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采朵野花戴头上 作者:非笔墨色
正文 第2节
采朵野花戴头上 作者:非笔墨色
第2节
孟云清自然跟随着他的动作而移动脑袋,低头瞅了一眼美人的纤纤玉手,碗已经空了,美人是何时将汤喝完的?他怎么没有看见呢?再往下看,桌面淌着散有葱花的汤水,那汤水顺着桌子往他这边来。
“啊!!!!汤撒了!!!”孟云清一跳三尺高,高叫一声,抽过放在洗脸架上的汗巾,就往美人手上擦去,全然没有发现他才是被汤侵害的受害者。
“咳咳……我刚刚听见树林那边传来了叫声,你要不要过去看看?”博墨沁说道,脸红得像个苹果。
孟云清听清后第一个想到了被自己变相绑在树上的弟弟。
“糟糕!把我弟弟忘记了!莫公子,我去去就来。”说完逃荒一样拔腿就跑。
介于自己吃了孟云清的葱花嫩豆腐,博墨沁毅然决然地起身,慢悠悠地跟着孟云清走近了那片树林中。
远处树林中,两个身影正在拉拉扯扯,孟玉郅躺在网床上,伸着手揪着孟云清的衣袖,企图把他拉到身边,好用手掐他的脸,孟云清则是躲在树边,用手拉着自己的袖子,边拉边鬼叫:“谁让你把你亲哥哥丢地上,还让我被人踩,我就不给你解开。”
“哥啊!!我错了,你饶了我吧。”孟玉郅不得不哭着求饶,谁都知道整个蓬勃寨里,就只有他一个闲人,谁有耐心给他解开这栓得死死的辫子。
孟云清依旧抵抗着,看着孟玉柱无法抬头,立即上前,双手揪着他的脸往两边拉扯着:“你以为错了我就会饶了你吗?小爷我逃跑一次,你举报一次,小爷我翻一次墙你拉一次寨主,寨主说我一通,你也要说我一通,平常要不是看你们个个都会武功,我早就不认你这个弟弟了。现在我咸鱼翻身了,我有靠山了,我再也不怕你们了!”
孟玉郅懵了,原来这是他的亲哥哥早就安排好的啊!孟玉郅泪流满面,总算是把这个亲哥哥看清楚了,原来是披着人皮的坏人。
“哥,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我肯定不会再告密给寨主说你翻墙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孟玉郅在自己嘴巴变形严重的情况下还不忘记讨饶。
阳光从树缝隙穿透过来,落在兄弟两人身上,孟云清很瘦,宽大的衣服上还在滴水,被光笼罩的他显得纯洁无暇,虽然说着凶话,但是脸上却挂着与之相反笑容,那笑容是博墨沁从来没有见过的,那是发自内心的欢笑,不虚假,不做作,连打闹中都透着人情味。
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声音,声音说:“你是我的儿子,身居高位,就该明白你肩膀上肩负着百姓,而我,现在将这个重担交给你。”
声音又说:“看这辉煌的皇城,外面金碧辉煌,里面却遍地埋着尸骨,你站在高处,别人会捧着你,一旦你脚步虚滑,别人就会拉倒你,将你踩在脚下,最终你也会变成那具无名的尸骨,没有人会真心对你,只有你自己。”
抬眼看了看光芒中洁白刺眼的孟云清,博墨沁突然无比羡慕他,没有烦恼,身边的人都真心待他,有自己的可以信赖的亲人,转身看自己呢?除了身份,其他的都没有。
他博墨沁很富有,却又很贫穷。
好想得到他所有的幸福,哪怕他会恨他,拉着他跟着自己一起沉沦到痛苦中吧,他太干净,干净得刺痛了他的眼睛。
☆、10花要落谁家?[1] (1454字)
山水之间,一抹秀丽的白色身影居于高处,俯览群山,那人一身素白,就连发带也是纯白的锦绣,那人正站在高处一块巨石上,眼神淡淡地看向那山群中若隐若现的屋角,若不是偶尔会眨下眼睛,看见的人,估计都会觉得这是一尊石雕,他保持着这个姿势已经将近半个时辰,像是在思考,又像是在发呆。
终于,身影有了动作,抬起了一只脚,往前面虚空迈了一步。
只听山林之中,一群飞鸟受惊,尖叫着飞离自己的窝,而飞鸟尖叫之前,传出来的却是一男子的“哎呀”叫声。
原来是白衣身影“极不小心”的失足掉落了山崖之下,而山崖之下是两只山鹰的窝穴,此刻白衣人正坐在山鹰的巢穴中,左手边,是一只摇摇欲坠的小山鹰,小山鹰刚长齐黑色的大毛,翅膀上还只是出了些许的碎羽,很像是被孟云清拔光了尾巴的花公鸡。
小山鹰一只爪子抓着树干,倒吊在树上,而让它倒吊在树上的男子正光明正大地坐在它的窝里,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无聊地甩着窝里的杂草。
失败!怎么就掉窝里了呢!白衣男子很是沮丧。
小山鹰发出求救般的信号,“雀雀”地叫着,白衣男子动了动身子,想看清那只倒吊的山鹰被自己吓到哪里去了,不想,这本来算是很粗的树干却发出“啪”一声脆响,接着白衣男子感觉自己被一股大力往下拽去,他本能地抓过小山鹰的爪子,将它抓怀里,然后随着大树一起往山崖下掉落。
“轰隆”一声,一阵可怕的声音传播出去,吓飞了林子里的乌鸦们,乌鸦群“呱呱”地四处飞散,黑压压的一片。
蓬勃寨内早有人发现了这一情况,忙派出了人去查看。
一颗粗壮的大树下,一名白衣男子极狼狈地趴在断掉的树干上,身后的黑发因为这一剧烈动作四处飞散着,而他的背上,正站着一只毛还没换齐的小山鹰,小山鹰发出一阵叫声,踩着白衣男子的背,又是蹦,又是跳。
老远,土匪们就发现了这样奇怪的景象,刚走到白衣男子身前,男子伸直了手,一脸痛苦无力,他声嘶力竭地说道:“救……救……命……啊……”说完,晕了过去。
土匪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决定先救人要紧,两个人将白衣男子身上的树枝挪走,两个人将男人一人一边扛向山寨内,最后一个土匪刚准备走,却被突然飞到眼前的漆黑东西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待那土匪看清,原来是一只小山鹰,于是两手像抱母鸡一样把它抱回了山寨,给寨主补补身子也是极好的。
再说那被两名土匪扛在肩膀上的白衣男子,他其实并没有晕过去,他悄悄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打量着身边的环境。土匪们扛着他走向不远处的一间大寨子,寨子的围墙很高,门边站立着两名粗犷的男人,男人都扛着大刀,很是威风。再往里,是几间大屋子,门口有很宽敞的校场,大屋子门口都立着很粗的圆柱子,圆柱子上雕刻着飞禽走兽,远远看去很是潇洒,大屋子门前立着一名黑衣男子,男子约莫不惑年岁,蓄着山羊胡子,一脸的精明奸诈,此人正是寨主的得力军师——花振。
见到土匪肩膀上的白衣男子,花振上前看了看,打量了一番,问道:“可知这人是何身份?一定要调查清楚了,最近都城里都在传言安王失踪,别让安王的人混入了咱们寨子里。”
花振是刚从落雁城回来,上次抢劫也正是因为他人远在京都所以才未能出现。
安王?难道这偏僻的寨子也能接到如此深不可测的消息?白衣男子再度闭上眼睛,默默在内心想到。
左边的土匪答道:“我们也是奉了寨主的命令前去的,这个男人的身份我们也不清楚,不过,不像是会武功的人,不知道他跑那山崖上是做什么。”
☆、11花要落谁家?[2] (1283字)
右边的土匪接着道:“是啊是啊,我们去的时候他好像受了伤,只喊了句救命就晕了过去,阿虎哥还在后面呢,欸……阿虎哥呢?”
“我在这里,在这里。”名叫阿虎的土匪走上前来,腋窝里夹着一只山鹰。
花振眼睛抽了抽,道:“你倒是闲情逸致啊,还跑鸟窝里抓鸟了啊,这抓的是山鸡还是孔雀啊。”
花振眼神不好是整个寨子里出了名的,有次寨主拉了头驴子出来,见寨主满脸喜色,他就上去应承、应承,说道:“寨主啊,您这匹马真是不错,你看这色泽艳丽,纯黑一片,若是再养几年必定是头千里良驹啊。”
寨主回头,满脸诧异地看着花振正眯着眼睛,贴着驴子的背,摸来摸去。
“花师傅啊,这……这是头驴子啊……”
花振的老脸当时就搁不住了,气愤愤地甩袖,将栓驴子的木桩子给咔嚓断了,道:“这谁该死的给寨主送了头驴子,看我不劈了他!”说完不顾寨主那欲言又止的样子冲进了后堂。
其实寨主只想说:他家小清儿要做豆腐,让他给买头驴子回来磨豆子……
阿虎一听这话,冷汗就刷刷地流,皮笑肉不笑地说:“这是寨主要的野鸡,我这就给他送去,野鸡可补身子了。”
一行四人总算是越过一道坎,走进了后堂,后堂之中,寨主正端着茶杯慢悠悠地品着,很有大家风范。
三名土匪将那白衣男子放到太师椅上,让他趴在茶几上,长长地松了口气。这晕掉的男人不仅重得要死,更甚的是,他们得拖着他走,真是一步好比千斤重。
“寨主,我们去的时候,这人刚好晕在树下,于是我们便擅自做主将他带了回来,凭寨主处置。”阿虎说完将那山鹰放在桌上,任它一蹦一跳地落在白衣男子的头顶上。
寨主深深看了一眼晕了的白衣男子,朝阿虎三人点点头,示意他们可以下去了。
一旁的槅门后走出一个瘦高的男人,男人手中拿着一把扇子,正呼呼地扇着,赶走身边的燥热,见到趴伏在桌子上的白衣男子时,男人很是有兴致地走了过去,用手把了把他的脉搏,对着寨主说:“阿祝,我觉得这个人是晕过去了,你怎么看?”
寨主道:“我正是此意。”声音很弱,明显底气不足。
“那你是想把他收了做小房么?”瘦高的男人将扇子摇得更欢了。
寨主刚喝进一口茶,被男子这样一说,尽数喷到了白衣男人的背上,他捂着嘴,咳得肺都疼了。
“水生,我与你相识那么多年,你觉得我是那种贪慕美色的人么?”寨主起身,擦了擦嘴角。
“哦?想来寨主是在说我是个丑八怪了?”男人愤愤地朝寨主投去一记眼刀。
寨主无比讨好地上前,拿过水生手里的蒲扇,哗啦啦地用力扇着,恬着笑的脸上满是纵容宠溺。
“哪有,我只是想说水生在我心中才是第一,其他的都是假的。”
水生被寨主这样一说脸迅速升温,拳头轻轻地砸向寨主的肩膀,娇嗔道:“死鬼,我就知道你最爱我。”
白衣男子眉头皱起,他好像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会不会被灭口?难道这个方法行不通了?他要不要换另外一个方法再来探探虚实,他应该可以走了吧,这样下去会不会打扰两个人亲热啊?
☆、12寨主的心思 (1425字)
寨主搂着水生的腰,背对着白衣男子与水生说着贴心话,白衣男子抬起头,睁开一只眼睛瞄了瞄门口,很好,没有人。
轻手轻脚地抬起一只脚,再轻轻放下,再抬起再放下,好不容易走到门口,头顶那只山鹰像是很高兴,“雀雀”叫了几声,将正在亲密的两人唤回现实中来。
“阿祝,我就说他没有晕嘛。”
“还是我家水生聪明。”
“死鬼,能不能别当着外人的面这样喊,人家会害羞的。”水生又捶了一记拳头,娇笑声传出门扉。
白衣男子以猫着腰的样子转过身来,笑了笑,见两人脸上依旧严肃冷漠,再扬起嘴唇,笑了笑,比刚刚的笑容显得更加白痴。
水生大方地落座,抽出寨主手中的扇子,轻轻在身前摇了摇,道:“你既然醒了,又何必再装晕?”
白衣男子回身,理了理有些脏乱的衣裳,慢悠悠地拘了一礼,道:“小生白凌坤,为赋诗词,徒步山间,无奈迷了方向,正想着登高可以望远,于是小生就爬上了那山崖,小生隐约见山林中有烟雾升起,想来必定是人家,脚下一滑,小生便掉落在了宝刹附近,幸得家中仆役相救,挽回小生一命,小生感激不尽。无以为报,请寨主收了我吧!”
“不、不、不、我已经有水生了,我真的不能再收你做小。”寨主急忙忙拒绝,却无意间说出了自己的内心心思。
水生冷漠地看这寨主,美好的侧脸上满是阴霾:“好你个蛮阿祝,你敢收他做小,爷我烧了你的寨子。”
“水生,我真的不会收他做小的,真的!你相信我。”寨主无比可怜地跪下,一脸钟情地盯着水生怒火喧嚣的脸。
白凌坤愣了,他只是说收留他啊,没说给他做小啊,再说了,男人能做小么?
“哼,爷我不管,要么有他没我,要么有我没他。”水生醋意大发,蛮横地转过身子不去看寨主的脸。
白凌坤丝毫没有一点愧疚地在一旁默默哀求:“寨主,您就收了我吧。”收了我,我就大功告成了啊。
“我不会收你的,水生,你别生气啊,水生,你要怎样才相信我是真的只爱你一个。”寨主推开扑倒他身边的白凌坤,继续朝水生讨饶。
白凌坤锲而不舍地扑过去,拽住寨主的衣袖,继续嚎啕道:“寨主,您收了我吧,我会洗衣、做饭、带孩子,我还会写诗、念词、作画,您上哪里去找我这样的。”
寨主哭丧着脸,回头看着白凌坤道:“你再这样说,我今晚就别想活到明天。”
白凌坤道:“只要您肯收我,哪怕让我现在去死我都去!”
“好啊,我替他收了你,你现在就去死。”水生开口说道。
“……”
室内总算是安静了下来……而白凌坤正缩在门口,怀里抱着小山鹰,默默地摸着它那还没长齐的毛,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
“秃子啊,小生这一辈子没干过啥好事儿啊,干过最好的好事应该就是救你一命吧,可惜小生命薄,不能陪你走过你鸟生的最后一程啊,你今后要记住啊,千万不要相信人类,他们都说一套做一套的,他们救你啊,都是有目的的,不是让你去死,就是要你去死啊。”白凌坤无比委屈地摸了把眼睛。
圆桌前是正在用扇子努力扇走怒火的水生,一听白凌坤这样说,怒火又“噌噌”地往上冒。
寨主坐在桌案前,抖着手继续喝茶,喝茶、喝茶……冷静下来了才有对策。想到这里寨主不经又想扇自己几个嘴巴子,怎么就那么管不住自己的嘴,怎么能说不能收他做小呢,应该是不能收他才对。
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放下杯子,哀叹一声:“你起来吧。”
☆、13寨主的心思[2] (1194字)
寨主就是寨主,见过多少大风大浪了,怎么能被这点小事所打败,还是赶紧把这个白凌坤给办了,不然久了就一定会出篓子的,这样既影响了他跟水生的感情,又影响了他在水生心中高大威猛,忠心耿耿的样子。
“寨主,你能不能让我多活几天,至少让我跟秃子再温存几天。”他还没找到他家少爷啊,就算是死他也要知道他少爷还活着啊。
寨主咳嗽了一声,道:“水生只是在说气话,既然你是路过,还是等伤养好了就下山回去吧,以后别一个人往这深山里跑了。”
“不!寨主,我真的想报恩,您让我留下吧,我愿意做牛做马伺候您跟水公子。”反正他以前也是这样做牛做马伺候他家少爷的。
圆桌那边传出一声冷哼,寨主收起冷漠脸孔,真是哭笑不得地默默走了过去,可怜兮兮地拉着水生的袖子说:“水生,你我相识二十年,从我遇见你的那一刻起我的整个人都是你的,这二十年里,我从来没有违背过你一丝一毫,今天是我的错,不该胡说八道,这位公子想留下就让他留下吧,我给他安排给小清儿帮忙,你不是总说我亏待小清儿了么,这下子你该放心了吧。”
水生抬头看了寨主一眼,又气呼呼地将头扭向别处。
寨主见他丝毫没有消火,用手勾起他的下巴,低头就朝他的唇上落去一个轻柔地吻,水生开始抗拒,渐渐地却被寨主那温柔的唇给融化了,心里的怒火跟被凉风吹过一样,渐渐的灭了。
须臾,寨主放开水生,怜爱地用拇指摩挲着水生那红艳的唇瓣,温柔地笑了笑。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也就无话可说了,你送他去小清儿那边吧。”水生垂下头,站起身,往内室走去,垂下的发丝遮住染了两朵红霞的脸蛋。
白凌坤因为缩在墙角里,所以并没有看见那么香艳刺激的一幕,只觉得两个人好像都是气息不稳,其他的倒是没有注意。
“起来吧,我送你去厨房,以后给小清儿帮帮忙就好了。”寨主脸上突然雨过天晴,好不潇洒,让白凌坤愣了很久。
慢悠悠晃着,终于到了厨房,可厨房里并没有人,寨主又带着他往别处晃,可依旧没有找到孟云清,不由地费解起来。
招来路过的土匪,寨主问道:“你可看见小清儿在何处?”
“属下看见清少爷带着一名陌生男子去了玉少爷晒太阳的地方。”土匪说完,被寨主挥退下去,遂带着白凌坤又往那树林里去。
远远就看见两个人在树边拉拉扯扯,寨主生怕二人打起来,快步走了过去,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网床上的孟玉郅顶着一头麻花,以一种很扭曲的姿势挂在网床上,手上还揪着孟云清的衣服,而让他造成这种姿势的是那一头缠绕在树上的头发。
“寨主!救命啊!!我哥哥要杀我!”
“我什么时候说要杀你了?”孟云清抢着说。
“寨主,你看我哥哥他把我这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编在树上,这让我有何颜面活在世上,这跟杀我又有何区别!”孟玉郅义愤填膺地嘶吼着。
☆、14您是我亲爷爷[1] (1265字)
到了傍晚的时候,孟玉郅总算是还留着一口气活了下来,他能活下来多亏了细心又心情非常好的寨主。
听见孟云清不愿意帮孟玉郅把头发解开,寨主大手一挥,让白凌坤去搬张椅子,他就坐在那慢悠悠地解着头发,直到太阳西斜,他总算是把孟玉郅放开了。
孟云清拉着白凌坤、博墨沁三个人坐在树下的大石头上聊了一下午。
中间寨主也会被他们的话题吸引过去,才导致孟玉郅得到解放的时间延迟了很多。
“原来小白也是落雁城的人,这样真是太好了。”孟云清乐呵呵地说。
寨主不解,看向白凌坤,又看了看孟云清道:“小清儿有认识的人是落雁城的?”
孟云清指着身边的博墨沁说:“莫公子说他也是来自落雁城,还说以后有机会要带我去观赏落雁城的梅园和桃花林,据说落雁城的城花就是桃花呢。”
寨主这才正眼看了看孟云清口中的“莫公子”,博墨沁长了张美貌的脸,虽穿着明显小了一号的粗布衣服,但一身贵气却丝毫掩盖不住。
他不是太喜欢笑,就算孟云清的话惹得白凌坤笑得前仰后合,他也只是轻轻撇了下唇角,笑得很优雅很含蓄,完全不是乡野山夫所能比拟的。
“寨主,要是以后水叔叔想搬家了,咱们就搬到落雁城去,咱们买间大宅子,种上桃树,年年花开了咱们就可以直接在院子里赏花,还有我要学会喝酒,你们一个个都能捧着坛子灌,我也要跟你们那样豪爽的边赏花边喝酒。快哉啊!”孟云清说到未来,显得无比憧憬。
孟玉郅听到有兴致的话,不免也跟着搭腔,道:“要是再给我娶几个漂亮的老婆那就更美了,到时候我就天天带着他们出去炫耀,然后我跟哥哥就把名声给闯出来。”
“你想闯个啥名声出来。”
“不如我们两个就叫采花大少如何。”
“我宁愿一个人叫采花大盗,也不跟你齐名采花大少。”
两兄弟你一句我一句又再度争吵了起来,寨主只能无力摇头,眼神中满是慈父般的宠爱。
准备晚饭的时候白凌坤狗腿子般的跑前跑后,倒是把准备给孟云清打下手的博墨沁挤到了一边,博墨沁打算拿起刀,白凌坤就快速抢过,博墨沁打算端起盆,白凌坤就拿起盆往自己的头上扣去,博墨沁打算去添柴,白凌坤就一屁股坐到烧火的矮凳上,快速地塞进几片木柴。
直到最后,博墨沁总算是忍受不了了,朝他冷冷的开口:“你把我当什么了?”
“我把您当我亲爷爷。”白凌坤笑得纯洁,内心却痛哭流涕。
完了、完了,惹火了,完了,这下身首异处是跑不掉的了,不过,就算是死,他也是个忠臣。
博墨沁瞪了白凌坤一眼,默默朝厨房外面走去,厨房外面的大树下很适合乘凉,博墨沁刚走出来,就见孟玉郅用头顶着一凉床从堂屋内走了出来。
“莫公子请坐,晚上在这外面纳凉是最好的了,哦对了,莫公子知道这只野鸡是谁的吗?总跟在我后面,我走哪里它就走哪里,关键是他还时不时往我肩膀上飞。”
博墨沁看了一眼那只毛没有长齐的山鹰,轻声说:“这不是野鸡,是只山鹰幼雏,再过半年估计就能长出山鹰的样子了。”
☆、15您是我亲爷爷[2] (1769字)
孟玉郅不敢置信地抱着山鹰坐在凉床上,左右上下不停地打量着这只黑漆漆的“野鸡”。
“乖乖,这东西谁会养啊,它喜欢吃什么啊,不知道会不会咬人。”孟玉郅白痴似的自问自答。
天边红霞满天,染红天迹,似当年泼墨画卷的朱砂,博墨沁抬头看着,竟然倍感舒畅,这种日子从未体验过,真是快乐无比,轻松无比,不由便坐凉席上看着天空发起了呆来。
来这里本非他的本意,若不是遭受小人暗算,定不会出现此等事情,不仅丢了颜面,甚至被人看光了,虽然看光的那人丝毫未觉得不妥,还给了他自己的衣服穿。摸了摸袖口,虽是下等布料,却因为算好的手艺,整件衣服勉强还算得上看得过去。
若是在前几天,或许自己还会在香车宝马上风流快活,即便他很少近女色,也并不代表他不需要。想到这里,环顾四周,还真是男人窝,处处看见的都是男人,好像除了男人还是男人。
“你从小生在这寨子中,最大的感触是什么?”博墨沁淡淡开口,朝身边孟玉郅看去。
孟玉郅道:“快活。”
简短而又明了,不错,对于受尽拘束的博墨沁来说,来这里处了半天便觉得很是放松,无案牍劳形,无丝竹乱耳,处处洋溢着轻松自在,若是不自己身居高处,隐居于此必定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你呢?”孟玉郅抓住小山鹰,笑着回问。
博墨沁只轻笑,“相对我来说,你们时时处于危险之中,生命眨眼都能消散,我不过是个不巧被掳来此处的平民百姓。”
“其实我很早就想问你,你究竟是谁?”孟玉郅眼神高深的看着博墨沁,玩味的笑容酷酷地挂在嘴角,好像已经将所有一切都洞穿一般。
看见孟玉郅这般高深笑容,博墨沁内心早已经打起了响鼓,难不成自己早就被看穿了?难道这次意外的计划注定要以失败告终?谁告诉他土匪都是一根筋比较好对付的?
“哈哈!你肯定是个江湖高手!我有这种感觉!”孟玉郅大掌猛然拍在了博墨沁的肩膀上,笑得很是豪迈。
吓死他姥姥了!差点以为自己的身份被看穿了,博墨沁暗暗擦了把额头细汗,要是在这一步就被看穿,那他做人还真是做得极其失败。
皮笑肉不笑地,博墨沁回以了然的眼神:“没想到这你都能猜到,你还真是厉害。”
孟玉郅哪里经得起人家吹捧,那狂妄的姿态立马现了出来,拍着胸脯学着寨主的样子说道:“那是,也不看我玉小爷是谁,这寨子里,除了寨主就我武功最好。我只要一挥手掌,他们立马就倒一片,来再多人我都不怕,我只需一掌前浪滔天,那些小的们就刷刷刷躺倒一片!哎哟——松手松手!疼死小爷了!”
凉床上,博墨沁端坐在一边,手掌掐着孟玉郅的手腕子,只稍稍用了三分力就让孟玉郅喊疼了,顿时内心凌乱了起来。这牛吹得貌似有点大了。
见他还不松手,孟玉郅哭爹喊娘地嚎啕起来:“嗷嗷嗷……莫公子饶命,莫好汉饶命,小的错了,小的再也不敢了,您大人有大量,饶了我这一回。我给你跪下了,嗷嗷嗷……别用力别用力啊……疼啊……哎呦……莫大爷,您是亲爷爷!!您放了小的吧。哥啊!!爷爷他掐我!”
孟玉郅吃了大亏,见讨好卖乖没用,只能高呼正在厨房里忙得人仰马翻的孟云清救命。
听见呼救声,孟云清掂着厨勺就跑了出来,不敢置信地大声问道:“你爷爷不是在你三岁的时候就死了吗?你爷爷从什么地方出来的!”
凉床上,孟玉郅横躺着,一只手被博墨沁掐在手掌中,眼眶红红的,好不委屈。博墨沁见好就收,松开了孟玉郅的手,轻声咳了咳。
被掐疼的孟玉郅哭丧着脸跑到哥哥跟前,伸出被掐红地方,说:“小清儿给吹吹,疼。”
“活该!”孟云清不理弟弟,转身又回到厨房中,继续忙碌起来。
从来只会欺负别人的孟玉郅终于被别人欺负了,心里可别提多难受了,揉着个手腕子做在凉床的另外一边,拍了拍傻了般的小山鹰的脑袋,说:“黑毛,以后等你毛长齐了,你一定要保护我,见到有人欺负我一定要给我报仇。”
“黑毛是谁?”博墨沁不解,回头瞅着孟玉郅。
“哼,不跟你说话,我抱黑毛去找小清儿。”孟玉郅浑然没有了先去的君子风度,活跟一吃了亏的孩子一般。
博墨沁了然,原来黑毛是这只山鹰啊,本来打算要是养着的话给取个好听的名字的,既然已经叫了黑毛就黑毛吧,虽然小云云也挺好听的。
☆、16这就叫私奔?[1] (1733字)
天黑透了,可以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树杈上时不时传来乌鸦的叫声,蓬勃寨的地势很奇特,在一个大山谷的背后,离大山谷不远的地方常年有清泉,孟玉郅经常泡澡的地方就是这里。
此时,清泉旁边站着两个身影,一个略矮,偏瘦,另一个略瘦,偏高,两人站着一起明显有很大一段差距。
略矮偏瘦的是孟云清,此刻他正左手提着花篮,右手打着灯笼,领着博墨沁往这清静的清泉处来。
从山谷里流淌出来的水清凉冰爽,用来饮用也是可以的,不过孟云清嫌这里离山寨太远,特让土匪们在七年前凿了口井,在清泉的上流引了一股水进寨子,所以这里一般显少有人来。
清泉汇聚到他们所站的位置时,已经流淌的不怎么明显了,清泉汇聚的水久了就成了一个天然的清潭。为了能方便泡澡,孟玉郅曾经花费了数月,在清泉的水坑边沿垒了很多块大理石,形成了十踏步的阶梯,一直延伸到清潭底部。
孟云清放下篮子,将灯笼的棍子别进泥土里,拉过博墨沁就要帮他脱衣服,博墨沁吓得慌忙别过身子,双手紧抱胸口,不知如何是好。
“我们都是大男人,你怕什么?又不是大闺女,你该捂的也是下面吧。”孟云清指着博墨沁那捂着胸口的手,哈哈大笑起来。
就算教养再怎么好,遇到毫无教养的孟云清,博墨沁也只能银牙暗咬,羞红了脸的放下双手,轻哼了一声,以表示自己毫不在乎。
孟云清收住笑声,兀自解开自己的衣衫,将那宽大的袍子叠好放在岸边,又抽出花篮里干净的大汗巾,裹着下身后,很是自然的扯落了松垮长裤,光着脚丫子往清潭里伸脚,那模样,很像是在试探这清潭内水的温度是否需要添把柴火。
脚刚放入水中,一股清凉顺着脚丫子往上身传送,感觉着那骨子清凉一点点一滴滴地往心脏涌去,将一身燥热都驱赶开了。
踏入了清潭中,孟云清下了三格,一屁股坐在第二格,背靠着第一格仰头看向身后的博墨沁。
在他脱衣服的时候,博墨沁变就保持着刚刚的动作,只不过眼睛一直没从孟云清的身上离开过。
孟云清真的很瘦,背上几乎都只看得见骨头见不到肉,肩膀瘦削,就连手腕也明细比自己细了很多,但是他那一身肌肤即便是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下也闪着光芒,若是白天指不定会是多香艳的场景。他毫不扭捏,落落大方地脱衣,很是自然,反倒是自己显得格外拘谨。
“你不洗吗?这里可比寨子里的大池子好多了,这里就我跟阿玉才来,所以这里洗澡是最舒畅的。我一般晚上泡澡,阿玉怕热,是早上泡澡,中午在太阳地里晒,下午又来泡,要不是我今天中午把他的头发编树上了,今天一下午都别想看的他的影子。”孟玉郅拿起小汗巾,往身上撩拨了几下水,好让热得冒油的肩背也好好享受一番。
他笑起来很好看,瓜子脸在柔黄的灯光下显得很朦胧,有种不太真实的美感。博墨沁收回眼神,摸向自己的胸口,那颗心自从刚刚孟云清脱衣服开始就狂乱地跳动,让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反应才好。
脱还是不脱呢?脱,让他这个从小就享受人家伺候的少爷如何自己洗漱?不脱,会不会显得太扭捏,毫无男子汉该有的豪情?脱?不脱?到底脱不脱,谁来告诉他!
“莫公子,你不舒服吗?”孟云清转身,趴在大理石上看着他眉头紧皱的脸。
博墨沁被孟云清盯得没法了,索性闭上眼睛什么都不顾了,抽了大汗巾将自己从胸口至脚跺围了一圈又一圈,在孟云清的注视下快步走到清潭边,扑通一声就跳了下去……
这看似扑通的扎猛子,其实已经耗尽了博墨沁的全部体力,所以,当博墨沁久久不浮上来的时候,孟云清吓傻了眼。
“莫公子,莫公子啊,别玩了,快出来吧!再不出来会死的。”孟云清焦急地泼着水,其实他才是真正的旱鸭子。
就在孟云清打算喊人救命的时候,博墨沁总算是背朝着上面浮了出来。辛好小水潭不大,孟云清伸手就能将他捞过来,借着水的浮力,孟云清将博墨沁弄到了第二块石阶躺着,小手在他的人中上狠狠掐了几下,博墨沁这才“哇”的一口水吐出来,迷蒙着醒来了。
“莫公子,你吓死我了!你怎么样,没事吧!”
博墨沁摇了摇头,微微一笑,乌黑的发丝因为全部都湿透了而贴在他的脸上,身上的大汗巾正斜斜地搭在腰际,稍微用力便能将它拽下来。
☆、17这就叫私奔?[2] (1174字)
“我……我其实……不会……不会……自己……自己……”博墨沁艰难地开口,可话到嘴边他就是说不出口。
“不会自己什么?”孟云清见他人清醒了不少,稍稍松了口气。
“不会……不会自己……洗澡……”
这下孟云清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博墨沁一直慢吞吞地不肯脱衣服了,原来是怕自己不会洗澡的事情会被发现,原来长得如此美丽的人也有别人所不知道的秘密啊!
“就这事儿啊,我家弟弟小时候也是我给他洗澡的,他经常赖账,不肯好好洗澡,都是我帮他洗澡的,要是莫公子不怕我伺候不周,我倒是很乐意为莫公子效劳。”说完扶着博墨沁起身坐在第三阶。
孟云清拿着汗巾给他身上都涂了一遍水,拿着花篮里的梳子细心的占着水将他的发丝梳理顺畅,拿过一个小盒,将里面自己提炼的茉莉花油涂在发丝上,小心翼翼地揉搓着。孟云清有双巧手,能将人伺候地舒舒服服的,博墨沁享受着这唯独的待遇,一张脸红得快要滴血了。
太不寻常了,以前就是宁肯自己胡乱冲几下水也不愿说出来的事情,现在倒是在这个认识不到两天的少年给全部套了出来,而自己对他好像有着一种依赖,在孟玉郅对他撒娇的时候他居然有种酸酸的感觉。就像是自己看中的东西被别人摸了一样,这一切他不寻常了!肯定是自己太累了,不然怎么可能三番两次的在这个人面前丢脸。
明明不会水,可自己为了掩饰硬是跳了进去,结果差点一命呜呼,可自己掩饰了半天,最后的结果还是由着这人给自己洗澡洗发。
“那个……”博墨沁开口。
“恩?”孟云清用汗巾往博墨沁的头发上浇水,冲走那散发着茉莉芳香的花油。
博墨沁眼神复杂,背着的身子几乎快要僵硬了,“希望你不要把我不会……的事情说出去。”
孟云清拧干汗巾,并未作答,只是将博墨沁洗好的头发挽起来,拧干水分,用汗巾将头发包在头顶,再用自己没用的汗巾给博墨沁擦上身,细滑的手掌贴着博墨沁的肩背,温柔地触摸着他的肌肤,让博墨沁不由地发着抖。
“你转过来,后背擦干净了。”孟云清开口说到。
博墨沁跟个乖宝宝一样,任凭孟云清处置,孟云清稍稍用力擦了擦他的脸颊两边,将汗巾又沾湿,给他细细地擦了把脸。
擦到一半,博墨沁突然抓住他的手,让孟云清愣住了,微微开启的红唇在灯光下很是瑞泽,博墨沁盯着他的唇看,突然觉得口干舌燥。
“怎么了?”孟云清不解,皱眉询问。
“你是……第一个……为我洗脸的人……”博墨沁断断续续地说,脸腾得红了。
“哈哈哈,就为这啊,好了,天不早了,乖乖的,洗好后我们就回去。”
“我想……”
“你想?”
水潭中水突然哗哗地响起来,博墨沁半倾着上身,搂住滑到孟云清的腰,将他带回自己的身边,而孟云清被这突然的失足吓得粗喘起来。
☆、18这就叫私奔?[3] (1137字)
他靠在博墨沁的胸怀里,大口大口的喘息着,看来吓得不轻。
“我……我不是故意的……”这下换孟云清结巴了。
两人光裸着上身,肌肤贴在一起立马簇起火焰,只觉得依然火热,似乎要将人烧化了一般。
孟云清刚想离开博墨沁的怀抱,却又被博墨沁抱了回去,汗巾从身后漂浮了过来,他的发丝正紧紧贴在孟云清的脸颊和肌肤上,为那燥热又添了一份热浪。
“别动,让我这样抱一会儿……”博墨沁将下巴搁在他的头顶,只要他抬头就能看见他随着胸膛剧烈起伏而动的喉结。
博墨沁好久才唤回自己吓飞的魂,要不是刚刚感觉到他挪动了一下,他就会跟自己一样掉进这水潭深处,到时候他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救回他,差点就把自己看中的人弄丢了,魂能不飞吗?
“莫公子……这样真的很热啊……”孟云清抬头打了个哈欠,顺手撩起冰凉的水,往自己的脸上拍去,这样下去真的会被闷死啊。
待博墨沁松开他,两人扭扭捏捏、跌跌撞撞地回到寨子里的时候,寨子门口站立着四个身影。
孟云清提着花篮快步上前,欢快地喊了声“水叔叔”。
寨主清咳一声道:“水生,我就说了小清儿不会离开这里的。”
水生明显不服,戳着上前的孟云清的脑壳说:“你不是天天就吵着离开这里吗,怎么这么大好机会又不走了。”
孟云清糊里糊涂地看向一旁的弟弟和白凌坤,问水生说:“水叔叔,不是你跟寨主建议把寨子里的树都砍掉,围墙都加高的,为的是防止我逃跑啊这下子怎么又怪我不逃跑了?”
“水叔叔,输了就要给钱,我要你房里的那只白玉腾马。”孟玉郅乐呵呵地拍了拍哥哥的肩膀,笑容奸诈。
“输什么啊?”孟云清一个头两个大,完全不懂。
白凌坤跟着孟玉郅朝水生伸手,被博墨沁瞪了一眼,立即将手扁到后面,站出来,将衣袖一挥道:“是这样的!寨主与水主子见莫公子与孟公子不在屋内,水主子说是莫公子带着孟公子私奔了,寨主说孟公子不是那种人,于是二人便就打赌,小生与孟二公子正好路过,于是便也参与了进来。孟二公子与水主子赌了白玉腾马,若是孟公子与莫公子还会回来便就输了。相反若是孟公子与莫公子二人真的私奔了小生与孟二公子便就输了。”
白凌坤绕来绕去,把本就脑袋简单的孟云清绕得有些发晕了,一会孟公子,一会孟二公子……
“这就叫私奔?”孟云清算是抓到了重点,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
水生瘪嘴,朝寨主的肩膀上猛烈地捶了无数捶:“都怪你,都怪你,非要跟我打赌,这下好了吧,你赔我白玉腾马!”
寨主握住水生的双手,哄着说:“我的宝库里还有一匹翡翠腾马,比白玉腾马更好看。”
“……”
众人默默地转身,各找各妈。
☆、19少爷,此乃好刀也 (1575字)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天空蒙蒙亮的时候,蓬勃寨的寨子校场里便响起了土匪们的晨练声。
“一、二、哼哈!”
“三、四、嘿嚯!”
“五、六、排队!”
“七、八、吃饭!”
于是一早的晨练结束了……无数个土匪敲着盆子开始了每顿必喊的口号“给点吧!”
博墨沁是被那敲盆打碗的声音震醒的,抬头看了看窗外,天不过刚刚亮而已,他的习惯是醒来后绝不会睡回笼觉,哪怕是子夜醒来也不会接着继续睡。
起床穿衣后他才发现,外间睡在凉床上的孟云清已经起来了,想来是怕打扰他,所以并没有吵醒他,嘴角的笑容因为他的细心而显得越发迷人。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身洁白的白凌坤鬼头鬼脑地弯着腰窜了进来,脚步落地没有发出一丝声响,想来也是怕扰醒他。不过,同样是怕打扰他,为什么孟云清做,他就发自内心的想笑,白凌坤做,他就想挥一巴掌送白凌坤去窗外呢?
这时候博墨沁还不明白自己对孟云清的情谊,所以并未多想,只当是对孟云清存在好感,毕竟这样一个什么都好的人,谁都会喜欢,也难怪寨子里的土匪们见到他跟猫儿一样温顺。
白凌坤关上门,才准备起身,身后已经站了博墨沁,把他吓得差点尖叫出声。
“少……少爷!”白凌坤将左手塞嘴里,右手不停地拍着胸口,刚刚差点吓死他。
博墨沁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转身坐到孟云清睡的凉床上,一身贵气隐隐散发,出尘不染,洁白如莲。
白凌坤“咚”的一声跪下,声泪俱下道:“我的少爷啊!我算是把你找到了啊!少爷啊!没有你的日子我吃不下筷子,吞不下碗啊,没有你我生不如死啊!”
“等回京都我会命人给你准备一箱子筷子跟碗,你吞我看。”博墨沁淡然回道。
白凌坤突然停止,也不哭了,直接换嚎啕:“少爷我说错了,我这是见到少爷激动的啊,少爷!自从你走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菜,我寝食难安啊,一想到您正身处这毒蛇猛兽的巢穴之中,我就想拿刀割肉啊!恨不得能替你扛下所有的痛苦。”
“哐啷”一枚匕首被丢在白凌坤的身前,白凌坤的哭声嘎然停止,茫然地捡起匕首,左右打量了一番道:“少爷,此乃好刀也!”
“恩,用来割肉应该够锋利了。”博墨沁嘴角微挑,狭长的眼眸微微眯起,慵懒而显得高雅,仿佛口中的话是什么极大的恩赐。
白凌坤用袖子擦着眼泪:“少爷,真的要割肉么。”
博墨沁也不与他多废话,右手撑着下巴,玩味地看着他,开口问道:“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属下历经千辛万苦,命人四处打探消息,终于得知少爷您最后出现在潘王爷的军帐内。所以,属下就悄悄潜入进去,正巧潘王爷与他的从属说话,我便听见那个从属说到了少爷您,后来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那人绑了回去,细细拷问后他才交代将少爷您绑去了德镇。属下当即马不停蹄地飞奔而去,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德镇当然被蓬勃寨抢劫了,也抢走了少爷您。为了混进这里,属下装扮成游玩学子,打算牺牲小我,以受伤的名义混入这寨子内。不过……总算是让属下找到您了,少爷……”白凌坤跪地膝行,抱住博墨沁的大腿哭得眼泪鼻涕双抛。
博墨沁也不管他如何抱住自己的大腿,淡薄的唇间轻声说道:“看你这又是牛又是虎的又是马的,还真是辛苦了。赏你什么好呢?不如赏你陪着老夫人吃斋念佛一个月如何?”
白凌坤傻眼了,这要他跟爱念经的老夫人一起吃斋念佛一个月,他还不得出口就念经啊。不行,绝对不行。
“少爷,属下知错了!”白凌坤也不狗腿了,笔直地跪着。
博墨沁淡淡笑着,莫可奈何地说:“白凌坤,白家世代忠臣,怎么到了你这里就只会耍嘴皮子?你那哥哥也不曾像你这样油嘴滑舌啊?你父亲和母亲怎么看也是品德高尚之辈,你说说,你这嘴皮子是在哪来练就的。”
☆、20少爷,此乃好刀也[2] (1319字)
白凌坤没想到博墨沁直接掀他老底,顿时脸皱得跟包子一样,一身雪白的衣服早在他又扑又抱之下乱得一塌糊涂,盯着地面看了良久他恍然大悟道:“说不定我是我爹妈捡回来的!”
一群乌鸦从屋顶飞过……这个笑话真不好笑。博墨沁如此想。
博墨沁也懒得与他再耍嘴皮子,问道:“我昨日被那群强盗掳来的,你务必给我查清楚那人是什么身份,怎么什么人不抓偏偏抓我。还有,替我写封信给潘王爷,就说我想他了约他回京后去晚香玉风流。另外,不准在这里喊我少爷。”
白凌坤费解,道:“那不喊少爷,喊什么?”
“喊莫公子。”
博墨沁起身,理了理衣服,迈步朝外面走去,白凌坤亦步亦趋,生怕又把主子给弄丢了,那温顺的模样,与那日在山崖之上的气派浑然只觉是两人。
走至门边,博墨沁顿下脚步:“附加一条,不准跟着我。”
白凌坤好委屈,两只食指玩虫虫飞,只能停下脚步,无比幽怨地看着自己的俩手指头。
要是让别人看见白凌坤这番模样铁定要趴地上捡下巴,只不过,白凌坤也只在博墨沁的身前才如此形态,其他人妄想看他摆出其中一种姿态?那都是做梦。
绕过庭院,只见一队土匪正站在厨房那树阴下排队等吃饭,孟云清正掂着大勺给他们打饭菜,由于天气原因,他早就热得一身汗。
博墨沁走到他身边,拿起边上的蒲扇轻轻地扇着风。
孟云清笑逐颜开,道:“还是莫公子疼我,见不到我受热,哎,要是指望我那不孝的弟弟,估计我是热死在这里也没有人管我了。”
土匪们虽然人多,但是井然有序,不吵也不闹,乖得像猫,让博墨沁很是满意。
“他们都怕你,好像你的身上带着一股无形的压力,让他们都乖了起来,这两天我觉得我这耳朵越来越好使了!”孟云清看透博墨沁的心思,笑着用手肘碰了碰他的手臂。
“是吗……我很凶吗?你会……怕我吗?”脸腾得红了,博墨沁感觉到自己的脸像火烧了,忙转过头,不去看孟云清,可那正红火的脸,却是毫无掩饰的在土匪面前展现了,直让土匪们觉得博墨沁这是生气了,很气愤,非常气愤,因为他脸都气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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