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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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友人格分裂怎么办? 作者:谷肆

    正文 第14节

    室友人格分裂怎么办? 作者:谷肆

    第14节

    李冬行:“好。”

    气氛实在诡异,程言准备脚底抹油溜去生物楼算数,刚出门就被穆木拉住。

    穆木:“感觉怎样?”

    程言:“什么怎样?”

    穆木捅了他一肘子:“你可是被十三岁少女亲了啊!”

    程言:“……”

    他再怎么在心里说服自己,刚刚搂着他亲上来的人都不像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

    穆木:“算了,给你点时间自个嘚瑟去吧。对了对了,明天我有个朋友约我和梨梨吃饭,本来就叫了我俩,看在你表现这么卖力的份上,一块去呗?”

    程言没怎么仔细听进去这句话,胡乱点了下头。

    穆木又嘿嘿一笑,摇头晃脑地回办公室去了。

    程言独自一人站在楼道里,不自觉地摸了把仿佛还带着湿意的左侧脸颊,被自己的手指冰得咧了咧嘴。

    有那么一瞬间,他倒忘了这是十二月。

    ☆、哥哥去哪儿(三)

    第二天傍晚,程言正在办公室里收拾东西,直到穆木来敲门,才想起来他答应要陪着一起去吃饭。

    穆木穿了条浅草绿的裙子,特意上了裙撑,裙摆蓬蓬的,外搭墨绿滚金边的短斗篷,长发打着小细卷,一看就是花了心思在打扮。她一手拎着小挎包,另一只手挽着李冬行的胳膊,不停催促程言。

    “你这是去相亲呢?”程言惯例损了句穆木,顺便抬眼打量了下李冬行。

    谢天谢地,他穿得十分正常。那件黑乌鸦似的宽大羽绒服虽然土到掉渣,但落在程言眼里居然前所未有的顺眼。

    穆木一扭脑袋,撅了下嘴:“你不懂,在女孩子眼里,见同好朋友比见男人重要多了。”

    程言很快就见到了穆木口中十分看重的朋友。

    他们去了大学城附近的酒吧一条街。在程言这样宅到两点一线提前过上健康老年生活的人眼里,酒吧就是个灯光暗沉到看不清搭讪对象有多丑、劣质酒气香水味包裹着年轻人分泌过剩的荷尔蒙四处乱飞的无趣场所。他在美国的时候,同实验室的几个洋哥们也特别喜欢逛酒吧,基本每天一离开实验室就去酒吧消磨光阴,一边吹酒瓶一边把辣妹,第二天顶着硕大黑眼圈哈欠连天地姗姗来迟。他们自己放荡不羁,还老爱撺掇程言,孜孜不倦地想带这位中国来的好兄弟体验到资本主义花花世界的生活情趣。直到一年之后,他们发现程言只去上课都收到了一打漂亮姑娘的电话号码,从此再不多加指点,每次见到程言都会一边大叫着“不公平”扑上来一边逼他反过来传授泡妞经验。

    程言当然没有任何经验可言,他又不能说这年头姑娘们比起老掉牙的酒吧搭讪都偏好自己挑选中意的智商和脸,但他还挺乐意胡诌几句让那群哥们收敛些,至少这样一来他白天就不用在实验室里闻到香水都掩不掉的□□味。

    不过今天去的这间酒吧没程言印象里那么乌烟瘴气。

    酒吧在街道中央,颇为可怜地被左右两边闪瞎人眼的霓虹灯夹在中间,门面也就一米宽,门口悬着一块黑板,黑板上用绿色夜光颜料写了一串潦草的字母。程言拼了老半天才拼出来这写的是狄俄尼索斯,希腊神话里的酒神。酒神热爱狂欢,喜好音乐,倒与情景相配,可到底没宙斯阿波罗之类的奥林匹斯众神有名,放在异域他乡都起不了附庸风雅的效果。能起出这么闷骚的酒吧名字,又连个大点的招牌都不肯打,这酒吧主人要么是个特立独行另有门路的文艺青年,要么就是个挣不到钱眼睁睁把酒吧开到倒闭的蠢货。

    一行人推门而入,程言见酒吧新近装修过,应当离倒闭有些距离。室内没比门面宽敞多少,总共也就二三十平米,大堂里摆着四五张四人木头桌,正面有个半圆形舞台,占了酒吧空间的三分之一,不仅有人在弹吉他,边上还搁着架钢琴。吧台比舞台小了一圈,不起眼地缩在门后。光线是米黄色,从四壁透出来,不算暗,而且光质均匀,让人看着还挺舒服。墙面刷成了浅浅的黄绿色,上头贴满各色小众电影的海报,是按照主色调渐变排布的,并不显得杂乱无章,反而透着股雅致。

    这会是晚饭时间,酒吧里和街上一样,人寥寥无几。程言被拉着在距离吧台最近的一张空桌前坐下。左侧墙边贴着的海报上有个长卷发黑皮肤的哥们,怀抱贝斯,眼神忧郁,裸着一身纹身权当衣物,程言和这位完全不认识的艺术家面面相觑了阵,在心底打了个招呼,莫名觉得这家酒吧如果有老板,就该长得和这位大兄弟一个样。

    “穆木姐,冬行,你们来啦。”有个女孩同他们打了个声招呼。

    程言抬头看去,见那是个穿着牛仔外套的短发女孩,皮肤微褐,笑容爽朗,身材瘦高。如果不是先听她开口说话,他说不定会把她当成一个眉清目秀的男生。

    女孩手里拎着四瓶啤酒,往桌上一放,在最后一个空位上坐下。

    穆木立马亲亲热热地挨过去,勾着女孩的胳膊说:“阿霖,你怎么不给我尝尝你自己调的酒呀?”

    女孩笑笑:“下次吧。我才来两天,还没怎么学呢。”

    经过穆木介绍,程言知道了女孩名叫傅霖,在附近另一所大学读书,今年大四。傅霖和穆木是在lo圈认识的,傅霖自己不穿lo装,但特别擅长做手工,年纪轻轻,已经是圈子里小有名气的裁缝。她不仅做衣服,还自己设计,在网上开了家小店,卖卖lo裙和娃衣。有一次穆木在她店里订做了一套裙子,那会傅霖还是个新手,衣服料子出了点问题,拖了两个月才出成衣,急得给每个买家写长信道歉,还附送了不少亲手做的手工小饰品。穆木觉得这卖家特别良心,加上手艺惊人得好,立刻生出交朋友的打算。两人从线上认识,发展到线下见面,穆木意外发现这位脾气超好手工一流的裁缝大大居然是个比她小了好几岁的年轻姑娘,更觉投缘,加上本就同城,从此便常常约好了一道吃饭逛街出出展,成了挺亲密的朋友。

    傅霖和程言打完招呼,又问李冬行上次那条发带喜不喜欢。

    “非常漂亮,谢谢。”李冬行在椅子上不安地动了动,程言差点以为梨梨想出来。

    原来之前穆木带着梨梨出来逛街,两人无意中遇见了傅霖,傅霖见梨梨手里拎着装裙子的购物袋,开始时候以为他是帮穆木拎的,随口问了句,没想到梨梨说是自己喜欢。梨梨话一出口才惊觉自己说漏嘴,吓得马上藏了起来,重新掌握身体控制权的李冬行听见傅霖说没事她也有朋友有这爱好,这没什么大不了,大家以后可以一起玩,意识到误会已生,窘得不知该如何解释,只好替梨梨收下了傅霖刚做好的发带作为见面礼。

    “最近正好又收了批新布料,我还在想做什么新裙子。冬行如果喜欢的话,我也可以帮你做特制款。毕竟你的身高,唔,要挑到合适的,还挺不容易的。”傅霖笑得很自然,看着李冬行的目光里不见异样只有关怀。

    李冬行,或者说体内的梨梨明显过于激动,双眼炯炯地看着傅霖,耳朵边又红了。

    程言看在眼里,总觉得心口闷闷的,一想到自己对发带啊裙子之类的玩意一窍不通,仿佛被隔绝在外,更是郁郁,举起酒瓶就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臭小子,给他讲新实验的时候都不见得这么兴奋,也不知是借着梨梨喜欢那发带,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看上人家姑娘了。

    程言一边不爽,一边还唾弃着自己的不爽,他觉得自己心里那点酸楚是源自他对师弟监护人的角色过于投入,以至于出现了要嫁女儿却不舍得的错觉。

    其实仔细瞧瞧,那叫傅霖的姑娘长得真不错,人好心细,连穆木都喜欢。师弟那一见生人就缩手缩脚闷葫芦似的性格,在人家面前都能有说有笑,明明才认识没几天,就已经像多年故交。最重要的是,她对异装癖都能不戴有色眼镜一视同仁,这意味着肯定也能接受李冬行那点毛病。

    程言偷偷瞄了眼傅霖,理智告诉他他应该觉得宽慰才是,可不知何故,他心里还是愈发烦躁起来。

    傅霖和穆木兴高采烈地聊了几句关于新款裙子的设想,突然沉默下去,略带遗憾地说:“可惜我现在每天都要来这里打工,没那么多时间做裙子了。”

    穆木见她失落,举杯安慰:“这不是好事么,你瞧瞧,我们都把正事忘了。来来程言冬行,我们都和阿霖喝一杯,庆祝她找到这份工作!”

    四个人喝了会酒,李冬行特意要来菜单点了份炒饭,推到程言跟前,说他晚饭吃太少不能空腹喝酒,而且酒是凉的,他感冒还没好透,最多意思意思喝个半瓶,剩下一半自己代程言跟傅霖喝了。

    程言听唠叨听习惯了,自然照做,放下酒瓶开始扒饭。穆木光笑李冬行脸都红成这样还要逞英雄多喝半瓶,倒也没觉得他这通照顾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有傅霖边喝酒边笑笑说:“你们哥俩关系真好。”

    她说这话的时候,目光莫名就有些落寞。

    又聊了几分钟,吧台后面有人招呼了声傅霖:“老板马上要过来。”

    傅霖应了声,站起来又坐下,双手交握互相摩擦着,颇为紧张地三人说:“之前面试我的是老板的朋友,酒吧的调酒师。我还没见过老板呢。”

    穆木安慰她:“既然面试都没来,我看你们老板也肯定是个好说话的。你这么细心,工作又不出错,怕什么呀。”

    傅霖稍稍安了点心,双手抱着啤酒瓶,下巴搁在瓶口,时不时瞥一眼门口,但凡有推门的动静,她都会惊一下作势弹起来,活像一只抱着果子站在林子里的松鼠。

    狼来了几次之后,她也觉得让穆木他们看了笑话,索性低下脑袋,强迫自己不再看门口。

    就在这时候,门再一次被推开了。

    吧台后面的小哥喊了句:“哟,酉哥来了啊。”

    傅霖听到那名字,一下子就蹦了起来,桌子被她撞得乒呤乓啷一阵响,要不是程言和李冬行及时按住,那些酒瓶可不得被她掀到地上。

    站在门口的男人点了下头,往里面走。

    程言发现,除了头发也微长,这老板和他旁边海报里的忧郁文青相差还是甚远。大冬天的,男人也就穿了件黑夹克,进门之后先把夹克脱了挂在衣架上,里头穿着件白色背心,露出一身古铜色的健硕却不夸张的肌肉。他的一头黑发稍显蓬乱,在脑后扎了个小揪,下巴上略有点胡茬,五官属于端正中带着点粗犷的款,全身充满特招年轻女孩喜欢的成熟男人味。

    程言心想,他看着真一点不像个酒吧老板,倒像是从事常年运动量特大的职业,比如健身教练。哪怕这男人留着头中长发,都和娘炮两个字毫不沾边,要是人民警察王沙沙站他面前,一定会被衬托得像个白斩鸡。

    “江,江老板!”傅霖乐呵呵地笑着,一边用向长官报到的姿势挺胸抬头立正着,一边急急忙忙捋了几把已经够整洁的短发,似乎生怕给老板留下的第一印象不够好。

    男人看她一眼,走到更亮堂些的地方,随口说:“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啊……”

    他话说一半,程言感觉桌子震了起来,比刚刚还要剧烈。

    再抬头一看傅霖,就见她整个人都在发抖,两只眼瞪得大大的,就好像刚刚不是听见了普普通通一声招呼,而是被雷劈了下。

    程言按着桌子,压低声音问穆木:“怕成这样?”

    穆木担忧地看着傅霖,摇了摇头。

    “哥!”傅霖突然大喊了声,冲出去就扑到了刚进来的男人怀里,“我总算……总算找到你了!”

    ☆、哥哥去哪儿(四)

    从男人的表情来看,他和程言他们一样,没觉得惊喜,只感到了惊吓。

    傅霖贴在他胸口,他只好跟投降一般高高举着双手,身体可劲儿后仰,尽可能把自己的身体和怀里的女孩儿撕开些。

    “怎么回事?”他先低头看了眼傅霖,又跟求助似的,皱着浓眉茫然四顾。

    傅霖还趴在他怀里,她的个子在女生中算高的,但男人有将近一米九,她这一趴倒也挺自然,头顶刚好到男人下巴。她还是激动地全身发颤,肩膀一抖一抖的,跟个小女孩儿似的颤声说:“哥,我找了你好久……”

    男人皱了下眉,伸手扶住傅霖胳膊,硬是把她从自己身上扯开了,嘴里蹦出两个字:“你谁?”

    傅霖呆了呆,抬起手背抹了把不知是不是喜极而泣出来的泪花,急切地说:“哥,我是小霖啊,你是不是认不出我了?我是你亲妹妹!”

    男人登时傻眼。

    不光他,连程言也大为惊愕,转头看了眼和傅霖更熟悉的穆木还有李冬行,发现他们也一样瞠目结舌。

    撞见认亲现场已经是出乎意料,更何况从目前情形来看,这认亲大戏还没往常规方向发展。

    意识到好些客人都在看着,男人脸上的困惑转为尴尬,低低嘟哝了句:“莫名其妙。”

    傅霖也愣住了,红红的眼睛大睁着,又喊了句:“哥?”

    男人一听她喊“哥”,就跟全身起鸡皮疙瘩似的打了个寒战,往后退了几步,说:“喂,小姐,认错人吧?”

    “我不可能认错……”傅霖手背盖着嘴,大力摇晃着脑袋,眼瞅着泪水又要夺眶而出。

    男人终于不耐烦了,拿起还没在衣帽架上待几秒的外套就往外走,临推门前还对站在吧台后面看热闹的朋友说了句:“妈的笑什么笑,你招来的是不是有病?”

    “咣当”一声门开了又关上,从外头涌进来的冷风都没来得及把这句话的余音冲散。

    傅霖在原地站了好久,所有人都在看她,穆木迟疑了会,还是拉了拉她的手,小声说:“阿霖,你没事吧?”

    “没事。”她转过头来笑笑,“我去洗把脸。”

    十分钟之后傅霖从洗手间出来,重新在桌前坐下。她有几缕额发被打湿了,鼻头和脸颊略红,可已经看不出来刚刚哭过。

    穆木仍然握着她的手没放,关心地问:“那个,江老板真是你哥哥?”

    傅霖盯着桌上的酒瓶,点点头说:“嗯。名字换了,变化也有一些,可这些年我每天惦记着他,不可能忘了他长什么模样。”

    她把她哥哥的事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傅霖的大哥名叫傅松,比她年长九岁。他们老家在山里,日子很不好过,在傅霖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们的爹就生了重病,没过半个月就去世了。他们的娘身体本来就不好,干不了重活,一下子家里就没了经济来源。那年夏天傅松刚好高三,他们的娘还有其他亲眷都说,凑点钱让傅松去上大学,傅霖就此辍学在家里帮忙干农活算了。傅霖年纪还小,还不大懂不去读书意味着什么,虽说觉得从此不能去学校,心里难免有点落寞,可毕竟打小听话,娘说不去念书,她就把课桌里的课本都背了回来,和洗干净了的书包一起,用麻布裹好藏在柜子最高一层,第二天就和邻居一起下了地。

    傅松上的高中离家远,他平时都寄宿在学校,忙完爹爹的丧事就赶了回去。等过了一周,他见周末过来给他送鸡蛋的成了小妹,还没多想,开开心心地拉着妹子在操场边上看人打球。他跟傅霖说,她哥个子高,篮球打得比其他同学都好,有大学肯招他当体育特长生,以后去大学里接着打球,等傅霖放寒暑假的时候,就把她接过去,看他打比赛。

    傅霖开开心心地听着,就是听傅松说寒暑假的时候,垂下了脑袋。

    傅松瞧出妹妹不大对劲,开玩笑问她怎么回事,是不是功课太难怕期末考不好被娘责怪。

    傅霖原本记得娘叮嘱过的话,不能在这节骨眼上给大哥添堵,咬着牙没把自己退学的事说出来。结果这时候学校外头突然传来了鞭炮和唢呐声,傅松还好奇地张望呢,就听傅霖毫无预兆地哭出了声。

    傅松愣了,赶紧问小妹咋回事,别人结婚她哭什么。

    傅霖哭得抽抽噎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再过几年她也要嫁人了,嫁了人肯定就没法天天跟着大哥,也没机会看傅松打球了。

    傅松揉了把小妹的辫子,说她胡思乱想,她这才十一岁,过几年也还是个在上学的黄毛丫头,哪来的机会嫁人。

    傅霖抹了把眼泪,说前阵子隔壁村的阿萍就嫁人了,她也才十五岁,可娘说,不读书的女娃娃就该早点嫁人。

    傅松这才听出了不对劲。

    他把妹妹的小身板掰正了,严肃地问傅霖,是不是娘不许她去学校了。

    傅霖被一问,想起她那个再见不到天日的红色小书包,更是哭得天昏地暗,嘴里都是苦的。她还是不敢向大哥承认,但她再忍不住,伏在大哥怀里痛哭了一场。

    傅松那一晚上没再说什么,他送走了妹妹,回去在操场上坐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就离开了学校。

    三天后他们的娘才得知了傅松出走的消息,急得红了眼,亲戚邻居都出动了,可硬是没找到人。傅松去了哪,傅霖也不知道,她娘逼问不出,悲从中来,想想儿子都走了不知还回不回来,顿时连责备女儿的心都没了,抱着傅霖大哭了好几个晚上,白天接着去找儿子。

    才过了半个月,傅松就回来了。

    那天是高考结束的第二天,他却不是从考场回来的。他消失了半个月,人瘦了些,晒黑了些,从破了好几个洞的运动裤兜里掏出五百块钱,交到他娘手里。

    他娘接过钱,手抖了半天,把钱扔到了地上,大吼着叫傅松跪下。

    傅松一声不吭,真在院子里跪了下来。

    他娘气得拿起手边的针线筐就往儿子身上砸。傅松人高马大,就算跪着也要到她胸口,可还是沉默地跪着,由着娘打。

    傅霖回家见了,哭着喊了声哥,跟着跪下来,想让娘住手,娘不住手她就往傅松身前挪,又被傅松按住,就是不让她挡。

    他娘劲力泄得差不多,瘫软在地上,眼泪哗哗地往下掉。

    傅松膝行上前,扶住他娘,终于说了句话。

    他说,娘,儿子能挣钱了。他把被他娘扔得到处都是的五十块十块捡起来,一张张叠好,放进那个针线筐里,再一次推到他娘跟前。他说,爹不在了,该轮到他来养这个家。

    他娘抱着他脑袋哭,喊他孽障,她还指望他好好念书,读成个大学生光宗耀祖,这才叫有出息,才能给他们娘仨找个出路。

    傅松哑着嗓子说了句,他家会有大学生。

    他拉着傅霖的细瘦胳膊,把妹妹推到娘亲跟前,说,小妹比他聪明多了,以后肯定考得上大学。

    傅霖愣了,看看大哥,转身扑进傅松怀里,连抹泪都忘了,鼻涕眼泪全蹭到了傅松脖子上。

    他娘明白过来,一手搂着儿子一手抱着女儿,再说不出什么话。

    就这样,在傅松的坚持下,下半年傅霖复学,他则去县城找了份工,一边养家一边供傅霖上学。傅霖也确实有出息,小学毕业上了县里最好的初中,中考又靠了全县第二,毫无悬念地被重点高中录取。

    中考成绩出来那天,傅松把他娘和小妹都接到了县城里,在小饭馆好好吃了一顿。饭桌上他特高兴,喝了好几瓶酒,话也比平时多了不少。吃完饭安顿好他们的娘,傅松拉着傅霖去中学操场打球。

    他到底喝了不少,往日一投就中的三分,投了五次都没中。

    投不中也就不投了,傅松抱着球,和傅霖一起在操场上坐下吹风。

    傅霖问,哥你后不后悔。

    傅松说后悔啥。

    傅霖摸了摸他怀里的篮球,说,你本来可以去上大学的。

    傅松笑笑说,他成绩就那样,谁知道考不考得上。

    傅霖明明记得,她哥那会跟她说过,体育特长生上大学其实很容易。她犹豫了会,没说破。

    傅松又说,上不上大学有什么关系,他有妹妹。

    他揉了揉傅霖此时已经剪短的头发,说,她就是他最大的骄傲。

    傅霖这辈子都记得她哥说这句话时候脸上的神采飞扬,还有他落在她额头上的手指的温度。

    高中的学费不比小学初中,傅霖暑假还没过完,傅松就说,他要跟着装修队里的几个兄弟,去大城市闯闯生活。

    傅松走的那天特意没让傅霖送,一个人去了火车站。他说他妹爱哭,哭多了他就不舍得走了,以后一辈子烂在县城里,忒没出息。

    江城离家就太远了,后来的整整三年,傅霖都只能收到傅松每月一封信,寥寥几句话,还有比往常多了一倍的钱。

    她也会给大哥写信,附上自己的成绩单,但大哥的地址总是在变,她没有把握这些信傅松到底收到过几封。

    除了完成愈发繁重的功课,傅霖放学后也总会抽时间做手工。她娘的缝纫手艺就是出了名的好,这些年眼睛不行了出不了活,就都给傅霖做。这样一来,傅霖有了收入,她又给傅松写信,让他在外面不用这么拼,可以多留点钱给自己。

    这封信寄出去之后,傅霖很快又收到了傅松的钱。

    这一次只有钱,数目比之前加起来都要多。傅霖看着那数字,心里突然生出了些不详的预感。她拼命想要联系傅松,用尽了一切法子,都没能联系上。

    在那之后,她再没收到过傅松的一点音讯。

    她的大哥好像就这么消失了。

    最后那笔钱足以支撑傅霖过完接下来的高中生活,甚至堪堪够她大学的学费。她没跟娘说大哥失去消息的事,高考后填了所江城的大学,独自一人来到这所陌生的城市,最大的心愿就是找到她的大哥。

    可惜江城是所比她想象的大得多的城市,人海茫茫,整整三年多过去,她始终没有找到傅松的消息。

    直到她阴差阳错来这间酒吧打工,遇见了老板江一酉。

    “你大哥来江城是在六年前。”穆木掰着手指数了数,“那会儿他二十三还是二十四来着?”

    傅霖:“二十四。”

    穆木啧了声,说:“那长相变化不会太大,你那么惦记你大哥,认错的概率应该很小。”

    李冬行插了句:“那会儿阿霖倒是才十五岁。”

    穆木上下挥动着手指,叫起来:“对哦,女大十八变,可能江一酉没认出来,这才不肯认你!”

    傅霖一愣,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像是找到了新的希望,眼神似乎亮了亮:“也……有可能?”

    穆木抓着她手说:“总之你哥要么是没认出你,要么肯定有苦衷,你别急,这不是都见到了面,老天让你来他的酒吧打工,说不定就是缘分的指引,你以后和他还有好多相处的机会,慢慢地说不定就能让他回心转意。”

    “嗯。”傅霖脸上愁云渐散,露出一个如假包换的笑容,“其实,这辈子还能见到大哥,我真的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哥哥去哪儿(五)

    傅霖还要上晚班,穆木多留了会陪她,程言和李冬行先回家去。

    走出酒吧,程言就说:“我看江一酉不像是没认出来。”

    十五岁的傅霖就算和现在的样貌大不一样,她和傅松到底还是血脉相连的至亲,兄妹俩的关系如果真如她所述那般好,都愿意为了彼此牺牲付出,那怎可能几年不见就忘了对方容貌。

    李冬行表示赞同:“江老板如果真是阿霖大哥,他肯定心里也惦记着这个妹妹,他就算当时没马上认出来,一听有个年龄相仿的女生喊‘哥’,也应该会心生疑虑,仔细确认下才是。”

    他对旁人的情绪一向敏感,程言经他提醒,也想起来当时江一酉的表情。

    “错愕,最多只是错愕。”他终于知道那古怪感从何处而来,“就好像有些不可思议,而且,手足无措。一般人如果认出了失散多年的妹妹,又因为有苦衷而不打算相认的话,是不是也该有些情绪转变?你看出来这一层了吗?”

    他双手插在兜里,用手肘轻碰了碰李冬行。

    李冬行摇摇头。

    这么说来,江一酉既不像是没认出傅霖,又不像是刻意隐瞒。

    从他最后当着傅霖的面骂她有病的表现来看,此人要么演戏功夫太好,要么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

    他的确如他表现出来的那样,不认识,或者自以为不认识傅霖,甚至压根不觉得自己有个妹妹。

    那个男人从过去的傅松变成如今的江一酉,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原本他那么疼爱妹妹,却近四年来音讯全无,真见面了都无动于衷,甚至恶言相向。这些年里,他会不会也……

    这个念头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程言心神一荡,被冷风一刺激,又咳嗽起来。

    “师兄,你是不是还没好?”李冬行的眼神和话音都很急切。

    程言哑着嗓子,条件反射似的说:“谁说没好?早好了。”

    刚说完就又喝了口冷风,咳得更厉害了些。

    李冬行眉头微蹙,稍有些无奈地低声说:“感冒好得没那么快。”

    程言愣了下。

    他这才反应过来,师弟说的是感冒,不是其他事情。

    一通咳嗽下来,他后背冒了一层汗,那汗水非但不含热气,还冷飕飕的。十二月底的风丝毫不含糊,一刮上来,程言就觉得背上像是糊上了层薄冰,加上喉管和肺腑烧着虚火,内外夹击下就是冰火两重天,刺激得他狠狠打了个哆嗦。

    这天冷的,连酒吧街上走着的好些年轻姑娘都宁可穿得臃肿些。程言身上的大衣不薄,可领子那儿到底缺了块,风一个劲地从领口往往下钻,短短片刻就叫他困守躯干与四肢的每一处热源丢盔弃甲。他艳羡地看了眼路过的女孩脖子上的那一圈皮毛坎肩,再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脖子,心里生出几分兵临城下自家却门户大开的悲凉感。

    他把双手从兜里抽出来,互相摩擦几下,再揣进袖子里,试图把那点制造出来的热量匀给冷铁似的胳膊。

    “师兄,这样可能好点。”李冬行唤了他一声,从挎包里掏出一条围巾,绕上他的脖子。

    这救兵来得及时,最大的破绽被堵上了,程言一下子觉得暖和了不少。

    可他低头一看,就发现那条围巾是粉红色的,边上还垂着几颗绒线勾的小草莓,随着他的步子一晃一晃,搭在以往戴领结的位置。

    程言抓着那条围巾的手蓦地一僵,犹豫了下是否该把它扯下来。

    “哎呀呀,这可是人家最喜欢的围巾呢。”耳边突然传来李冬行的声音,是梨梨的语气。

    两人刚刚和解,程言才不想再哄一次小姑娘,当下只能放弃了拒绝好意的打算,勉勉强强挤出了一声谢谢。

    难怪李冬行宁愿把围巾塞包里都不肯戴脖子上。

    梨梨嘻嘻一笑,目光欣赏似的在程言身上溜了圈,凑过来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哦,冬行他……”话没说完,她保持着手挽程言胳膊的姿势,突然不动了。

    李冬行额角冒汗,急急忙忙地冒上来:“……没什么。”

    程言仍心有余悸:“梨梨想说啥?你可别再惹她不高兴啊。”

    李冬行松开程言,垂下视线:“咳咳,师兄和围巾挺衬的。”

    程言先点点头,回头想起梨梨说的是“冬行说”,又瞪了李冬行一眼,努力地把那几颗草莓往大衣领子里掖了掖,走得更快了些。

    这吹了一晚上的风,程言的感冒又有些反复。

    咳嗽倒不见得有加重,就是头疼得厉害。程言半睡半醒到半夜起来找药,在厨房里翻了老半天,才想起来药平时都是李冬行收的。躺着的时候还好,他动了会更觉得脑子里插了把刀似的,随着手脚动作,那利器也跟着在脑子里一搅一搅,搅得他眼前四溅的金星都带了血色。冷汗一身一身地冒出来,最新的那些居然还有点暖。疼痛带来了一阵阵天旋地转,程言扒拉柜子到一半,就扑到了水池跟前,张了张嘴,觉得自己已经内外颠倒,早就把胃都吐了出来,池子里却什么都没有。

    他双手撑着水池,脑袋抵上龙头。那块金属就跟冰一样,但他此刻也顾不得冷了,仿佛只要那块冰能使他脑子里的火稍稍退却些,就是好的。

    大约是程言刚刚翻箱倒柜的动静不轻,李冬行也被惊醒。他一见程言趴在水池边上哆嗦,立刻上前把人揽了起来。

    李冬行和夏天一样,还是穿着件边都磨破了的短袖汗衫睡觉,可身上还是热烘烘的。程言抓着师弟胳膊,稀里糊涂中带着点不甘心,心道果然年轻些就是不一样。

    李冬行把程言扶回床上,从自己屋里多抱了床被子过来,给程言盖好。他从客厅柜子里把药箱拿出来,先拿了体温计,想看看程言是否发烧。

    程言手脚都埋在被子里,抬都抬不起来,只好靠说的:“我没发烧。把那白瓶里的药拿过来,我吃两颗就好。”

    李冬行照他的话做了。

    药瓶本身就是白的,瓶身上什么都没有,要么是换过瓶子,要么是包装被撕了,看不出到底可以治什么病。李冬行想起有好几次看见程言在服这个药,心里总有些疑问。

    程言脖子以下都盖得严严实实,头发长长了些,可此刻脑袋微微偏着,仍没完全遮掉耳后的那道疤。那疤痕原本不起眼,但有的东西,一旦知道它在那里,就很难再忽视掉。

    吃了药,程言好像没那么难受,闭着眼躺着,呼吸渐渐平稳。

    李冬行还是什么都没问,关灯关门,悄悄退了出去。

    第二天程言醒过来,就闻到厨房里传来一股香味。他脑袋已经不疼了,手脚还没什么力气,胃口已经有了。他起床披上外套,走到客厅里,从背影动作判断出这会掌勺的人是郑和平,立刻更多了几分期待。

    郑和平把做好的鸡丝粥端到程言面前。

    “程老师,冬行给你请了好假,今天就别去实验室了。”他满脸关心地说,“冬行陪你。”

    程言刚端起粥碗,一听就不干了:“下午还约了实验呢!”

    郑和平憨憨笑起来:“冬行也给退了。”

    程言被气到了:“这自说自话的臭小子……”

    郑和平用大勺子舀了口粥,一边给程言递过去,一边说:“程老师,你可别埋怨冬行。”

    程言堂堂年近三十的纯爷们,哪里能忍受这被当成幼童一般的喂饭待遇。他偏了偏脑袋,一把接过那勺递到嘴边的粥,自己往嘴里塞。

    既香又鲜,温而不烫,几乎尝不出米粒形状,一看就炖了好几个钟头。

    “谢谢。”程言咽了口粥,心满意足之余嘟囔了句,“不过,我真已经好了。”

    郑和平双手交握搁在桌上,苦口婆心地劝着:“程老师啊,感冒说小也小,说大也大。冬行小时候有一次也得了感冒,那女人不肯带他去医院,后来就发展成了肺炎,可凶险了……”

    他一啰嗦起来就收不住话匣子,又把李冬行小时候那点苦日子拎出来,边说边感慨。

    程言飞快喝完粥,把空碗一搁,淡淡说:“我好着呢。”

    郑和平轻打了记自己的嘴:“我可不是咒程老师得肺炎的意思。就昨天那样,冬行已经急坏了,要是程老师再不爱惜身体,那还得了……他昨晚上在客厅里守了一夜,就怕你还疼,需要人照顾。人呢,真是一点都看不得记挂的人难受,他真恨不得自己能代你受苦……哎呦,我错了,我不说我不说了。”

    他说着说着又象征性地打了几下嘴巴,对程言笑笑,收拾起碗筷,匆匆跑回厨房里。

    程言扬了扬眉毛,这些天他老觉得李冬行的几个人格都古古怪怪的,好几次像这样欲言又止,偶尔会被李冬行自己出来打断,也不知是犯什么毛病。

    郑和平说的那段话,他还是蛮感动的,就算从郑和平嘴里说出来,想想该有不少夸张成分,他也知道师弟是真关心他。

    程言心里有那么一块得瑟起来,颇为欣慰地想,算那小子有良心,平时没白关照。

    等到了下午,他就又觉得这份关心有点太过了。

    程言已经听话地歇了半天,吃过饭又在沙发上睡了个午觉,醒来只觉神清气爽,除了鼻子还有些塞,早就和平常无异了。

    他正打算爬起来,肩上就多了一只手。

    李冬行原本坐在桌前看书,不知何时就站到了沙发跟前,不让程言起来。

    程言拍拍肩头的手,说:“让我去学校好不好?”

    好了就是好了,他想李冬行再想让他休息,也总该讲道理吧。

    没想到李冬行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不行。”

    程言正打算按照腹稿痛陈及时完成实验的利害,说了没几句,忽然意识到眼前人看着不大对劲。

    那家伙直愣愣地盯着他,对他的话毫无反应,似是一句话没听懂,而手上的劲道比平时都大,险些让程言觉得肩骨疼了。

    程言心里惨呼了声,不会吧?

    那个人格明明已有大半个月没现身,莫不是因为李冬行一夜没睡,这一天切人格切得比平日里都勤,都把他给放了出来。

    程言放弃了沟通,观察着对方的反应,趁他不备就想去扯那只按着自己肩膀的手。

    谁知他到底生着病气力不济,就算是偷袭都没能让那人松手。

    那人低低咆哮了声,不仅按着程言的手纹丝不动,还往沙发上扑了过来。

    程言一下被压了个正着,肋骨生疼,咧了咧嘴,差点骂出了声。

    这小子,说压就压,知不知道自己是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啊?

    “起来。”他费力地去推身上那人,掌心触感十分结实,就跟在推铁板一块,“重死了。”

    那人偏不动。

    程言越是挣得厉害,他就越是压得死紧,哪里动就压哪里,到最后已经整个人贴了上来,膝盖圈着程言的腿,肩膀顶着肩膀,双手按着双手,没给程言一点反击的机会。

    程言不得不焦头烂额地服输:“得,今天你赢了。”

    虽然是欺负病患,胜之不武。

    那人盯着程言眯了眯眼,似乎觉得还不够宣示胜利,居然低头一口咬了下来。

    程言只觉得脖子一疼,龇了龇牙,终于骂出了声。

    那人咬完还趴着不动弹,牙是松开了,换上舌头舔了舔。

    “嘶——”程言被刺激得背一弓,要不是还被牢牢压着,他已经弹了起来,“行……行了啊,你别……”

    那人也不知是不是受动物本能驱使,舔得愈发起劲,还有往下的趋势。

    这又疼又痒的,简直像是亲密的吮吻,程言到底也是个正常男人,心知这事有一点失控,一边动着脖子避开那人的唇舌,一边威胁:“阿东乖,别乱舔了成不?不然下回不带你出去玩。”

    阿东是他前不久给李冬行这个人格起的名字,他甚至都没敢跟李冬行说,生怕师弟觉得他把这个暴力人格当宠物驯养。

    不知是不是那番威胁起到了作用,阿东真的暂时停下了。

    他把脑袋埋在程言颈边,蹭了蹭,吭哧吭哧地喘了会儿粗气,含混不清地说:“别……起来。”

    程言哄他:“好,不起来。”

    他又说:“想……要。”

    程言只觉得脖子边上那人的脸颊烫得惊人,紧接着慢慢意识到腿上也有些很不对头的触感,像是被什么硬物顶着,这才明白过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惊得肾上腺素爆发了下,一肘子把人顶开了,赤着脚跳到地上。

    他的心跳起码飙到了两百,魂被炸飞了还没回来,也不知该干什么,怔怔地抹了把脖子。

    还好没流血。

    “师兄?”背后有人喊他。

    程言转身速度太快,后脚跟都撞到了茶几上。

    李冬行盘腿坐在沙发上,脸颊绯红,眼神迷离,一副大梦初醒的模样,不安地看着程言,低低说了句:“我干了什么吗?”

    程言回得比什么时候都快:“没,什么都没。”

    他管不住视线地瞄了眼李冬行的小腹下方,又蹭地别过头,推说想再休息会,大踏步走回房间里。

    他想什么呢,师弟又管不住那人格,显然毫不知情。

    至于始作俑者,就那点认知水平,看样子也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程言猛地把自己扔到床上,心想这也没啥,不就是被自己养的狼狗扑了扑又舔了舔么。

    哦,最多那条狼狗吃饱了撑的,热血一上头就分不清东南西北,胆大包天还想日他。

    ☆、哥哥去哪儿(六)

    第二天程言去学校,破天荒地穿了件高领毛衣。

    可他还是低估了穆木火眼金睛的程度。中午两人一块吃饭的时候,穆木差遣程言递个番茄酱给她,程言一伸胳膊,本来就只遮了一半脖子的毛衣就扯了半厘米下来,堪堪露出了一块挺惹眼的红印子。

    穆木叫起来:“哎程言,你这是被谁咬了啊?”

    程言扯了扯衣领,作势张嘴。

    穆木:“别说蚊子,这会都十二月了,况且这么大一牙印。”

    程言只得把刚准备好的说辞憋了回去。

    穆木一搁筷子,跟发现新大陆似的凑过来,嬉笑着问:“我家小言言是不是背着师姐金屋藏娇了呀?”

    程言筷子上夹的鸡蛋掉进了碗里。

    穆木伸出两根手指,轻戳了戳程言脖子,“啧啧啧”了通,边摇头边说:“品味有够独特哈,交的女票也这么性烈如火,会玩。”

    程言拂开她手指,觉得这误会越积越深,反正他心怀坦荡,没什么好遮掩的,直接说道:“别胡闹了,是阿东在家闹着玩咬的。”

    他忘了自己没跟别人提过他给李冬行的暴力人格起了名字。

    于是穆木很顺理成章地误会了。

    她“哇”了声就原地跳起来,动作过猛以至于连带椅子都转了几圈,瞪着眼叫道:“阿阿阿阿冬?”

    程言莫名其妙,皱着眉说:“很奇怪?他本来就管不住自己,一亢奋起来下手就没轻重,之前有几次都把我捏青了。”

    “这么猛?”穆木涨红了脸,出口之后连忙捂住嘴,东张西望了番,压低声音说,“那个,真看不出来,我还以为他会挺温柔的呢……”

    程言心里嘀咕了下,那个暴力人格什么时候都能给人温柔的印象了?

    穆木看着程言的眼神既兴奋又带着几分诡异的怜爱,跟大姐大一样搂了下程言肩膀,说:“不过你俩保密工作有够好的啊,什么时候看对眼的,连师姐都不告诉?害我做了多久灯泡啊,真不厚道。”

    “对眼?什么看对眼……”程言总算反应过来,脸色一黑,揉了揉太阳穴说,“你……你都在想什么?我说的是阿东,东西的东!就那什么都不懂的暴力人格,连个名字都没有,我叫起来太不方便,就随便起了个名。他昨天在家发疯,我没拦住,挂了彩。”

    他把昨天的事总结成又一场搏斗,顺带庆幸了下,还好穆木只看见了牙印,没真亲眼见到当时情形,不然得知这是被那样压着咬出来的咬完还险些走火,保不定会联想到哪去呢。

    穆木意识到自己闹了个大乌龙,悻悻地坐回椅子上。

    “阿东……你起名还真是简单粗暴。”她捡起筷子,语气仍有不平,“说出去别怪人误会好吗。欸对了,阿东,不是你以前养那条德牧的名字么?”

    程言嚼着饭菜,没料到她还记得这回事。

    确切地说,阿东不是他自己养的狗。他那会在美国读书,住的院子里还有个退休老教授,也是个中国人,家里养了条德牧。“阿东”据说是老教授以前国内战友的名字,后来战友牺牲了,老教授人来了美国,妻儿都不在身边,便养了条狗陪陪自己。老教授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见程言住得近,就常常拜托他帮着遛阿东。再后来过了半年,老教授突然中风去世,留下德牧无人照看,程言只好收养了它。只可惜阿东也上了年纪,加上留恋旧主,在老教授去世后不久就也生了大病,不吃不喝地追着去了。

    李冬行那暴力人格凶是凶了些,可养久了也肯亲人,再说上回还替程言挡了一剪子。他也不知是不是在遛这人格,或者玩抛接网球游戏的时候,想起了那条威风凛凛的德牧。到了觉得该给那人格起个名字的时候,这两个字就自然而然地到了嘴边。

    可因为这点掌故,程言还真有些不好意思知会旁人。

    于是他喝了口水,说:“巧合罢了。”

    穆木看他一眼,目光还挺深沉:“我看未必。我还记得你当时多喜欢那德牧,它病重那会,你不是还打电话回国找了老师,问他认不认识在湾区的靠谱兽医?老师说,你那会可真急啊,都给你父母打电话了。以前你明明连自己病死了都不一定会如此花费力气。”

    程言心里一揪,说:“都过去那么久了,别说了吧。”

    穆木没理他,伸了一只手过来,搭住他胳膊,接着说:“为什么不能说?为什么不肯承认你关心和喜爱那条德牧,就像你今天也是真心关爱冬行?程言,我承认我那会还嘲笑过你,说你对狗都比对人上心,可我从来知道你不是真的像表现出来的那般凉薄。老师没告诉过我你以前发生了什么,但我明白你是在故意封闭自己的内心,你比过去的冬行还倔,甚至都把所有想帮你的人都拒之门外。”

    程言觉得那股寒气又浮上来了,他就跟前天站在风里那样,全身瑟瑟,无处躲藏。他僵硬地推开穆木,垂着眼,故意用上了平时最尖刻的语气:“你这是分析别人分析上瘾了吧,看谁都有毛病?”

    穆木懒得同他抬杠,收了手轻哼了声:“你就嘴硬吧。反正我瞧得出来,冬行对你来说就是很不一样。”

    就算知道她没别的意思,说得也是事实,程言还是顶了句:“有什么不一样,他是我师弟,我照顾他是应该的。”

    这时穆木突然转过了脑袋。

    “哟冬行回来了啊?”她拿起手边的饭盒,“我先去楼下给你热热。”

    李冬行推门进来,冲穆木笑了笑,走到程言边上坐下。

    等穆木走了,他从兜里掏出一瓶红花油,放到程言跟前,又道了声歉。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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