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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安若流水 作者:莫非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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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安若流水 作者:莫非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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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水,哼哧哼哧地喝了好几口,他这才苦着脸对东方不败说:“这道菜卖相还是很好的。无论如何,你的刀工是值得肯定的。我很感谢你特意为我下厨,好了,我们好好吃饭吧。”原来整个桌子上只有一道生的菜是东方不败动手做的,其他都是买来的。既然如此,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厨房中会那么乱啊!
“刀工不敢说,这些都是我拿绣花针雕出来的。”东方不败解释了一句,然后他忽然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是看你平时比较辛苦而已,所以今天才想要试试看。虽然失败了很多次,但还是有一道菜是可以吃的……就是简单了些,你们不要嫌弃。”
东方不败起身去了厨房。应思远赶紧把口中那朵生的洋葱花给吐掉,这都是什么味儿啊!熟的洋葱要是处理不好,味道都很浓郁,别说这还是生的了。应思远苦着脸对应爸爸说:“以前在幼儿园读书的时候,杨光对我说,他的爸爸妈妈要是吵架了,他妈妈就会把自己关在家里,然后将屋子里所有的角角落落都擦得干干净净。基本上,他爸爸偷偷放私房钱的地方都会在大扫除的过程中被找出来,他妈妈就会将这个钱没收掉。这样几次三番之后,他那被经济制裁的爸爸就再也不敢和他妈妈吵架了。喏,要是你每次和美人师父吵架了之后,他都去厨房准备黑暗料理的话……爸爸,咱们以后也不要惹美人师父生气了,好不好?”
“这次还不都是因为你!不然,我之前好端端的怎么会和你的师父吵架?”应泽安毫不客气地在应思远的脑门上点了一下。思远抱着自己的额头,很委屈地说:“但是,我也不认为我去赌场有什么错啊……我一没杀人,二没放火,所有的收入都是合法的!爸爸,小孩子也是有人权的,你不能在独断专行了。虽然说现在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有师父撑腰!”
“你少得意了,你师父还不是我老婆,出嫁从夫懂不懂,我老婆日后当然都听我的!”
“爸,你才不要太得意了呢!你别逼我说出‘夫死从子’啊!”应思远哇哇大叫。
“你这个小没良心的!反正,待会儿,无论你师父端上一盘什么菜来,你都必须吃掉!”
“爸爸,应该是你吃吧,我已经吃饱了!肚子太胀的话,以后会长不高的!”
“你吃四分之三,我吃四分之一,就这么定了!”应泽安拿出了身为爸爸的威仪。
“不行,能者多劳,我还只是一个没大用的小孩子。应该你吃五分之四,我就吃一点点!”
东方不败从外面推开门的时候,父子俩立刻停止争吵,哥俩好地勾肩搭背,冲着东方不败傻兮兮地笑着。东方不败将一盘共八个水煮蛋放在桌子上,说:“你们在吵什么呢?放心,人人有份,八个鸡蛋,总够你们吃了吧。”应泽安和应思远见状都长出了一口气。清水煮鸡蛋,总难吃不到哪里去吧?事实证明,的确难吃不到哪里去,只是有一点点小瑕疵,不知道东方不败是如何处理的,那鸡蛋壳极为难剥,每剥下一块,都会带出去一大块的蛋白。
无论如何,大家这一顿饭还是吃得极为开心的。吃完饭之后,应泽安帮思远揉着肚子消食,而东方不败又取过一本书,慢慢地翻阅起来。等思远觉得肚子不那么胀了,应泽安才注意到东方不败正在看的那本书好像是烹饪大全。应泽安起身朝东方不败走过去,从他手里将书抽掉了。当东方不败诧异地看向他时,应泽安心里一动,说:“我会给你煮一辈子的饭,你真的没必要强迫自己去学习这些。”见东方不败似乎还想要说些什么,应泽安又赶紧添了一句:“这就好比,我也没有必要强迫自己去学捏针拿线,因为我知道你会为我准备好的。”
东方不败眨了眨眼睛,太多时候,他都是一个锋芒外露的人,但此时此刻,这个样子的他却有着那么一点点天然呆。应泽安牵起他的手,笑着说:“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什么?”东方不败又眨了眨眼睛,眼睫毛轻扇着,落下一片阴影。
气氛正好,只是小思远忽然鲤鱼打挺般的从床上蹦起来,说:“我要去找陈林玩了,再见爸爸,再见美人师父!”于是,什么旖旎的气氛都立刻被破坏得一干二净了,这熊孩子!
应泽安在心里对着自己的孩子竖了个中指,表面上却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我们什么时候回黑木崖?”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思远啊思远,等你日后拉着小女朋友上门的时候,爸爸一定会好好回报你的,比如说让你小女朋友去站在东方不败面前去立规矩什么的……
“不是说好了,等黑木崖上的热闹过去了,我们再回去?”东方不败笑着说。
“那也就是说,最起码也要等到下个月了。”应泽安若有所思,眼见着东方不败的喜服都已经快绣好了呢,总得想个法子把婚给结了。妻子、儿子、车子、房子、票子,传说中的五子登科,应泽安都已经有了,或者就快有了,他忽然觉得内心充斥着极大的满足感。
接下来几天,应泽安开始早出晚归。东方不败只当他去做那什么“市场调查”去了,大兔子和小兔子口中总是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词语,东方不败虽然不太理解,但是愿意给他们足够的自由和空间。再说,东方不败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忙,他已经将日月神教在江南的人员部署彻彻底底地清理了一遍,现在就需要将合适的人安插到合适的位置上去了。
这天,陈林特意弄了一些野味来孝敬东方教主,除了半只打野猪,剩下的都是一些不大的猎物,比如野鸡什么的。这段时间一直跟着他的思远自然也帮他拿了一部分。东方不败看着思远手里的那一只死得不能再死的兔子发愣。思远却一无所觉,扬了扬自己的手,兴高采烈地说:“师父,我们把兔子剥皮了炖着吃吧,陈林说很好吃的!”
等应泽安回来之后,他看着院子里的野味儿,也十分开心,拍着陈林的肩膀说:“我还想着明天该用什么菜招待客人呢!陈林你太上道了!哟,思远你手上的那只兔子够肥的啊,兔子肉得爆炒才有味儿!我那里还有一些朝天椒,比这里原产的辣椒辣得多,正好能用上。”
陈林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肩膀从应泽安的手下移出来,并非是应泽安力道太大弄疼了他,而是教主大人的神色似乎不太对。好在东方不败很快就收拾好了脸上的表情,他皱了皱眉,问应泽安:“招待客人?我怎么不知道,你在江南有熟识的人?”两只兔子难道不当兔子是亲戚吗,还是说,修炼成精了之后,他们已经不将兔子归为和自己同一种类的了?再或者说,难道是自己一开始就弄错了什么?东方不败自然不会将这个说出口,只在心里转了转。
“明天是个好日子,四月二十三,日历上说,宜祭祀、宜祈福、宜求嗣、宜动土、宜出行……最宜嫁娶。”应泽安笑着对东方不败眨了眨眼睛。这句话说得没头没尾的,听着不像是在回答教主的前一个问题,但是,陈林看了看这个,又看了看那个,总觉得应先生又已经回答了教主的问题。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还是老老实实地做自己的布景板吧。
思远歪着头傻乐了一会儿,显然是已经意识到了什么。他将手中的兔子放在地上,将陈林推出了院子,小声地对他说:“你放心,虽然看样子,我爹爹和师父不会邀请你,不过我会给你带糖的。还有,我要是能抢到捧花的话,我也会把捧花给你的,你都这么大年纪了,真替你着急啊!”这孩子显然是一直都把婚礼场景想象成现代西式的那种了。
陈林没弄懂思远这句话的意思,他只听懂了其中的一句。喂喂,什么叫你都这么大年纪了,我还不到弱冠啊!你这熊孩子要口下积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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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童乐:我是官三代(童百熊的孙子)!
陈林:读者说让我和思远cp。
童乐:我可爱卖萌易推倒!
陈林:读者说让我和思远cp。
童乐:等我们长大了,你已经老了!
陈林:没办法啊,读者说让我和思远cp。
……
童乐:大家难道不记得大明湖畔(黑木崖上)苦苦等待想要来一场竹马竹马的乐乐了吗?
兔爸爸:所有让我儿子搅基的都是坏人,关门,放东方!
以上不代表作者官方意见,喵。
求收藏作者专栏啊,喵~~~表示同一时期必定有文在更新,要是你喜欢小妖的文,就收藏我吧~~~
今天看到一张照片,有人说,我心目中的东方教主应该是这样的啊!我对该照片不发表看法,不过有一个评论真的亮了,说是:这就是典型的,比女生高,比女生白,比女生漂亮,还和女生抢男朋友。
55第五十五章
临平镇是离杭州不远的一个小镇,这里临水临江,家家都有鱼塘,大多数人虽然没能大富大贵,但是生活还是很顺遂的。所谓鱼米之乡,民风淳朴,说的就是这里了。镇子不大,家家户户又都有些几辈子的牵连,基本上,有个什么新鲜事,不出两三天,就能传得所有人都知道。这不,现在镇上人人都知道,上一个月,有个样貌堂堂的年轻人在这里买了一处宅子。那宅子本来就是一个有钱的财主置办下来的,前不久,因为他儿子要备考,正打算举家搬往京都,便急急脱手了。不过,这宅子修得极好,便是时间仓促,估计买下来也不便宜。
买下宅子的年轻人似乎不常在这里,镇上的人都难得见到他,只是眼见着好东西如流水一样入了那宅子。乖乖,据那位早年走南闯北颇有见识的余三爷说,那日抬入宅子的新家具可都是黄花梨木的。其他的东西都装在箱子里,所以众人什么都没见着,但是眼看着整箱整箱地抬到府中,就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里面不乏好东西,所以那位年轻人一定身价不菲,只怕比起前不久搬走的那位财主还要来得财大气粗呢!这不,过不了多久,那位年轻人就雇了一些人,将后院的池塘开辟地更大了一些,又费力移栽了好多荷花过来。有幸被雇到府中做了三天事的余长发说,那府中可了不得了,主家对他们这些雇工也好,每顿饭都管饱管够,香喷喷的白米饭加上肥油油的猪肉,伙食好得不得了。于是,好些没能捞着去府中做事的人只能暗中叹息不已。余长发又说了,那当家人看着极温和,虽然一看就知道是有来头的,但是和他们这些庄稼汉们说话也从来不颐指气使,每天脸上都带着三分笑意。最后啊,余长发磕了磕自己的烟袋,叹息不已:“我这要是有个闺女啊,我舍下老脸也要去拼一拼。”
拼什么?大家眼珠子一转,心里就都明了了。虽然说娶妻当门当户对,以他们的家世,自己女儿抬去府中,估计也只能给人家做小的,而又有话说,这做大家妾的总不如做小户妻的,但是真的穷苦日子过惯了,就知道菜米油盐酱醋茶,这开门七件事哪样不是磨人的?要真有那个造化,一朝飞上枝头,可不就是一件大喜事!若是再能生下一子半女的,总能富贵一生了。之前的陈阿狗还不是仗着一个妹妹做了那财主的第十一房小妾才整日耀武扬威的?真要说起来,那年轻人看着样貌不俗,比起那已经被酒色掏空的财主可好了不止一点半点。
于是,有些人的心思就这么活动开了。当然,更多的人也就只是这么一想而已,毕竟舍得自己女儿去做小的人还是少数的。过不了几天,那买下房子的年轻人就又不见了,整座修缮得富丽堂皇(针对那些穷苦人家而言)府邸似乎又空了。镇上的人纷纷纳罕,平时聊天的时候也总离不了那院子。只是,依旧没人知道那年轻人究竟是什么来历。直到三天前,那年轻人才再次出现。他这一来,就在正门上挂了一块匾额,上书应府两个字。除此之外,整座府邸也开始用红绸装扮起来。这节不是节的,如此作为,看来是东家有喜了。
有胆子比较大的婶子见那年轻人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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