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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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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正文 第78节

    [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78节

    轰——片刻的寂静后,就犹如地震一般,会场响起如雷的呼喊。鼓掌无法宣泄乐迷们内心的激动,他们疯狂地呐喊着,捶打着自己胸口,用尽一切来抒发心中的热情。

    爱你,摇滚!

    直到这时,严欢才轻轻松了口气。后背早已经被汗浸湿,喉咙也在烈日的灼烧下变得干渴,他接过一瓶水只顾牛饮,心中却像也被甘泉滋润,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快乐过。

    现场的dj恰到好处地渲染气氛,带着乐迷们高呼悼亡者的名字!不知是谁带头的,渐渐地,也有人呼唤起他们的中文队名。

    听着那一声声走调的中文,严欢失笑之余,心里却是一团火热。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夭折在路中,还是有无数人前赴后继地爱上摇滚乐。

    她其实并不无情,也不冷漠。

    只要你爱她,她也会加倍地回报这份爱!

    摇滚,也爱你!

    悼亡者的伍德斯托克处子秀,完美开场。

    作者有话要说:  恩,我觉得明天差不多就能完结了,大家做好心理准备。

    再顺便问一句,完结后有人需要定制吗,我好提前做准备。

    ps:顺便再和姑娘们推荐几篇我最近喜欢的文,也是别人推荐的,去看了很不错。

    《呵呵》七世有幸,讲述的是关于字幕组的有爱故事,就像网配圈一样,这也是个很值得了解的世界。《德萨罗人鱼》喜欢不一样的人鱼(恐怖)故事的姑娘们,可以去看一看哦,有大餐。阿歪看了就很手痒。

    对了,这两篇都没完结,慎重跳坑。

    好了,该你们交粮啦~有没有什么ab文推荐一下,最近有点好这一口呢,其他也可以。

    ☆、帷幕升起又落下

    “悼亡者,悼亡者,悼亡者!”

    听众们一声声地呼唤着他们的名,炙热的空气中,连呼吸都带着火焰的温度。

    汗水从额头直流而下,模糊了眼睛,带进嘴中的是苦涩的味道!

    喘息,嘶吼,嚎叫!

    从喉咙里发出的已经不能称之为声音,而是野兽狂暴的吼声,带来一片同样喧嚣的回音!五万人蒸腾出的热气,将现场变作一个热雾弥漫的浴场一般!每个人都是浑身湿透,然而更加湿润的是他们的眼睛!

    没有人,可以忘记这一天!对于悼亡者的每一个成员来说,这更是一个里程碑意义的演出!

    当你的付出,在世界上最大的舞台得到了认可,当数万人为你的音乐而动容,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加畅快,让人想淋漓尽致地怒吼!

    最后一刻,严欢不知道是什么支撑着自己走到台前谢幕。喉咙里仿佛灌着炭火,沙哑着说不出一句话。不过,此时已经不用他再出声了!付声从背后搭上他的肩膀,阳光和向宽也一左一右地围在他身旁。台下的观众们,更是已经替他喊出了声:看到了吗,世界!我们来了,世界!

    无数双手在眼前挥舞,无数人的呐喊和尖叫,然而在严欢眼中看见的,仿佛是他在县城小酒吧初次登台的那一晚;又仿佛是和死党翘家,第一次听到付声演奏的那晚;或许,让一切都回到最开始的时候——

    【我是john,你是谁?】

    【我是严欢,一个学生。】

    【哦,那我就是一个摇滚乐手。】

    【摇滚是什么?】

    “john,你看到了吗?”严欢克制着内心的激动,在心里道:“你当初告诉我摇滚乐,你带给我第一曲布鲁斯。现在,我终于也走到了这里,可以和你看到同一个世界。”

    john没有说话,透过严欢的眼睛,他可以看清场下的观众,看见身边悼亡者的伙伴们汗流浃背的模样。这三年多来,严欢走的每一步都是在他的见证下。可以说,他是世上最了解这支乐队是怎样成长起来的人。这种感觉就像是再一次经历了自己少年时期,看着一支乐队怎样慢慢走向辉煌。

    只是,john自己的辉煌已经没落,而严欢的征途才刚刚开始。

    就在严欢以为老鬼不会回话的时候,john终于出声。很轻的声音,几乎要被严欢错过。

    “谢谢。”

    john在感谢什么?

    感谢严欢再次让他感受到了眼前的这火热幕,感谢严欢让他重新碰触到摇滚乐,还是感谢严欢,让他知道无论在什么年代,都有着一群为梦想追逐的年轻人。让john回想起,半个世纪前一起与伙伴们叱咤风云的自己。

    john没有再说下去,严欢也没有多问。

    悼亡者在乐迷们一声比一声高亢的欢呼中,鞠躬下台。

    在后台,许久没有人开口,但是严欢可以感觉到伙伴们激动的心情。就连付声,此时紧抓着他的手也是那么多用力。掌心的温度,就是他们此刻心中的炙热。

    有工作人员走上前来,与他们商量之后闭幕式上的演出问题。悼亡者本来没有被安排到闭幕表演,看来是这一次的演出,让举办方改变了主意。付声看着疲惫不堪的严欢,揉了揉他脑袋,起身。

    “我去,在这里乖乖等着。”

    严欢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拉住他。

    付声一愣,看见他眼中的不安与紧张,接着想到了什么,回握住严欢的手。

    “这一次,不会再丢下你一个人离开。”

    他的眼中,是一副坦荡坚定,严欢松开手,付声便跟着工作人员去一旁谈话。向宽与阳光也都是筋疲力尽地瘫倒在一旁,不只是身体上的疲惫,更多的是精神上的疲惫。这种大舞台,对悼亡者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严欢也懒得说话,因此便在脑海里与john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john,为什么你没有参加过1969年的那一次伍德斯托克?”

    “你猜。”

    “我看网上有人说,你不来是因为被当时的美国总统禁止入境,你做了什么胆大包天的事?”

    john笑了。

    “有时候不是我做了什么,而是别人害怕我做什么。”

    “是吗?”严欢想了想,终于把一直以来掩藏在心底的疑问小心翼翼地提了出来。“那你现在,还会想起以前的队友吗?”

    这一次,john长久没有出声,许久,他用一首自己的歌名来回答严欢。

    be”

    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无论是那个摇滚的黄金年代,还是属于john的峥嵘岁月,都已经随着他的离世而烟消云散。现在的他,只不过是一个附在严欢身上,教会这个年轻人摇滚的一缕幽魂。

    “珍惜你的伙伴,欢。”john最后道:“无论在什么时候,能一直陪你走下去的,还是他们。”

    “恩。”

    严欢点了点头,正想说些什么。突然,心里像是被敲打了一下,猛地慌了起来。怎么回事,为什么觉得这么不安?严欢拼命自问,一边抚弄着吉他。刚才在台上,吉他的音调不准,严欢以为是自己调弦的问题,此时他细细检查一遍,却发现了不对。

    琴头处有不明显的歪曲,金属的框架细微的扭曲,从根本上影响到琴弦的音调。严欢愣住了,这明显是人为动的手脚!可是谁会针对他,为什么要针对他?他又想起昨夜刚刚进入宿营地时,那种好像被野兽瞪视的感觉,似乎从一开始,一种诡异的不协调就悄悄潜伏在周围。像一只恶鬼,伺机对他们下手。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现在,刚刚从舞台上下来而放松警惕的时候,岂不就是最好的下手时机。

    严欢只觉得心都凉了,他不敢大声呼喊,也不敢有什么激烈的动作,害怕被可能躲在暗处的敌人看出破绽。他只能悄悄地环顾四周,想要找出任何可疑的迹象。如果是故意针对悼亡者的话,那么就是他们得罪过的人。这个人有能力和势力,在国外对他们下手,但是又偏偏不能光明正大地对他们出手,这人会是谁?

    脑海中飞快闪过一个人名,严欢惊得站了起来!与此同时,他终于发现了那个隐藏在暗处的恶鬼!

    那是一个蒙面男人,只看到一双透露着憎恶的双眼!严欢发现他的时候,男人已经从手中掏出手枪,对着付声的后背,扳机,缓缓扣下!

    不!胸腔撕心裂肺地疼,严欢红着眼扑了过去,想要扑倒付声!

    然而,人的速度哪里比得上子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付声诧异地回头,凶手露出狰狞的笑容!那千分之一秒,严欢的泪水汹涌而下!

    整个世界都变成一片黑白,他仿佛预见了在一秒之后,等待自己的血淋淋的绝望。而他,只能徒劳地看着那一幕!

    在最绝望的一刻,他却仿佛听见心中,有谁轻轻叹了一口气。然而下一瞬,仿佛有什么从血肉中被生生地玻璃,刻骨挖心地痛。

    严欢的记忆空白了一瞬,等他再次回过神来的时候,听见的是满场愤怒的嘶吼和尖叫。

    开枪的凶徒被保安迅速击倒,压制在地上动弹不得。严欢却顾不上去看,他飞扑到付声的身上,几乎是颤抖地抱住他。泪水、鼻涕,混淆在一起,严欢根本看不清眼前的人,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哭得有多凄惨。他只知道抱着付声,心中十分害怕下一刻,这副躯体会变得冰冷。

    “我没事。”

    出乎意料的,熟悉的嗓音在他头顶响起。严欢擦干眼泪,不敢置信地抬起头,却看到同样脸色苍白的付声,一边安慰着他,一边疑惑地检查着自己的身体。

    “我没有被击中,严欢。”

    怎么可能,区区几米的距离,再大的误差也不可能打偏!严欢回头看向凶手,注意到对方也是错愕到不敢相信的模样。一切仿佛宛如梦境。

    之后的十几分钟,一切都是昏昏噩噩的,保安、现场负责人,还有医生,一股脑地围到付声身边。即便当事人说自己没事,也没有人敢相信他的话。付声被严密看护,送到最近的医疗点就近查看。而凶徒,胆敢在伍德斯托克上作案,他就要做好面对数十万摇滚青年愤怒的准备!至于背后的那个幕后黑手,相信,这也只是他最后的回光返照。刘正,将再也不能出现在他们面前。

    将近半个小时后,被医生告知付声真的没有大碍,甚至身上连擦伤都没有,所有人才彻底放下心来,相信这是一个奇迹。一个发生在伍德斯托克的奇迹!

    不论周围的人怎么说,严欢总是感觉到一丝诡异的不协调。他站在事发地不远处,看着警察们将现场封闭取证,心里却好像空落落地一块。

    “john,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john?”

    没有人,回答他。

    那个总是在他身边,和他如影随形的老鬼,这一次,再也没有出声。严欢顿住,刹那间,仿佛明白了什么!

    那一刻,血肉剥离的疼痛感!直到现在,无时无刻不在的空虚和寂寞!他不敢置信地瞪大眼,像是不能相信自己的判断。

    “john!你回答我,回答我啊!”

    “john,你在哪里!”

    “不要开玩笑了,这个玩笑一点也不有趣!”

    “john!”

    落日下,附近的人们看见一个少年,冲着空气一遍遍地喊着某个人的名字。一声,又一声,然而始终没有回应。

    严欢愣愣地,眼泪却怎么也流不出来。他突然想起了最初见面时,和john的对话。

    【你是怎么死的?】

    【被人枪杀。】

    简单的答案,却让此时的严欢浑身冰凉。他再也忍不住,跪倒在地,声嘶力竭地喊着那个名字。

    john!如果,真的是你为付声挡了那一枪!

    那一刻,你究竟是以什么心情,再次迎上那一枚子弹!再一次,迎接一次死亡!

    你告诉我啊,告诉我!求求你,告诉我啊!

    严欢哭得不能自已,然而,几乎是错觉一般,他的脑海中再次回想起john声音。

    “谢谢。”

    严欢猛地抬起头,这一次,他再也没有听见任何声音。然而那一句谢谢,却一遍又一遍地回响在他耳边。

    john离开了,留下他爱的摇滚乐,留下最后一声感谢,真正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付声回来时,看到的是已经沉默下来的严欢。此时的严欢已经冷静下来,他看着走过来的付声,上前去,用力地抱住了他。

    “还好,你还活着。”

    “恩。”

    “但是,我却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人。”严欢将头靠在恋人肩膀,轻声道:“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人,他教会我什么是摇滚,他在你们都不在的时候,日夜陪着我。他对我说,要好好珍惜乐队的伙伴。但是,他死了。”

    付声沉默许久,回搂住严欢。

    “他离开的时候,难过吗?”

    “不,他对我说了谢谢。”

    “那就不要悲伤。”付声说:“继续去做,做值得让他对你说出感谢的事,如果他爱摇滚,你就比他更爱。不要忘记他。”

    怎样,才是永远记住john?

    想起每一次他对严欢的耳提面命,每一次在严欢迷惘时的提点,每一次痛斥鞭策严欢继续走下去。严欢知道,付声说的是对的。只有继续走在摇滚的路上,走得更远,才能不愧对john。

    “后天的闭幕式还参加吗?”付声问。

    “当然。”严欢强颜欢笑。“不过,我想指定一首曲目。”

    “什么?”

    严欢回首看去,看着落到天边的夕阳。在那灿烂余晖里,他似乎看到了一个身影在对他挥手告别。

    erday》。”他说:“我想唱一首披头士的歌。”

    即便,没有人愿意相信这一段离奇经历,即便,如今你已经不在我身边。我依旧要留下你来过的证明。

    谢谢你,john。

    我爱你。

    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结束后,悼亡者乐队彻底一炮而红。

    他们拒绝了来自美国的邀请,与大陆本地的制作公司和厂牌签约。他们被称作是亚洲崛起的新星,也被人视为新世纪摇滚乐中兴的代表之一。

    一年后,悼亡者正式赴美,开始为期一年的欧美巡礼。

    同年,纽约中央公园墓地。

    四个来自东方的面孔,混杂在为数不少的游客之中,为那位传说人物献上鲜花。

    【这里埋葬着一个伟人,永远四十岁的摇滚乐手——约翰·列侬】

    此时,没有人能预料到,这一行不起眼的四人之后会在欧美掀起怎样铺天盖地的摇滚热潮。当然也没有人知道,在被万人称道的伟大辉煌之外,还有一段不属于约翰,却属于john的小小故事。

    次年,悼亡者在全世界首发第一张乐队专辑。

    ——《声嚣尘上》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

    这个结局,是动笔时就写好的,阴阳两隔,john不可能永远留在人世,让他安静地睡吧。

    (我会说,我最初就是想把当年棋魂虐我的眼泪,再次虐回来报社吗?)

    接下来应该会有番外,不过要慢一点,还有最后的完结感言,会在番外结束后送上。

    感谢大家这一年半,将近二十个月来的支持!终于正文完结了!

    么么哒,番外想要看什么?治愈一点的?

    ☆、番外:老鬼日记

    1980年12月8日

    我和妻子结束工作,回家。

    洋子一路上还在讨论新唱片的事情,我却有点心不在焉。一整个白天,莫名的恐慌围绕着我。这种焦躁不安,自从67年布莱恩死去之后,就很少再有。但是今天,它又来了。

    我俩牵着手回到公寓,就在进门之前,我听到有人大声喊我的名字。

    “嘿,列侬!”

    有人这么喊,我便回过头去。

    在看到那黑洞洞的枪口的一瞬,剧痛便从胸口蔓延开来。胸口的疼痛掩盖过了一切,我踉跄倒地摔进了公寓。

    洋子的哭喊,门卫的怒吼,还有路人的惊呼。

    这一切都在离我远去。

    我感觉到有人抓着我的手劝我坚持下去,但是眼前逐渐模糊的视线带走了他们的声音。渐渐地,什么都听不见。

    我死了吗?

    xxxx年

    我不知自己身在何处,现在又是何时?

    刚清醒的那一会,我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明明站在大街上,人们却都忽视我,没有一个人肯停下来听听我说话。巨大的困惑侵袭了我,周围到处是新式而古怪的建筑,人们的服装也和以前带有不同。我还看见了很多样式奇怪的汽车,只有偶尔,才看见一辆甲壳虫开过去。

    我这是在哪?

    用了很长时间,我明白自己来到了几十年之后。

    我回到了幼时成长的利物浦,看到了保存依旧的老建筑,甚至还看到了一座属于披头士的博物馆。

    但是这一切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站在这里的只是一个谁都看不见的孤魂野鬼。

    不,等等,为什么街角那个男孩一直盯着我?他那表情简直就像是见鬼了。

    好吧,他的确是见鬼了。

    2012年9月

    不知出于何种心理,我跟着这个男孩回了家。很抱歉让他生了一场大病,我对此也没能预料。

    一个月后我和他正常交流后,才知道他的名字和一些基本信息。

    他叫严欢,来自中国,是一名学生。

    “我是一名摇滚乐手。”

    当我这么对他说的时候,他问我:摇滚乐是什么?

    这个问题让我无法回答,摇滚乐是什么?谁有资格回答这个简单又复杂的问题呢?即便是我,也难以用语言表达清楚。

    那天晚上,我给他弹奏了一曲老式布鲁斯。

    很高兴他喜欢这个。

    2012年10月

    在我的劝说下,严欢终于决定开始接触摇滚。他参加了学校的学生乐队,这不得不让我想起了许多年前的自己,但是我可比他出色多了。为了不刺激他,我没有多提自己当年的事,只是给他在摇滚之路上一些意见,希望对他有帮助。

    今天还遇见了一个有趣的吉他手,在他身上,我察觉到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见鬼,我在哪里见过他吗?

    2012年10月

    严欢的第一支乐队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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