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破尘 作者:十三渡一
正文 第14节
破尘 作者:十三渡一
第14节
只不过沈故对于音乐更多的是停留在欣赏的层次,他内心敏感又丰富,既不羁又细腻,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他收藏了数不清的古典唱片,深知各个古典音乐背后的典故,但是他却很少练习钢琴,特别是18岁逃离沈暮生的五指山之后,一周两节的钢琴课早就名存实亡了。
好在钢琴虽学了十几年又生疏十几年,那熟悉的手感和手部肌r_ou_的记忆犹在,那从小培养的优雅的气质犹在,他还偏偏生了这样一幅面孔,人们的关注点早就不是琴技而是面前这个人。
其实真正古典钢琴家的手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美丽,他们是用血汗铸成他们的梦想和事业,他们的手多半是布满坚硬的厚茧。
玛丽苏和偶像剧在这一点上不止要欺骗多少纯良的少女。
而沈故的手却是真正的修长光洁,带着温柔与安定。方才的“高岭之花”在演奏音乐的时候露出明朗而略带醉意的笑容,他沉醉在音乐里,乌亮微卷的头发在眼前闪耀,挺拔的鼻子和微微露出细缝的嘴唇严冷又性感。
这场短短三分钟不到的演奏,这首温暖甜蜜诗情画意的曲子俘获了在场女士的心。
付大小姐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他印象中的沈故是随意不羁的,是叛逆无礼的,是狡黠带点粗鲁的。而眼前的沈故是优雅性感的,是温柔明朗的,令人可望不可即。
在众人歆羡的目光中,她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她昂首挺胸迈着优雅的步伐,宛如一个公主走到他面前伸出手请他共舞。
酒会的灯光变得柔和,人们放下手中的酒杯,开始跳舞。
她的手指穿过他的手,他温柔安定的手掌拂上她的腰,她想靠近,想要靠在他的肩膀,他却轻轻附在她耳边说:“胸前的铃兰花要掉了。”
语气温柔的就像天上的云朵。
她这才想起,进入酒会的时候,每个人的胸前都别了一朵小小的铃兰,在酒会上你可以喝酒,可以跳舞,但不可以将胸前的铃兰花取下,等到酒会快结束的时候,胸前铃兰完好的伴侣就可以在大合照的时候站在最中间,接受璀璨的灯光和满场的瞩目。除此之外,还有可能登上这本高端时尚杂志30周年庆功版的首封。
“哦,对不起。”她道歉。
“没关系。”他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一舞作罢,在酒会上对他“虎视眈眈”的女人们终于出手。
他的目的已经达成。
“能请你跳支舞吗?”说话的人穿着杏色波纹绸的v领礼服,丰满的上围和轻盈一握的腰身显现出她绝佳的身材。她的眼睛妩媚,让人联想到聊斋故事中妖艳的狐狸。
她是那种让男人一眼就喜欢上的女人,热性奔放,性感又透露着狡黠。
“乐意之至。”沈故弯了弯身子,搭上她伸出的手,在付大小姐错愕的眼神中,揽着她的细腰往舞池中间走去。
她伏在他的肩上,紧贴着身子,随着轻柔的音乐缓缓舞动,就像两个熟识很久的亲密友人。
“现在你不怕把胸前的铃兰花弄掉了?”
“人比花娇”
沈故低沉的声音像鸦片一样令人神往。
“讨厌。”女子娇嗔的拍打了一下他的背,用更加娇媚的语气说,“你是不是注意我很久了?”
“难道,”沈故吐出温热的气息,反问道,“不是你对我虎视眈眈?”
女子惊喜的抬起脸双手捧住他的脸颊,踮起脚在他嘴巴上轻轻啄了一口,大红色的口红蹭到他的嘴唇上,“尽管你这么不给女生面子,但我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你。”
“谢谢,我的荣幸。”沈故抬起她的手,在手背上回礼。
“你知道我是谁吗?”她问。
“何必知道,你也同样不知道我是谁。”沈故把她搂得更紧,她巧克力色的波浪长发垂到他的手背上。
不远处的付大小姐细细观察着这一切,心中妒火中烧,可怜的是她还要端起酒杯做出优雅大方状。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连舞三曲。
“我是不是该带你离开这儿了?”她露出狡黠的眸子,瞥了瞥不远处的付大小姐。
沈故点了点她的鼻尖,“真是个聪明的姑娘。”
他们二人在热络的舞池中携手消失,昏暗的舞池灯光打起了掩护,他们离开的悄无声息。
出了宴会厅,二人发现有娱媒记者尾随,那女子不由分说拿起宽大的披肩捂住大半张脸,她脱掉高跟鞋,拎着鞋子光脚任由沈故宽大的手掌牵着她在大街上一路狂奔。
夜晚的风刮在脸上一点都不刺人,她觉得浪漫极了,呼吸和心跳都随着握住她手心的那人步子的起伏。
她本来就是一个爱冒险享受刺激热情的女人。
他们跑过两个街道,路边的灯光渐渐消失,前面是一个夜晚人迹罕至的居民区,后面的娱媒狗仔早就不知被甩到何处。
他松开了手,她在身后兴奋的尖叫。
“太刺激了!”她一边喊,一边甩开手里镶满水晶的黑色高跟鞋,似乎察觉不到脚下细嫩的皮肤隔着丝袜有些轻微擦伤。
他转过头与她相视一笑,两人瘫坐在路边的长椅上。
“你等我一下。”他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起身向不远处的街角走去。
十分钟过后,他手里多了两个白色塑料袋。一个装着红色小盒子一元硬币大小的药膏,一个袋子装着一双蓝色的拖鞋。
她惊喜的问:“这些哪里来的?”
他举着袋子晃了晃,眼睛里像是落入了星星,“那边有个社区门诊,我拿了一小瓶膏药,顺便把他们给病人穿的拖鞋买过来了。”
他俯下身子蹲在她的脚旁,用力把脚上的长丝袜从脚踝撕出一道口子往下剥落。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丝巾帕子简单擦拭了一下,仔细检查了一下脚上的擦伤,还好道路十分干净又平坦,她又穿着丝袜,索性擦伤不是很严重。
他拿出药膏,轻轻抹在她擦破皮的脚趾上,然后突然坐在椅子上把自己的黑袜子脱了下来给她穿上。
他开玩笑,“不要嫌弃,没脚气,新袜子我刚穿了半天不到。”
说完又把那双蓝色的拖鞋套在她脚上,“虽然是给病人穿的,但是是一次性的,也消过毒,大可放心。”
她的心彻底被击中了,她没想过她的身边还会出现这样的男子。
优雅,绅士,但是无一丝骄矜的气息;明朗,阳光,却又细心又沉稳。
他穿着礼服拉着她在大马路上奔跑,从来没有顾忌周围人的眼光。
他完美的五官和健美的体型以及良好的素养并没有使他不可一世。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灿若星辰,既温暖又性感。
她感动的从侧面抱住他,搂住他的脖子。蹲在地上的他被扯得坐在了地上。
她把头埋进他的颈项,刚才在室内各种香水和酒水的香味混合在空气里,掩盖了他身上的味道。刚刚小跑过后,他微微出汗,半扎的小尾巴掉出几束搭在耳边,她闻到了他身上那种特殊的香味。
“你身上有种香味。”她在他耳边说道。
他十分绅士的拿开她挂在脖子上的手,起身把她抱在凳子上坐好,脱下西服搭在她开衩礼服露出的白皙长腿上,然后紧了紧她肩膀上的披肩使之遮住白皙的脖子。
“谢谢你今晚祝我‘脱险’,已经很晚了,我拦车送你回家。”
他越是这样“绅士”,越是这样“守礼”,她就越是想得到他。
“你真不知道我是谁吗?”她似有玩味的望着他笑,早有料到他不会回答,“我第一眼就喜欢你。不是在酒会,我在酒会之前就见过你。”
她起身把身上的西服放在长椅上,走进,附在他的耳边,“ti小区,c座。”
他恍然大悟,但仍然不惊于色,“今夏小姐,很高兴认识你。”
“原来真的是你!你真的住在那儿?”她高兴的揽住他的腰,“那太好了,我最近有个新戏在那边拍,这样就能经常见到你了。”
“我只是有个朋友住在那边。”他解释。
“我不管。”她撒娇,“这是我第一次和李彦非合作,我马上就能成为一线了,你要来捧场。”
“李彦非?”他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
也就是说下午李彦非也出现在ti小区c座,他们相隔不过四楼。
“是啊,就是李彦非。他的戏都是大制作。怎么了,你认识?”
沈故浅笑,他突然觉得眼前这个浓妆艳抹长得跟狐狸一样的女人真是单纯的可爱。
“你笑什么?”她又撒娇似的捧着他的脸,眼睛里透着聪慧和狡黠。
他再次抬手,点了点她的鼻尖,“没什么,提前祝贺你。”
“那下次你可以去探班吗?我们明天还在那里拍,你离得那么近……”
“如果我有时间的话。”
“我们能交换电话号码吗?”
他犹豫,她嗔怪,“你怎么能拒绝一位女生这么主动的哀求?”
他只好伸手,“你把电话给我。”
挂在他身上的女人终于肯下来,跑去长椅上找手机。
“哎呀,我忘记了,我手机在手抓包里,刚才跳舞的时候给助理了!”
“那就没办法了”
“这样吧,你把手机打开。”
“做什么?”
“我给你留电话,回去之后你给我发短信。”
眼看她又要扑了过来,沈故赶紧掏出了手机递给她。
她愉快的输入自己的号码,还把备注改成:“今夏遇见你”后面还加了一个爱心表情。
沈故被她这样幼稚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
“好了,我该送你回去了。”
“好吧。”
她把西装递到他手里,然后趁其不备跳上了他的背。
“你干什么!”
“我脚受伤了,背我!”
背她不是不可以,毕竟欠她个人情,就是晚上还有“守株待兔”的任务。
美人和破案……沈故选择了后者。
“我晚上还有很重要的事。”沈故对她说。
她趴在他背上,拿起散落的一束头发刮着他耳朵,语气娇嗔的很:
“什么事儿比我还重要啊?”
沈故正寻思,她又把另一只手竖起食指伸到前面放到他的嘴前要他禁声,“我来猜猜啊。”
“对了!是不是家里有门禁?”她笑得花枝招展,心里打着算盘。
这么一个贵公子,丝毫看不出他的来历,肯定是家里管得严。只有那种又有修养又有钱的大户才管的这样严,如果是暴发户的儿子,那一定是浪荡纨绔子。
“啊,对!”沈故的回答正中她下怀,“十点钟的门禁!”
她心里一阵窃喜,难得碰上这么合适的人。人好,家世好,条件好,关键自己还特别喜欢。
“好吧,那你把我送到门口就行,不用进去。”最后四个字语气说的特别重,那双狐狸眼睛盯着沈故笑的勾人。
沈故露出一个“看闺女”般的笑,轻轻拍了拍搭在肩膀上的手,“宽慰”道:“多谢体谅。”
第21章 织梦
第二十章织梦
【不知是为她编造的谎言,还是为自己编织的梦。】
送走今夏,沈故马上返回ti小区,紧赶慢赶到达c座的时候却是个尴尬的时间。
十点半,屋子里的多半是回来了,沈故不能守株待兔了,并且就算潜入2803,里面的人很有可能还没睡,极容易被发现。
沈故找了一个咖啡厅,一直等到了12点才进入2803。
屋里漆黑一片,他判断屋子里的人应该已经休息。
首先要弄清楚这间屋子目前是谁在居住,他悄悄的走进卧室,意外的是屋子里并没有人。
奇怪,难道这人今天还没有回来?
他再一次搜索屋子,希望有新的发现,然而正在此时,屋里的座机电话响了。
他极其忐忑的走到客厅,等到电话响到第三声的时候,他接了电话。
电话那边立刻传来一个男声的问责:
“我的房租你什么时候结清?是不是看我在国外山高皇帝远就故意拖延?我告诉你,我不知道你们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最近警察天天烦我,我已经拒绝配合调查了,你赶紧把钱结清,剩下的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沈故猜到电话那头的应该是屋子的业主,正在国外的勖行。
“你怎么不说话?我告诉你应止源,是你自己非要用二十倍的价格租我这房子,我可没有逼你!”
沈故依旧没有说话,但是此刻他已经知道屋子目前的屋主是谁,而且很显然这是一个“你情我愿”的勒索游戏。
“喂!你不会是想赖账吧!”电话那头怒不可遏,忽而又压低了声音,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之前住在我房子里的高白死了,这个时候你这么急的住进来,如果我把这事情告诉警方,你觉得他们会不会立刻找上你?”
电话这头的沈故若有所思,他应该知道这间屋子行居风格如此分裂的原因了。他想知道更多,于是假装起应止源说话,“高白的死跟我有什么关系?”
电话那头果然是虚晃一招,说起话来没了底气,“高白是我朋友,我免费把房子借给他住是看在他可怜,穷困潦倒无家可归,他不明不白的死了,警方并不知道他生前住在这里,而你,我虽然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关系,但是我想这里一定有什么线索不然你不会这么快要住进来,而且……”
电话那头的人说话语气略显沾沾自喜,“我从来没有在你面前提过高白,而听你刚才的语气你肯定知道高白!这就更加印证我的推测不会有假!”
现在沈故大概能够推测出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了,他一声不吭的挂了电话,毫不理会电话那头的人此刻是一头雾水,气得跳脚。
山高皇帝远,管他的呢,沈故想。
他可不想跟上次高小莲的事情一样又做上赔本买卖。
就以上的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点,警方之所以找不到高白近一年的行居足迹,是因为他住在了这里,所以没有社会人员居住登记记录,也没有社交记录。
第二点,应止源是在高白死后立马住进来的,也就是说他是在乔桥的视频发出之后住了进来,高白的案子回到了乔桥案子的本身,这和他之前推测的没有错,第三,高白一定是留有什么线索,所有人都没有发现,而应止源要么是想销毁线索,要么就是他想找到线索并加以保护。
那么这个线索会在这个屋子里吗?
沈故再次展开地毯式搜索,如果之前屋子里住的是高白,那么他的屋子里一定会有一样东西——摄像机。
高白的摄像机显然是被后来的人收拾过,因为它藏在了一个任何人都想不到的地方,橱柜。
沈故坐在沙发上,借着手机的灯光查看摄像机的拍摄记录,果然找到了网上流传乔桥和经纪人吵架的那一条。由此可见,确实是高白在这间屋子偷拍了视频,然后以高价卖给了娱媒。
除了这一条视频,摄像机里面还有大大小小近五十张照片,最早的一张照片时间是两个月前。也就是说他是两个月前才发现对面住着的是演员乔桥。
对面?
沈故把高脚架搬到客厅窗户边,透过摄像机往对面看,只要对面的人不拉窗帘,屋内的景象一览无余。
沈故立刻有了大胆的猜想,会不会高白在乔桥遇害那天拍到了凶手?
他立刻打电话给罗潜:立刻对应止源展开第二次的审讯!
第二日清晨,渡城时报娱乐版的头条炸的宋玟眼冒金星。
标题赫然写着:“演员今夏携男友夜奔,举止亲密疑恋情曝光!”
其内容还有所谓“相关人士”爆料,这很有可能是一场明星与豪门女的感情战役。
所爆照片一共七张,两张是“男友”牵手今夏在大街上夜奔的背影,一张是女方抱住男方,举止亲密,一张是男方亲自为其脚上擦药,一张是男方脱袜让给女方,还有一张是男方“公主抱”女方,最后一张是男方送女方回家惜别。
尽管照片全程只拍到男方的背影和侧面,加上是夜晚拍摄,男方的具体相貌看的不是很清楚,但是宋玟还是一眼就看出了报纸上的男人是沈家的大少爷,沈故。
因为那身衣服,是沈季禾亲自挑选由他送到辰东集团的付小姐那里的。
宋玟端着咖啡小心翼翼的走进沈季禾的办公室。
昨天晚上他们还在为沈总成功约谈商会股东,拿下“南下”项目而普天同庆,今天……虽然不知道这件事的事态是否严重,但是沈总是一手促进大少爷和付小姐感情进程的人,看到这个结果,多少会影响心情吧。
“沈总……”宋玟言语吞吐。
“什么事?”
“昨晚,大少爷把付小姐一个人扔在了酒会……”
“是吗”
眼前的人好像并没有一丝怒气,反而微微上挑的眉毛暗藏几分喜悦。
“沈总不是还专门花了200万用来讨好付小姐吗?”
“我记得昨晚我们刚刚庆祝过‘南下’项目的顺利展开?”
沈季禾抬起头,略带微笑的望着他,他垂首,
“沈总的意思是如今不需要辰东的支持,所以无所顾忌?”
“那为什么还多花那200万?”
“测试。”
“测试?”宋玟这下摸不清头脑。
宋玟到底要测试什么,是测试自己能不能顺利拿下项目,这200万只是b计划,还是用来测试某些其他。
沈季禾并没有要向他解释的意思,抬手示意他还有一个电话会议。
既然付小姐的事情没有什么影响,那这些应该……宋玟把今天的报纸递到他跟前,娱乐版那一页占据了四分之三的版面,显得格外显眼。
沈季禾盯着那张报纸看了许久,那身形,那头发,还有那举止习惯,他在脑海中幻想了无数次的那样亲昵的举动,此刻就像一个魔鬼一样把他推到地狱的边缘,完全令他丧失理智,他一掌掀翻了手边的咖啡。
“沈总!”宋玟战战兢兢吓了一身冷汗。
“去把这个女人的祖宗三代都给我查出来!”
此刻的沈季禾毫无理智可言,往昔的稳重自持忽然不见。
上一次他这样发火,是动手打那两个跟拍记者。
宋玟似乎有所察觉,他的关注点错了,完全错了,沈季禾真正在乎的不是辰东,不是付雨眠,而是沈故。
两天不到的时间,今夏这个三线小演员近一年的广告合同全部被截胡,有些商家甚至宁愿赔偿双倍的违约费也要中止和她的广告合同。她莫名其妙的进行追问,有个别两个好心的合作伙伴告诉她,她可能得罪了什么人。
面对这样的结果,她很疑惑也很恼怒,但是对她而言这并不是最坏的结果。她虽然很注重名利但是她知道她热情冒险的性格迟早会给她今后的事业造成影响,只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而已。她出身不好,本就没有想过在这条路上走的多远,她只是想借助这个身份结交到所谓上流社会的人,好为自己以后的生活上份保险。
再美的女人总会老去,演艺事业太过于辛苦,而且吃的就是青春饭,她已经不大年轻了,这个年纪才混到三线,她也不指望以后能有多好。
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未来的伴侣上,她千方百计的就是想进入所谓的上流社会的圈子,这样她就可以像一个皇后一样彻底改变自己那低贱的血统,抹杀掉她那卑微的出身印记。
这一直都是她的想法,她的目标。
她现在把目标放在了那个在酒会上遇见的男人身上。她有预感,这就是她要找的目标,而且她相信他们之间的缘分,从ti小区第一眼看到他开始,酒会上的再次遇见更加印证了她的预感,她觉得他们之间是特别的。
尽管她不知道他的身份,但是她知道能够在公众场合把辰东集团大小姐晾在一旁的人一定不简单。
他说的没错,她早就对他“虎视眈眈”。
然而沈季禾要做的还不止这些。
今夏接到通知,她将即刻前往一个新的拍摄场地。
那是一座湖边的别墅,白色的墙壁,红色孟莎式屋顶,顶部还有典型法式建筑的老虎窗,穿过花园,外墙有雕花法式廊柱。
门口白衣黑裤的仆人们站成两列迎接着她,这不就是她梦中所幻想的世界吗,她激动地推开大门,一阵玫瑰花香飘了出来。
屋子里面整体色调以金色和ru白色为主,高高的水晶灯从三楼的顶部垂了下来,屋子每个视线所触及的那一面墙上一定有一副色彩绚丽的油画,油画的下面还放着一个个珐琅花瓶,里面全部cha着带有露水的新鲜玫瑰。这座屋子大厅南面,阳光照到的地方,还有一个九尺长的三角钢琴。
整间屋子富丽堂皇。
一位男士正从三楼楼梯缓缓下到一楼,他穿着白色的燕尾礼服,梳得一丝不苟额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只金丝眼镜,手里拿着一朵娇艳欲滴的红色玫瑰。
他缓缓走到今夏的面前,一只手背在身后,如同一个王子一般向她鞠了一躬,亲吻了她的手背然后把手上的红色玫瑰递到她手里。
接着他走到那架钢琴面前坐下开始弹琴。
曲子很熟悉,是她听过的舒曼的《梦幻曲》。
但是很明显他的琴技非常高超,一首曲子弹得如梦如幻。今夏不自觉将沈故和他对比起来。
如果说弹琴时候的沈故是性感而又明媚的,那么眼前这个人是清冷而又y郁的。
他的五官过于秀气,最令人瞩目的是那双眼睛,一双眼睛狭长,长长的睫毛就像挂了一层寒霜一样微微下垂,金丝框的眼睛就像一层薄雾,加大了眼睛雾里看花的美感,显得更加y翳。
令人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完全猜不透他的年龄。
单看他的五官和皮肤觉得他似一个孤僻的少年,可是他的气质,举止给人的感觉又像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士。
他和沈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从长相到气质都截然不同。
然而有一点今夏可以确定,他们身上都有从小培养出来的那种骨子里透出的优雅。
一曲作罢,今夏用她幻想中公主般优雅的姿态慢慢走向他。
“我想,你应该是我们这部戏新进来的男演员。”
今夏微微一笑,那双狐狸般狡黠的眼睛闪着令人期待的光辉。
她在小心翼翼的试探,她多么希望眼前的一切不是在演戏。
他转过身子,背后的阳光倾泻在他身上,令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递给她一份报纸。
她接过报纸,是那篇她牵手沈故的娱乐报道。她不用看报纸,也知道全部内容。
因为当时拍摄照片和提供新闻素材的肇事者正是她自己。
早在她邀请沈故跳舞的时候,她就早有预谋的买通了外面候场的娱媒记者,她邀请他们共同完成一出激动人心的爱情戏码。
她可以借助娱媒的力量逼他就范,而娱媒记者们也为白白捡了这么大一个头条欣喜不已,配合起来默契寻常。
她不知道他的身份,所以不敢轻易下手,只是旁敲侧击的让所有的记者注意拍摄角度,避免拍摄到他的正面,而导致适得其反。
而现在她有些紧张,莫非眼前的人知道了她耍的小手段是那人派过来兴师问罪的?
尽管心里有些紧张,但她表面还是尽可能的镇定,保持自己最优雅高贵的的状态。
“我是他的弟弟。”
对面的人微微一笑,声音清脆带着适度的亲和。
她惊喜万分,“那么这里是你们的家吗?”
她的眼睛里全是期待。
“是的,这是我们其中一处住宅。”
其中一处。也就是说这样的住宅还有好几处!
她的心里乐开了花,那样子犹如回到城堡的辛德瑞拉。
“你很喜欢我哥哥?”他问。
“喜欢,”她补充,“我们是互相喜欢,一见钟情。”
“那可真是难得,现在一见钟情的爱情戏码已经不多了。”
他的语气略带笑意。
“你哥哥已经和我约好了下次带我去家里做客。”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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