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正文 第77节
[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77节
音乐节开幕前最后三小时,乐队在进行最后的彩排。
“严欢!”
正在排练的悼亡者听到近处有人呼唤。严欢转身一看,一个金发碧眸的熟悉人影窜进视线。
“贝维尔!”
他高兴地招手。“你来了,怎么没有提前告诉我?”
贝维尔笑道:“你都能单枪匹马地把悼亡者带来,我们kg要是不能来,岂不是太丢脸?话说这么长时间,亲爱的,你没有有想我啊?”
这支现今最当红的英伦乐队的主唱,号称下到少女上到师奶,无所不杀的贝维尔·帅毙·丹尼森,此时正努力散发着自己全身的荷尔蒙,对严欢使出必杀灿烂笑容。
即使是阴天,严欢也被对方身上好像具现化出来的闪光给刺了一下。他下意识地瞥了眼身后的付声,见吉他手并没有什么特殊反应,依旧低头拨弄着琴弦,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这边发生的事情。
严欢不知是松了口气,还是隐隐感到失望。他离人型发光体贝维尔稍微远了一些,才开始回他的话。
“跟着kg乐队巡演我学到了很多,分别之后我很想念大家在一起的时光。”
贝维尔还是有些失望,但是不甘心地道:“想我们,那你有没有特地享年某个人呢?恩?”他上下忽闪着眼睛,利用种族优势长睫毛频频放电,势要将严欢这座久攻不下的堡垒给动摇。
跟在他身后的kg乐队队长,已经手扶着额头,一副不忍目睹的模样。严欢也被贝维尔销魂的尾音寒了一下,摸了摸手臂上起的鸡皮疙瘩,正要说些什么。
“曾经……”
然而却在开口之时,他听见了一句轻柔的歌声。所有人都在向他身后看去,严欢回过身,看见捧着吉他的付声正在轻声歌唱。
这是严欢第一次听见他唱歌。
付声的声音,说话时低沉,唱歌却显得沙哑,像是秋天穿过厅堂的风,让人茫然又无法抓住。他的双眼轻闭,手指在琴弦上自由翻转,熟稔得好像这首歌已经在他心中轻唱了无数遍,早已铭刻在心。
【曾经未来不知在哪里,
火花点亮却又被吹熄,
漂泊的船,何处停泊,
孤独的风,流无方向。】
沙哑的声线,淡淡的情感,却酝酿着看不见的深渊,将人拉进那迷惘绝望的世界。
吉他配合着他的歌声,节奏减慢,但是每一个颤音都能引起人们一阵战栗,仿佛孤独无助就快要将他们吞噬,窒息。
【我不知梦在哪里,
也不知心去何方,
我坐在孤寂夜里,
等谁为我撑起,
——一片天明。】
如果在这漆黑的夜里,有谁能点燃一片光,为他取得哪怕片刻的温暖,那这人是谁?会是谁?
【出现在梦里的是你,
一身尘土,铅华却洗净,
黑白无声,时间流离,
熄灭的光,又再燃起,
——是你唯一。】
是你!
付声在此时抬头,正对上严欢的眼睛。吉他手的那双黑眸将严欢紧紧钉在原地。明明视线没有实体,无影无形,严欢却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给笼罩住。那股占有的力量,将他每一丝皮肤都给包裹。紧缠住他,让他再也不能动弹,就像最后一句歌词里唱得那样——
【……
这个世界,无法逃离。】
歌手在此刻停下,严欢却被付声的视线捕获,不能移开分毫。时间仿佛在他们之间停滞,哪怕是风声、阳光、虫鸣,都在这一瞬禁止。整个世界,只剩下相望的两人。
严欢突然觉得心脏猛烈跳动了一下,砰砰,静止的魔法消除。他看见一片落叶打着旋飞过两人之间,然后,付声笑了。那笑容带着势在必得的意味,以及破釜沉舟的决心。
无法逃离!就像歌词里暗示的那样,严欢明白自己下半辈子,是别想从那人身边离开了。
这甚至不能说是一首歌,只是简单的一个小曲,但是付声却用比歌声还要夺目的吉他,弹奏了出来。没有特别的炫技,没有激昂的起伏,却让人身临其境,犹如梦中。
这几乎是另一个境界,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付声的吉他,又上了一层。
严欢和众人还未从歌曲中回神,付声已经放下了吉他,大步向他走来。
“你……唔!”
根本不给他时间出口询问,付声搂住他的后脑勺,以吻封缄。而他的眼睛,就像在燃烧着黑色的火焰。他看着严欢,没有说话,两人却心意相通。
世上最幸运的事,就是你爱的人和你,都有一样仅次于彼此最爱的事物。对于严欢和付声来说,这就是摇滚。他们因此相识,因此分离。摇滚之重,是生命中无法隔离的血脉。
而现在付声用一首精心准备的歌曲,填补了两人从未正式说出口的告白。用摇滚,来宣示他们的爱。
这是融入骨髓的爱,你,还有摇滚乐。
在场的人都大声地起哄,为两人庆贺鼓掌吹口哨,气氛一时间攀升到最□□。就连贝维尔在看见眼前这一幕后,也明白自己不可能插足。他恹恹地叹了口气,kg队长在一旁安慰这个刚刚失恋的家伙。
“我有一种错觉。”向宽一边鼓掌,一边用吃醋的口吻道:“这两人根本不是来参加音乐节,他们是来度蜜月的吧!”还老是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刺激他这个与女友相隔两地的男人。
阳光微微一笑,不做表示。
然而在场所有人,包括付声在内都没有想到,严欢在幸福之外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麻烦。
“你就不能闭上眼睛吗!”严欢恼怒地痛斥。正和付声吻到高/潮,却被某老鬼突然冒出的笑声扫了兴,他觉得自己都快要不举了!
“年轻人真是按捺不住。”john调侃道:“你以为我想看你俩亲嘴,你以为我愿意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监视你?你以为我不想在你撸……”
“够了够了!快闭嘴!”严欢连忙制止他,防止他暴露更多自己的隐私。“我错了,我再也不嫌您烦了。可是下次,我希望你能安静一点,行吗?”
john哼哼两声,“别只顾着谈情说爱,别忘接了你们是来干嘛的。”
经他这么一提醒,严欢看了下天色,这才意识到他们这是在准备音乐节的排练中。
“那个,现在几点了?”他犹豫了一下,问。
这么一问,在场所有乐手脸色都一白。
“啊啊啊!已经九点十分,离开场不到一个小时!”有人惨叫起来。“我还没有调音!”
一时之间,现场一片慌乱。
“我的谱子!”
“谁看见了我的鼓槌,谁看见了我的鼓槌?”
有人在找装备,还有人在寻人。
“知情者有赏,谁知道我们主唱去哪了?我从早上来就没看到他人!”
之前光顾着看戏,不少人都忘了正事。经严欢这么提醒,乐手们手忙脚乱地做开幕前最后的准备。向宽看了眼鸡飞狗跳的人们,在看了看站在自己身旁,从头至尾都保持着清醒的阳光,疑惑道:“你没有看时间?怎么不提醒我们?”
阳光眨着眼,无辜地笑道:“我也忘了。”
向宽发誓,信他才有鬼!
在一场意想不到的慌乱中中,第三舞台的乐手们终于完成了他们最后的准备工作。
上午十点,音乐节正式开幕。
组织方鸣十二响礼炮,彩花从天空中缓缓飘落。一直被堵在门外的乐迷们,终于被允许进场。那一刻,简直是猛龙过江,黑压压的人群犹如一条巨龙向会场四个舞台涌来。严欢仿佛听到脚下的大地都震动了一下。
第三舞台,可以容纳五万人的现场,开幕十分钟,人群已经陆陆续续到来,占据了整个空地。最先热场的是美国本土老牌乐队,兼有说唱风格的主唱挑动着人们兴奋的情绪。站在后台的严欢,只感觉一阵一阵的热浪袭来。
那不是太阳炙烤的热度,而是数万人齐声欢呼散发出来的二氧化碳。人潮已经high翻到如此地步,如果此刻在人群上空收集人们蒸腾出的热气,估计不出一会就能收集满满一车的水!
在这个最炎热的夏日,带来了最火热的音乐节。
悼亡者排在下午第七个出场,不前不后的位置,只有两首歌。在他们登台之前,台下的乐迷们一直在喊着前一支乐队的安可。对于后面的乐队,这可说是不小的压力。因为如果你的表现不比之前的人出色,那就会被乐迷们毫不留情地赶下台。
而排在悼亡者之前的乐队,正是rbig。
严欢深吸一口气,握紧自己手中的吉他,只觉得这一次比之前任何一场演出都还要紧张。他的心脏在胸腔里不安分地跳动着,仿佛随时都要跳出来。
台上,现场dj已经在报幕了。
“下一支乐队!让我们期待来自遥远中国的——the prayer!”
作者有话要说: 再想歌词我就剁手!gt_lt
甜吧甜吧,使劲甜吧,嘿嘿。
ps:感谢大家的推书。这里纠正我昨天犯的愚蠢的错误,正确的书名是《造纸纪》而我打成了折纸orz
☆、伍德斯托克(四)
登上舞台的感觉,只有站在台上的人才能体会。
被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被数万人高呼着名字,那一刻就像是全世界都在属于你,你成为了独一无二的宠儿,众生之王。
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会让人上瘾。
严欢几乎觉得耳鸣,初上台的那一秒,他耳朵里只听见嗡嗡的声音。万人一起呐喊的声音,好像一个迫近在耳边的暴风,将他投掷到一个纷杂繁乱的世界!
等到好不容易适应了现场的嘈杂后,严欢发现,自己此刻正站在万人阵的最中心——全世界最大的舞台之一。台下,无数双眼睛就像是高能的聚光灯,炙热地照耀着舞台上的乐手们,紧盯着他们每一个动作,从中找出每一丝细小的纰漏。
即使是见惯了大场面,在那一瞬,严欢在这一刻还是犯了个老毛病——他怯场了。轻抚着琴弦的手指在微微颤抖,但是他自己却没有注意到。
别紧张,这是你等了三年的舞台,这是证明悼亡者实力最好的舞台!你不能将他搞砸。
严欢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却没发现他的紧张早已经被另一个人看在眼里。
付声上前一步,悄悄握住他的右手。
“你可以。”
严欢回头,望进他黑色眼睛里。那眼中只有信任和信赖,没有一丝怀疑。在这样的注视中,严欢的心也安定下来。
“抱歉。”他道:“我总是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付声紧了紧手。“如果你站在这里还不紧张,那才是不正常。”
严欢轻笑了一声,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但是奇迹般地心里也确实好过许多,之前的胆怯像是被风吹散。现在他依旧是有一丝紧张,但更多的却是自信。因为有付声,有阳光和向宽,只要他们还站在自己身后,严欢就不再畏惧。
悼亡者和舞台工作人员打好手势,演出即将开始。
人们的喧闹也逐渐减小,开始期待这支乐队将会有怎样的表现。
一切都进行的很好。
向宽的鼓声就是行军的号令,指引着整支乐队的方向。等到付声的吉他响起,才是彻底震惊了台下的听众。华丽的高音,低沉的变奏,这中间完美又不僵硬的转折,将吉他手的实力充分展现在世人眼前。作为乐队的灵魂掌控者,阳光很好地控制着节奏,将曲调牢牢抓在自己手心。
一切都很完美,该到自己了,严欢深吸一口气,上前凑近话筒,同时抓住手里的吉他,节奏吉他正准备切入乐队的旋律中。
不对!
才弹了一个声音,严欢立刻就发现了差错。
吉他的声音不对,基本不再调上,走音了!?
窒住一口气,严欢只觉得浑身冷汗直流。情况怎么会变成这样?歪斜的音调,不仅是他听出来了,场下的观众们也渐渐觉得疑惑。主歌的部分还没开始,窃窃私语声已经传开。
冷静,冷静,想想问题出在哪?调弦是昨天才做的,不该有问题?不,在找原因之前,应该先做决定,现在该怎么办?继续弹奏,还是放弃节奏吉他的部分?这样对歌曲的演绎会不会有问题?
因为这个意想不到的差错,严欢的脑海中闪过许多念头,只是几秒之间,他便觉得虚汗渗透了衣服,喉咙干渴。
“不要慌。”
关键时刻,一直与他相伴的john雷厉风行道:“停下弹奏,继续下去乐迷们只会发现更多问题。”
“可是……和音会出问题。”
“你不相信付声吗?”john道:“你的吉他走音,他肯定是第一个听出来,但是他现在又来阻止你,或者是宣布暂停演出?没有!”
“……”
“那是因为他相信你,可以搞定这些。你也要相信他,即使缺了节奏吉他,付声一个人依旧可以撑起旋律。”john道:“欢,不要忘记,最开始我为什么要让你学习摇滚。”
【你的声音不错,可以试着成为主唱。】
“在乐队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而你的职责不仅是节奏吉他,更是乐队核心。”john道:“放出你的歌声吧,欢。不要忘记,你现在正站在舞台的最前方。”
舞台的最前方,属于主唱的位置!
严欢闭上眼,放开手中的琴弦。深吸一口气,再次睁眼时,他已经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他是悼亡者的主唱,伙伴们已经将最完美的旋律演奏出来,那么他的任务就是献上最完美的歌声!
付声击弦,像是一枚子弹正中眉心!而严欢,也在此时放出他的歌声。
“我不知梦在哪里——”
青年沙哑透彻的声音,让在场所有的人都打了个激灵。仿佛寒冷从皮肤侵蚀进骨髓,又在灵魂深处点燃了一团火焰。
“也不知心去何方——
坐在孤独夜里,听那寒风再起,
等谁为我撑起,
一片天明。”
清澈,又带着些沙哑的声线,将歌词中空旷孤凉的意境再现眼前。严欢轻吸一口气,与身边的付声对视一眼,他在吉他手眼中看到了信赖与鼓励,便稳稳抓住话筒,将心底的情绪彻底释放出来。
这是上台前悼亡者一致决定的,将付声的歌稍作改动作为他们登台的第一曲。这是情歌,送给他们的情人摇滚乐;这也不是情歌,因为它并不婉转迤逦,反而带着一股忧伤和粗犷。
这是悼亡者乐队诞生至今的见证歌,是每一支地下乐队的见证歌。
“曾问自己梦在哪里,火光点亮又被吹熄。
无处停泊的船,流无方向的风,
不知该去何方,寻觅你的身影。”
那是在最初,不见天日的练习室。埋头苦练,汗水挥洒,追逐着心中小小的火花,却不知该去何处实现。为了梦想而拼凑起的乐队,带着年轻人的冲劲,却犹如摇摇晃晃的船,轻轻一碰,便要散架。
经不起风浪,挺不过暴雨,最后葬身在梦想的大海,变身白骨骷髅。只留下年轻的泪,苦味。
那段最苦的时期,没有人依赖,没有人陪伴,天各一方,不知何踪。就像是一只离群的南燕,被狂风折了翅,却还要踉跄地继续飞行。因为还没有飞到它心中的地方。
失落感犹如跗骨之蛆,牵动着人们的神经。看着台上引吭高歌的年轻人,即便是听不懂歌词,场下的乐迷们也被一种浑然的苍凉给打动。但这并不意味着服输,也比意味着从此认命!
等到吉他手掀起华彩的新篇,鼓声一次次密集,人们才明白这根本不是一首歌颂败者的歌!它先抑后扬,只为了衬托出之后的旋律。
出现在梦中的你!
你,并不指代谁,就像是一个泛指的词,更像是某种坚毅不屈的魂。正是你,将低迷的人拉出悬崖,哪怕磨烂浑身的血肉,也要饮着血嚎着歌,重踏征程!
一点失败算什么,一点风雨算什么。不深深跌落到尘埃里,哪里能明白阳光的可贵!
问为什么,问值不值?
为什么不值!倾尽全力,为自己的梦想拼搏,粉身碎骨也值得!
因为,这份爱,是唯一!热爱的充满摇滚的世界,热爱有血有泪的世界。所以——
“这个世界,无法逃离!”
也不愿逃离!
严欢沙哑着喉咙,喊出最后一句,血丝几乎都要从喉管里喷涌出来,就像是他胸中沸腾的感情,熊熊燃烧。
付声收音,一切戛然而止,在最高/潮的段落。
台下,人们似乎还无法回神。明明是不同的语言,但是融入歌声和旋律中的乐手的热血,却是无需语言表达的。这份困难的道路上,不仅是悼亡者,每一个曾经踏上这条崎岖之路的人,都能体会这首歌中的辛酸辛辣,还有最后的呐喊。
无论是大乐队,还是小乐队。无论是成功出道,还是在前进的路上化为红粉骷髅。所有热爱摇滚乐的人,只从这首歌中听出了一个意思!
挣扎,挣扎,哪怕浑身鲜血,也要攀爬着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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