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4
花容天下 作者:天籁纸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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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容天下 作者:天籁纸鸢
的性格实在太……”
话未说完,她已跳下湘子桥。
我大惊,往前迈一步,见她踏著水面飞奔而去。松一口气的同时,我也想起了这是什麽人。
此时,身後传来花遗剑的声音:“宇凰,你和血凤凰认识?!”
十里红莲w酒七
花遗剑的出现实在是始料未及。其实,我早该反应过来这人就是血凤凰。她转身的时候,我还看到她头上戴著凤凰钗。我又不肯承认自己为美色迷惑,只有说不知道。
花遗剑素来多疑,收剑时都不忘多瞧我几眼。
雪芝脸上表情千汇万状,眼神犀利得像个知命老妇。
我给他们夹在中间,哭笑不得。
直至夜,万籁收声。
难得雪芝和花遗剑能和平共处,随著八面玲珑的雪天去探访好友。大好时机,我自然留下来休息。
客栈中仍有游侠投宿,歌女唱晚,美酒一杯声一曲。
方涉江湖的男男女女,若成大器,必属绮纨破瓜之年岁。有时看见意气风发的少年谈江湖,聊武林,只觉得万分诧异。但回过神一想,当年我与林轩凤离开乱葬村,也大抵是这个年纪。
是时事过境迁。
仅几年过去,现在这些人茶余饭後的闲聊,我听得茫然若迷,却再提不起当年闯江湖的劲去打探。
江湖兴亡更替,新人罗列,旧人敛退。
有人七旬颜若童,有人七尺霜两鬓。
或许是因了夜的沈寂,客栈里灯光晕黄,除了人们的低语,只剩杯声酒声。
从头到尾,他们提及的人,我只知道血凤凰。
自从重莲上一次在英雄大会上复出,落败,为武林谣传的神话便因而终结,自此流言飞语,名振一时,终成陈迹。
血凤凰时不时抛头露面又不失神秘,正对他们的胃口。又有不少人推测她是女子,更是让财狼恶虎如饥似渴。
所以,他们一开始提血凤凰,之後的话题便一直是她。
我无心插柳,提著酒坛子走到门外。
荷净,竹凉,晚风拂面。
春池笙歌八九曲,画舫云舟三两艘。
江面波光潋滟,摇荡疏楼斜影。对岸是一栋风月楼,娇笑清歌声传四方。
我伸懒腰,打呵欠,却慢慢回过神,发现地面上有一条狭长的淡影。
高手之所有为人称作高手,是因他们可以用後脑勺道出来者何人。如今好歹我也算上一个,自然不可以回首。
朱墨灯笼纤纤晃晃,那人发上的凤凰细簪摆尾摇头。
她胆子不小,竟还未离开潮州。
“时候不早了,一个姑娘家还在外面晃,不安全。”
“公子武功绝伦,必定会保护我。”
那声音又细又软,唯独少了少女的娇弱。
事实上,会武功的女人常年打打杀杀,想不大嗓门都难。她算奇迹。
“我的武功跟姑娘比,是小巫见大巫。姑娘又何必为难我。”
“林公子不好奇我是什麽人麽。”
我浑身紧缩。
当时我在武林上的身份,也不过是重莲的内宠。我的武功晋升无人知晓,我随他隐居也很低调。
是她早已出道认出我的相貌,还是我在不知不觉中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抑或是,我根本是她的目标?
我自然一身轻,不怕被要挟。
但,她的目标若是重火宫,那重莲和雪芝岂不……
一支画舫游过,光影将她的身影缩回原本的长度,然後又拉长。
她腰间系了丝绸,细细软软,延至腿侧。丝绸被夜风拂起,一如连绵长杨。
我起身,对她淡淡一笑。
“敢问姑娘贵姓?”
“重。”
“哦,原来是重姑娘。”若不是极力压抑,我定会露出马脚,“那,姑娘芳名是?”
细雨蒙蒙,一片迷离醉眼。
珠帘脉脉,极目星光乱红。
血凤凰抬起头,眼角眉梢美丽得让人不敢直视。她的面纱动了动,三个字放慢说出:
“单名莲。”
我身形微微一震,随即镇定。
她会告诉我这个名字,看我的反应,必定是因为还有不确定的地方。
“哦,重莲姑娘。”我玩味地笑,装作不经意瞥她的胸,喃喃道,“真是一个动听又令人惊讶的名字。”
她的腰很细,不盈一握,胸部却十分圆润饱满。
“林公子喜欢这名字麽。”
“华而不俗,清而不淡,而且男女皆可,是个好名。可惜已经有人用过了。不过,姑娘与那个人倒是很像,倾城的容貌,绝世的身手。哈,早知道让我女儿也叫这个名字。”
半天白月,凄清几许。
血凤凰在一身白里,除漆黑的发,与翦水双瞳,只剩白。
“若我就是你说的那个人,你会怎麽做?”她走近两步,十指扣上我的肩。我一时回不过神。她凑近了,清香漫溢,睫毛轻震,“你会不会吻我?”
我的手不听使唤,竟连抬起来的力气都没。
这样的女子主动接近,哪个男儿会推拒?
太困难。
晃晃脑子,一鼓作气想推开她,她的声音又幽幽响起:“林公子,小女子思慕你已久,有一个不情之请,望公子成全。”
“请说。”
“与我作一夜鸳鸯,可好?”
她的胸脯贴上来,绵软,柔腴,浓香从鼻间一直侵入脑中。
困人天气,连血液都在散发著诱人的味道。我轻吸一口气,手抬起来,顺著她冰凉的发丝摸下去。
她在我怀里轻轻叹息。
我徒然收手,差点当场就扇自己一个嘴巴子。
禁欲太久,竟这麽快便成了宵小之徒。
“对不起,姑娘,我已成家。”
“男子三妻四妾司空见惯,你又何必在意这些。”
“不,我忠於我的内人。”
她目如点漆,盈盈地望著我。
“林公子,被你爱上的人很幸福。”
她探前了头,隔著面纱,在我唇上轻轻一碰,转瞬消失在夜色中。
我往後猛退一步,踢翻了地上的酒坛子。酒水流出,涂花了红纸黑墨。
十里红莲w酒八
花遗剑对血凤凰的追杀精神绝对是锲而不舍。之後几日,血凤凰未再出现,花遗剑便失去目标,说要赶英雄大会。刚好司徒雪天也忙完他的闲活,我们仨再加一个一顶俩的丫头,一路朝著奉天赶。
奉天在十万八千里外,要慢慢走过去,直接赶下一届大会准没错。还好雪芝会武功,速度慢不了多少,但丫头年纪小,总是要休息,於是我们三个轮流抱。
数十天後,我们越过鹦鹉洲,於夜晚抵达武昌。
大江横抱城沿,层楼高峙,万户人家重重叠叠。
英雄大会前夕,相隔数十个城的武昌汉口也鼓乐喧天。
烟花浸入鸬鹚港,月上云收。
入城的人太多,守卫三两下就放了人。刚一进去,立刻就看到一家大排场的店铺,长风烟馆。
粉香吹下,夜寒风细。
夜间人来人往,彼此看不清容貌,倒别有一番美感。
原本一路顺利,却在这里遇到了本不该遇见的人。
欲投宿武昌客栈,刚一进门,觉得里面静谧得有些不正常。
所有人的目光都会聚在一点。
一个少年,一名女子。
少年年纪与雪天相仿,亦是一身白衣。不过,雪天是华冠玉佩镶金线,他是素净无饰一身轻。
而且,他那种慵懒的调调,雪天怕是连边都沾不上。
“我还是那句话,不重复了。”
与他对峙的女子眉目间分明的惊讶,微张了觜。但更惊讶的是我。
那姑娘竟是朱砂。
她往那一站,就像燃了的一团火,手握刀,刀烁亮。
“你知不知道你在跟什麽人说话?”
“我早说了,我知道。重火宫的四大护法之一,朱砂大姑娘。”那少年毫不畏惧,还打了个呵欠,“就算站在这里的人是你们莲宫主,我还是同样的话。”
朱砂哑然。
无论名声如何,看到重火宫的人不打哆嗦的人,掰掰手指都数得清。
但,他竟这麽随便提起重莲。
那名叫白琼隐的少年朝她抛了个媚眼,掏出银子递给掌柜:
“最後的房间留给我。”
掌柜在瑟瑟发抖,别说接钱,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朱砂伸手拦下他。“重火宫其他弟子都还没到,你以为带上桓雅文就能打过我?”
桓雅文?
怎麽会有桓雅文?
白琼隐用指尖弹弹她的手,轻叹一口气:“似乎你没弄明白我在说什麽。朱砂姑娘,咱们桓公子在重莲眼中算个什麽?我说的是,他会答应把房间让给,我。”
“我看不出你武功很高。”
“你错了。”
朱砂冷笑:“内力是隐藏不了的,除非你武功比宫主高。”
“我是说,我不会武功。”
“不会武功你还敢放肆!”朱砂恼怒,提刀指著他的脖子,“立刻滚出客栈,否则我杀了你!”
“白公子,不必和他们多说。”
这人的声音我听过。不是最好听的,但一定是最温柔的。他从旁边的椅子上站起来,看也不看朱砂一眼,朝白琼隐使了个眼色。
江湖中俊才w丽代代辈出,凭一张脸、一手好功夫闻名於世的,不计其数。但是,表里不一的也不计其数。外貌极端美丽性格却极端偏激的,最著名的莫过於重莲,弄玉。
但,桓雅文是真正的翩翩公子。
他痴情专一,心志难夺,所向之处,永远是正义名门。
桓雅文是个磊落君子。所以,他必然与自己的兄长,以及重火宫为敌。
白琼隐完全无视他,银锭子在桌子上敲得邦邦响:“掌柜的,这位姑娘说了,房子让给我们,还不赶快备房?”
“这,这,公子啊,你和这位姑娘商量好再找我们,成吗?”掌柜哆嗦著,往後退了一段。
几名武林人士在客栈产生争执,受灾最多的一定是掌柜小二。
谁说客栈的人一定是懦弱无能的角儿?在腥风血雨中存活,他们其实最是机警灵敏。
我们几人穿得都很平常,还加上个小女孩,却给店小二发现,跑来,唯唯诺诺:
“这几位客官,很抱歉,我们这里已经满人了……”堪比狗类的嗅觉,鼻子吸吸就知道下个人该不该对付。
“我们只打算在这里吃饭。”
花遗剑刚一开口,桓雅文和朱砂都转过头。只有白琼隐还在不耐烦地敲桌子。
“雪天?”
“林宇凰?”
几乎同时出口。怎麽听怎麽觉得朱砂这丫头没礼貌。当著我的兄弟,不叫副宫主,好歹都得叫个林公子麽。
司徒雪天加快脚步走过去,一脸笑容。“大圣人啊大圣人,我还当你真是病得下不了床了,竟这麽快恢复。”
“多亏了白公子。”
白琼隐不买他的帐,瞥他一眼继续敲桌,敲一下掌柜抖一下。
桓雅文转眼看向花遗剑,惊喜道:“花大侠竟也来了。”
花遗剑习惯冷酷严肃,拱手回礼:“花某正欲前往奉天。桓公子近来可好?”
“那正巧,我们也是去奉天。”
“那麽,擂台上见。”
桓雅文笑道:“我不过是去那里看看热闹,不打算参赛。既然遇了面,可否同行?”
白琼隐这才停下动作,往桓雅文身上轻轻倒去。“雅文,当年温采与你一同出行的时候,你是巴不得所有人都消失不见呢。原来,你不想和我睡。为什麽不早说?”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白公子,你不要说这种让人误会的……”
“桓郎,脱了裤子你温柔如水体贴入微,穿了裤子就翻脸不认人,我好恨。”
十里红莲w酒九
朱砂从怀中直接掏出一个金锭,特阔气地往掌柜的面前一砸:“最後说一次,这房我要了!”
小二一瞅那金子,眼睛爆射出精光。欲前去抓钱,却被掌柜提了算盘拍了手。
我忙走上前去,收回金锭子:“朱砂,是谁先来的?”
“一起。”
白琼隐道:“朱砂大小姐,打诳语也不是你这麽打的。整个客栈的人都看到你来抢我们的房。若是一起,我都让了你这‘柔弱女子’。”
朱砂道:“你给我闭嘴!”
“既然是他们先,就不要抢。我们另寻一家。”
“瞧瞧,人家林公子多大方。你们莲宫主也不像你这样啊。唯女子小人难养也。”
朱砂举刀欲砍,我一掌顶了刀,扯她到一边,小声道:“有多少人出来?”
“大半。”
“天,我的朱砂丫头唉,莲武功尽失,你们都出来了,他怎麽办?”
“不会,若硬闯重火境,起码得搭上百余条性命,外加一个月时间。无人知道宫主失了武功。而且这两年重火宫一向安静,现在是英雄大会前夕,也不会有人想找我们麻烦。”
“你们出来做什麽?”
“这,恐怕不便透露。”
我顿时恼怒。
“你们是不信任我?”
“不是!”朱砂忙摇手,“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现在真的不能说。”
罢了。花有别样红,人心自不同。除了那狗屎运学来的莲翼,也不会重火宫的独门武功。以我的身份,除了关心重莲,似乎便不宜多管。
朱砂刚想再去缠掌柜,我又拦住她:
“慢,你哪来这麽多银子?”
“当,当然是宫里拿来的!”
重莲精神失常以後,重火宫内的财源一向紧缺,她竟这麽大手笔花钱。我蹙眉道:“原来这就是宫内银子总不够用的原因?”
朱砂微微一滞。
“朱砂,重火宫的事我无权插手。但你最好想清楚, 重莲可能永远恢复不了神智,但也可能明天就恢复。你们就尽管乱来。”我走回花遗剑和雪天身边,“我们另寻客栈。”
花遗剑大侠的名字不是摆著看的,跟著他有好日子过。福寿客栈,武昌最好的客栈;天字间,地字间,福寿客栈的上房之一。我们的。不过这样算来,房间还是不够,花遗剑去兄弟家住,留位给雪天与我。
天字间以白色为主调,是客栈里最大的房,房内挂满名家字画,临江而设,恍若人间仙境。地字间种满翠竹,桌椅床柜都是竹制,床头还镶嵌著翡翠碧玉,屋内还处处摆有假山盆景,反璞归真。
雪天住天字间,我住地字间。
虽说这两间房与金字间被并称为福寿客栈上上房,却都不及金字间豪华。
金字间是红棕为主调,里面洒满了花。据说那是名副其实的“金”,从床到桌到椅到衣架等无一不是镶金嵌银。就连这屋里的客人吃饭,都是用金器银器。
如此奢华,住一晚上的价格都够别人买一套平房了。
又有一说,能住金字间的人光有钱是不够的。尽管如此,这里还是有不少人抢著住。
所谓穷人求饭吃,富人胀破肚。人一有钱,什麽都想试试。别说是这种纯粹浪费钱的房间,更离谱的事都有人做。据说长安有个暴发户以前穷得要命,最大的愿望就是吃个新鲜的烧饼,後来发了横财,居然叫人去茅厕里面挑蛆来吃,还美名曰那是营养丰富。恶心悲哉!
花遗剑刚来的时候,甚至想把我们弄进皇帝老儿才敢住的什麽金字间,我连连推辞,又听闻金字间有人占领,大擦一把冷汗。
他自己省吃俭用,对朋友可是没话说的。知道我在重火宫待久了丰衣足食,所以专门把我弄到这种烧银子的地方。
实际上乱葬村出来的小毛贼子,睡著了给蚊子吸干了血,估计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说到蚊子,我就想起了红钉叔叔的浴室。
红钉老怪、七杀刀和百催花每人都有一间浴室。条件都不怎麽样,其中以红钉老怪的最为恶劣。木桶小得像洗脚盆不说,一入夏,蚊子还特别多。
重莲和林轩凤都是爱干净的主儿──尤其是重莲,身上香得让人家以为他有奇怪的癖好,但我却超级恶心。直到现在,每洗两次澡,到第三次总是会一推再推。这毛病被无数个人唾骂过,实在是童年产生的阴影。
重莲神智还正常的时候经常威胁我说,如果我不肯洗澡,就不要碰他。我每次都是笑吟吟地扑过去,在他身上乱蹭,把一身的汗臭都蹭到他的身上,还伸出脚丫子叫他帮我脱袜子。
我个人认为,男人的身上要没点味道,那就不叫男人味。汗臭脚臭也是一种美。
只是重莲吃过的苦不少,但怎麽说也是娇生惯养来的,要他做这些事,实在是为难他。所以每次他替我脱了袜子擦了脚,我都打算奖赏他林二公子之吻一个,他总是会皱著眉头,把我推翻。
十里红莲w酒十
小的时候,我和轩凤哥总是轮流去他们的浴室洗澡,每三次总是有一次会被蚊子叮得满身包。每次洗澡完毕,身上总是痒得比不洗还难受。我使劲在身上抓,林轩凤对我的态度是一年一个样。
十二岁以前,我只要一抓身上,大呼绝世容颜给蚊子毁了,林轩凤总是按住我的嘴,说如果把叔叔们吵醒了他一定会把我抖出去。如果逮著哪天他心情不好了,他甚至会非常失形象的在我美丽可爱的脑袋顶上狠狠敲下去。他如此欺负他小弟,我竟然没往心里去,在他饭里加几条毛毛虫就算原谅了他。
十二岁到十四岁之间,我抓身上的时候总是怒气冲冲的,不会找他说话,他会主动问我,还去给我找药。特别温柔。所谓人性本贱,大概就是林轩凤这个样。
十四岁到十五岁之间,我抓归抓,但不说话了。这时候我们只要一起洗澡,总是会不敢看对方的脸。这一年我总是後悔自己给他告白,到最後弄得两个人都成了大红虾子。
十五岁以後,我只要一抓,林轩凤就会特别殷勤地跑来,找出被蚊子咬的地方,轻轻含住,又是舔又是吸的,然後抬起那双水雾蒙了的桃花眼,煽情得我血压高升。无论我是被咬的哪里,他吸的地方最後一定会汇聚到我的两腿之间。
那时候我俩已经有一腿了。当时只要一看到他,就会觉得世界都笼罩著幸福的泡泡。人也飞起来了。
现在总会想,如果林轩凤回京师当他的四皇子,或许一切都会幸福安乐许多吧。
虽说掌柜的说隔壁住了人,但我一个晚上都没有听到墙那头传来什麽动静。
一觉睡到次日午时,门外敲锣打鼓。
我翻身出去,客栈里的人都走了个空。只有店小二在楼下匆匆忙忙地擦拭桌椅,眼睛还一直往窗外瞟。
我披好衣服下去,困得眼睛都睁不开:
“小二哥,外面怎麽了?”
“比武招亲啊。”
我一呆。“比武招亲?客栈里的人都是去参加这个了麽?”
“不然公子您以为昨天我们为什麽涨价?”店小二擦得胡胡麻麻,“跟您一起来的司徒公子已经去看了。”
“到底是哪家姑娘,如此喜闻乐见?”
“谁告诉你是姑娘了?”
“莫不成还是一个公子?”
“您不会不知道杜炎是谁吧?”
“在下乃登封人士,对贵地了解甚浅,还望指教。”语毕双手一拱。
“被杜郎所折服的,不仅仅是闺中少女,风情少妇,就连七尺男儿,也难逃其魔掌啊。咱们武昌有一句话,叫‘火中重莲,武中杜炎’。杜郎的美貌,怕是寻常人都不要想比的。”
我差点没给呕死。
这江湖是怎麽了?夸奖谁的武功高,赞扬谁的容貌美,就一定要把重莲拿来比麽?我看这武昌的七尺男儿脸皮怕也有七尺厚。
“对了,公子刚说是登封人士?那您肯定有见过重莲?”说到这,忽然眼神一变,“还是说……”
登封原是一个小村,穷山恶水,更无奇景胜地,就仗著北面的嵩山,及嵩山上的恢宏建筑扬名天下。
“在下出自重火宫。”
店小二一震:“花大侠带来的人,果然是人中之龙。公子,那话儿是我们自己说著好玩的,千万别较真。大家没有见过莲宫主,自然会把最好看的人拿来和他比……”
“没事没事。”我摆摆手,“我们宫主几近隐退江湖,旁人的言论,对他毫无影响。”
店小二擦一把汗。估计心里就在思量这重火宫的人是否冒充,这麽好说话。
我上楼叫闺女,她不肯起。我说外面有比武招亲,据说是个美男子,比你爹爹还帅,我在门外等你。
我几乎刚出门,她就出来了。
於是赶到招亲场地。大红幔布铺了个平台,临河而设,中央写著个“杜”字,周围密密麻麻站满了人。
才知道这杜郎也是世家子弟,老爹曾是武状元,无奈在京师混得不好,回老家当官。杜郎天生是舞文弄墨的料,疑心病极重的杜老爹对他宠溺,不信任旁人,决定让独子找一个会武工的娘子或相公。
又听旁人说,无论找的是男是女,都会送上价值连城的双凤戏月珠。
台中心站了个身材纤长的年轻男子。乌发挽了一绺,在头顶结成一个髻,一支细而长的蛟龙盘缠金簪横插而过。轻纱架於其上,有那麽一点动静,就会随风飘扬,擦在若隐若现的面庞上。
这麽看去,或许真是个美人。
只是大老爷们,居然蒙著这种盖头一般的面纱,还弱柳扶风地站那里等人上门求亲。看他这个样,大概他老爹是只打算把他嫁人了。
我抱著雪芝往前挤,想看个清楚。
杜郎他老爹在旁边重重击掌。
杜郎双手牵起面纱,揭过头顶。
我看呆了。
我旁边站的公子也看呆了。
除了我们俩以外的人都爆发出惊天动地的起哄声。
真是出乎我意料。
“啧啧,‘火中重莲,武中杜炎’。重莲之耻呀。”旁边的公子把折扇一收,叹息地敲著手心。
我一听这声音,就知道为什麽他和我有共鸣了。
“你居然把我扔在客栈,自己跑出来。”我回头,面无表情地看著他。
司徒雪天回头一笑,毫不吃惊:“今早我叫过你,你自己睡死过去了。花大侠说他有事,下午再来找我们。”
“他有没有说是什麽事?”
“无。不过看样子,应该和血凤凰有关。”
“所以我们今天一天都得待在这里看这个丑男卖艺麽。”
雪天嘴角一扬,遥遥扇柄:“你这话就不对了。其实你仔细看看那杜郎的容貌,五官端正,眉清目秀,再加上天生柔弱典雅的气质,在这粗汉聚集的江湖之地,确实称得上是第一美男子。”
莫非是我天天面对重莲的脸,看谁都觉得相貌平平?这杜炎清秀是清秀,但也就是清秀了。怎麽好跟重莲比?
“但要跟莲宫主比,那就真是耻辱了。”
真是道出我之心声。
不过,倘或重莲真要出现在这里,旁人哪还有精力去起哄。估计会起哄的也就我和雪天。
“对了,你的宝贝上凰今天话怎麽这麽少?”雪天以再正常不过的口吻说著,指指雪芝。
我看著他。决定保持沈默。
“那个人这麽丑,林宇凰,你骗我!”雪芝开始往我脸上乱抓。我一把压住她:“这已经是最好的,别太挑剔了。”
“重上凰,这名字其实比雪芝好听。”
“嗯,我这麽觉得。”我麻木地看著前方。
武昌春柳随风摇摆。
杜郎轻轻含笑,把面纱盖住。虽说优雅得体,也有些女气,但客观来说,确实有一副好皮囊。
接下来,比武开始了。
最後剩下的人,就是他的郎君或娘子。
因为人数没有限制,所以台上乱成一窝蜂。
习武的女子原不多,外加这杜炎备受男人欢迎。不少肌肉精壮的大汉为他打得你死我活,头破血流。看看杜炎那个模样,妩媚得连女人都自叹不如,在床上必定软玉温香,风情万种,外加他老爹送上的丰厚嫁妆,也难怪有这麽多人不要命。
一声萧响,杨柳春风。
几乎是一道光,一缕丝。
有人足尖轻点,踏过众人的肩与头,落在红台中央。
风过之处,清香暗度。
人们几乎还未看清那人是男是女,就有人沿台狼狈地滚落,仅是因为那人手中玉箫转瞬一刺。
这一袭白衣,这一身轻功,即便别人认不出来,我是认得的。
十里红莲w酒十一
四下变得安静。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停在那个人的身上。并不仅仅是因为那快到让人晕眩身法,更多的,是攻击对手时的动作。
若说他是男子,从来没有哪个男子的动作会如此轻灵虚飘;若说她是女子,从来没有哪个女子的动作会这般利落阳刚。
我想,在场定有不少人花很长时间去判定他是男是女。
但我知道这人是个女子。她有一双极其美丽的眼睛,妩媚却不柔弱。她的身材婀娜玲珑,但个子很高,肩膀很宽。
按常理来说,这样一个女子失去了女人的娇柔,不会好看。
但事实令人匪夷所思。
血凤凰美丽得惊人,甚至,风华绝代。
她的动作不仅快,且优雅。
玉箫上的凤凰不断闪烁著金光,她的衣袂飞扬。
刹那之间,她已击落七八个人。
参赛的男人们意识到她的威胁,相视片刻,心有灵犀,一起朝她进攻而去。她左拦右挡,游刃有余。
直到所有人都围著她时,她似乎玩得累了,足下一点,旋入高空。
再落下时,人群像被重物击中,重重砸在地上。
即便如此,我仍觉得她没有使出全力──这样一个内力深厚的人,竟没有使出任何武学门派的招式,从她的动作来看,也察觉不出修炼过什麽心法。
“这个血凤凰不简单。”司徒雪天喃喃道,“对付这麽多人,竟然都不使出任何招式,还打得如此轻松。你是习武之人,应该比我清楚,每一个动作都要压抑住修习心法的痕迹,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这样的武功,其实完全可以在名门里混出头脸。她何必要隐瞒自己的身份偷盗?”
“我觉得她的武功应该不止是我们猜测的这麽简单。她的杀伤力很大,但和她步伐的稳健程度不成正比。她理应是身经百战之人,而且,有故意收敛的痕迹。”
“怎麽说?”
“你看注意看她的大腿和膝盖。”
我盯著看了许久:“她在压抑自己的动作幅度。”
“原来她不肯与花大侠迎面交战,或许不是因为打不过。”
“只是怕暴露身份?”
“正是。”
就在这个时候,红台上最後一个人已经被血凤凰一脚踹下去。
武功高低不同,即便是使出基本功夫,也会截然不同。她的每一个动作都配合得恰到好处。
正宗的武学就应该是这样的──看过血凤凰的身手,总是会有这种想法。
她的玉箫一挽,划了个圈,回收,潇洒利落。
她朝杜炎走去。
倘若不是她走过去,恐怕在场的人早已忘了这个第一美男子。
杜炎眼中露出的感情相当复杂。
像是恐惧,又有些害怕。只是,不甚明显。
杜老爷看著她,亦是用同样的目光。
但是,她绕过杜炎,连个正眼也不给他,直接用玉箫指向桌面上的双凤戏月珠──
“我只要这个。”
时间像已凝固。
杜家父子不可置信地看著她。
所幸杜老爷反应快,知道眼前的人不好得罪,笑意满盈地说:
“这位姑娘,这是结婚礼物,不外送的。”
“一,把它给我。二,我娶了你儿子再杀,它是我的。自己选。”她淡淡说。
一个漂亮姑娘扬言要娶男人,这话实在滑稽。
只是,没有人笑得出来。
不少人认出了她。
血凤凰说杀,那就一定会杀。
“好好好……那姑娘可以尽情带走,恭喜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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