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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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剔骨匠 作者:新品蟠桃

    正文 第3节

    剔骨匠 作者:新品蟠桃

    第3节

    王八蛋!你倒是小心。冯家双只得点头答应。

    冯家双和程欢沉默地坐着车里。

    程欢犹豫了半天,还是忍不住好奇心问:“家双,你真的会换骨?”

    冯家双望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绿色,反问:“我连死人都能复活,这点小事算什么,干嘛这么惊讶?”

    程欢尴尬地笑笑:“可能是思维定势吧,很难想象你有当医生的潜质,甚至能够填补医学空白。”

    冯家双疲惫地揉揉太阳穴,叹气:“现在所谓的医学是从国外传进来的,外国医学才多少年的积累?!现在人都忘记了,中国自己传承的医术有多么悠久,多么神奇,更别提我们这种旁门左道了。”

    突然想起什么,冯家双转头对程欢说:“对了,你要帮我去查下黄金荣怎么知道我这些事情,他的消息这么灵通,我怀疑他和我的本行其他分支有联系。”

    “还有其他分支?”程欢更惊奇。

    冯家双耐心解释:“剔骨匠古来就有两个派别,我师傅是属于文剔,还有派别俗称武剔。几百年了,由于传承困难,两个派系之间已经没有联系了,想做点技术交流都困难。”

    “哦,文剔和武剔?有意思。”程欢调整了坐姿好奇心大起:“说给我听听,有什么不一样?”

    冯家双翻白眼,甩甩手:“年轻人不要太好奇,好奇心杀死猫。”

    “不行,你不说我就不放你下车。” 程欢打定主意挖掘内幕消息。

    “你真要听?”

    “你说。”

    “文剔就是像我这样做骨床,换骨头往治病救人方向发展的,武剔嘛……”摸摸胡渣,冯家双冷飕飕说:“喜欢把人活生生剔干净血肉,剔出完整骨架,在古代是专干邢囚的。”

    “邢囚?”

    冯家双补充:“听说他们发挥到极致时剔出一副骨架只要5分钟,不沾一丝血肉,在最后剔出颅骨内的大脑前还能看见自己全身的骨头长啥样。”

    程欢脸色发青,扭过头去不说话了。

    冯家双得意地笑,突然觉得心情大好,被黄金荣威胁的憋屈一扫而尽。

    到家后,程欢将装尸体的蛇皮袋搬进屋子,担心地问:“你确定没问题吗?需要我帮什么忙?”

    冯家双抱拳道:“多谢你今天挺身相救,有事我一定拉你垫背。”

    “那还是算了。”程欢哭笑不得地告辞。

    阿华终于等到冯家双安然无恙回来,大松一口气,从冯家双口中得知事情的经过,阿华犯难:“真要给他治吗?冤骨那里怎么交代。”

    冯家双向阿华挑挑眉,说:“我已经有了主意,保证得了钱财又能消灾。”拖出那名叫张兴旺的年轻人尸体,冯家双叹息:“可怜,黄金荣连畜牲都不如。朋友,地下室有个同样被他害死的可怜人,你们去做个伴吧……”

    两天后,冯家双如约给黄金荣进行了手术,当他收拾了自带的工具从手术室出来,一同手术的医生全部张大了嘴满脸不敢相信,仿佛做了一场无法想象的黄梁大梦。

    冯家双唱着歌回家,等着黄金荣承诺兑现。

    当天晚上,黄金荣麻醉中醒来,知道自己手术成功,抱着自己还不能动弹的右腿痛哭流涕。

    深夜

    “黄金荣,还我命来……”

    “黄金荣,还我命来……”

    黄金荣从熟睡中醒来,觉得右腿上沉重得很。抬头一眼,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披头散发的女人趴在他的右腿上,只有眼白没有眼黑,浑身阴气缠绕,居然就是他的情妇杨梅。

    “梅……梅子……”黄金荣哆嗦着僵坐在床上,满脸惊恐。

    突然,他神色一变,狰狞地从枕下掏出手枪,大叫着对着杨梅眉心开枪。

    杨梅顿住,从伤口处开始腐烂,皮肉一块接一块掉到黄金荣身上。

    “啊!!!”黄金荣再开三枪全部命中,杨梅身上的皮肉掉得更快,很快,就只剩下骨架子向黄金荣伸出指骨。

    “你去死!”黄金荣杀红了脸又是一枪放出,杨梅的骨架震动后陡然崩溃,散落一地。

    黄金荣喘着粗气擦去额头的汗,看着落了自己一身的血肉和人骨,反胃得想吐。刚准备叫人进来……

    “黄金荣,还我命来……”从他右腿上伸出苍白的女人的手,胳膊,然后撑着冒出头脸,眼睛睁开尽是眼白。

    “啊!!!!!!不要过来,不要过来!!!”黄金荣尖叫着再次拿起手枪连续发射,很快,只有扳机的短促响声悲凉地回响在房间。

    黄金荣绝望地将枪扔过去,却只能看着杨梅森白的手向着自己脖子伸来。

    “不……不要过来,求你,不要杀我……”黄金荣眼泪鼻涕横流,大小便失禁,绝望地后仰着身体,还是被杨梅扣住了脖子。

    “我好痛,把我的肉还给我,黄金荣,还给我!”杨梅哭喊着加大了手劲,眼看黄金荣条件反射张大了嘴,杨梅把冰冷的手伸到他嘴里,在黄金荣极度痛苦扭曲的表情中将他的红色的食道,胃,肠子接连着抽出来,放在嘴里啃咬,吃得满脸鲜血,还有肠胃里挤出的消化中的饭菜和粪便。

    黄金荣全身痉挛翻出白眼,无声地挣扎了半个小时才气绝身亡。

    【阎殿探路】

    7、毛骨

    阿华打扫了房间回到冯家双床边,捡起空掉的啤酒瓶叹气。自从黄金荣的死讯传出来,冯家双就气得将自己埋到被窝里喝酒,不肯起来。

    “家双,算了,钱财乃身外之物,能帮杨梅报了仇你兑现了承诺保住你的小命就很好了,做人不能太贪心。”

    看高耸的被褥没有动静,阿华摇摇头,放弃劝说下去地下室,那里,冤骨杨梅依然静静躺着,淡蓝色的骨架依旧冰冷清透,只有髋骨下面右侧缺失了股骨。

    冯家双那天帮黄金荣换的骨不是他下属张光才的股骨,而是冤骨杨梅的骨头,杨梅亲自报了仇想来心愿已了,可是没想到,杨梅心急黄金荣死得这么快,当初承诺冯家双的大笔钱还没有到手就呜呼哀哉,难怪贪财的冯家双郁闷了。

    阿华站在冤骨面前,总觉得她看上去别扭,髋骨下空荡荡的地方特别刺眼。他找出一套黑色西装,留冯家双一个人在家生闷气,出门了。

    今天是黄金荣的追悼会,他混在人群中目睹了追悼会的全过程。

    听闻黄金荣被发现时死状凄惨无比。张着嘴翻着白眼,手里拿着从嘴里掏出来的食道和肠胃保持咀嚼的动作,赃物沾满了他满身满脸,吓得给他收尸和整理仪容的殡仪馆工作人员辞职不干。

    阿华从角落看过去,玻璃棺中的黄金荣微微翻着白眼,即使被整理过,依旧看得出他死时恐惧的神情,面部肌肉扭曲僵硬,脖颈干瘪。

    参加追悼会的亲眷夸张地哭喊,却不难发现他们没有一个敢正视黄金荣的遗容,毕竟他死得太蹊跷死状又太恐怖了。

    葬礼过后,阿华和殡仪馆人员谈妥进去焚烧炉,准备等黄金荣的儿子收拾了骨灰好去领走冤骨杨梅的股骨。

    没想到他儿子听说有一根淡蓝色的股骨没有烧掉完整保留,吓得不敢进去,放弃认领骨灰。

    阿华感慨黄金荣作恶多端最后连入土为安都做不到,人死灯灭这样的结局也未免太过悲凉,于是,包裹了股骨后替他把骨灰收拾整理好,交给殡仪馆工作人员处置,付了钱请他们代为落葬。

    此时,一名穿着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正巧路过,驻足不前深深看了阿华一眼。

    回到家中,惊讶地发现冯家双正在等他。

    “阿华,你去殡仪馆了?”

    阿华点头:“我把杨梅小姐的骨头带回来,她报完仇却肢体不全,我觉得还是帮她留下全尸比较好。”托腮,觉得说一副骸骨为全尸不太合适,却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才好。

    “哎,造孽的人死了,怨恨的魂魄也该消散了。走吧,我们走她一程。”和阿华下去地下室,将股骨放到骨架髋骨下方。

    冯家双双手合十,默默有声:“杨小姐,黄金荣这下子是死绝了,你亲眼看到亲自下的手,你可以安心去转世投胎了。”

    抬眼看向台子上的冤骨,还是淡蓝的色泽冰冷的气息。冯家双冷汗滴下来。

    “杨小姐,你不会恩将仇报吧,我虽然不小心帮着黄金荣剔骨,但是也帮着你报仇了。你可千万想想清楚,不要冤枉了好人……赶紧去地府报到吧,否则阎王老爷那里登记的好胎数量有限,你去晚了就亏大了。”

    阿华心想这小子又开始胡扯了。但阿华也觉得奇怪,既然冤骨是因为怨恨形成的,没道理报了仇还怨气不散。

    冯家双越发地紧张,对着冤骨又是磕头又是烧香,甚至请来和尚作法超度,依旧不见成效,终于他受不了了,自暴自弃地吼着:“爱咋地咋地吧,反正我命硬,我俩比比谁先克死谁。”气冲冲地回房睡觉去了。

    阿华哭笑不得,杨梅已经死了你俩比个啥。一个人站在地下室看着冤骨,阿华心头隐隐感到悲伤,这是个可怜的女子,她究竟有什么没有了却的心愿呢,为何执着地不肯就此离去。

    一片绿油油的麦田,蓝蓝的天绿色的水,山间紫色小花迎风飘荡。阿华独自站在田间感受微风吹拂,心中充满了温馨与满足,这就是他要的生活,与世无争安静祥和。远处砖房里走出一个佝偻着背满头华发的老妪,阿华鼻子一酸,落下泪来:“娘~~~”

    “啥意思,杨小姐想家了?”冯家双脸色很难看地瞪着阿华:“你该不会又把骨珠拿下来了?”大有你敢说是我就抽死你的架势。

    阿华讪讪笑道:“我想既然杨梅给我托过梦要杀黄金荣,那她也可以通过梦境告诉我她现在的想法。总比我们这样胡乱猜测的好。”

    冯家双气呼呼操起酒瓶灌酒:“麻烦,既然这样你电话程欢吧,买了火车票我们送她回家。”

    “好。”阿华立刻拨了电话,开始收拾行囊。

    第二天,冯家双重新将冤骨杨梅装进骨盅登上了特快软卧列车,找到床铺将行李放下,阿华感慨:“程少爷真舍得花钱,我来之前查了一下,这趟列车票价2000多呢。”

    冯家双懒懒躺倒在床铺上,和衣裹上纯白的被褥,撇着嘴不以为然:“你以为他为啥这么巴结我们……”

    “因为你能把死人复活!”阿华接话:“如果把你的身份公开于世,我相信就算国家主席也会排队来巴结你。”

    “所以说,我只能在暗巷子里接生意……否则这辈子不得太平。”

    阿华赞同,叹气坐到床铺上看列车发车黑色倒退。骨盅被安放在冯家双床下,除了必备的生活用品,阿华发现冯家双的登山包里还放着不少稀奇的物件,其中不乏一些挖掘工具。

    “你带这么多东西干嘛?”

    冯家双枕着脑袋看书,听见阿华问话,咧着嘴笑笑:“杨梅的老家可是他们省著名的穷乡僻壤,但凡越是偏远的地方,林子里宝贝越多。难得出门一趟我可不想空手而回。”

    三天后,冯家双顶着鸡窝头揉着眼睛从列车下来,行李全都挂在了阿华身上。

    “家双,你快点,我们抓紧时间到最近的县里,否则晚上没地方睡觉。”阿华身上挂着四五十斤的东西催促冯家双,看得冯家双实在碍眼。

    “鬼天气这么大太阳,阿华,我们不能先找地方睡觉晚上再出发吗?”

    “这里的人入睡早,等你起床哪里找车进村。你还是入乡随俗吧。”推着冯家双,拦下一辆三轮车,谈妥了价钱两人上了车。

    “两位要去的地方路不好走,我只能送你们到村口,里头还得你们自己走进去。”光着膀子皮肤黝黑的小哥淳朴地笑着。

    阿华看冯家双将衬衫披在头上抵挡太阳自己窝在车上瞌睡,只能笑着表示不介意:“没关系,只是麻烦小哥了,耽误你一天的生意。”

    小哥憨笑:“没事儿,你们出的价钱够我拉两天的行李了,难得遇到这么大方的老板,本来是两天的路程,我今个儿一定把你们送到村口。”说着更为奋力地踩着踏脚板。

    果然,在傍晚时分,三轮车已经到了杨家村村口。小哥喘着粗气一边擦汗一边解释:“这里昨天刚下过暴雨,前头发生了泥石流把路给冲毁了,你们进去千万要小心,一脚一脚踩踏实了再走。”

    阿华把冯家双从车上拽下来,这家伙打着哈欠精神好了不少,终于天黑到他出来活动的时候了。

    “辛苦小哥了。”阿华又给他塞了50元人民币,小伙子推辞不掉,高兴得笑得眼角全是笑纹。

    告别了小哥,背起行囊阿华将装着骨盅的背包交给冯家双,对他说:“快点走吧,杨梅家就在前头,你先想想怎么跟她解释她女儿的死因,我觉得弄得不好要闹出点麻烦,农村人迷信又团结,一家出了事其他村人都会来帮衬,冤骨的事情千万别闹大了。”

    冯家双拍拍他肩膀:“放心吧,又不是我们害死她的,我们行得正站得直。况且你都准备了十万抚恤金给她老娘,又是送女儿回家又是给钱的,做人做到这份上,济公都自愧不如。”

    阿华面色有点发红,这些钱都是冯家双的存款,瞒着他偷偷带出来没想到还是被他发现了。好在冯家双没说啥,默许了阿华的自作主张。他只是郑重地叮咛阿华:“你不准再把骨珠拿下来,听到没有。”

    阿华讪讪道:“好好,我发誓不会再犯规了。”

    果然像拉车小哥说的,村口的道路已经被泥石流冲坏了,刻着“杨家村”三个字的石碑也倒下横躺在泥浆里。

    阿华从背包里拿出两双拖鞋,卷起了裤脚管换上拖鞋,看得冯家双眼皮直抽抽。

    “阿华,你不会连牙刷牙膏内衣裤都带了吧。”

    阿华一怔,理所当然地说:“当然,出门在外,贴身用品还是自己带的好,外头的不卫生”。

    “难怪行李这么重。”冯家双叹息。

    “你没资格说我,你带的那堆东西都是铁疙瘩。”

    两人手拉着手小心翼翼淌着泥浆过去,最深的地方居然漫到了大腿,走得两人心惊胆战的。

    终于到了杨家村的地头,阿华回头看走过来的路,后怕得很。刚才他一脚踩空如果不是冯家双及时勾住他腰间将他拉回来,恐怕他就淹在里头了。到现在腰间都隐隐作痛,惊叹冯家双好大的手劲,托住他的劲道不偏不倚正好将他扳回重心。

    冯家双坐到地上,用干土拍着腿上的湿泥,加速湿泥的干燥,然后扒拉下来弄干净腿。

    村口老树下蹲着一个衣服破烂抽着旱烟的老头,直勾勾地瞅着冯家双和阿华。

    冯家双跟他打听:“老丈,知道杨梅家在哪儿吗?”

    老头挪动满是黑泥的两只脚,背对他俩。

    冯家双很不爽,正要上去理论,被阿华拉住。

    “算了,我们去别家问问。”

    两人一边打听一边赶路,终于在太阳下山的时候找到了阿华梦境中的砖房,破旧不堪。

    “杨老婆子的女儿三年前去省城后连封信都没寄过一封,这些年杨老婆子日思夜想的耳朵聋了眼睛花了,这两年连话都不说了。”村里人这样说着。

    冯家双和阿华同情地敲响了房门,半天没见人来开门,于是想起村民说她耳朵聋了。于是只能找到窗户冲里头挥手,这才引起杨老婆子注意给他俩开了门。

    冯家双啥都不说,找了张床把骨盅打开,依次把骨头摆放出来,搭出人型。看到桌上有盘新摘的紫红色杨梅,冯家双挑了两颗放到骨架旁边,站开去。

    阿华分明看到老婆婆眼泪滑下来,抖着手缓缓走过去,摸摸骸骨的头颅。

    不需要语言,杨老婆子什么都明白了。

    阿华悠悠叹着气,将包里揣着的十万厚厚几叠现钞放到床上,没想到杨老婆子看了一眼,手颤抖着扫过,人民币掉到地上。

    冯家双拉住阿华摇摇头,将钱收起来,说:“你体谅一下老人家的心情吧,钱再多也比不上女儿能活着回来。”

    阿华不赞同:“可是杨梅死了已经是事实,杨婆婆今后的生活怎么办,有了这笔钱起码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冯家双叹气:“如果你是她,你会要这些钱吗?”

    阿华沉默不语。

    杨老婆子用她粗糙的手抚摸着颅骨,眼泪一滴接一滴落到杨梅骸骨上。

    冯家双扯扯阿华衣袖,指着骸骨说:“你看。”

    淡蓝色的骨架渐渐消散了颜色,变回乳白色的寻常骸骨,怨气消散不见。

    冯家双捏着佛珠双手合十,终于,冤骨杨梅了却心愿永远地留在了家乡和她母亲在一起了。

    帮忙杨老婆子把杨梅入土为安,冯家双心情大好,叫嚷着要去村后头的小山坡树林野炊庆贺一番,也不想想现在是深更半夜树林里虎狼多。

    阿华拗不过他,只能将行李寄放在村民家,陪他上山。

    唱着不知名的小曲,冯家双背着登山包动作灵活犹如猿猴,速度比阿华快上许多,时不时停下等他。阿华喘着气艰难地爬着,心中疑惑,没见过冯家双锻炼身体,整天不是吃就是睡的,体力怎么这么好。

    终于爬到一处平坦的地方,冯家双手里提着不知从哪里抓来的小鹿对阿华说:“休息一下,让你见识见识我烧烤的手艺。”

    于是两人又莫名其妙开始在山间烧烤野味。阿华不得不称赞,冯家双的手艺还真不错,烤得外酥里嫩的,即使没放盐也喷香十足,吃得心满意足。

    两人吃饱了还剩下小半烤肉在篝火上继续烤着,然后躺在平地上仰望天空,只见银河横跨在天际,星星点点十分美丽,阿华感叹,在喧闹的城市永远都看不到这等美景吧。

    耳边响起细碎的脚步声的“呼哧呼哧”的呼吸声,阿华转头,见一只浑身漆黑的动物蹲在他旁边,居然有着一双绿茵茵的眼睛。

    阿华急忙爬起来看个仔细,不由笑出了声。这只动物只有人的膝盖这么高,耷拉着耳朵,摇着尾巴,就是最常见的土狗。想必是闻到这里的烤肉味过来寻食的吧。

    阿华善心又起,撕了一块鹿肉扔到它面前。没想到野狗连看都不看一眼,径直跑到一边开始刨坑。

    阿华好奇地看着它,只见野狗刨了半天从嘴里吐出黑乎乎的东西扔到里面,然后原路返回去。

    冯家双也注意到这一幕,走到那个浅坑旁,捡起坑里的东西凑到篝火前查看,发生“咦”的声音。

    “怎么了,家双?”阿华走过去。

    冯家双转头,两只眼睛居然比篝火还亮:“阿华,我发达了!”把黑色物体送到阿华面前,说:“你看看这是什么。”

    阿华接过来,发现上头长满了黑色绒毛,是一段细长的骨状物。

    “这是什么动物的骨头吧,都发霉了。”

    冯家双连连摇头:“不是动物,是人的!尺骨。”

    阿华手一抖,冯家双连忙接过来:“嘿嘿,没想到刚到这儿就有收获。这是毛骨,是在自然潮湿环境里生成的,上头细毛状的东西是真菌繁殖的结果。”

    阿华有点别扭:“你不会连这种荒郊野外的骸骨也感兴趣吧,又不是净骨。”

    冯家双撇撇嘴,说:“你不懂,自然界里也可能孕育出许多形态各异的骨头,因为不可预知,所以就很稀罕了。虽然不像净骨有灵性,但是它们也是不错的收藏品。”

    阿华不敢苟同:“我看你的品味是越来越低了,发霉的骨头有什么稀罕的,你要的话去挖坟头,里面发霉的骨头有的是。”

    冯家双笑眯了眼:“可那些都不是黑毛骨。”耐心地解释:“真菌侵蚀骨头,导致骨质变异,运气好的话就能形成如同矿质般颜色丰富的硬骨。我的地下室里有些零散的骨头就是毛骨处理后留下的矿物硬骨。”

    “说起这个……”阿华回忆:“的确很漂亮,虽然很斑驳但是都是自然的纹路,很有艺术价值。”

    “是吧。”冯家双笑得更欢。

    把毛骨原封不动地放回坑里,冯家双拉着阿华退到一旁,说:“这只狗一定是把毛骨当晚餐了,等着它再来埋,我们跟着它去找全副毛骨。”

    8、失骨

    果不其然,没过几分钟,那只绿眼睛的狗又出现了,这次叼着的是黑色的肋骨。放进坑里又跑回树林。

    冯家双拉着阿华悄悄尾随在后。这只狗跑得飞快,树林里很难行进,阿华一会儿就跟不上了。身旁冯家双飞身追上,居然如履平地,一眨眼就没了踪影。

    阿华来不及惊叹小心摸索着向前走,几次迷路只能耐着性子在林子里寻方向。终于在天色快亮的时候找到了深坑里蹲着的冯家双。

    “家双,终于找到你了……”满头大汗的阿华跳下坑,拍拍冯家双的肩膀:“你怎么跑这么快,我追都追不上。”

    “天赋异禀吧。”心不在焉回答,阿华这才注意到,坑内完整的一副黑色毛骨已经被冯家双整理出来,摆放整齐,此刻正在做清理工作。

    阿华四周看看:“那只狗呢?”

    “被我赶跑了。”用刷子小心刷去粪土,冯家双认真的脸看起来就像个考古学家。

    “你先歇歇,我马上就弄好了。”

    阿华于是瘫坐在地上,浑身的肌肉都在叫嚣超负荷运动的后果。阿华这才有闲暇查看四周环境,周围巨树环绕,阳光很难透过树杈缝隙透下来。林间常年潮湿,树木底部长满了菌类,而毛骨就被掩埋在这些腐土中。不知是谁曝尸荒野,天时地利促成了毛骨的形成,叫冯家双捡了便宜。

    终于等到冯家双把毛骨收拾好,两人没有兴致继续烤肉,背上毛骨兴高采烈地回到村庄。冯家双向村人要了一个小屋,不顾现在是白天他睡觉的时候,饭都不吃就在里头刮除黑毛,照冯家双的话说起来,这才是剔骨。

    阿华有注意到他的工具,是一套九把形状不一的小刀,刀体深褐色无光泽,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做的,而刀柄裹着厚厚的麻布,被常年把握也变成了褐黑色。看小刀在冯家双手里翻飞旋转,每一刀都准确无误剔除黑毛,没有损伤骨头表面分毫,阿华赞叹不已。这是他第一次看冯家双操刀,动作如同舞蹈般轻盈,流畅优美令人赏心悦目,又犹如机械般精准,迅捷的手法没有丝毫失误,也不知道练了多少年才能有这种身手。

    不过时间久了也会看腻,经过两天一夜马不停歇的奔波阿华此刻肚子又饿了,昨天那顿烤鹿肉早就消化得干干净净。眼看冯家双不把毛骨剃干净不会停手,他坐不住了,去向村人借灶台烧饭,正当他琢磨这些古老器具怎么用的时候,一旁冯家双的房间传来愤怒的喝声。

    “家双,怎么了?”阿华出门正巧看到冯家双手持木棒大吼着冲出来。

    “贼狗,把骨头还给我!”追打前头叼着黑毛颅骨的野狗。

    阿华一怔,发现这就是昨晚遇见的的那只绿眼睛野狗。冯家双追在后头打,野狗动作更为灵活,硬是躲开了漫天棍影,往树丛里一窜不见了踪影。

    冯家双发狂似地拍打灌木,寻找野狗,可惜,还是追丢了。

    阿华好笑地上前安慰:“想必它记恨你昨天晚上抢它晚饭,今天来抢回来。”

    冯家双臭骂:“狗屁,毛骨是我的,它个狗崽子敢跟我抢骨头,活腻了。”挽起袖管,冯家双气急败坏:“只剩下颅骨还没有剔,这狗出现得倒是时候,我今个儿不打死它誓不罢休。”

    阿华无语,冯家双一旦拗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跟条狗抢骨头亏他做得出来。

    不再理会他回去做饭,在厨房里就听见外头他在:“贼狗,贱狗”的嚷嚷,直到饭做好了炊烟袅袅,阿华叫他进屋吃饭,冯家双还骂骂咧咧无法释怀。

    “等吃了饭再去找吧,大不了我陪你再上山去,说不定那只狗又去埋骨头了。”阿华劝说。

    冯家双眼睛一亮:“我怎么没想到。”说着又操起木棒径直往外跑。

    阿华急忙拉住他:“先把饭吃了,不急在一时。”看冯家双心不在焉刨饭,阿华问:“你剔骨剔得怎么样了?有成果吗?”

    “没!整副骨架都快烂了,啥都没有。就剩下颅骨形成矿质硬骨的可能最大,结果还被贼狗抢走了,气死我了!”

    匆忙吃完,冯家双骂骂咧咧出门准备上山,却突然停在门口。

    阿华从后头看出去,那只绿眼睛的野狗居然就蹲坐在门口,吐着舌头摇着尾巴,见到冯家双,野狗站起来向外走。回头,见冯家双没有追上来,又蹲到门口等待。

    “咦,它想带我们去哪里?”阿华感到很新奇,这只狗明摆着是想给他们领路。

    冯家双瞪着野狗脸色很难看,没有再骂“贼狗”,却不紧不慢跟在它后头走。阿华更摸不着头脑了,急忙跟上去。

    绕着路,野狗总是保持在他们的视野内带路,见他们停下它也停下,直到他们跟上来,它才继续向前走。老半天,终于到了村子的偏僻角落,那里,一座破砖房已经没有人居住的样子,而房前,破衣老汉抽着旱烟蹲在树下。

    冯家双一言不发走过去,野狗跑到老汉身边蹲坐下来,显得很乖巧。

    老汉睁眼,摸摸它的脑袋拍它屁股,野狗自觉进去房间没了踪影。

    冯家双冷笑着看老汉抽的烟圈一个接一个飞上天,他抱臂冷笑:“我真是看走了眼,阁下是地下工作者吧。”

    阿华丈二摸不着头脑。

    冯家双拇指冲着老汉指指:“这是倒斗行家。”

    “倒斗?”

    “就是盗墓贼。”

    阿华诧异:“啊?”

    “阁下以尸犬引我们过来,想干嘛?”冯家双语气不善:“昨晚天黑我倒是没注意,这么显眼的阴眼癞皮狗,养了有些年岁了吧。”

    老汉“啧啧”笑着,声音比山间的老鸦还难听:“小兄弟懂得不少,小小年纪就知道尸犬,你还知道些什么。”

    冯家双目光如炬,立刻点破老汉身份:“阁下是搬山道人吧。”

    老汉哈哈大笑眯眼凝视冯家双:“好小子果然有一手,居然一眼就能看出我的派系。”

    “您老一双赤脚可把什么都说了。”翻翻白眼,冯家双在心里责骂自己,昨天在村口见到他还以为他是常年爬山劳作才形成这双骨骼奇异的大脚,那曾料想居然是绿林高手,看来自己眼力功夫还是不到家,犯了低级错误。

    “小兄弟,你既然知道我是干嘛的,那也应该猜到我找你来的原因了。”老汉点点头,将烟斗往地上敲打,把里面的烟叶倒出来,收入腰间。

    “家双,你们究竟在打什么哑谜。”阿华坐不住了,他们说的话没一句听得懂的。

    老汉瞥了阿华一眼,感叹着说道:“昨天初一见还不相信,原来这个世界上真有人能做出有思维的骨床。”

    阿华僵住,没想到除了冯家双还有人知道自己的躯壳并非原配。

    一旁的冯家双冷笑走到前头把阿华掩护在身后,说:“既然知道我是做骨床属于文派的,你的买卖找我也没用,倒斗我可派不上用场。你还是快把毛骨还给我,不要惹急了我跟你翻脸。”

    老汉摇摇头,很是不以为然:“早就知道剔骨匠嗜骨如命,果然不错,居然把你祖传的万骨珠给他戴,昨天看见这串珠子错把他当成剔骨匠传人。”

    冯家双严重不耐烦,冲到老汉面前亮出了拳头:“把毛骨还我,你这老贼,偷骨贼!”

    老汉慢悠悠抽出烟杆子,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着冯家双腕子敲上去。

    冯家双条件反射翻腕,食指和中指瞬间做出反应夹住烟杆子弹出去。

    老汉轻轻抬手烟杆回到他手里。

    “嘿嘿,文派,小兄弟你糊弄谁呢,千年前剔骨匠就文武不分家了。再说,你这身手,可文不到哪里去。”

    冯家双脸色非常难看,当初黄金荣威胁他都没有这么憋屈,这老头不就是个搬山道人,不是同行怎么对剔骨匠这么了解,连剔骨匠世代不外传的秘密都知道。

    “小兄弟别瞪了,其实我知道这些不足为奇,因为我跟一个剔骨匠是过命的交情。”老汉仰望天空,回忆说:“哎,记得三十年前我干了一桩大买卖,圈子里朋友介绍给我一位剔骨匠,我当时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只是见他身手不错就收下他。也幸亏请了他,那次开棺出手不慎居然招惹上了红毛老粽子,凶得很,同行的三个伙计都死在它手上。就在我命悬一线的时候,剔骨匠使出分筋错骨的功夫转瞬间将红毛粽子大卸八块了。”

    冯家双冷笑:“的确是剔骨匠的手段,可是你没说实话,搬山道人向来独来独往,怎么会又请剔骨匠,又请伙计地去倒斗。老鬼,下次麻烦打了草稿再撒谎。”

    老汉又解释:“小兄弟,干倒斗这行的并不会拘泥于形势。就像我虽被称为搬山道人却并一定打扮成道士。现在还没有被人倒过的大斗太少了,几个派系的人难免会盯上同一个目标,这个时候,就要约法三章共同进退了,否则谁也吃不得好。”

    冯家双摩挲着胡渣,心里已经认同了他的说法:“即使你求我,我也不会跟你去倒斗,我的命可值钱了,剔骨匠人丁稀薄,师傅临终遗言要我教出一百个徒弟才准死,否则他老人家就在地府等着掐死我。”拉着稀里糊涂地阿华离开,一边喃喃自语:“老鬼,用具毛骨就想设计我为你卖命,想得美。”

    转头对老汉说:“那黑毛颅骨你自己留着吧,我们不奉陪了。”

    老汉蹲在树下往烟杆里装填新的烟丝,一边慢悠悠说:“我那个过命交情的剔骨匠说,他几十岁快要入土的人了,可怜衣钵无人继承,几十具极品净骨无人可托,拜托我替他寻找其他剔骨匠后人……”

    冯家双屁颠屁颠回来,蹲在老汉面前笑得跟偷了腥的猫似的:“他老人家有没有说这些净骨温养过没?有多少年的历史了?”

    老汉老脸笑开了花:“你怎么不自己去问他呢。”

    冯家双连连点头:“您说得是,这种事情要当面沟通才好,麻烦老丈帮我引荐一下吧。”

    “那倒斗的事儿~~~”

    冯家双二话不说拍拍胸脯:“包在我身上没问题,一定帮您干掉墓里所有的粽子,管他是大粽子,老粽子,干粽子还是肉粽子,通通叫它们见鬼去。”

    两只偷腥老猫各怀心事,笑容可憎。只留下阿华在那里郁卒,他们似乎又被牵扯到什么不得了的事件里了。

    达成协议后,三人窝在老汉的破屋里做战略部署。

    “我半年前发现这里的墓葬,花了几个月时间勘探,刚刚挖通了墓道,没想到在这个时候遇到你们,真是天助我也。”老汉踌躇满志。

    冯家双首先提出质疑:“你确定这是什么朝代谁的墓葬了吗?规格大吗?”

    老汉蹲在凳子上,敲着烟杆解释:“其实,杨家村偏西北方向有个西汉时期的墓,10年前已经有考古队来发掘过了,听说是西汉哪个国王的墓,出土了不少文物。我几年前听一个摸金校尉说起这里的风水非常不错,十分适合墓葬,于是也来到这里想来碰碰运气,说不定还有哪个王把自个儿的墓造在这里。”

    烟杆指向西北方向,说:“那里已经被考古队挖光了,我就绕着那地块四周寻访查探,半年前机缘巧合地找到杨家村,听村里人说有块地从来都种不出粮食,这事儿引起了我的注意,查看后才发现那果然是墓葬的夯土层,看面积应该规模还不小呢。我在那块地皮旁找到一口旱井,从旱井挖进去果然就打通了墓道。昨天刚进墓道查看,里头的殉葬车没被动过,从器件上看应该也是西汉的物件。规格还看不出来,没有再往里头去,卸下这玩意我就先出来了,打算准备得充分点再进去。”

    说到这里,老汉自豪地从怀里掏出一个青铜物件,锈迹斑斑但是隐约可看出上头的纹饰十分精美。

    “这是我从殉葬车上卸下来的,你别看这个小东西,价值不菲啊,出手起码这个数。”伸出一只手五根手指。

    “五万?”阿华在一旁插嘴,被冯家双鄙视。

    “你当是家里的油盐酱醋吗?五万……”

    “五百万打底!”老汉呵呵直乐。

    冯家双耸耸肩:“反正我对什么墓葬、文物的一概不懂,你只需要告诉我准备点什么东西,什么时候出发就可以了。”

    老汉摇摇头:“不需要准备,我这儿都有。小兄弟只需要带上你剔骨匠的行头就可以了。还有,那串万骨珠还是你自己戴着比较好,骨床带了也是白搭。”

    “为什么?”阿华问。

    冯家双道:“剔骨匠如果跟着去倒斗,会事先准备几具骨床,万一遇上粽子就让骨床去对付。一来骨床没有思维不怕痛为剔骨匠争取时间,又是完美打手。二来骨床不是活物,粽子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在墓室里行动方便可以应对很多人类无法应付的突发事件。”

    哪一个都是用命去博的活计,阿华脸都绿了。

    冯家双说:“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去当替死鬼的。”转头对老汉说:“阿华不下去,我跟你下去。”

    老汉浑浊的目光突然锐利起来,抽着烟说:“骨床自有骨床的优势。粽子你来对付,不需要骨床上阵,但是万一碰到里头有毒气体或者没空气,只有骨床才能派上用场。”

    冯家双沉思一会儿,答应:“好,阿华跟我们去,但是万骨珠必须让阿华带着。”

    老汉盯着阿华看了好一会儿,妥协:“好吧。”

    9、剔粽子

    老汉姓归,排行老七,冯家双叫他“老鬼”,老鬼也给两个小伙子起了绰号。冯家双是“冯剃头”,因为他们的相遇就是因为他执着地想要给黑毛颅骨剃毛,阿华被老鬼戏称为“骨架子”,贴切得很。

    一行人白天睡了场好觉养足精神,老鬼去农家买了两只鸭子用绳子拴着,带上尸犬与冯家双他们在旱井旁汇合了。

    老鬼用木桶装着自己和鸭子、尸犬放到井里,等绳子松了冯家双把水桶拉上来再把他自己和阿华送下去。

    这口井已经干了好些年了,井壁上连苔藓都长不出来,从井口下去月光照不到漆黑一片,下头隐隐看到老鬼的照明灯从井壁上透出来。好半天终于找到老鬼打的盗洞,两个人已经满头大汗,井里空气不好闷得很。

    老鬼打的盗洞只够他自己一个人顺畅地通过,冯家双和阿华两个高个子就艰难多了,打开头上的矿灯,两人肩膀蹭着洞壁往里头挤。老鬼赶着鸭子在前头带路,阿华在中间,冯家双断后。三个人呼哧呼哧喘着气前进着,期间果然七拐八弯的看见多个急转弯,爬起来忒费劲。

    “老鬼,这么个暗不见天日的地方你们倒斗的人怎么确定方位?”冯家双耐不住压抑的气氛找话题,幽暗闭塞的空间让人不好受,心理压力徒增,这个时候就需要想点其他事情分散精力,不能把注意力放在恶劣的环境上头。

    “嘿嘿冯小子,忘了我养着尸犬吗?它的鼻子专闻尸气,带着他一起倒斗好处多多。”

    阿华也加入了话题:“为什么这只狗能闻到尸气?”

    老鬼兴致很高,给他细细解释:“尸犬是要从狗崽子开始养起来的,把一窝小狗扔到洞里,不给吃东西,等它们自相残杀只剩一只的时候,这才是尸犬的胚子。”

    “恩,听说藏獒就是这么挑出来的。”冯家双插话。

    “因为吃了同胞的肉,又是腐肉,这种狗特别耐得住尸毒。刚开始养的时候给它喂刚死的人肉,大一些了就喂腐肉,等养到一岁大,我就要去找古尸的肉喂它,让它习惯这种味道,才能在倒斗的时候派上用场,在古墓里找主墓室不会迷路。运气好的时候甚至不需要摸金校尉帮衬,靠着狗鼻子就能定位墓穴位置,好用着呢。”

    阿华听得起了一身鸡皮,回想那只狗的绿眼睛心里就瘆得慌。

    感觉到阿华爬行的动作停下来,前头的老鬼嘿嘿笑着:“骨架子放心吧,剔骨匠做的骨床不是腐肉,尸犬对你没兴趣。”

    “……”

    三个人厚重的呼吸回荡在耳畔,老鬼闷闷道:“我们别说话了,盗洞里空气稀薄,别浪费氧气。”

    于是三人又开始折磨地爬行。

    “到了。”在阿华快累趴下的时候,前头的老鬼失去了踪影。阿华旋即摸到不同于盗洞的整齐土层,调转了姿势,脚往下艰难挪出来,终于踩到了地面。

    后面冯家双也跟着出来,老鬼取出行囊中的水壶递给两人:“先喝口水歇歇,前头不知道有什么,我们先在这里调整好状态再走。”

    冯家双和阿华坐到地上休息,阿华看着前头梳毛的鸭子好奇地问老鬼:“果然是老江湖了,带着活鸭子不会增加负重,准备随时杀了吃?”

    老鬼坐在地面阴阴地笑着:“骨架子,你的活儿被鸭子替了,你居然还想着吃它们。”

    冯家双在一边解释:“这是土办法。墓道里可能有有毒气体或者空气质量太差不适合人存活,带着鸭子让鸭子往前头跑,等过了一会儿将它们拉回来看,如果还活着就说明墓道里的空气保证人的呼吸没问题,如果鸭子蔫了或是死了,我们就要带氧气面罩进去了。”

    阿华恍然大悟:“原来盗墓还有这么多讲究,长见识了。”

    老鬼转头对冯家双说:“我倒是奇怪,冯小子你懂得这么多,难道来倒过斗?”

    冯家双仰头靠上墙面,慢慢喝着水说:“啊,小时候和师傅干过一回。”

    “哦?哪儿的大墓?”老鬼来兴趣了。

    冯家双皱眉,站起身来避开话题:“不说这个,你们休息够了吧,抓紧时间走吧。”

    三人于是纷纷把矿灯打开,老鬼用长绳绑住鸭子腿,催着它们向前跑。冯家双他们仔细听着动静,鸭子的拍翅声渐行渐远,老鬼手里的绳子还在不断向前送,一刻钟后,三人背上行囊上路了。

    “原来这就是古墓,和想象的不一样。”阿华仰头看着四方的甬道,满脸好奇,墓道壁上什么也没有,坑坑洼洼的有明显人工开凿的痕迹。“我还以为会像故宫宫殿一般,雕梁画栋,到处都是壁画彩陶。”

    “你说的情况,只有法门寺地宫这种地方才会出现,墓得是秦始皇的墓。现在还不确定这里的墓主人身份,规格品级尚且不知。而且故人的随葬品不见得都是金银玉器,年代久远的用陶土罐头当陪葬。真正的好东西都在主墓室墓主人的棺椁里,这里没啥看头。”

    冯家双在一边提醒:“别太兴奋了,注意看脚下。等下碰到什么脏东西希望你像现在一样兴奋,千万别腿软。”

    阿华一怔:“什么脏东西?”

    “粽子。”

    “你们说的粽子是什么东西,我确定不是端午节吃的粽子。”

    冯家双嘿嘿直笑:“粽子是行话,意思就是僵尸。”

    阿华停下不走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僵尸?”

    “嘿嘿,怎么没有。听我师傅说,因为风水的原因有些墓穴特别容易形成僵尸,根据凶悍程度又分为几个品种,之前你听老鬼讲的故事里那个红毛粽子,就是全身长满红毛的僵尸,红毛见风就长,见人就咬,被它咬到一命呜呼。”

    “……这里也会有吗?”

    冯家双眯眼笑说:“谁说得准呢。”

    墓道是用大块砌平的石块铺成的,冯家双他们小心翼翼走着不敢有丝毫大意,因为老鬼说墓道里可能铺设了机关陷阱。

    老鬼在前头带路,冯家双依旧让阿华站在队伍当中自己断后,冯家双对阿华的特别照顾让老鬼不以为然,在他看来,骨床就是替死用的,在古墓里当打手、肉盾、工具,可以是一切就是不能当人看。但是老鬼也感觉到阿华与其他骨床不一样,冯家双作为剔骨匠对珍惜品种视如珍宝理所当然,于是他默认了冯家双的作为。

    三人用老鬼带的网罩覆盖在身上防备暗器,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墓道里漆黑一片,只有三盏矿灯打出的强光照着地面。

    带路的老鬼突然跃起没来得及提醒后面的人,阿华已经一脚踩下去中了机关,地面凹陷下去,墓道里顿时刀光剑影,小型箭弩被触发尽数发射,射在网罩上叮叮当当,少数箭矢穿过网罩射在他们身上。三人只能咬牙忍耐,抱作一团。

    大约3分钟后,箭雨停下来。老鬼掀了网罩,矿灯对着冯家双他们照射过去。

    “靠,老鬼你成刺猬了。”冯家双嘲笑他,马上发现自己背部手臂上都是锈掉的箭矢牢牢插在衣服上。

    “千年前的武器就算没有锈损,也因为发射装置的老化导致发射力道不够,对我们造成不了什么伤害。”老鬼解释,一边将身上插着的箭矢拔下来。

    阿华帮着冯家双把背后的箭矢清理干净,冯家双一件好好的衣服被扎得全是窟窿。

    通过墓道,三人终于来到了前室。

    “老鬼,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冯家双的矿灯横扫过墓前室,发现里面的器物都翻倒在地,多是陶罐之类的泥制品,不见金银。

    老鬼跳过去翻查着地上的东西,脸色很难看。

    冯家双在一片狼藉里捡起一个东西,幸灾乐祸地说:“看样子被人捷足先登了。”

    阿华看他手上,是一串闪着银光的普通钥匙。

    “这玩意千年前做不出来吧。”冯家双说。

    老鬼跳起来,冲向东西耳室,气急败坏地跑出来又向着主墓室跑去。

    “阿华,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冯家双仰着头鼻孔一收一张,闭眼深深吸口气:“好重的腐臭味儿~~~”

    阿华跟着冯家双进入主墓室,那里安放着两具制作精美的棺椁,一具大一些上面刻画着花鸟纹路放在墓室正中央,另一具小一些,雕刻着人物鸟兽斜放在西侧。老鬼正用工具启开主棺。

    冯家双闭着眼睛鼻子朝天向着西南角走去,矿灯照射下的墓室渐渐显现出一具俯卧姿势的人型物体。

    冯家双从行囊里拿出手套翻过尸体,瞳孔收缩回头对老鬼喊:“老鬼先别……天啊,你后面!”嘶叫起来。

    第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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