长到三百岁。

    世界上没有如果,就算是上古灵宝的玉凌也没办法在玉言身体里植入灵根。

    怀里的孩子是真的伤心,小脸哭的通红,还不停的抽噎。玉凌和他头碰头,“小言不会和哥哥分开,我们永远都不分开。”在你有生之年。

    终于安抚好怀里的玉言,玉凌直起身看向周围默默站着的三人,“你们现在修炼的《混沌决》下决虽然只能练到第二层,但已经改善了你们的体质,只要坚持修炼,无病无痛活到一百岁不成问题。”

    看着只有三头身的虎子,玉凌无奈道:“也许现在讲这些你们还不明白……”

    “不,我们明白,哥哥是想说,只要我们努力修炼,就可以活很多年,那样就能长长久久的和哥哥在一起。”一直沉默着的胡凡突然开口,声音里却有着和他这个年纪不符的释然。

    玉凌欣慰的点头,胡凡比他所以为的更早熟,也更通透。

    “下决练气对你们有限制,但上决锻体却可以修炼到第八层,届时便能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虽然他也没见过修炼到第八层到底是怎样,但对哥哥的信任让他说的斩钉截铁。

    几人里年龄最大的胡挺此刻已经一改之前听到自己没有灵根时的消沉,整个人如雨后的嫩芽,焕发出蓬勃生机。黝黑面容上浮现的坚定神情和濯亮双目中绽放的炽热光芒,照亮了这个十二岁的憨厚少年,也照亮了这个少年前进的道路。

    站在胡挺身边的虎子仍然一脸懵懂的望着玉凌,但眼里的信任和孺慕之情却是真真切切的。

    修炼结束已经是两个多小时后,见那个“迷彩服”一直站在原地,即使看见那套拳法的威力仍镇定如山,玉凌都佩服他的定力。

    虽然除了长相,那人的身上没有一点哥哥的气息,但玉凌总感觉他跟哥哥有某种联系,这也是为什么玉凌没有阻止他偷窥的原因。

    一行人离开练武场,往山上走,抓兔子对有神识的玉凌来说轻而易举。

    等他们走远,躲在树后的“迷彩服”,特种部队大队长顾梓轩来到练武场,走近断成两截的枣树俯身查看。

    从昨天到今天,他的人生观、世界观彻底颠覆,至今都觉得不真实。

    顾梓轩少将,总军区特种部队大队长,活了三十八年,从一个小兵爬到少将,什么场面没见过?多年的阅历让他本能的瞒下了这件事,在给上级的报告中只字未提。

    昨晚处理完所有事情,今天一大早他就赶回村子,从天不亮开始蹲守,想不到竟让他看到一场“玄幻片”。

    盯着眼前的断树伫立许久,棱角分明的刚毅脸庞上眉头紧锁。

    胡挺钓鱼不行,掏兔子窝倒是个能手,再加上玉凌的神识,几人将一个兔子窝整个端了。

    里面有一大三小四只兔子,清一色的浅灰色毛。捧着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玉言一边抚摸一边撅着小嘴轻声安抚:“小兔兔,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也许是玉言的抚摸太轻柔,又或者是小兔子感受到了玉言的善意,慢慢安静下来,乖乖的蹲在玉言手心不再挣扎。

    胡凡和虎子手里也各捧了一只小兔子,正稀罕的不行。胡挺提着那只大兔子的两只后脚掂了掂分量,“这只还挺肥,烤着吃肯定香,红烧也……”

    “小挺哥哥,你这个坏人!”玉言护紧怀里的小兔子,对着胡挺怒目而视。

    “为啥?”突然成了坏人的胡挺一头雾水。

    “你要吃了小兔子,你就是坏人。”玉言义正言辞,一脸严肃。

    胡挺更迷惑了,这兔子抓来不吃,那抓它干啥?对山里人来说,山上的所有野物,只要是没毒的,全部都是食物。

    “哦,我知道了,你们是打算抓回去养。不过这东西有味,养在家里臭的很。”

    玉凌闻言也饶有兴趣的朝玉言望去,他也想知道小家伙的打算。

    “才不是,我就和小兔子玩一会儿,之后就放它们回家。小兔子要和兔妈妈生活在一起,这里才是兔兔的家,所以我们不可以带走它。”低头看着窝在自己怀里的小兔子,玉言眉眼柔和而坚定,就好像他和哥哥、爸爸、妈妈一样,谁也不可以离开。

    胡凡赞同的点头,他和玉言的想法一样。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妈妈不喜欢家里有小动物。

    虎子看看手里的兔子,又看看玉言,心里好纠结。他想抱回去养,可是……思想斗争许久,最后还是将小兔子放回了地上。玉言说得对,小兔子不可以和兔妈妈分开。他就很想爸爸妈妈,想的晚上偷偷地哭。如果小兔子和兔妈妈分开了,也一定会想念兔妈妈的。

    玉凌对三人的表现非常满意。有很多东西不是喜欢就一定要得到。学会分析利弊,考虑别人的感受,懂得取舍,才能保持本心,平和心态,提升境界,以后的修行之路才能走得更远。

    因为抓兔子耽搁了不少时间,等一行人下到山脚时已近中午,竟意外的看见玉爸玉妈站在路口。玉言怪叫一声,蹦跳着向他们跑过去。

    胡苗看见两个孩子,早就忍不住的迎上来,正想好好看看大儿子,腿已经被小儿子抱住。

    “妈妈,小言好想你!每天每天都很想!”说着还重重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没说谎。

    玉言还在那里抱着妈妈不放,这里玉成刚已经成功搂上了大儿子。身子骨结实了,脸色也红润了,玉爸爸满意地揽着大儿子的肩膀直乐。

    “姑姑、姑父,你们好。”

    玉爸爸听到声音,才想起来胡俊伟两口子也来了,“小凡乖,你爸妈也来了……”

    话音还没落下,胡凡那小身子已经奔了出去,再怎么早熟,也才是个七、八岁的孩子。

    胡苗好不容易从小儿子那里脱身,第一时间就来到玉凌身边,也不管丈夫放在大儿子肩上的手,直接将玉凌拥进怀里。

    虽然大儿子从小到大都很独立,不似小儿子那样黏人,但在玉父玉母心里,大儿子的地位从未动摇过。

    胡挺看这一家人黏黏糊糊、难舍难分的,打过招呼便带着虎子先走了。

    玉妈妈这一个月来简直寝食难安,虽然每天晚上都会打电话,但听得见摸不着更揪心。每时每刻都在担心大儿子身体好不好,之前的心脏病有没有复发,在山上有没有遇到危险,有没有受伤……

    至于小儿子,只要大儿子好好的,那皮猴就绝不会出事。如果不是厂里赶订单,一直加班,她早就过来了。

    ☆、第十五章野山参

    张凤婉事先也不知道女儿、女婿和儿媳妇会回来,所以之前准备的饭菜便不太够。你说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搞什么惊喜,惊喜她老人家是没感受到,惊吓倒是不少。

    这一个个都三十好几了,还这么不着调,还不如她的乖孙孙靠谱。当然这里的“乖孙孙”一定非玉凌莫属。

    松茸炖ji是原本准备下的,蔬菜自家种了不少,儿子和他媳妇正在后院采摘,但这么多人就松茸炖ji一个荤菜却是少了些。

    张凤婉一边将ji炖上,一边思量着去村长家看看还有没有剩下的猪r_ou_。村长家每天都会往镇上送菜,回来时往往会带上些猪r_ou_回村子卖。

    张凤婉回屋揣上点钱正准备出门,就碰上了刚进院门的玉凌他们。

    “外婆,您去哪儿?”

    “就去村长家买条r_ou_,不知道还有没有剩的。你们才回来,看这一身汗的,快去洗洗,也没几步路,我自己去。”

    “还是我去吧,反正已经一身汗了,等回来再洗。”玉凌也不拿钱就跑出门了,因为他知道根本买不到猪r_ou_。

    那猪r_ou_都是胡挺帮他爸妈送完菜后顺手带回来的,所以一般只在周末和寒暑假才有。但这几天胡挺忙着练功,压根就没去镇上送菜。

    跑到村长家一进院子就看见正在用井水冲凉的胡挺,一问果然没有。

    胡挺将最后一点水往身上一倒,“家里的菜不够吃?没事,你等我一下。”全身shi哒哒的进了屋,两分钟后穿着背心裤衩出来了,拎上放在院墙边的鱼篓,拉着玉凌就出了院子。

    “你先回家,我去抓几条鱼,一会儿给你送过去。”

    玉凌看他拿着鱼篓就知道他想干啥,“抓鱼我自己去就行……”

    “不行,就你这小身板,可别又折腾病了。你回家等着,我腿脚快,一会儿就回来。”在胡挺心里,玉凌还是那个需要保护病弱少年。当然玉凌打拳的时候不算。

    知道是他的一片好意,玉凌也不好再推辞,“那好吧,麻烦小挺哥哥了。不着急,别跑得太快,不用钓太多,四、五条就够。”

    “这有啥麻烦的。”抚上颈间的玉坠,笑着说:“有这宝贝,方便的很。”

    不管怎样,近中午的烈阳下往山里跑一趟,都不是件轻松的事。玉凌也不多说什么,有些感激放在心里就好。

    这点时间熬鱼汤不够,但做个红烧鱼还是足够的。想到晚饭,玉凌都有点头疼了,这四个大人突然搞个惊喜也不知道带点菜来。

    他哪儿知道,两家父母一心只想着儿子,哪还考虑到吃的,而且以前住村里时,一顿饭只有素菜没荤菜也是常事。

    玉凌都跑没影了好一会儿后,张凤婉才想起来他身上没带钱,正要给送去,就见人已经回来了。

    还不等她询问,玉凌先开口了:“村长家这几天都没猪r_ou_卖,不过小挺哥哥去钓鱼了,一会儿就送来。”

    张凤婉一听有鱼,心就放下了。这鱼可比那猪r_ou_好多了,要不是儿子女儿他们回来的突然,她也会让三个孩子去钓几条。

    胡苗和阮小冰都在厨房帮忙,水盆里放着从后院摘的豆角、番茄、丝瓜几样蔬菜。

    炉子上的松茸炖ji散发着浓郁的香气。玉凌站在厨房门口看了一会儿,瞥见橱柜下的竹筐,知道里面放着那根人参。

    心里一动,既然舅舅和爸爸都来了,不如再拿棵何首乌出来,下午就去镇上卖掉。玉凌心里清楚,这也就是一锤子买卖,不会再有第二次,至少在他强大起来之前,不会再来第二次。所以这次就干脆赚笔大的。

    全家一起去,顺便在镇上吃个晚饭。舅舅一家可以直接回家,他们一家就和外婆一起回村,明天再回市里。

    想到就做,趁大家都在忙,从混沌空间取出一棵品相不错的何首乌,和之前的人参放在一起。

    番茄炒ji蛋和清炒豆角才端上桌,胡挺的鱼就送到了,一共五条。等一大盆红烧鱼上桌,其他几人倒还好,可从小在村里长大的胡俊伟却惊呆了。

    “这真是后山溪水里的那些鱼?咋大了这多?”要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能相信这是后山上的小猫鱼。

    难道是基因突变?可看这外形和之前那不足十厘米的小鱼没啥区别呀!伸出个手掌比了比,哎呦,竟然比他的手掌还长出不少。

    他不知道的是,胡挺其实钓起了十几条,特意挑选了最大的五条,其他的又放回了水里。

    张凤婉不动声色的看了眼正在帮着摆碗筷的玉凌,不以为意的回答:“这咋知道?兴许是伙食好了,自然就长大了呗。”

    啥意思?啥伙食?自己老娘啥时候也这么幽默了?胡俊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玉妈妈虽有些疑惑,但毕竟离开村子十几年了,很多记忆都有些模糊了。

    最后端上桌的自然是炖了两个多小时的松茸炖ji,打开锅盖的瞬间,一股更加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引的几个大人不约而同的深深吸气,随后便是此起彼伏的吞咽声。

    空间出品必有保证。虽然后山松林里的野生松茸也很不错,但和混沌空间出产的相比,差的还真不是一点半点。不说营养价值,光闻这味就已经完胜。

    阮小冰来之前一直担心儿子吃不好、睡不好,会不会瘦了,但刚才一见,儿子不但没瘦,还长胖了,摸着结实多了,在自己胸口比了比,竟然高了至少五厘米。

    现在再看这一桌子的菜,自以为明白了原因。但心里又有些奇怪,之前他们住村里时,又不是没吃过松茸炖ji,也没觉得有这么馋人啊!

    这餐饭,在那里抢食的变成了四个大人,如果胡苗和阮小冰还知道在孩子面前要维持一下形象,那这两个大男人便是不管不顾的彻底放开了。形象这玩意儿能吃吗?填饱肚子才是硬道理。

    这一个月里玉凌没少从混沌空间拿蔬菜水果出来,所以胡凡和玉言已经习以为常,看着吃相豪放的几个大人,都有些愣怔。

    张凤婉瞅着这几人的吃相,一脸的嫌弃,真是越大越没出息!

    你夺我抢的一顿饭后,等桌子上的碗筷清理干净。玉凌将放着人参和何首乌的竹筐提到了桌上,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计划。

    张凤婉开始不想去,但一想到刚才几人的吃相,实在放心不下,还是她这个老太婆去盯着点好。哎,养儿子有什么用,还不如乖孙孙懂事。

    胡俊伟从玉凌说到人参时,就已经处于一种呆懵状态,这副傻样看得一旁的张凤婉更嫌弃了,果然还是要她跟着去才放心啊!

    反而是玉爸玉妈除了开头的些许惊讶,之后一直神情平静。

    阮小冰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小女人,所有的心思都在儿子和丈夫身上,眼里除了惊讶便没别的了。

    打开竹筐上面盖着的麻布,里面的东西让张凤婉微一愣怔,但很快镇定下来,毫无异色的将竹筐推到几人面前。

    在常人看来,人参是珍贵药材,特别是纯正野山参,药用价值极高。具有补五脏、定神魂、除邪气等功效,久服能延年益寿。但在玉凌眼里,也就是一种草药而已,跟他的治愈灵力相比,还真没啥特别的,不过能卖到钱就行。

    但其他几人就不是这样想了,只见面前的人参长足有半米,芦长体灵,根须自然,似一个须长体瘦的老叟。

    这一定很值钱吧!虽然都是门外汉,但大致的好坏还是能分得出来的。

    “这起码得有上百年了吧?”胡俊伟看得啧啧称奇:“看这头,这身,这腿,像不像一个舞剑的小老头。”

    “像。”玉成刚连连点头,真是越看越像,“瞧这金ji独立……”

    好幼稚!面对这想象力丰富的二人组,玉凌一阵无语。

    “这是什么?”讨论完人参,胡俊伟的注意力终于被一旁的何首乌吸引。

    “何首乌。”

    不用玉凌说,大家都知道何首乌的功效,虽说比不上百年人参值钱,但药用价值一点也不比人参差,何况是这么大个的野生何首乌,看这外形,起码有二十几斤。

    看着眼前品相极佳的人参和分量十足的何首乌,胡俊伟和玉爸爸终于泛起了愁。

    “这么好的东西,估计在镇上卖不出好价钱。要想卖出高价,还得去市里。”但他们都是市井小民,哪里能认识那些有钱人。

    “市里的有钱人我们也不认识,那还不如就在镇上卖掉,钱少点没所谓,低调才最重要,万一拿到市里引起别人眼红就不好了。”最主要的是这东西是宝贝儿子找来的,玉成刚直觉不能让太多人知道。

    青莲山下总共有十几个村子,也没见有人成天挖到人参的。玉凌住了一个月就又是人参又是何首乌的,不是引人怀疑吗?玉凌的特殊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这是玉爸玉妈和张凤婉一致的共识。

    “那行,我们就去镇上卖。”胡俊伟对此没有异议。

    玉凌用神识在院外扫了一圈,呦,都猫到墙根下了,就算不累也该饿了吧,他这是想干什么呢?玉凌倒是有些好奇起来。

    ☆、第十六章 去镇上

    青石镇对玉凌来说就是个中转站,每次到外婆家都会在镇上转车,这还是他第一次逛青石镇。

    虽然繁华程度比不上北江市,但青石镇有它自己特有的质朴和热闹。相对于玉凌的好奇,胡凡就对青石镇熟悉的多。因此一上车就开始滔滔不绝的向玉凌兄弟二人介绍着镇上最热闹的宝安商业街,他常去的公园,他上学的青石一小以及小学边上的蛋糕店,里面有他最喜欢的草莓蛋糕,今年过生日时,爸爸给他买了一块……

    玉凌只是面带微笑的认真聆听,玉言在听到草莓蛋糕时开始分泌唾液,用期盼的目光看着玉凌,眼里全是“好想吃”三个字。小家伙ji,ng的很,知道求哥哥比求爸妈有用得多。特别是自己这种“求投喂”的眼神,哥哥最难抵挡。果然,

    “如果经过就给你买。”玉凌倒也不是纵容他,只是觉得小小口腹之欲没啥,而且他知道今天一定能把参卖出去,到时候爸妈一高兴,几块蛋糕还是能满足的。

    他们在闲聊的时候,大人们也没闲着,几人已经商量好先去中药铺问问,镇上一共就两家中药铺,两家都不在闹市区,一家是胡凡去看过病的颖川堂,离汽车站不远,走几分钟就到。另一家在镇南,从汽车站过去需要穿过整个镇子。

    大家决定先去颖川堂,价格合适就卖,万一价格给的太低,那就再去镇南那间看看。

    颖川堂的大堂里有两、三个等着看诊的病人,柜台里只有一个伙计在忙着给病人抓药。

    胡俊伟将装着人参、何首乌的旅行袋递给玉成刚,自己进了药铺,这里他熟。

    胡凡自出生起就身子弱,前些年一直用中药养着,每三个月就要来复诊和抓药,这家药铺的伙计和中医师都认识他。

    胡俊伟也没冒然上前询问,料想这么贵重的药材,他一个小伙计也拿不了主意。

    等前来抓药的人都离开,才走近几步提出想见见老板。这伙计虽然奇怪他找老板的目的,但也客气的告知老板出去进药材,最快明天下午回来。

    两家药铺里,胡俊伟更倾向于这家,毕竟接触的多,比较熟悉,而且在镇上开了几十年,爷爷传儿子,儿子再传孙子,虽然现在的老板没学中医,但他儿子正在中医学院读书。

    胡俊伟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这一脸失望的走出来,让外面等着的几人心中一突,难道他们不肯收?还是价格给的太低?

    张凤婉将胡俊伟拉到角落问明情况,大家都沉默下来。是去镇南那家问问,还是过两天,等药铺老板回来再说。

    最后还是玉凌提议,既然时间还早,不如在镇上逛逛,没定有其他机会呢?

    张凤婉第一个赞成,老站在这里总不是个事,还更容易引起别人怀疑。

    见张凤婉都同意了,其他几人更不会有意见,于是一行人边走边看,往刚才胡凡提到的宝安商业街前行。

    玉凌的提议是有依据的,刚才胡俊伟进药铺的时候,他竟然从“迷彩服”的眼睛里看见了焦急。这就有趣了,难道这就是他一直跟在他们身后的目的?现在见他们往前走了,那人脸上是明显松了口气的表情。

    因为是周末,街上行人不少,背着竹筐从村里来镇上买卖东西的也很多,玉凌他们一行人混在里面倒不算显眼。

    镇子不大,二十几分钟后,已经来到宝安街口。整条街上服装店和小吃店最多,大人们心里都揣着事,自然没心情去看衣服看鞋,但玉言的兴致却很高,看到什么都想走近瞧瞧。

    路过书店,看到门口海报上新出的一套儿童故事书,玉言挪不开步了,胡凡正好也想买两本参考书,于是一行人进了店。

    书店挺大,分上下两层,上层卖成人书籍和学习参考书,底层卖儿童图书和文具。

    书店真是个消磨时间的好地方,玉言拿着故事书一页页的翻看,直到胡凡挑好参考书下来,他还在津津有味的阅读。

    一套书不贵,总共三本还不到十元,但这书市里书店一定有,没必要从这里带回去。但架不住玉言满含希冀的小眼神,还是让他得逞了。

    付钱的空隙,张凤婉已经带着三个孩子出了书店,站在门口等。玉言就是个小八卦,见右边一家店门口聚集了不少人,便跑过去看热闹,玉凌怕他被人群挤到,也跟了过去。

    近了一看才知道是家门面挺大的饭店,装修的古色古香的雕花木门上三个烫金隶书“福盈门”。

    玉言像条泥鳅似的从下面挤了进去,玉凌不习惯和陌生人靠的太近,站在人群外注意着玉言的安全。

    听了一会儿才知道,这家饭店的老板就是之前买了村里猎户王志顺那根人参的富商。生意做的很大,很多地方都开了饭店,这里是富商的家乡,生意做大后才回来开的分店。

    人群最前头的一个年轻男人苦苦哀求老板将人参转让给他,多少钱都可以。老板说人参早就送人了,没法卖给他,但年轻人也许真是有急用,眼眶红红,声音哽咽,一个劲的说家里有人等着野山参救命。

    围观的群众大都淳朴善良,见这年轻人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皆面露同情。看他穿着考究,想来家境不错,但这百年野山参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得看运气。

    听见是想买人参,玉凌心里一动,仔细看了看这人的长相。二十几岁的年轻男人,身板魁梧高大,配上他那张哭的惨兮兮的脸有点搞笑。但仍能看得出浓眉大眼,挺鼻薄唇,五官俊朗。

    从外貌上看,不是个偷j,i,an耍滑的人,只是这人出现的这么巧合,实在让人起疑。

    虽然哥哥老说他又笨又单纯,但不管怎样他都是修行了上万年的上仙,自然知道这世上哪来的那么多巧合。

    玉凌的神识往街对面的大槐树下一瞧,哎呦呦,这一脸“没眼看”的表情是怎么回事?好像还带了点“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嘿嘿,有戏看了。

    这时玉爸玉妈他们也付完钱出来了,玉凌招手让他们过来。小声把事情简单一说,几人都皱起了眉,除了阮小冰,这位已经被感动的泪盈于睫。

    老板也很无奈,那次好运的让他买下那根百年人参,镇上知道的人不少,之后陆续有人来问。和老婆一商量,知道自家留不住,不如当个人情送出去。

    还真别说,自从送了人参后,这些年他的生意越做越顺,越做越大。看这年轻人站在门口不肯走,也没驱赶,摇摇头转身回了店里。

    围观人群见老板走了,没热闹可看,安慰了哭的稀里哗啦的年轻人几句后也纷纷离开了。

    一直站在前面的玉言见人群散开了,走到年轻人身边蹲下,拍拍他的肩,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安慰道:“别哭了,不就是那什么参吗?这里没有,那就去别处买呀。”

    被一个小娃娃安慰了,年轻人也有些不好意思,用手胡乱抹了一把脸,抬眼看去。

    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长的虎头虎脑,一双眼睛似黑色的水晶,清澈明亮,r_ou_乎乎的小手还在他的肩膀上一下一下的拍着。

    “可是不知道该去哪里买……呜……”

    “你别哭、别哭,对,问哥哥,哥哥一定知道。”遇到难题第一个要找的就是哥哥,这是玉言的心得体会。

    “那就是我哥哥,我哥哥可厉害了。”小手指着台阶下的玉凌,玉言的小胸脯挺得高高的,好像厉害的人是他自己。

    玉凌无奈的走到两人身边,摸摸玉言的头,看向一旁的年轻人:“你好,这是我弟弟,他有些顽皮,希望没打扰到你。”

    名叫顾梓耀的年轻人望着眼前皮肤白皙、面容ji,ng致的男孩有些失神的摇了摇头,这就是二哥口中的救命恩人?长得也太漂亮了。

    三天前,顾家所有人都以为顾梓轩已经牺牲在这次境外绑架案里,奶奶还因此旧疾复发,现在还躺在医院里。

    结果昨天来了个峰回路转,二哥不但没事,还生擒了这次绑架案的主脑,毫发无伤外竟还立了一大功。

    还没等他从失而复得的狂喜中回过神来,今天一大早就接到二哥的密令,火烧屁·股的赶了过来。

    这“一哭二闹三上吊”,目的就是买下恩人手中的野山参。这演技也是没谁了,顾梓耀觉得他找到了退役后的出路。

    二哥的原话是:不管那参的品质如何,高价买下,不得低于一百万。

    见正主已到,飙演技的时刻到了,自动开启影帝模式,红肿的双眼中满含悲伤,“我奶奶因为二哥失踪旧疾复发,躺在医院里等着野山参救命,呜……可我找了很多地方,呜……都,都买不到……呜……”

    孝心感天动地!瞧他这哭天抢地,外加捶胸顿足的肢体语言,以及糊了满脸的眼泪鼻涕,简直从内而外成功诠释了一个伤心绝望、彷徨无助的可怜人。玉凌都有些佩服他了,难道这其实是个演员?

    仔细又看了看他的五官,玉凌在他脸上找到了和“迷彩服”相同的眉眼,只是面前的这位五官更秀气,表情更丰富,演技更浮夸。

    “迷彩服”装晕时动作、表情、神态、心跳无一不到位,要不是玉凌有灵力还真发现不了。

    而这位……眼泪鼻涕的实在让人无话可说。

    ☆、第十七章卖参

    玉言第一次见大人哭的这么惨,顿时觉得这个叔叔好可怜,“哥哥,叔叔好可怜,我们帮帮他吧!哥哥你知道哪里有野山参卖吗?”

    胡凡虽然也挺同情这人,但他只安安静静地站在玉凌身边,默默地看着,一个字没说。

    听到身后有低低地抽噎声,玉凌不用回头都知道是谁,这真是……

    十分了解自个妈妈的胡凡,心里只闪过一句话“女人果然是水做的”。而他爸正在那里轻声安慰,一副乐在其中的模样。这样一对父母,简直让他……唉!

    反而是最应该心软的张凤婉,从始至终都镇定如常,脸上只有看戏的兴味。

    玉成刚一边看热闹,一边隐蔽的观察着四周,一般骗子都有同伙。胡苗的全部心神都在两个孩子身上,就怕他们遭遇危险。

    玉凌放出神识,哈哈,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上已经出现了想掐死某人的扭曲表情。

    玉凌挺能理解他的,如果他有这么个“戏ji,ng”弟弟,也会心累,还好玉言很正常。

    其实早在玉凌看出两人关系时就有了决定,一直没出声,只是在满足这年轻人的“戏瘾”,让他一次演个够。

    看看时间也不早了,再不去吃饭就赶不上回村的最后一班车了。玉凌示意爸爸放下提着的旅行袋,拉开拉链让年轻人看。

    早已背好剧本的顾梓耀佯装疑惑的往袋子里望去,刚挂上的惊喜凝固在脸上,这多出来的何首乌是咋回事?二哥没提到啊!

    拼演技的时候到了,快速收起眼里的惊讶,换上一副不敢相信的神情,正准备再转换到狂喜……

    “够了,别再演了,赶快给个价吧!”张凤婉的一句话简直晴天霹雳,震得顾梓耀一脸懵逼。

    说好的用演技征服世界呢?说好的感同身受呢?为什么大家不按剧本走?这要怎么演下去?

    不管心里如何咆哮吐槽,脸上依然是那个愣怔呆样。

    “哎呦,这年纪轻轻的,心理承受力咋就这差?”这一刀补的……

    “演、演戏?这、这怎么……怎么能是演戏呢?我说的……都是,都是真的……”眼角的余光一个劲的往对街撇,亲爱的二哥快给个提示啊!这多出来的黑疙瘩该给多少钱?

    “别说了,俺们还赶着去吃饭呢,到底买不买?要买就痛痛快快给个价,不买,俺们就去找别家。”张凤婉本就是个爽利性子,最看不上这吞吞吐吐的磨叽样。

    “别、别、别……买!当然买!全部,我全部都要了。一百万,对,一百万,全要了。”情急之下就把二哥说的最低价给报了出来,一出口就知道坏事了。

    二哥的原话是:“不管参的品质如何,最低不得少于一百万。”看这参的品质应该可能不算差……吧?还有这二十几斤重的何首乌,也不便宜……吧?那现在改口还来得及不?

    “好,就一百万。”被玉凌一拉衣袖回过神来的张凤婉立刻拍板敲定。在张凤婉看来这不是个骗子,就是个冤大头。

    但是在玉凌看来这个价格很合理,空间灵气蕴养的人参已经值这个价了,何况还有一棵二十几斤重的何首乌,这人稳赚不赔。

    现在还能加价不?顾梓耀简直欲哭无泪,他不想被二哥抽啊!“这价格……”

    “怎么?你想反悔?”张凤婉双眼一瞪。

    “没,没,不是反悔,就是,就是……可以……”这还有买家自动加价的吗?顾梓耀觉得自己傻透了,“我,我刚才哭得太厉害,脑子有点缺氧,话没说清楚。一百万只是参的价格,何首乌也是一百万,一共两百万……”见大家都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顾梓耀尴尬的想捂脸。

    张凤婉觉得她这是真碰上了一个傻子,这智商,真替他爸妈犯愁。“一百万,要就去银行过数,不要就别在这挡道。”

    “别,别啊,好、好、好,就听您老的,一百万!就一百万!”他二哥会劈死他的……呜……

    要去街对面的银行转账,顾梓耀蔫头八脑的跟在张凤婉身后过马路,路过站在树下的二哥时都不敢抬头望一眼。

    银行里有不少人排队,张凤婉趁机问了问顾梓耀家里的情况。听说他父亲和爷爷都是部队里的,心里的戒心消除了不少。这当然不只是因为顾梓耀的两句话,而是他的眼神,清明正气。虽然瞧着有些不着调,但一个人的眼神骗不了人。

    转账手续很顺利,一百万全部转账到张凤婉的卡里,这是玉凌之前就和她说好的,至于分钱的事,可以之后慢慢商量。要张凤婉说这人参和何首乌都是玉凌挖来的,这一百万自然也是玉凌的。

    只是她也不想儿子和女儿两家人因为钱而闹矛盾。她死了以后的事,她管不着,但在她有生之年,还是希望他们和和美美的,能帮就帮一把吧。

    转完账,两人还没聊完,俨然成了一对忘年交。顾梓耀还留了电话给张凤婉,拍着胸脯保证,有事找他,一定给办妥。当然还不忘提一句,以后如果还有这等好东西,一定要留给他。

    张凤婉自然是满口答应,从刚才短短十几分钟的谈话中已经看出这是个爽朗耿直的大男孩,就是有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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