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GL]囚鸟 作者:白露为燕
正文 第10节
[GL]囚鸟 作者:白露为燕
第10节
“既然你去了哈佛,后来为什么又去了普林斯顿念博士?”
“我在哈佛学的是工商管理。”所以后来去普林斯顿念犯罪心理学,才是她内心真正祈盼且充满了热忱的事情。
乔倚夏定住脚步,玩味地看着她:“你究竟还有多少事情,是我不知道的。”
“你若有心了解我,想知道这些事情易如反掌。”网上有很多她的资料,而这些,不过是最基本的罢了。
“对不起。”
路西绽则被她突如其来的道歉梗住:“何必道歉,一个人想或不想了解一个人都是她的权利。”
“路教授,你是天才中的天才,你所获得的辉煌是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只有在梦中才能拥有的。就连心高气傲自视甚高的我,也无法不承认,你的确很厉害。可是。”乔倚夏话锋一转,用一种难以言说地眼神望着她,“为什么从我第一天见你时,我就无法发现你的快乐呢。”
“是吗。”路西绽无所谓地歪歪头,不再看她,“我很快乐。”
“路教授……”
路西绽一把将伞甩到地上,瞳孔骤然放大,因变坏的情绪而呼吸急促:“我不是跟你说过,叫我苍苍的吗?”
路西绽已经记不得她上一次这样大发雷霆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路书野为了帮她买生煎包而淋雨生病时,也许是写论文写不出时。可都已经是很远,很远的事情了。她不喜发脾气,多是选择将情绪藏于心中,她不愿把自己愤怒的一面展现到别人面前,让别人看到自己愤怒的表情,看穿自己的内心。
可如今她却控制不住。
旁边一群年轻女孩拉着手跑过去,留下一片欢声笑语,与此刻路西绽的失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路西绽低下头,吸了一口气,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
乔倚夏并没有叫住或是上前拉住她,她原也是个心气极高的人,遇见路西绽以后,她已经渐渐迷失了自我,还是丢失本心,她能做的,只是站在原地,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
蓦地,路西绽定住了脚步,回过身来,看了她一眼,她也抬起头,两个人四目相对,眼睛里是彼此皆看不懂的话语。路西绽开始朝着乔倚夏的方向走过去,走到她身边时,路西绽伸手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塞进了乔倚夏的口袋里,校园里学生们的喜悦似乎与她们此刻的淡漠格格不入,路西绽将自己的围巾解下来,帮乔倚夏围上,在这个过程里,她们未曾看彼此一眼。
路西绽的背影在这片雪地里是那样刺眼,莫名地刺痛了乔倚夏的心。
即便两个人不欢而散,可路西绽仍是不忘将车钥匙留给她,而选择自己打车回家。乔倚夏身体尚未痊愈,右肩还没有恢复好,这几日她一直没有开车,不过正常的生活还是不影响的。路西绽没有忘记,可天这般寒,即便她不开,她还是要将车钥匙留给她,如此方能心安一些。
走到停在学校不远处的车跟前,路西绽往校门口那儿瞥了一眼,她仍是没有出来。
“上车吧,小姐。”司机拉下车窗,对对着自己的车招手的这位美丽女人说道。
“师傅,可否将这车停到后面那家西点店门口,等会儿我让你开时,你再开。”随即她从钱包里拿出一叠钱,递给司机。
没有人跟钱有仇,更何况是这么漂亮的女士有求于自己,司机一口就应了下来,让路西绽上了车,而后调头往后行驶了一小段距离。
路西绽在上车前就将身上的大衣脱下折的整整齐齐,而后才上了车,将衣服抱于怀中,这是她第一次坐出租车,车内的劣质空气清新剂的味道令她头晕,路西绽端坐在后座上,尽可能让自己的衣物不过多与座位接触,不过也罢,反正这身衣服她是绝不可能再穿的,只是这大衣,她一定要保护好,不让任何污垢给沾染了去。
这世界上有三种人是最健谈的,一个是理发小哥,一个是中老年妇女,第三便是出租车司机了。这司机应正值而立之年,正是精力充沛的年纪,路西绽一上车就紧接着冒出了一个接一个的问题,源源不断的疑问涌现在司机的脑海里。
一直到司机问道路西绽她是不是有在学校里当老师的男朋友或是要接弟弟下学时,路西绽忍无可忍道:“抱歉,我刚出院。没有力气讲话。”
“这么年纪轻轻的就住院了啊,我女儿也是,才刚刚满五岁就是个小病秧子,整天不是感冒就是咳嗽的,让人操心啊……姑娘你看起来气色不错,不像是生过大病的人啊,是不是小病没及时治疗拖的呀,我跟你说,这小病可千万不能不当回事,要不然……”
“抑郁症,有自杀和杀人倾向的那种。”路西绽神色淡漠,司机从车内后视镜内看到她的表情,不禁不寒而栗,干咳了一声,再也不敢主动跟她攀谈。
车里的暖气开得很大,却比不得路西绽的车里暖和,司机一直搓手取暖,其实他并不是畏寒的体质,但自从路西绽说了那句话,并不幸被他看到那充满戾气的表情时,心底这股寒气怎么也驱不掉。
“跟着前面那辆车。”
司机这才回过神来,发动引擎,也不敢再问是谁或者为什么要跟着。
这是乔倚夏出院之后第一次开车,其实她也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安全驾驶,可她跟路西绽一样,实在是厌极了打车的感觉。所以她的开车速度很慢,以安全为主。路西绽一直目视前方,默默地关注着乔倚夏。
无论是乔倚夏还是路西绽,似乎都再也无法平静自己的心绪。她想,她为什么会在方才如此暴躁,用如此糟糕的态度对待乔倚夏。而她想,她为什么明明知道路西绽嘴硬心软却还是无法抛却自己的自尊心,那个女人明明善良的要命。
在遇到彼此前,她们是两条平行线,高傲而耀眼地各自活在属于她们的世界里,可在遇见之后,她们的孤寂,热情,冷漠,口不择言碰撞在一起,摩擦出巨大的火花,可其实她们没有意识到的是,她们已经在为了彼此而亲手拆开悉心建筑的,用尊严和傲气所堆砌的,坚固的城墙。
☆、第55章 心甘情愿
“在前面那个路口停车就好。”眼看着马上就到山脚下了,想来,是可以确定乔倚夏的安全了。
路西绽下车之后,司机降下车窗,对正欲离开的路西绽说道:“姑娘,这儿路不好走,要小心啊。记得多加衣服,你穿得太少了,很容易感冒咧。”
无论什么时候,相貌好看的人总是会让人多几分喜欢的,虽然路西绽有些刻薄,但凭着生得一副好相貌,司机还是忍不住想多叮嘱她几句。
凛冽的寒风将路西绽吹得头痛,她怀抱毛呢大衣走在大雪纷飞的天地中,却不愿已经染了污垢的毛衣把乔倚夏买个自己的大衣弄脏,因而在阵阵狂风袭来时,她只有一件单薄的毛衣可以御寒。
铃音不合时宜地响起,看着手机屏幕上一串陌生的数字,路西绽按下了接听键。
乔倚夏回到路西绽的宅子时,那铁栅栏大门外站着一个身形颀长,婀娜多姿的少妇,不难认出,那人便是贺兰秋白了。见乔倚夏出现,贺兰秋白先是一愣,而后莞尔,那是专属于贺兰秋白式的笑容,美丽而深沉。贺兰秋白打扮的风姿绰约,里面穿一白色高领水貂绒毛衣,外面披一件宝蓝色毛呢大衣,搭配着一双马丁靴,使她原本便不低的身高看起来更加高挑。
“乔小姐。”
“贺兰小姐是来找路教授的吧。”
贺兰秋白却笑意更深:“不过,现在我不想找她了。乔小姐有空的话,愿意一起去坐坐吗?”
乔倚夏同贺兰秋白一起去了山下不远处的一家颇有文艺气息的咖啡馆,许是因为天气的缘故,人不多,两个人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店里放着凤飞飞的《追梦人》,店主是一个二十出头的森系女孩,嘴里还哼唱着歌。
“昨天天气预报上说会下雪,想不到却真的下雪了。”贺兰秋白用小铁勺搅拌着杯中浓郁的咖啡,语气淡的像一碗白开水,“西绽一定很不开心。”
乔倚夏却没应声,垂下双眸,似在思索些什么。
“我第一回见西绽,就是在这样的飘雪天里。那一年,她才只有十六岁。”贺兰秋白停下了搅拌咖啡的动作,像是有许多话要说,却最终叹了声气,抬头望着乔倚夏,“西绽以前的事情,她都没有跟你提过吗?”
乔倚夏却说:“我没有问过。”
贺兰秋白浅笑一声,倒真的不愧是路西绽能看得入眼的人,这股傲气跟她实在是有一拼,她不说她有没有提过,只说自己没有问过。
“西绽跟你吵架了吧。”不是问句,而是平淡的陈述句。一如此刻胸有成竹的贺兰秋白。
这下换乔倚夏发怔了。贺兰秋白见她不知所措,捋了捋头发道:“我上一次见这么大的雪,已经是十年前了。”贺兰秋白的脸色终于彻底的严肃起来,她的鼻梁很挺,轮廓很深邃,严肃认真的表情很容易给人一种压迫感,“我最后一次见书野,也是在十年前。”
提到这个名字,贺兰秋白的眼眶有些泛白,不过她吸了一口气,很快又恢复了常态:“西绽的亲哥哥,路书野。遇难十年了。”
想到那天去路家时,路西绽为身旁的“哥哥”夹菜,乔倚夏突然觉得一阵心悸。想来,路西绽必然同她的哥哥关系极好吧。然至亲离世的痛,是永远无法感同身受的,只有当事人,才能深刻的体会到那种切肤之痛,生不如死之痛。就如同当年小辉离开自己的时候一般。
那个时候,她跪在太平间外,滚烫的泪染透了她的脸颊,甚至击穿了厚重的地板,可是无论她怎么喊,怎么祈求遇难的人是她,时间都不可能再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了。
其实很多时候活着的人未必更幸运,因为她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缅怀早已不在的那个人。
“我很早就听书野说过,他的妹妹是个天才,是他捧在手心里的珍宝。书野是一个爱妹狂魔,而西绽,那个在外人眼里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总是高高在上的小仙女,也只有在哥哥的面前,才会笑得像个孩子。”贺兰秋白的眼眶像是被什么东西盈满了,“哥哥唤妹妹苍苍,妹妹叫哥哥茫茫,书野说,这是他们从小就约定好了的。那时候西绽刚刚上小学,才只有五岁,就已经背诗了,读到天苍苍,野茫茫的时候,她开心得不得了,一直对着书野重复野茫茫,书野为了逗她,就对着她说天苍苍。”
“书野说,西绽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珍爱的人,如果要跟他在一起,就必须要接受他将永远把妹妹放在第一位,我接受了。因为西绽是一个让人无法不去疼惜的女孩儿。他为了西绽做过很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他总说西绽是天才,其实在我看来他才是真正的天才,因为跟西绽差着七岁,他不敢跳级,他怕妹妹到了国外会没有人照顾,所以按部就班地念了大学,西绽大一的时候,书野跟我一样念大四,并且选择了继续留在哈佛读研,两兄妹关系之好,远远超出旁人的想象。”
“但我不嫉妒,真的。”贺兰秋白笑了笑,却格外苦涩,“研二的时候,我们结婚了,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真的有把西绽当做我自己的亲妹妹来疼爱。如果。”
说到这里时,她却没有继续讲下去,而是话锋一转,道:“十年前的那一天,也是这样子的雪天。我,书野,西绽,三个人在哈佛的校园里散步,我帮他们兄妹二人拍照片,两个平时木头一样的人,只要跟彼此在一起,就总是笑得特别开心。”
“但那一天,他们两兄妹第一次吵架了。”
贺兰秋白的泪终于滴了下来,狠狠地砸到了桌面上,店里现在正放着苏芮那首《心痛的感觉》,或许也是此刻贺兰秋白的心声罢。
“西绽说,哥哥你有了妻子就淡忘亲妹妹了,以前都叫我苍苍的,现在都改口叫西绽了,怎么,是怕大嫂吃醋么?”
“书野却说,一个称呼而已,干嘛要这么介怀。西绽原是没有生气的,可听了书野那样的话,她便认真起来了,她说,因为那是我跟你约定好了的,你答应过我,我也答应过你的。书野笑着说她幼稚,十八岁了还这般孩子气。那之后,她就一直闷闷不乐的,没走多久就说要先回去复习功课了。她走的特别慢,我看得出来,她想要书野去追她,哪怕只是哄她一句,但书野没有,书野对我说,他一直都太惯着妹妹了,再这样下去,他担心有一日他不在她身边,她会很难习惯。”
滚烫的泪哽住了贺兰秋白的喉,她接过乔倚夏递来的纸巾,紧握着拳头平复着自己的心情:“那天晚上,西绽出事了,那日,fbi一直在追踪的一个变态杀人狂终于再次出手了,可是被绑架的却是西绽。fbi一个很有名的探员跟书野交好,第一时间通知了书野具体的情况,并同意他参与这次的案件追踪调查。”
“书野他,几乎要疯了。”
“至于结局,你该是知道了的,西绽平安无事,而书野……”贺兰秋白硬生生把泪水全部咽了下去,擦干净脸上的泪珠,倔强地扬着笑容:“没想到,有一天我竟然能这么平静的回忆十年前的事情。”
“西绽的妄想症,也是自那时有的。她没有忘却那段记忆,却忘记了书野的死亡。在她的印象里,书野没有离开,只是截了双腿,换了假肢。可这,成为了我一生的梦魇。”
乔倚夏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她忽然觉得,也许世上真的存在两个因有着相同的经历而互相吸引的人,怪不得路西绽明明已经高高在上,得到了一切却唯独得不到快乐。因为她跟她一样,是被上天诅咒了的,永远都不得安生的人。
“我不恨她。”贺兰秋白低头抿了一口咖啡,“因为书野爱她。但她,是再也不配得到幸福的。”
乔倚夏迎上贺兰秋白的眸子,一直温婉动人的贺兰秋白终于明明白白地展露了充满戾气的眼神:“你想说,这不是她的错,她也是受害者。”贺兰秋白点点头,“是啊,所以我依然会对她好,只要她过得不幸福。”
“我不管什么是非对错,我喜欢她,所以我会护着她,我要让她过得比谁都幸福。”乔倚夏一字一句道,是非对错,与她何干,她在乎的只是路西绽罢了,而至于孰是孰非,她根本一点都不关系。
“喜欢她?”贺兰秋白像听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一样开怀大笑了起来,“喜欢她,不过是因为她对你特别罢了。可你有没有想过,她那么一个高高在上的人,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地对你好?”
贺兰秋白站起来,双手按着桌面,俯着身子凑近她,压低了声音笑着对她说道:“我自认比不得乔小姐的容貌,但,乔小姐就没觉得,你我二人,长得很像吗?”
时间滴答滴答地流逝,店里的音乐没了声音,只剩下两个人的喘气声和心跳声,乔倚夏直直地望着她,冷哼一声道:“所以?”
“西绽只不过是因为愧对于我,无颜面对我,你的出现让她想起了我,想起了书野罢了。乔小姐,如果我是你,我才不甘心只做一个替代品,一枚用来还债的棋子。”
乔倚夏垂下双眸,想起路西绽对自己的温柔和特别,她的眼神,她的语气,她勉强自己吃下自己煮的难吃的菜,她第一次为自己下厨做饭,她帮自己侦破案子,她第一次同自己亲吻,她在摩天轮上对自己说,如果死的是你,我就不能遇见你了。
“我不在乎。”乔倚夏迎上她的目光,铿锵有力地说道,“我喜欢她,疼惜她,想要用我的一生去呵护她。所以别说是棋子了,哪怕她要借刀杀人,而我就是那把刀,我也心甘情愿。”
☆、第56章 吐露心声
显然,这并不在贺兰秋白的预想之中,即便是在贺兰秋白看来,乔倚夏也无疑是个各方面都极优秀的女人,她漂亮,聪明,家世或许也不错,这样一个女孩哪里会心甘情愿做一个棋子呢。贺兰秋白承认,她是个内心阴暗的女人,在路书野离开的那一天,她就彻彻底底沦为了一个丧心病狂的疯子。因为她爱他,这无味的日子,全是靠着记忆里残留的他的笑容才得以进行的下去。
她可以不恨路西绽,她可以替自己的丈夫守护他最爱的妹妹,可她却永远都见不得她幸福。
乔倚夏起身稍稍离开桌前,欲要离开:“贺兰秋白,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也理解你思念丈夫的心情。但可惜的是,我这人没什么正义感,并且特别护短。即便在旁人看来西绽有千般错万般错,我也不会帮着外人去指责她半句。并且,如果谁要伤害她,在这之前,就先摆平我吧。”
贺兰秋白看着乔倚夏离开的背影,脸上没有丝毫的愠色,只是扬了扬唇角,将杯中的苦咖啡一饮而尽,音乐重新响起,这次放的不再是复古歌曲,而是周杰伦的《黑色幽默》。贺兰秋白的指尖敲击着桌面,眼眸轻阖:“那就慢慢玩吧。”
雪越下越大,路西绽手里握着手机,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淡淡嗯了一声。从这里到海洋馆并不算远,直走一段路之后拐两个拐角便到了。
“姐!”
路西绽定住脚步,看着不远处身形颀长,穿着一件灰色的长风衣,留着干净的平头正向自己跑来的男孩。男孩的五官长得很精致,高挺的鼻梁,深邃的双眼,泛红的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右边嘴角有一个小酒窝,他个子很高,比一米七五的路西绽要高出半个头还多一点,至少有一米八二。
“这天可真冷。”男孩一手提着阿玛尼的购物袋,一只手紧紧握着,“姐,你穿这么少不冷吗,怎么不把外套穿上。”
“不用你管。”路西绽说道,“还有,我不是你姐。”
男孩笑一笑,揽住她的肩膀硬是把她揽到海洋馆旁边的一家精品小店里面去取暖,他帮路西绽拍了拍头发上的雪道:“你不是我姐谁是我姐啊?你从小到大的照片我可都见过。”
“总之,我没有所谓的弟弟。”
男孩却不生气,微笑的样子像是古时有华丽年轻而英俊的贵公子,店里见来了这样一个帅气的男子,女店员们不约而同地露出了或花痴或羞赧的笑容,还有几个想上去搭讪,可见他身旁的女子也是那么美艳便打了退堂鼓。
“果然跟姑姑说的一样,冷若冰霜的美女。”
男孩被那些女店员盯得不自在,又揽住路西绽的肩膀,把她拉到二楼人比较少的地方:“你想干什么。”
只见男孩从购物袋里拿出一件黑色的毛呢大衣,对路西绽说道:“这毛呢大衣是我去专柜定做的,在我去拿之前已经干洗好了的,很干净,我还没有穿过。”随即不由分说地帮路西绽披上,“我听姑姑说,你从小身体就不好,这么冷的天,可不能穿这么少的。”
路西绽看了他一眼,却没有脱下他方才为自己披上的大衣,淡淡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昨天去东北那边旅游,坐早班的飞机刚刚赶回来。姑姑说他帮我在俪水嘉苑租了公寓,可是什么都没帮我布置,别说什么床单啊床罩了,连家具都没有。她说她要赶下午的飞机会加拿大,那我又不知道具体该买点什么,又找不到人陪我。”男孩明明比她小不了多少,只有半年,可说话的时候却有几分撒娇的意味,让路西绽不习惯得紧。
“你的意思是,让我陪你买东西?”
男孩重重点点头,笑得眼睛弯成了一道桥:“嗯。”
路西绽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闭着眼睛呼了出来,看似心中郁结愤懑,紧接着,她脱下孟流琛的大衣,塞到他的怀里,一句话也不说转身就要离开。
“诶诶姐!”孟流琛知道路西绽有洁癖,不敢直接触碰她,便揪住她的袖口,“你别不管我。”
“你又不是没有家。”他有父亲,母亲,妹妹在家里等着他,又何必要她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来管。
“你是不是觉得我跟他们一样。”孟流琛脸上的笑容慢慢褪去,看起来有些伤感。
路西绽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道:“我很忙,就算我不管你,你也还有你的亲人在家里等你。”
“如果真的把我当亲人,他们才不会把我生下来之后又把我送给别人。”孟流琛揪着路西绽袖口的手松开,垂下头,眨眼间长睫毛绞缠,浓浓的阴郁喷薄而出,“才不会整整二十七年都不去看我。”
路西绽定住脚步,两个人便就那样在原地站着。
“我从小就是姑姑带大的,十八岁以后我每年都会回国一次,每次回国我都想着我所谓的父母能主动打一通电话给我,那样我就有理由回家去跟他们团聚了。可是他们根本就不在意我,我以前总问姑姑,为什么现在大家已经知道我是我爸爸的儿子了,我爸爸却还是不接我回家。”说到这里时,孟流琛叹了一口气,揉了揉眼睛,“不过后来就不问了,对他们而言,我只是一个他们赠给姑姑的礼物啦。”
“姐。”孟流琛抬起头,看着路西绽,路西绽也望向他,“我不想回去,我不想面对他们。我不喜欢那种,明明我不是多余的,可现在却变成了多余的的那种感觉。”
他的眼神让路西绽想起了很多,想起杜玲刚入门时路书野的眼神,还有母亲死后自己的眼神。她对孟流琛没有好感,就算上一代的仇怨不该牵扯到下一代,可他的身上始终留着杜玲的血,这是一辈子都无法改变的事实。有个词叫爱屋及乌,那是不是也有个词该叫恨屋及乌呢。
“姑姑总是会跟我说那个比我大半岁的小姐姐多优秀多能干,我真的很想多一个亲人,你能不能别像当年我爸妈推开我那样,不管我。”
诗人公木曾经说过,眼睛是心灵之窗,不会隐藏更不会说谎。它能够真实地表达一个人最真的感受和情绪。此刻孟流琛的眼睛是那样的干净,就像是从未被世俗所沾染的一片净土。
任何在路西绽面前撒谎的人,都一定会被她识破。可如今的孟流琛,却无法让她寻到一丝一毫的破绽。
路西绽撇开头:“把你住的地方地址写给我,你回家等着。”
孟流琛写下便笺递给她,他以为路西绽要独自去帮他购置家用品,终于开心地笑了笑:“姐,我跟你一起去。”
“要想让我管你,就必须听我的话。”路西绽抬抬眉,严肃地看着他。
这眼神,真是像极了以前老师罚他写检讨的时候的样子,孟流琛暗自腹诽道。姑姑说的一点都没错,是个漂亮,孤傲,高高在上的姐姐。不过,他还是很喜欢这个姐姐。
“我走了。”
“等等。”孟流琛把刚刚路西绽脱下来的大衣重新给她披上,“外面这么冷,你绝对不能只穿一件毛衣,这个你穿着。就当我送给你的见面礼物喽。”
路西绽觑他一眼,漫不经心地说道:“这么丑的衣服,我才不想要。”孟流琛个子高,大衣又是长款的,给她披上之后足足到了小腿弯,加之又是男款的,完全不符合她的穿衣品味。
“觉得丑的话你就回家之后随便扔到哪里,下次见面的时候再带给我好了。”
走到楼梯口时,路西绽回过身子,打量了他一下,说道:“好好练中文。”
虽然没犯什么语法错误,但发音真的容易让人出戏。尤其是在孟流琛喊姐的时候那独特的二声发音,“杰杰”是个什么怪物。果然常年在国外的孩子,即便身上流得是东方血液,加上孟可君自小教他中文,却还是无法讲中文讲得流畅。
走在路上,想着方才见过面的孟流琛,路西绽说不上来心头是什么感觉,拿出手机按下一串数字拨了过去。
“嗯,青烨,是我。”路西绽抬起头,一片雪花又落在了她的眼睫毛上,“有件事需要你帮忙处理一下。帮我联系一下高德,八仙桥,伯兰这几个家具城的负责人,让他们选好最上等最舒适的家具,还有夏普店的总经理,我需要一台最新的液晶电视。一定要找人运送过去,并且安装好。全部记在我的账上。地址我等会以信息的形式发给你。”
见路西绽回来,原正坐在沙发上的乔倚夏站了起来,两个人四目相对着。路西绽没有说话,径直向楼梯口走去。
“我刚刚跟你大嫂出去了。”
路西绽定住脚步。她该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贺兰秋白的人了,她的笑里藏刀,她的八面玲珑,她终于不愿坐以待毙了。
乔倚夏走到路西绽身旁,用一种复杂却又饱含沮丧的眼神望着她,伸手抚了抚她的头发,已经被雪花打湿了,她柔声对她说:“我帮你煮了姜汤。”
听她这么说,路西绽握紧了拳头,正对着她,语气里有着难以抑制的伤感:“她是不是跟你说了我哥哥的事情。跟你说,我不好的事情,要你不要待在我身边。”有句话叫作此地无银三百两,这种人人都懂的道理,路西绽又岂会不懂呢。她曾经不屑于向任何人解释,因为解释就代表着不信任,代表着自己心里有鬼,可此时此刻,面对乔倚夏,她解释了。
“你不要相信她,好不好。”
她低下头,眨了眨眼睛。不让人看见她的表情。可此刻的她却那么让人心疼,让人怜惜。这不是那个盛气凌人的路教授,而是一个渴望被人相信的女人。
“傻瓜。”乔倚夏向前抱住她,也不管她身上的雪水会不会沾染到自己身上,她就是想将她抱得紧一些,更紧一些,“我不准你这么低估我对你的喜欢。我只是不想瞒着你,不是不信你。下次再这样,我可真的生气了。”
路西绽伸手,回抱住她:“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想起了贺兰秋白,以及被我牵连到的我的大哥。我无法向对待其他人一样刻薄地对你。我原以为,我这一生是不会喜欢上任何一个人的,就这样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孤独地老死。但是你来了。你给了我即便是路书野也无法带给我的快乐,那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发自内心的喜悦和珍惜。”
“我不敢喜欢你,更不敢接受你,遇见你之后,我有了害怕的东西。我害怕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跟贺兰秋白是那么的相似,我多么恐惧你会误解我对你纯粹的喜欢和珍惜,而将自己当作我用来还债的工具。”路西绽渐渐拉开跟她的距离,她伸手抚了抚乔倚夏的脸颊,第一次,为她绽放了专属于乔倚夏的,灿烂的笑容。
“我也许会因为歉疚而感激一个人,却不会因此而喜欢上她。”
“可是,我并不感激你,我只是喜欢你。”
☆、第57章 通灵体质
如果不是她亲眼见到,亲耳听到,她大概永远都不会相信路西绽有朝一日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因为她能了解一个长久以来自闭成习惯的人吐露心声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了,对于她们来说,只有全副武装,喜怒不形于色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所以路西绽要么呈现出一种不好接近的样子,要么就总是凶巴巴的样子。这全都是因为她太缺乏安全感了。
乔倚夏觉得眼眶有些发酸,却还是硬生生把心里的酸涩给咽了下去。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何其幸运,她们能够遇到彼此。
“上次你跟我说,有过一次拒绝你就不愿意再尝试第二次。”路西绽又靠前挪了一小步,使她们可以靠得更近,更清晰地看到彼此脸上的表情,“所以这一次,换我来说。”
乔倚夏笑了笑,抬起头,止住越来越强烈的眼眶的酸胀感,而后扬着唇角对眼前的人说:“那你可要做好签卖身契的打算。我这人霸道的很,只要一天属于我,就一辈子都是我的。”
“是吗?”路西绽歪歪头,“那刚好,因为我也很霸道。”
乔倚夏不由分说,紧紧拥住她,外面的雪花越飘越大,屋内两颗紧紧相依地心却渐渐升温。两个人脸上相继绽放出温柔而幸福的笑容,那是只有因为彼此才会展现出的快乐。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包括乔倚夏和路西绽,任何会觉得孤寂的人,都只是因为还没有遇到生命里的那个她。
“冻坏了吧。”分开后,乔倚夏脱下路西绽身上的大衣,连同先前她挂在门口衣架上的,那件自己送她的毛呢大衣一同收好,“先上去洗个热水澡,等会喝一点姜汤暖一暖。”
路西绽点点头:“外套是孟流琛的,我父亲和杜玲的儿子。”
“嗯,知道了。你先去洗澡,我去做饭。下午我要去局里一趟。”
乔倚夏摇摇头:“你在家好好休息,我会早点回来陪你。”
出人意料的是,经历了这么多日的磨练,乔倚夏的厨艺不仅没有进步,反倒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又退步了不少,糖盐不分也便罢了,险些将路西绽家的厨房给烧了。路西绽沐浴过后喝完乔倚夏端到她房间里的姜汤,从楼上走下来,一股浓浓的焦味扑鼻而来,知道乔倚夏炒菜时出了问题,路西绽便加快步伐向厨房走去。
走进厨房之后,发现乔倚夏一手拿着锅铲,一手对着地咳嗽,路西绽接过她手中的锅铲:“夏,你先出去。”
看着这一片狼藉的厨房,路西绽有些头痛。她一向爱干净,做事又谨慎,加之她下厨的频率也不高,极少遇到这种情况。浓浓的油烟味刺激着她的感官,方才受了寒,如今嗓子痒得紧,只怕又要犯哮喘了。
没过多久,洗好脸清醒过来的乔倚夏又重新走进来,油烟味比方才弱了很多:“我来帮你吧。”
“不用。”路西绽摇摇头,“只不过这鸡翅暂时是没办法了。”望着那刚刚被倒进垃圾桶里的黑色炸鸡翅,路西绽说道。
乔倚夏有些尴尬地站在原地,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从回来之后就一直觉得脑子迷迷糊糊的,方才做菜的时候更是神志不清。总之整个人都有些奇怪,可她又说不上来是怎么一回事。
“没关系,你先出去等我。”
待到路西绽出来时,手上托着精美的古董陶瓷雕花盘,色泽诱人的黄瓜炒虾仁飘着鲜美的香味,不一会,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两个素菜一个荤菜以及一碗海鲜汤。
乔倚夏自认自己衬得上聪明二字,可这厨房偏偏就与她八字不合,总是无法像路西绽一样烹饪出精美的菜肴。
路西绽帮乔倚夏盛了一碗汤,放在她跟前,道:“以后,你就不要进厨房了。”
“那怎么行。”乔倚夏拒绝道,“我是个女人,不会做饭也说不过去。”
隔着餐桌,乔倚夏都闻得见路西绽身上那股子油烟味,她才刚刚洗干净,又沾染了一身油烟,乔倚夏竟难得的有了一分挫败感。她从小到大,做什么都是第一,总是将别人远远甩在后面,这种失败感令她心里失落得紧。
乔倚夏有些烦闷地放下碗筷,低下了头。
“好了。”路西绽握住她的手,“我只是怕你受伤,油烟不长眼,被油嘣了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你如果真的喜欢,我回头请米其林的厨师教你。”
“干嘛还要请外人来教,你教我不行吗?”
“行。”两人确定关系之后,路西绽对乔倚夏的态度便不再像之前那般忽冷忽热,而是十分耐心地照顾着她的感受,“那你告诉我你想学什么菜。”
乔倚夏这才端起碗来重新吃起饭菜,说道:“那就把你会的家常菜都教教我吧。”
差不多快要吃完的时候,乔倚夏突然放下碗筷,急冲冲向外走去,路西绽唤她她也充耳不闻。于是路西绽便跟了出去。而后,她发现乔倚夏居然在按可视对讲的按键,并且在喃喃自语些什么。路西绽心头一紧,上前揽住她的肩膀。
“这人真奇怪,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就走了。”
路西绽点点头:“是很奇怪。”她握住乔倚夏的肩膀,问道,“吃饱了吗?”
“嗯,你呢,我再陪你吃一些也可以。”
“我也吃饱了,你脸色不太好,可能着凉了。你先上楼去躺一会儿,我去帮你烧一点热水。”路西绽说道。
乔倚夏也并不反驳她,点点头便上楼去了。看着乔倚夏的身影,路西绽的心被一块沉重的石头填得满满当当。她看了一眼可视对讲,自始至终根本就没有响过,更别说有什么奇怪的人了。路西绽脸色一沉,握紧了拳头。
去到乔倚夏房间时,她刚刚洗完澡换好睡衣躺在床上小憩。路西绽手里端着水杯,另外一只手拿着感冒药,她坐到床沿,伸手摸了摸乔倚夏的额头,滚烫的温度让路西绽心里的石头越埋越深。乔倚夏皱着眉头,似是在说什么呓语。
她先是让乔倚夏吃下药,却不料过了十分钟乔倚夏全部吐了出来,夹杂着方才吃过的饭菜,甚至有一部分吐到了床单和睡衣上。
过后,她像是突然清醒过来了一样,皱着眉头,呼吸急促地看着一片狼藉的地板和床单,抱着自己的头惊慌道:“我,我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故意的,苍苍……”
“没事的,夏,没事。”路西绽一边安抚她,一边心如刀绞,她把乔倚夏从床上扶起来,而后为她披上了一件外套,乔倚夏觉得头重脚轻,连说一句话的力量也不再有。
路西绽弯了弯腰,将她背起来,背到了楼下自己的卧房里,将她放下,也顾不得身上是否有残留的呕吐物,路西绽去盥洗室拿了一条干净的湿毛巾,搭在乔倚夏的额头上。一手紧紧握住她的手,安慰她道:“没事的,你太累了。”
“我跟石队长,说好,今天下午,我,他等……”乔倚夏闭着眼睛,痛苦地皱皱眉头,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语无伦次。
“今天不要去了好不好。”路西绽像哄孩子一样对她说道,“留在家里陪我,我不想一个人。”
乔倚夏点点头:“好,你刚刚说要教我做菜,你要好好想想教我做什么,我晚上做给你吃……”
“嗯,我教你做糖醋排骨,可乐鸡翅,还有宫保鸡丁。你先好好睡一觉,等你醒了之后,就要做菜给我吃。”路西绽一直将自己的情绪控制得很好,看不出有什么反常之处。
乔倚夏脑子混沌得紧,却用自己最后一丝理智应着她:“嗯,当然了……”可她却蓦地睁大了眼睛,发起抖,“苍苍,有人,你背后有人!”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往后退着,倚着床背。
看着她苍白的脸色,狰狞的五官,路西绽上前紧紧抱住她,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安抚她,揉着她的头发:“闭上眼睛,夏,闭上眼睛。”她的话好像有魔力一般,让乔倚夏安静了下来,轻轻闭上了眼睛,她在她耳畔说道,“倚夏烧糊涂了,不要紧,睡一觉就好了。”
她就一直那样抱着她,揉着她的发,给她所有的温暖,即使她的心此刻是那么的寒冷。时间在点滴间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乔倚夏终于睡了过去。梦里的她,似乎遇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一直冒着虚汗,路西绽帮她把身上擦干净,又去了楼上将床单泡上,地板拖干净。
回房以后,看着一直在梦呓的乔倚夏,路西绽只觉心中怒火燃烧,她发誓,她绝对不会放过那个人!
“西绽,真是没想到,你居然会打电话给我。”
路西绽冷笑一声,倚住门外走廊的墙壁:“是吗?大嫂。”
“不过,你能想到主动打电话给我,我的确挺开心的。对了,我今天去你家找你,偶遇了乔小姐,她应该告诉你了吧。”电话那头的贺兰秋白声音还是这么温柔,温柔得让人恨不得看看她的心究竟有多黑,同这张纯洁美丽的容颜会形成多大的反差。
“你该知道激怒我的后果的。”
“呵。”贺兰秋白笑了一声,“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报应落到我丈夫的身上,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你闭嘴。”路西绽呵斥道,“你如何对我,我不在意,更不会反击。但你若是伤到她一丝一毫,那我会让你付出千倍,万倍的代价。”
贺兰秋白不怒反笑:“看来,她已经开始神志不清,胡言乱语,陷入昏迷了吧?”贺兰秋白开心地笑了几声,“西绽,你说这是不是命中注定的呢。命中注定我们三个竟然都有通灵体质,命中注定你欠我,命中注定,我们三个的命运会紧紧地缠绕在一起。你就算心里不想把她当做棋子,可你若是执迷不悟,她也势必会成为最无辜的牺牲品。恨我吗西绽,可你现在除了我,你还能依靠谁呢,纵使你有通天的本事,你也只能求我。”
“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要的很简单,只要你过得不幸福,那就够了。你不是一直都知道的吗,所以一开始你并没有选择跟她在一起,不就是怕我会伤到她吗?现在怎么动摇了,西绽,意志力这么不坚定可不像你的作风。”贺兰秋白陡然提高声调,“当然,你也可以继续跟她幸福地甜蜜下去,只不过,跟一个中了邪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你就不害怕吗?你就不愧疚吗?”
☆、第58章 定情信物
她若想护得一个人周全,即便是米分身碎骨也在所不辞。她若真心喜欢一个人,必然不会让那人伤到一丝一毫。她要带给乔倚夏的是幸福和安宁,而不是痛苦和折磨。如果两个不能在一起的人在一起注定有一个人要遭遇不幸的话,那就让她做那个不幸的人。
路西绽伸开左手,右手慢慢取下无名指上戴着的开环金戒指,金戒指上镶嵌着浅黄色的宝石,那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名为翾(xuan)瑾的玉石,价值是用金钱所无法衡量的,自己手上这枚戒指的完成,当年可是费了路书野不少的功夫,黄金和玉石皆是辟邪的上品,可要求和禁忌颇多,一个配合不好就等于做了无用功。
路西绽第一次撞“邪”是在十二岁那年,那一年,杜玲进了路家的大门,那是路西绽噩梦的开始。那个女人长着一双狐狸眼,给人阴险狡诈之感,路书野兄妹对她并不理睬,可却还是少不了日常的接触。也是在那一年,路西绽开始出现幻觉,经常能听到一些别人听不到的声音,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怪东西”。孟庆东一方面忙于发展事业,另一方面忙着跟刚进门的杜玲卿卿我我,哪里有心思顾得上她。
而路书野相信她,他知道路西绽从小就是个谨言慎行,做事情一丝不苟的人,绝不会说一些风言风语,带她去见寺庙见过大师之后,那老师父说路西绽是极罕见的通灵体质,极易招惹“脏东西”,但与此同时她们的直觉也很准。通灵体质需要一些特殊的事情触发,有些通灵体质的人或许一辈子都过得很平静,但一旦遇到跟自己的体质相克的人,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
按照大师提供的解决办法,路书野花费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寻找合适的材质,为她打造了一枚可开环的黄金玉石戒指,如此方可驱鬼辟邪。由于黄金硬度极高,很难做成可调的戒指,这也是难度所在。
许多人都知道,黑曜石和貔貅是是通俗意义上的辟邪的上等品,老一辈的人多信貔貅,可貔貅虽是一种灵兽,与此同时却生性凶猛,佩戴貔貅忌讳颇多,如血腥,辛辣等等,邪效果极好,风险却也极高。通常招惹了邪灵的人只是去求个平安符,桃木,或者脖子上挂个玉貔貅也就作罢了,然对于路书野而言,他一定要确保万无一失,方可放心。
翾瑾的锻造花费的时间很长,因着那寺庙的老和尚同路书野的爷爷交情甚好,才愿意助他一臂之力,这种玉石的形成需要的不是金钱,而是技巧和配方,以及时间。因为有很多罕见的材料和草药需要收集,确保阴阳平衡,相互中和。加上需要悉心呵护,没有足够的耐心是不可能成功的。整整三个月,路书野落下了大一的课程,错过了期末考试,进而失去了评优评奖的机会。
那三个月,是路西绽童年时代最痛苦的三个月,时常梦魇缠身,幻觉连连。
路书野帮她戴戒指时对她说:“苍苍,哥哥帮你做的这枚戒指是可以调节宽度的,哪一天你感觉自己的手指变长变粗了就微调一下。但你记着,千万不要让戒指离开你三日以上,更不可以随意让他人触碰。”
玉是通人性的,并且很爱干净,就如同貔貅一样,如果长时间不戴,它就会以为是主人抛弃了自己,进而丧失辟邪的功效。而如果转送给它人,辟邪之力虽不会丧失,但却不会再对“遗弃”它的主人有任何的效力。
当时路书野同她说话的表情很严重,而路西绽也心知肚明,这不是一个玩笑。
路西绽将戒指戴在乔倚夏的尾指上,重新洗了一个毛巾,为她擦着额头上渗出的细密的汗水。体质是天生的,后天无法改变,路西绽无法像路书野一样花上百日的时间去为她寻找辟邪之物,因为曾经有过体会,所以路西绽比谁都清楚整日活在梦魇里,能够看到别人所看不到的人,听着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对一个正常人的身心是一种多么残酷的折磨。
而这种痛苦,她一秒钟也不愿再让乔倚夏承受了。
看着乔倚夏的睡颜,路西绽渐渐放下心来。坐到书桌旁,从抽屉里拿出笔记本,开始写起什么东西来。她的字迹与寻常女孩家的柔和,充满了苍劲。
“苍苍。”
路西绽放下手中的笔,回过身子,看着支撑着身躯倚在床头的乔倚夏,起身走到她的跟前,捋了捋她的头发。
“我怎么睡了这么久,我跟石队说好,下午要去找他的。”
“我已经帮你跟他请过假了,你不用担心。你发烧了,刚刚还说了胡话。”路西绽端起电水壶,往玻璃杯里掺了些热水,递给她,而后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好多了。”
“说胡话?”乔倚夏甩了甩头,感觉还是有些昏,可确实是比先前好了许多,“我怎么不记得。我说了什么?”
“你说,你觉得我不漂亮,也不温柔,要与我分手。”
乔倚夏愣了愣,而后喝了口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唔,那不是胡话啊。”
“你再说一遍。”路西绽冷了声音,一脸严肃地望着她。
乔倚夏这才不怀好意地笑一笑,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子:“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说这种话。我是发烧,又不是失忆,休想骗我。”而后渐渐恢复平静,脸上染了几朵愁云,“不过方才,我梦见倚辉了,感觉像梦,可是又很真实,他说,让我忘记以前的事情,开始新的生活,还说让爸爸不要总是那么拼,要多注意休息,让妈少操点心,多跟朋友出去转转。每一句话都很清晰,像是他真的还在我的身边一样。”
寻常人管这叫托梦,但实际上它又叫是通灵的一种初级体现,便是已经去世的人通过梦境将想要传达的讯息传达给某一个人。
看得出来乔倚夏并不是迷信之人,更加不可能发觉自己是什么通灵体质,不过如此倒是更好。
“这不是你的戒指么?”乔倚夏发觉了自己小指上的戒指,问道。
“我看别人谈恋爱,不都是要送些定情信物的么,这戒指我戴了许多年了,如今转送给你,就当作你我之间的定情之物吧。”
乔倚夏眯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着看着她:“我家苍苍从何时起,竟这般解风情了?”
“所以你的回礼呢。”
乔倚夏捏住她的下巴,向前凑去,意料之外的是以前一直被认为情商为负值的路西绽竟学会了主动闭上眼睛。乔倚夏却松开手,离开了她,待路西绽睁开眼睛时,乔倚夏才说道:“等我感冒好了之后,送一份大礼给你。”
“如果你是要以身相许的话,我不介意传染。”
听着路西绽一本正经地流氓话,乔倚夏笑出了声,而后点头道:“可以。不过在此之前,你是不是要先将自己许给我?”
“咳。”路西绽有些尴尬地移开目光,起身重回书桌前,“这个话题,在你身体完全康复之前,我拒绝与你讨论。”
乔倚夏揉了揉太阳穴,果然,头还是痛的紧,感觉像是有千斤重。她再次甩了甩头,感觉记忆里有很多碎片,混乱得很。不过还好,路西绽那番真情流露的表白,她还一字不差的记得。这样就够了,其它的,忘了便忘了吧。
“苍苍,你这样的人,是怎么说出那么动人的情话的呢。”
“你癔症了吧。我何时说过什么情话。”路西绽摇晃着座椅回过身一脸疑惑地望着她,“看来你真是烧得不清,梦跟现实都分不清了。”
“啊。”乔倚夏蓦地抱住头,痛苦道,“头好痛,像有针在扎。”
路西绽慌忙地坐到她身边,紧张地握着她的肩膀,心绪大乱。那玉石灵得很,即便不能马上生效,可乔倚夏的中邪之状也断不该恶化才是啊。
正当路西绽百思不得其解时,乔倚夏突然紧紧抱住了她,方才痛苦的声音瞬间变得绵软娇媚了起来,带着浓浓撒娇调侃的意味:“头痛死了,抱一下就不痛了。”
“你耍我?”路西绽愠怒。
“你看你。”乔倚夏知道她的脾气,松开她,好声好气解释道,“说你不解风情,你还不承认。好好的情人间的亲昵,到你这里便成了戏耍了。”
“总之,不要拿这些事情跟我开玩笑。”路西绽说话时神情很严肃,不带一丝玩笑的意味,“另外,这戒指一定要时时戴着,绝不能随便给别人戴,听着没有?”
“给你戴也不行吗?”
“别人,就是指除了你以外的所有人,明白吗?”
乔倚夏只以为是她的小霸道,也未多想,却还是坚定地点点头:“好。”
☆、第59章 双重人格
见乔倚夏脸色慢慢好转,心情也放松了起来,路西绽才也随之放心下来。乔倚夏揉了揉太阳穴,晃晃脑子让自己清醒一下:“肚子饿了吧?说好了你要教我做菜的,走吧。”
“今天你就歇着,做菜的事情不急于一时,明日再说。”
乔倚夏也不与她讨价还价,一味地逞强只会让对方徒增心烦罢了。待路西绽离开房间之后,乔倚夏看着自己睡衣衣角上的呕吐物污渍,有一瞬间的晃神。她敢断定,方才她的失控和神志不清绝不仅仅是由感冒发烧引起的,方才的她,身体里好似住进了一个多余的灵魂,操控着自己的一举一动,控制着自己的思想,让她做出了一些匪夷所思地事情,看到了一些不干不净的“东西”。
不过为了不让路西绽担心,她便将自己的这种奇异感觉藏在了心里。可她不知道的是,路西绽早已知晓了一切,甚至更多。而相同的是,虽心中苦涩,两个人却都为了照顾彼此的情绪,选择沉默。
由于下午被通灵一事扰得心绪难安,路西绽对自己的身体发出的红色信号并未在意,一直到再次走进厨房,烧菜时的油烟味再次涌入她的鼻息时,喉咙里像是有一团小火苗在燃烧,令她无法抑制地拿着炒勺的手一抖,将铁勺摔在了地上,发出一阵刺耳的声响。
哮喘多对花米分,油烟,动物毛等过敏,这也是在过敏原查询中指数最高的三项。哮喘不仅是一种病,更是一种炎症,重感冒时最易复发,先是引起咽喉不适,而后伴随着强烈的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
路西绽去储物间拿了一副口罩戴上,减轻不适感。一个青菜,一碗汤,生病的乔倚夏不适合吃太过油腻的东西。路西绽准备好之后将青菜洒在白粥面上,看起来可口,闻起来香甜。
走到门口时,她听到乔倚夏似在讲电话,出于礼貌,路西绽原是想先去楼下等候片刻,待乔倚夏打完电话再上来。然乔倚夏却陡然提高声音说道:“难道我不想回家吗?”
“爸爸,为了更好地满足你对我的要求,我已经决定辞去工作,回家陪伴你跟我妈。但是现在我手头的案子不破,我不能临阵脱逃。”乔倚夏顿了顿,“小辉的案子,我也决定暂时放下了。我也很想你,很想妈,我希望你们可以理解我,不要让我成为一个不仁不义的人。”
路西绽在门外站了一会,思索着乔倚夏说的话。她才遭遇了那么可怕的事,必然是需要亲人的安慰的,可是她却不得不待案子破了之后方能与家人团聚。很多时候,父母能够给予自己的,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了,包括恋人。
路西绽在粥里洒了一些药末,混合着吃下去既不会太苦,又有助于睡眠,吃过晚饭之后乔倚夏很快便睡下了。路西绽回到密室,怀抱笔记本电脑,打开吴教授传给自己的沈荷研究生阶段所有论文的电子稿。
幽暗密闭的空间里,屏幕里散发出的亮光照射在路西绽苍白的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路西绽看着沈荷写下的论文,仿佛她看到的不是空洞的文字,而是立体的,有触感的,正站在自己面前的沈荷。
沈荷的论文写的极具学术代表性,外行人看起来晦涩难懂,但内行人却能够发现她的论文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激进型的,但另一类却是婉转型的。这两个类型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类型,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出自同一人之手,很容易让人以为是两个人所写的。
例如,在《瓦伦达效应所反映的心理学现象》一文中,沈荷毫不含蓄地提出了“人天生对功利有着近乎贪婪的欲望”这一观点,没有将这种效应完全归结于科学现象,而是另辟蹊径,独特地阐述了她的想法,她说“正是因为对成功有着先天的苛求,所以才会更容易患得患失,种下苦果,而后自食其果”。
但是,在《由电梯法则所衍生出的一系列社会现实》一文里,她一改文风,十分含蓄地写道,她个人极为推崇孟子的性善论,并且引用了《孟子·告子》中的名句“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说,正是因为人生来便具有善心,潜意识里更愿意接受实物的美好性,所以电梯法则在实践运用中才会有极高的成功率。
这两篇论文极具大家风范,丝毫看不出是处于研究生阶段的学生所写,而这正是沈荷在研一时就完成的两篇论文。虽然如此,可不难发现,这两篇论文不仅主旨自相矛盾,就连写作手法也大相径庭,一个激进豪迈,一个悠扬婉约。
她翻着石韦等人第一次会见沈荷时商陆所作的笔录,结合具体描述,以及她单独会见沈荷,在局里的沈荷的反应。路西绽轻阖双眼,所有的线索连成一条线,一个念头涌入了她的脑海中。
“双重人格。”
全部都是真正的沈荷。
无论是因崔婷的死而泪眼婆娑的她,还是在局里歇斯底里的她,都是真的她。
“石队长,我要见丁元,对,现在。”
赶到局里时已经是凌晨两点,石韦本已回家休息,接到路西绽的电话之后又匆忙赶来。
“路教授,是有什么新的发现了吗?”石韦对着手呼了呼气,对身旁气场满满的路西绽说道。
“先让我见他。”
丁元距离释放的日子不远了,但现下依然是被关押着的。
石韦感觉到路西绽的步伐很慢,同时还喘着粗气,眉头微皱,看样子很是不舒服,便定住脚步小心地问道:“路教授,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这天冷得紧,该不会是着凉了吧?”
如果只是普通的着凉,那便好了。这哮喘一旦犯起来,纵使生活在空气弥漫的海洋里,她却也吸不到,只能承受窒息的痛苦。
“我没事。”
见路西绽这么说,石韦也不方便多说什么,便也不再说话。
丁元看起来憔悴了不少,新长出来的胡渣让他看起来老了五六岁,眼眶乌青,印堂发黑,想来在这种环境之下也是休息不好的。
“还真是执着。”丁元冷笑了一声,无所谓地瞥了一眼路西绽,“大半夜的也不让人睡个好觉。不过我说你们这些自以为聪明绝顶的,能不能长点脑子,用点心。一天到晚盯着我,是盯不出你们想要的答案的。”
“丁元。”路西绽看着他的眼睛,“你以为,你就真的有你自己以为的那么无辜吗?”
丁元耸肩一笑,心里有点发毛,却还是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你这话什么意思,是我就是我,不是我就不是我,我是不是清白的,难道我自己会不清楚?”
“你以为,你不是幕后主使,就完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名牌大学毕业的你,法律意识竟如此薄弱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直说吧,我也没什么心情听你卖关子。”丁元翘起二郎腿,一股痞气跃然而出。
路西绽挑挑眉:“你以为,沈荷落网之后,你还能够平安无事吗?”
“沈荷?”丁元尴尬地笑了笑,眼角不自觉地往上翘,“谁啊,我认识么?”
说话的时候眼角不自觉的往上翘,是说谎的一种表现。但很快丁元又恢复了常态,脸上的笑容也没有方才那么僵硬了。这是典型的霍桑效应,广义上指某个人在意识到他人正在观察自己时会即刻改变自己行为的倾向,正如此刻的丁元。
路西绽却不予理会丁元的闪烁其词,欲盖弥彰,只是说道:“你们两个想瞒天过海,将所有的罪过推到江斯虑的身上,根本是不可能的。”
丁元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听说你很厉害,心理学家是吧?但你以为你真的能看穿别人的心吗?你们想让我认罪很简单,只要拿出证据来,我就不得不认,就算我不认,到时候一切也由不得我了,不是么?”
路西绽不急不躁,只是淡淡地看着他的眼睛,这在心理学上叫作心理诱导,两个人在双眸的对视中,能够不自觉地影响彼此,而意志力高的人则容易占上风。
“丁元,你对于沈荷来说,不过是一枚棋子,一个被她利用来报复崔婷,惩罚江斯虑的工具罢了。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沈荷有潜在性精神病征兆,换而言之,即便日后东窗事发,她也是完全可以逃脱责任的,而你,这个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都非常正常的人,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事实上,双重人格并非精神病,只是由于压力过大而产生的类似抑郁症的病症。不过丁元对这些知之甚少,极易上当,从而相信。
“你仔细想一想,你不觉得沈荷跟正常人的行为相差很远吗?”
丁元握紧拳头,眸色深沉。
“丁元,究竟是由你一个人来承担所有的责任,还是说出一切,减轻你的罪过,一切全凭你自己考量。”路西绽起身,准备离开。
“等一等。”丁元抬起头,眼里收敛了方才的戏谑和不屑,“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知道,沈荷为什么会找上我。”
☆、第60章 水落石出
“等一等。”丁元抬起头,眼里收敛了方才的戏谑和不屑,“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知道,沈荷为什么会找上我。”
路西绽回过身子,看着他,丁元眼里有着说不出的悲哀,虽然面容憔悴,但却还是能从他的五官中看出他的英俊。丁元摊摊手,呼了一口气说道:“我只能说,无论是我,还是沈荷,我们,都不是凶手。只有这样了。至于那个江斯虑,呵,你们以为他就一点罪过都没有吗?他就那么光明正大吗?真正每晚不敢合眼的人,恐怕是他。”
“你跟沈荷,是如何认识的。”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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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