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综]致命美学 作者:寒菽
正文 第26节
[综]致命美学 作者:寒菽
第26节
道林依然摇头。
“十万!十万呢?我只有这么多了!你到底想要怎么样呢?说吧,你要什么条件才肯同意,我就是去借债也要还上的。”
道林铁石心肠地说,“多少都不会给的!因为这幅画上的人就是我。”
青年怔住。
“我的名字叫做道林·格雷。”道林缓缓地说,“画的背面还写着‘送给亲爱的道林·格雷’呢。不过我一直没有收到过这个礼物。”
从十五岁,到七十二,都过了半个多世纪,他才知道还有这么份礼物。
青年记起来,自己曾在爷爷临终前问过他,“那幅画有那么重要吗?”
“我原本想要把它送给我的一个朋友,我一直在探听他的消息,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但是我不敢送,如果你能把这幅画找回来,他还活着的话,就把这幅画送给他,或者送给他的后人,找不到的话,就一直保留在家中吧。”
道林可不知道这么多,他指挥着小孙子捧画,高高兴兴地回家,把画装上玻璃罩,挂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
但凡有客人来,一眼就能看到画上的美少年,一旦询问起来,道林就得意洋洋地说,“这个是我年轻时候的画像啊!”
客人总会恭维:“没想到您当年还是个这么出众的美男子。”
道林就谦虚说:“不敢不敢,还过得去。”
道林像是对待失而复得的青春般充满热忱,“竟然还有这么一幅画!没想到!”
埃里克却冷冷说,“巴兹尔最好没有下地狱。居然还敢给孙子取名字叫道林,太狂妄了。”
道林:“……”
艾伦·米尔恩先生来拜访道林的时候,道林也给他展示了这幅画。
享受了一番恭维之后,道林将对方要的资料装在纸袋里递给他,还有一杯热咖啡。米尔恩先生是英国情报局在美国的情报收集特工,这好像是个刚成立不久的部门,去年还是前年吧,道林不是很清楚,道林在美国这么多年交际广泛,当对方找上门来问能不能为祖国帮点举手之劳的事,道林说,“没问题。”
没过几年。
第一次世界大战就爆发了。
而一战结束时,道林也还活着,但他的老朋友已几乎全部死光了,连女儿克里斯汀也垂垂老矣,只剩下他和埃里克。他八十岁,还能活二十年。
可道林已经不觉得这是什么好事了,他回忆起重生以前的事已经很模糊了,只依稀记得自己曾经很渴望青春永驻长生不老,但这又有什么意思呢。
道林记得最后一次见凡尔纳,是在1903年,凡尔纳对道林说,“我们都老了,这大概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两年后,他就去世了。
只有迪昂还住在巴黎的地下通道里,他们回去见他时,他也还是年轻漂亮的模样,可道林已经一点都不羡慕了。
迪昂说,“你这下知道我当年劝你的都是什么意思了吧。”
道林惆怅地点头,长长地叹了口气。
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里,道林忽然有一天梦见了小时候的事,他在花园里荡秋千,南茜站在旁边,有点着急的说,“道林,慢一点,道林,慢一点。”
他以前是那么急切地想要逃离这个让他做了无数次噩梦的老宅,临老了,他却思念起这个地方,记忆被时间美化,他想起洒满阳光的庭院,他还小的时候,南茜抱着他,指着庭院里的樱桃树,说:“那棵树是你妈妈三岁的时候种的,她特别喜欢在那棵树下面乘凉。”
大概是他六十五岁的时候,又有个电影这个新兴艺术,十几年里迅速的风靡世界。他的曾孙子就特别喜欢这个,说想要以后当导演。
道林听了以后觉得挺好的,但不是很懂,孩子就笑话他是个老顽固。
当他越来越老,孩子们就越发不乐意和他呆在一块儿,觉得他无趣,跟不上潮流,审美落伍,眼光落伍,只会讲一些夸张的故事,他们才不信这个老头子当年有多么时髦呢。
道林老是老了,依然不服气,“不就是拍电影吗?拍就拍吧!我出钱!我们开公司!”但是因为爱迪生的电影专利公司垄断,他们的独立电影人公司只能挪位置,最后选在了一个叫做好莱坞的穷乡僻壤。“有什么的呢,房子都是盖出来的,搭吧,不要考虑钱。”
他想了想,又说,“如果可以的话,你把凡尔纳爷爷的书拍成电影吧!能拍成电影多好啊!”
孩子笑他,“虽然那是老掉牙的科幻了,但还是拍不出来的,怎么拍啊?”
“说不定有一天能拍呢。”道林说完,又有点难过,“可就是拍出来,他也看不到了。”
一战结束之后,道林决定回英国养老,福德洛老宅。
这宅邸虽然有专人在照料,但也已经老的不成样子了,于是推了重新盖。
在拆除之前,埃里克在地下室门前,问道林,“这就是你当初放画的房间。”
“是。”道林想了想,收起那块紫色的柩布,然后说,“拆了吧,都拆了。”
“好,我们重新修建一遍。”
埃里克把原先地下室的位置改掉,修了一条甬道,照着巴黎歌剧院的地下室盖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也有个地心湖。有时候仆人会发现他俩消失不见,其实就是去地心湖边上约会了。
除了他们俩,没人知道房子下面还有这么个地方。
还留在人世的老朋友太少了,道林都珍惜起在美国时交往十多年的米尔恩先生,米尔恩先生无疑是他的小辈了,但他回了英国,实在是没别的朋友可以拜访了。
米尔恩先生也从特工退休了,搬去亚士顿森林附近住,他之前做特工时的掩护身份是儿童作家,退役之后没办法,继续从事这个职业,只是生机艰难,
有回道林去时,看到他正在画一只小熊,小眼睛,圆肚子,穿件红色上衣,道林问,“这只熊真可爱,他叫什么。”
“是吗?他叫维尼。”米尔恩说,“我准备拿这投稿,希望能赚到几个钱。”
“我很喜欢他。如果能做过玩偶一定更可爱。”道林说,“孩子们也一定会喜欢的。”
埃里克先到了一百年的寿命,并不慌张,他们准备的很久了,“我在人间的时间到期了,但只是消亡,我会陪在你身边的,不用害怕。”
埃里克依然陪着他,有时他会和当年忍不住和魔鬼说话那样,在同埃里克交流时说出声来,道林不害怕,就是吓坏了孩子们。
孩子们以为他是神经出了问题,思念埃里克思念过了头。
四年以后,道林也到了一百岁,那天是他的生日。
他早早起床,将自己整理干净体面,穿上一件旧衣裳,款式过世的礼服,虽然很用心的保管,依然褪了色,他将银发梳的一丝不苟,领口别上一枚绿松石银别针,又把皮鞋擦得发亮。
“爷爷,你怎么穿件旧衣服。我给你买了新衣服呢!”孩子说。
道林摇手,笑眯眯说,“我当年第一次去见埃里克时穿的就是这件礼服。”
孩子们只得答应,又交代他,“不要乱跑哦,很多人都会来的,晚宴庆祝你的百岁生日。”
道林脸上还是笑着,但没有说答应,也没有说拒绝,孩子们当他是老糊涂了,反正他都一百岁了,老的不成样子,宴会上也就是充当个吉祥物道具而已。
夜幕降临的时候,客人还没有到齐。
道林同孩子们说,“点烟花吧!我想看烟花!”
烟花是宴会开始以后才准备点燃的,可道林这样坚持,他们只得先点了几支来哄哄他。
金色的焰火蹿的老高,在靛蓝色的夜幕上绚烂绽放,美不胜收,大家被吸引去注意力,仰头凝望。
等到回过头来的时候,老头子道林已经不见了。
道林没有用煤油灯也没有用电灯,他抓着一只点燃的蜡烛穿过长长的走廊,外面是焰火绽放的响声,五颜六色的光彩像是给他披了一身光鲜亮丽的披风。
地下通道的入口改在了温室花园里面,玫瑰丛的深处,他一步步走下,彻底进去,越走越深,那些尘世间的喧嚣慢慢淡去。
道林甩开拐杖。
扶着墙壁往前走,他已老眼昏花,就算点着一支蜡烛,前方也看的不太清楚,像是眼睛上盖着一条丝绸,光蒙蒙的,却看不清晰。
他闭上眼,再睁开,踉跄蹒跚地颤巍巍前行,用尽全身的力气,生命里的最后一丁点能量。
走着走着,有谁抓住了他的手。
“是我,道林,我来接你了。”熟悉的优美深沉的嗓音的在道林的耳边响起,他仿佛看见一条清澈的溪流潺潺流过琥珀金石,心头安详。
埃里克牵着他往前走,就像很多很多很多年前那一天。
年轻的光彩仿佛重新回到道林身上,他的心飞扬起来,怦怦直跳,脚步也渐渐变得轻盈轻快。
黑暗狭窄的甬道两旁,成排的烛台上的蜡烛逐次亮起,将甬道照的犹如白昼。
道林向前看,埃里克握着他的手回眸凝望着他,他整个人都被笼罩在柔和的光雾之中,英俊的让道林神魂颠倒。
道林深深看去,埃里克金色眼眸中的自己,也成了当年他们第一次来到这里时的模样,年轻漂亮。
他坚定地和埃里克漫步在这狭窄潮湿肮脏又敞亮的通道,一直前进。
这是他们的童年,各自的苦难,踩过噩梦却怀抱着生的信念照亮前方的路途。
终于走到尽头,世界豁然开朗,他们到了地心湖畔。
湖的另一边飘来悠扬的钢琴声。
道林望过去,看到几个熟悉的身影,肖邦先生弹奏着一首曲子,间隙间抬起头,对他们露出一个微笑;勃朗特老师也在,她穿着灰蓝色的裙子,捧着几本书;还有凡尔纳,冲他们露出揶揄的表情;巴斯特先生则穿着一身工作袍,显得正经多了;克里斯汀也在,她提了提裙摆,向他们弯腰揖身;还有几个孩子,莉莉娅、蒙达……他最亲爱的几个孩子。
但在这些人的最前面站着两个人,是一对夫妻,丈夫一头金发,身材颀长,妻子则是棕色鬈发蓝色眼睛,慈祥温情地凝望着道林,她轻声说,“别过了,我的孩子。”
埃里克撑船,在平静的湖中渐渐远去,道林坐在船头,同朋友们孩子们挥手道别。
“别过了,我的朋友。”道林说,“别过了。”
直到再也看不见朋友们的身影,湖也没有驶到尽头。
道林仰头看见深色的天幕,就像是那块紫色柩布浸满血的颜色。
“我们到了,道林。”埃里克说。
道林紧紧握住他的手。
孩子们过了很多年才发现了花室里的地下通道。
当年道林·格雷先生消失在他一百岁的生日上可是个大新闻,这位先生相当有名,他眼光独到,家财万贯,又交友广泛,在文学界、音乐界都享有盛誉,修建了巴黎的一家歌剧院,至今仍在运作,而他在最盛年的时候,没有像其他年轻人那样玩乐享受,而是投身于慈善界,直到他死去,遗嘱里也将几乎全部的遗产都捐献去建设慈善事业。
可他那一年,在烟花的掩护下,到底独自去了哪呢?
有人说他是不想被人看到死去的丑态而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独自面对生命的终点;也有人说他其实还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者,一百岁,说不定也没有死;也有人说因为他行善积德,得到了天神的恩赐重获青春;还有人说见到过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少年像极了他年轻时的样子,他在海边散步,身边陪着一个黑色头发金色眼睛的沉默寡言的青年……
谁知道呢。
在福德洛的老宅里,最敞亮的大厅中,最显眼的位置,挂着一副画像。
每当有客人来的时候,总会被画上的美少年吸引。
道林的不知多少代子孙就会自豪说,“这是我的祖先,道林·格雷。”
那时道林突然失踪,孩子们着急极了,他们房子里窜来窜去,掀起一阵阵风。
书房里,白蜡烛燃直最后,一只飞蛾扑过去,发出一声微不足道的撕裂的轻响。
书桌上敞开的笔记本上,泛黄的纸上抄了一段诗——
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
倦坐在路边,取下这本书来,
慢慢读着,回忆当年的眼神,
你那柔美的神采与深幽的晕影。
多少人爱过你昙花一现的身影,
爱过你的美貌,以虚伪或真情。
唯独一人曾爱你那朝圣者的心,
爱你那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留痕。
在炉罩边低眉弯腰,
沉思,喃喃而语,
爱情是怎样逝去,
又怎样步上群山,
在繁星之间藏住了脸。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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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魔鬼,虽然我是举足轻重贯穿全文的重要npc,但是从头到尾作者都没有给我做过外貌设定甚至连名字都懒得取,隔壁的天使虽然也懒得做这些设定,但至少还附身过美萝莉。作者表示,既然现在正文都完结了,更没必要弄这些莫须有的东西了。
有必要吗?
没有。
所以我依然一团黑漆漆没有实体的魔鬼,我的梦想是哄骗到足够多的灵魂来使自己更加强大,早日升级成大恶魔。且一直持之不懈兢兢业业爱岗敬业地工作着,几乎是不舍昼夜殚精竭虑的到处坑蒙拐骗,简直可以评选为感动地狱的魔鬼了。
人间溢满恶意,有很多愚蠢的肤浅的人,只要稍加蛊惑,他们就能心甘情愿一往无前地往地狱栽倒下来。
比如道林·格雷,他年轻时的皮囊真是光鲜漂亮,但这算什么呢,美貌是最不值钱的,时光飞逝,一眨眼,少年便成了老翁,唯有灵魂是永存不死的。徒有脸蛋,这家伙说好听的话,是淳朴天真,说难听了就是幼稚蠢笨。
所以才会被人用一两句话哄哄就会嫉妒一幅画的美丽,许下什么“我愿意用我的一切交换画像上永驻不灭的美貌,即使是我的灵魂”。我并不十分在意他,他是灵魂贫瘠苍白、没有光彩、缺乏价值,如果可以我更希望得到那个画家的灵魂,他充满才华,要不是他认真到灵魂都投入的作画,也无法引起我的注意。
不过,就算这团灵魂缺乏价值也没办法,谁叫这年头魔鬼越来越多,业务单子可不好抢啊。
于是我同意了他的请求。
将他的苍老腐烂都转移到了画上。
但我也没想到道林堕落的速度如此之快,我们结下契约的时候他还是个害羞愚蠢的乡下小处男呢!特别在他的未婚妻死后,他就彻底地放纵开了自己——傲慢、暴怒、懒惰、贪婪、嫉妒、暴食、淫`欲,七宗罪全部占全。
只是二十年,代替他老去的画像已经变得丑陋不堪,大腹便便,目光浑浊,满脸皱纹,老的不成样子。
我开始时还吓了他一回,让一只蛆从画像的眼睛里掉出来,他吓得跌坐到地上。十几二十年,日复一日,他对着画像,却不再害怕了,纵使悲伤痛苦,但一切已经无法回头。
我只需等着时间一到,或者某个被他害惨了的可怜人气愤地杀死他,就可以把他的灵魂收入蛊中,聊胜于无吧。
但没想到他最后会选择为了别人牺牲自己,隔壁天堂的蠢货过来搅局,说他并非无可救药。
“这么恶心丑陋的灵魂你们想收进天堂?”我说。
“他的灵魂深处还有一颗善的种子。”天使说,“恶的种子来自他的祖父,善的则来自他的母亲,虽然恶的种子发芽生根,但是善的种子并未死去。”
虽说我也不稀罕这么个低级灵魂,但在最后一步被人抢去我实在不高兴,“恶就是恶,一池清水,掉进一滴墨水还会弄脏呢。更何况是一滴清水掉进一池墨水里,这哪能当成善人的凭证。”
“父亲说过,我们会原谅忏悔的罪人。”天使说。
我觉得他们就是拉客户。要知道自打人间界那什么工业革命搞起来之后,世界迅速发展,人口飞快的膨胀,灵魂在狭窄的小盒子拥挤不堪,伴随着金钱和权利的升腾的,不是善良,而是罪孽。投入地狱的灵魂越来越多,世界倾斜于恶。所以,为了平衡,他们也得争取每一个能争取的灵魂。也挺不容易的。
“但是,仅仅是忏悔是不够的。”天使与我抱怨,“我有时候也想不通,凭什么这些作恶多端死不足惜的家伙只因为一丁点真心的忏悔就可以洗白呢,他们的忏悔什么作用都没有,可他们做下的恶事可是实实在在的。他连累了无数人下地狱。”
“你既然不喜欢,那就把他给我啊。”我说。
天使无奈说,“这是父亲交代的任务。”
我们无法违逆神。
忏悔虽然什么都无法改变,不过给了他一个机会,宛如蛛丝一般的机会,这根蛛丝有二十年那样长,又很纤细,细到只要他再做一件小小的恶事就会断裂,叫他狠狠地坠入地狱,假如坠落,他就真的是永生永世再也没有机会。
在道林重生回到童年时,我把这告诉了他,他高兴窃喜,自以为不是很难。
嗨,真是个傻子。
而在第一次见到埃里克的时候,我也没有发现他的灵魂有多么有价值,有丁点天赋的光彩,但是才华乏乏,身上隐约有黑暗的气息,算是个可造之材,但也只是算得上而已。
重生,重生,重生的是皮囊不是智商。道林笨人有笨人的法子,他什么坏事都做过,经验丰富,所以也能准确地避开,可也只是避开,他偶尔做做好事,也提不起劲儿,觉得又累又麻烦。对一个关在笼子里的可怜小孩示好,露出一个笑容,这算多大的事儿呢,道林随意地做了,没想到引发了多年以后的一连串后续。
那之后许多年,我也没怎么遇见过多有价值的灵魂,太无趣了。无聊使我只好逗这傻子取乐,所以,我突然发现附近有个熠熠生辉的充满才华价值的灵魂时,立刻激动不已。
我一下子都没认出来这是当年那个睡在笼子里的脏兮兮的小子,后来认出来了,因为每一个灵魂都是独一无二的。
不过,我为什么要告诉道林,告诉他对我有什么好处吗?反倒是看到他蒙在鼓里还挺有趣。
埃里克的灵魂对我来说太有诱惑力了,充满了黑暗的力量,我忍不住遐想,要是我能哄骗到这样一个灵魂与我吞噬,那我一定能一举变为大恶魔的!
可也是他的力量太强了,我不敢亲自去接触哄骗。我察觉到他对道林有特别的感情,我一下子就嗅到了,恋爱的酸臭味,呵呵。天使说这是甜香的,这是胡说的,哼。
爱是种怎样的东西呢?他能使世界上最睿智的人也变成傻子。
所以我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把他献给我,我就放你离开地狱。”
道林贪婪贪心,他受不了做个好人的清苦日子,但也没胆子再做恶事,上天堂也不是实打实能上的,谁知道神会怎么判,那还不如做好两手准备,就算上不了天堂,也不至于下地狱。
他很快就做出了聪明的选择。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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