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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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致命美学 作者:寒菽

    正文 第27节

    [综]致命美学 作者:寒菽

    第27节

    我还没来得及高兴。

    这混蛋!傻子!居然被几首歌几句话就迷得神魂颠倒!

    完了我说他他还不承认!

    我早该知道了!这个浅薄的庸俗的家伙!

    气愤归气愤,虽说在我看来道林一无是处,只有随着时间很快会越来越贬值的美貌,可是埃里克爱他。

    能钓到埃里克这般珍贵的灵魂,道林看来也是派的上些用场的。我日日去哄骗他,督促他去哄骗埃里克。

    最好让埃里克情根深种无法自拔,就和上辈子那些为他生为他死为他生不如死的男男女女一样,心甘情愿地为了他向魔鬼献出灵魂。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傻子居然也会有反抗我的一天。

    他竟然也爱上了埃里克,死活不愿意哄骗埃里克的灵魂给地狱。

    去他妈的。

    既然是个人渣,就认真点做人渣嘛。

    一点人渣的自我修养都没有!

    我气疯了。

    不仅如此,他还真的打起精神来做好事。

    可他擅长做坏人,哪里会做好事,笨手笨脚的。

    我一边嘲笑他,一边还是不甘心,找到机会就要和他谈谈渣滓的准则,而且想靠做善事离开地狱,这也太傻子,求神不如求己啊。

    于是我对他说:“你这依然是虚伪的出于自私的目的而做出的行为,是为了自己得到好处的付出,这是买卖,不是真的善良,连我都瞧得出来,你觉得上帝会认同你就尽管去试试吧。”

    结果他居然胆敢这样反驳我:“为什么不算呢?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的,能救助他人的有什么不好呢,有人做慈善,为名为利,又有何不可呢,就算那些不图名利的人,也是为了自我满足,是追求精神的愉悦,难道因为名利比较物质,就低精神满足一等了吗?”

    一个浪子陷入了真爱,那是老房子起火,一发不可收拾啊!我愤懑地想,你别到时候又跪着来求我。否则是我一定是要加价的!

    却没想到他的慈善事业做得越发火红,越发的真诚。

    道林并不知道自己的灵魂已经变得纯洁漂亮了,我也不会告诉他,告诉他我还怎么骗他?

    接着,意外就发生了。

    我做梦——姑且不要讨论魔鬼会不会做梦——也没想到,我会栽在一个八岁小女孩的手上。猝不及防,被一瓶圣水烫伤,退回了地狱,且难以再连接进道林的灵魂。

    天使也被惊动,他之前是对道林不抱希望的,觉得道林迟早会重新坠入地狱。这下他可注意到了道林,发现了道林的转变,大吃一惊,那些上辈子与他有关的受害者的人生都走回了正途,且他广做慈善,拯救了无数人的人生。

    “他现在已经能上天堂了啊。”天使说,“但是……他身边那个满身罪孽黑暗的男人是怎么回事。”

    我默默的躺着,我受伤了,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就不告诉你。

    天使去找道林,将道林从昏厥中唤醒。

    我焦急气愤,总得留点什么给我吧!一气之下,我索性直接接触了埃里克。他是大恶魔的料子,嫉妒,狭隘,无时无刻不想着独占道林,他上不了天堂,我可不信他会乐意愿意让道林上天堂。

    既然是这样,那我们之间就可以进行交易,只要有需要,就有漏洞可以钻。

    一念天堂。

    一念地狱。

    只要有一点隙缝,一点机会,我就有机会拖他下地狱献出灵魂给我来。

    埃里克和道林不一样,他太聪明太强大了,我掌控不住,也不敢像当初哄道林一样和他交流。

    我蛰伏着,等待着时机。

    直到道林意外遇难,濒临死亡。

    我看到埃里克身体深处的黑暗灵魂,被悲怆搅成漩涡,混乱,颤抖,一片狼藉。

    于是我对他说:“这下好了,道林的灵魂还在我手上,他得下地狱了,到时候我会吞噬了他,多少也是点力量吧。”

    埃里克说:“他一直想要去天堂。”

    “确实是。”我说,“可是,并不是他想就能去啊。我给你看过他上辈子干的那些坏事了,杀了那么多人,害了那么多人,哪是那么几年就能还得清的。”

    埃里克说:“道林向往光明,也一直活在光明之中,他那样娇惯,又从没有吃过苦,哪里能受得了到地狱里吃苦呢?”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埃里克说的是什么意思。

    ——他相信了我骗他的话!

    他那么聪明谨慎,居然相信了我骗他的鬼话!!不,他不是不知道有可能我在骗他,可是他赌不起,他不敢赌我在骗他的选择。

    他太爱道林了。

    哈,感谢爱,爱真是个好东西。

    我登时兴奋起来,舔了舔舌头,循循善诱,“是啊。到时候我吃了他,人间地狱,就再也没有他的痕迹了。你要怎样呢?埃里克,他还没有死透,现在还来得及,只是灵魂的一只脚跨出了身体,快点,快点,再不做决定,他就真的要掉进地狱的血海里了。”

    “我和你交易,让他上天堂,换我下地狱。”这个男人冷静地说着,“我一直以来都活在黑暗之中,下地狱也没什么,反正我早已习惯了黑暗。”

    似乎是因为已经做出了抉择,他的灵魂也慢慢的停止了狂啸,我知道他不会改了。可还是得确认一下,“为了道林那样的人,值得吗?你明明已经看过他上辈子的模样了。”

    “是,所以我知道,他还能再爱上别人,希望他的下一个爱人,能好好对待他吧。”埃里克说。

    说实话,我实在是想不明白,埃里克明知道道林花心肤浅。

    可他就是爱上了道林,愿意为道林献出灵魂。

    这真没道理。

    然而爱就是世界上最没道理的东西了。

    让我再次感谢爱。

    “我愿意献出灵魂,换道林上天堂。”他与我缔约。

    本来已经不抱希望的事居然实现了,我迫不及待拉他的灵魂下地狱。

    在伸出手时,我都已经幻想起自己晋升为大恶魔威风凛凛的模样了。

    然后我把他的灵魂带到地狱,准备吞噬他。

    他反手就揍了我。

    我:“……”这太让魔鬼悲愤了,“你不讲信用!”

    埃里克饱揍我一顿,嘲讽我:“我说我愿意献出灵魂,又没说我不反抗。有本事你先打过我。”

    我也想。

    但我打不过。

    还眼睁睁地看着他变成了大恶魔。

    因为阳寿未尽,大摇大摆地回了人间,可以等到的寿命到期,才回地狱来。

    上回的伤还没好,这回又受伤了,不但没能晋升成大恶魔,还因为被杀伤变弱,被其他魔鬼笑话欺负。

    我都怕了,偷偷地远远围观他们。

    埃里克回去人间没多久。

    道林就把灵魂卖给了他,准备到时跟他一起下地狱。

    所以说,他们到底折腾什么?

    折腾了一圈,还是一起下地狱嘛!真是的!

    有意思吗?!

    待到他们死后一起来到地狱。

    我想到埃里克揍我一顿,就害怕地打颤,而且他回到人间以后知道我骗了他,还没找我报仇呢!

    为了避开这对让我不停倒霉的可怕情侣,我只要跑远了去发展业务。

    小心翼翼的,也算是躲了挺久,只偶尔从别的魔鬼那打听那个带着个纯洁干净的恋人的灵魂下地狱的大恶魔的事。

    大恶魔是不必像我这种小魔鬼一样辛苦跑零售的,他一到地狱就被安排到很不错的岗位,负责统筹各方魔鬼的服务,且还设计了许多地狱娱乐场所,地狱歌剧院啦,地狱电影院啦,坐着不动,就有闲的长绿毛想找乐子的魔鬼给他送业绩。他还专门揽下一些下地狱的小孩灵魂的业务,有些小孩确实是死的比较冤的,譬如遭受虐待自杀而死的,譬如不堪□□杀人后被绞死的。准确的说,是道林想要管这些孩子,因为自身的经历,他特别同情这些孩子。

    “他们不该下地狱的。”道林总将轮回转世的机会先安排给这些孩子。

    有些服刑多年吃够苦头的灵魂就不乐意了,“凭什么呢,不管缘由是什么,错了就是错了,罪孽就是罪孽,我们在地狱受尽折磨,也够了,该排到我们了!”

    这是相当有道理的。

    在地狱,这些罪孽深重的灵魂接受了相应的惩罚以后就有机会可以去转世投胎,恶的藤蔓大树被地狱炙火燃烧成灰烬,又变成种子,里面的恶可能被烧干净了,可能也没有,他们会回到人间,重新播种成长,但没人能断定他们这一次会变成什么样子。

    但一般来说,魔鬼们会给予足够的折磨,不然多亏啊。

    我私下期待看这俩家伙的笑话,照道林这偏心的,那些罪人的灵魂迟早要集体反抗他!哈哈,有他们受的!

    结果没过多久,就听说埃里克设计了一个新方案,结合了道林身上纯白的能量和他自己的恶魔能量他造了一个幻境。

    然后他们给分配到的灵魂两个选择:

    一、乖乖的接受折磨,够分量了,就按他们排的顺序去投胎。

    二、进入这个幻境里接受考验,在这里面不需要被鞭笞被刀割被油炸,但是充满了诱惑,如果经受住了诱惑,就可以插队到第一个投胎,反之就将永远陷在这个地狱的幻境了。

    太奸诈狡猾了!

    我咬牙切齿地想,如果当初成功吞噬了埃里克的灵魂,我一定也能变得这么聪明,靠着这样的方案,我肯定能升职的!

    有些灵魂真的中了埃里克的圈套。

    他们进入幻境以后会忘记进去前选择的这回事,甚至仍以为自己是人,如果真的改了,就能通过,如果没有,陷在里面,就会恢复记忆,可他已经出不来了,于是待到下一个考验者出现,之前的考验者就会想方设法地想拉人陪自己一起不得超生。

    这个设计大大的加快了地狱系统的工作效率。

    神问他要什么奖励,埃里克要了双人人间长假,足有二十年。

    去他妈的。

    我干了几百年了,都没放过半天假呢!你们才来多久就有假期!

    越想越生气。

    可我能怎么样呢,今非昔比了,我只是个小魔鬼,哪敢招惹大恶魔,还是踏踏实实地蛊惑那些一时行差踏错的人来地狱比较好。

    我到处找业余,终于听见有个人在呼唤魔鬼,这是个还算有才华的灵魂,颇有价值。他羡慕嫉妒地叹气说:“他可真美,我如果能够有他那般美丽,我愿意用我的一切来交换,即使要献上我的灵魂……”

    我赶紧说:“如果你真的愿意把灵魂献给我,我愿意帮你实现你的愿望。”画面渐渐清晰,我隔着浴室的镜子看到这个青年,金发蓝眼,一点都不丑,虽然没有道林那样俊美,但也是称得上英俊的。现在的人,即使太贪心!

    “你、你、难道你是魔鬼?”

    “是的,我就是。”

    “你真的能实现我的心愿?”他说,“他爱上了更好看的人。如果我能变得好看就好了。”

    “你想变成怎样我都可以办到。”我说,“让我看看你说的想要拥有对方的美丽的人是怎样的吧。”

    这个人类跃跃欲试,“好!好!稍微等一下,我这就带你去看!”他离开浴室,一路走去,来到一个房间,应当是一件大房子的客厅,他打开灯,仰望着客厅里最显眼的位置挂着的油画,说:“我想变成我曾曾祖父的模样!”

    我抬起头,看到了道林·格雷微笑的蠢样:“……”

    “魔鬼?魔鬼?……你还在吗?魔鬼?”

    我简直要掀桌而起,“愚蠢的人类!爱情和外貌没有关系,是看心情的好吗?心灵!你还不够丑!你指的这副画上的人才丑呢!丑死了!”

    他沉默下来,我听见这个人类在心底腹诽,“魔鬼的审美观可真奇特,曾曾祖父可是出了名的美男子。”他又说,“我是真的愿意……”

    要是道林的子孙真的在我手上下了地狱,埃里克那个护短的得撕了我,我才没那么傻的,这个人类真是不识好歹,我继续骂他,“混蛋!你休想下地狱!滚去天堂吧!”

    他:“……”

    我切断了联系,回地狱休息去了。

    过了几天,我又发现有人在召唤魔鬼,又是这个家伙。

    “你想干嘛?”我问他,“我已经和你说的很清楚了,你找别的魔鬼问也是一样的!”

    他说:“没有……我不是想和你做交易,我觉得你那天说的很对,我不打算这样委屈地去挽回他了。也不打算要曾曾祖父的美貌了。”

    “那你找我做什么。”我奇怪的问。

    “我就想和你说说话。”他说,我听见他心怦怦直跳的声音,“你可真好。你可以陪我说说话吗?”

    或许是因为他的灵魂还挺有价值,或许是因为我实在太无聊,想了想,逗逗这个小傻子也无妨。

    act63 番外消失的画中人

    莉亚小姐孤身住在巴黎郊区的树林里,离最近的超市也有足足两小时车程的距离,十分偏僻,听说那个树林里发生过抛尸案件。出版社新进编辑杜克在路边停车熄火,车子无法穿过密密匝匝的树林,他只能下车走路,在几乎不成路的羊肠小道上穿行,经过大约十几分钟,终于看到一座石头砌成的房子。事实上,这看上去更像是一座城堡,洛可可风的城堡,围绕着矗立蓊郁的树木,杜克可以想象这儿正午时分会有多美,被揉碎的阳光会跳跃在铺着鹅卵石的院子里,矢车菊,还有铃兰随着微风摇曳,但是,眼下却是黄昏逝去的时分,白昼褪去,夜色在天幕上不疾不徐地洇染开来,乌鸦落在枝头,嘎嘎的叫着,用发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他瞧。

    这让新人编辑毛骨悚然不寒而栗,为什么非得强调晚上才能来拿稿子呢?他不禁在心底埋怨总编奇怪的嘱咐。

    “你白天去莉亚是绝不会给你开门的。”总编这样解释。

    新人编辑开玩笑说:“难道他是吸血鬼不成?只能晚上出来活动。”说完就自己笑起来,“哈哈,都什么时代了。这也太迷信了。”

    他有点不怀好意地想,如果真是吸血鬼的话,那就不必休息,可以不分昼夜地赶稿了。

    但真的当门被打开,白炽灯泛黄的光线下,对方的脸色看上去愈发的糟糕,没有半点血色,穿一件真丝睡裙,像是刚从床上起来,但并不会显得邋遢,浓密的棕色长发松松绾在一侧,虽然很虚弱,可也很美的惊人。有点遗憾的是,莉亚小姐的胸平的像个男人。

    不过,其实事实上,“莉亚小姐”就是个男人,这是迪昂的笔名,他觉得自己穿上女装时特别的有灵感。

    杜克瞬间红了脸,“对不起,我、我是出版社的,和你通过电话了。”

    迪昂点点头,“进来吧,稿子已经写好了。你可以检查一下。”

    都不必催稿,这是很难得的事。他愣了一下,想到“莉亚小姐”糟糕的脸色,关心的说,“你是通宵赶稿了吗?其实没这么着急的。”

    “我没有特意赶稿。”迪昂说,反正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赚了钱,我就可以拿去换血浆喝,不用辛辛苦苦地自己找猎物了。

    到了书房,书桌上整齐地放着一叠订好的稿纸,笔筒里插着钢笔、铅笔,甚至还有几只羽毛笔,他又想起来总编说过,“莉亚不喜欢用电脑写稿,至今都还使用手写。”

    洁白纸面上的字古典优雅,他坐到沙发上开始阅读,等到迪昂端着现煮的热咖啡进来,他才回过神,情不自禁赞叹说,“写的可真好!能让读者仿佛置身在那个时代一样!太太太厉害了,简直像是你就在几个世纪前的那个时代生活过一样!”

    迪昂笑了下,“谢谢夸奖。”

    杜克又问:“下一本书要写什么呢?”

    “还没想好!”

    杜克忍不住推荐说,“我听说上个月格雷家族画展你有在场,最近风言风语的,不少作者都以此为素材做了许多猜想,你不写点什么吗?我觉得你一定能写的很不错的。而且!你是在场人士啊!”——这是个多好的噱头!

    迪昂在听到“格雷家族”时就挑了下眉毛,不置可否,没有立即回答。

    杜克继续说:“你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格雷家族展出他们先祖道林·格雷的画像,宴会中突然停电,偷画的小偷昏倒在画前,身边飘落着被割下来的画,可画上只剩下了背景,画中的人不翼而飞。可是鉴定结果还有格雷老先生都郑明这幅画就是失窃的画,这样的话,怎样才能科学的解释画中人的消失呢。这实在太离奇了。你觉得呢?”

    迪昂实话实说,“真相就是,画中人离开了。”

    杜克笑起来,“哈哈哈。”

    迪昂耸了耸肩:这年头说实话却没人信。

    杜克又神秘兮兮地告诉他,“我和你说,我打听过了,从监控室的保安那里。听说他们抓拍到一个画面,是两个陌生男人的身影,并不在宾客名单里,而其中一个长得像极了画上的格雷先生!”说到这,他自己先打了个寒颤,“我不太信。要知道,有些家伙,为了让自己的谈资显得厉害夸张事实。但假如这是真的,就实在是太让人害怕了!”

    迪昂莞尔一笑,想:那就是真的。

    一个月前。

    巴黎。

    格雷家族现在虽然如今已在纽约扎根百年,但他们在巴黎也仍有影响力,一百五十年成立的工人学校如今已是大学,孤儿院也有五所,传闻说当年巴斯德研究所的创立也有他们的手笔。要说到那些道林·格雷先生,并没有人认识他,他在学术艺术上并无成就,也没有创办过什么公司,办过几所学校资助过孤儿院,可也不是特别有名的学校,听说他在纽约建立的高中,曾有人建议竖立他的铜像,但最后遭到了本人的拒绝,最后不了了之。

    “我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我只是有点钱而已。用钱就能办到的事算什么事儿呢。”迪昂记起来以前道林曾经这么说过,就是个少爷性格。

    到二十一世纪,传承了几代人,如今格雷家族的家主是道林的曾孙,如今已经一百多岁的布莱恩·格雷,真说起来,他和道林并无血缘关系,係克里斯汀的孙子。

    “爷爷以前总惦记着巴黎,我知道,他是怀念这里的。他会提起几个喜欢的孩子,还有歌剧院。他在巴黎有很多朋友,非常要好。”布莱恩现在在接受采访被询问为什么要举办画展时这样回答,“我带他来看看。我也老的不像话了,这可能是最后一次。以后便没有机会了。”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举办画展,之前他还带着这幅画在纽约举办过画展。所以没有人想到居然有人胆敢盗窃这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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