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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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容天下 作者:天籁纸鸢

    分卷阅读47

    花容天下 作者:天籁纸鸢

    连在床上也如此高深莫测。可我记得,鬼母说他性能力不好。

    难道说,他还喜欢用工具?

    造孽的大尊主,容我再问一个:

    “艳酒真的丑?”

    白翎看了看我,想了想,半晌才迟疑道:“没有谣传的那么难看。”

    如此这般。

    “对了,今天的事,你不要生气。”白翎道。

    “我生什么气?”

    “在浴堂。”

    我看着他,不明所以。

    “算了。”

    我把胳膊往他肩上一搭:“别小气,说来听听啊。”

    谁知,他敏感得要命,还往后缩了一下。我那手臂落了个空,倒上不下的尴尬万分。白翎站起来,道:

    “我会去交代,让她们不要再动你。记得来少室山。”

    白翎走了。结果第二天就发生了大事。

    杜炎飞奔过来跟我说,鬼母找我去见她。原因不用问,她知道我是林宇凰。我又问他为什么,他说不知道。只是鬼母叫我去。

    我立刻开始收拾包裹准备金蝉脱壳,刚一埋出门,就看鬼母站我面前。

    “你是重莲的人?”

    “不是。”

    “真的不是?”

    看她这口吻,不像是已经知道了什么。

    “我要是,就凭我这三脚猫的武功,怎么在这里混?”

    “我最后问你一次,你是不是重莲的人?”

    “不是。”

    “如果是如何?”

    我嘿嘿一笑:“任干娘处置。”

    “若你不是他身边的人,那这是什么?”她举起一封信。信还未拆开,我的背上已经凉得彻底。

    那是我寄给重莲的通报信。

    看来宇文长老已经没事。送一口气的同时,又假装不明所以地打开信封。

    信纸还没取出来,就挨了一个重重的耳光。

    我捂着脸。不过多时,半边脸就开始发烫。真看不出来鬼母一个残疾竟然如此大力,连续掴了我好几个耳刮子。而一向以牙还牙的我居然无法还手。

    不是说她的武功怎么强,也不是说我身法不够快。我既然通知重莲,那她派去杀宇文长老的人肯定安心当神仙去了。我这种心肠子比较硬坏点子比较多的人,还是会有愧疚的时候。一想到她对我这么信任,良心就拔凉拔凉的。反正我皮子硬,恢复能力强,只要她不要我小命,打一顿也没什么。

    “你说,你是什么人?”

    我两边脸都打肿了,有点浮躁,压着脸颊看她,翻了个白眼。

    她直接把我踹到地上,用棍子戳。

    “大妈,你用棍子戳戳没什么,别用刀戳啊,出了人命你别后悔啊。”

    “老娘这辈子杀人无数,还从来不曾后悔!”

    我干脆不回答她,给她打得滚来滚去。终于受不了,直接站起来往外面冲。结果刚到门口,鬼母冲过来,硬把我拖到地上,拖回去。

    我这会儿自尊心真的受挫了。我怎么说也是一成年男人,居然会给一个半老徐娘从提上拖着走?

    她那是什么臂力?

    会武功的人打起人来绝对不留情。鬼母离开的时候,我浑身淤青,血也流了不少,浑身骨架都碎了一般,躺在原地一动不动。

    天黑了,鬼母又来,我还在那里不动。中途有几个莫明其妙的人来看我,都以为我是受到了精神上的创伤。实际我是给打得挪都挪不动,外加腹部上的旧刀伤,一挪就跟挺尸似的。

    “我不杀你,你走吧。”

    鬼母站在房门前,疲惫地靠在门栏上。

    “大妈……你看我这样能走么?”我原想吼得有气势一点,但一看到地上的血跟长江黄河似的四通八达,我就晕眩。于是,说话也软了些:

    “重莲是我的救命恩人。他虽然把我赶出来,但人不能忘恩负义,这回恩报了,我良心也安好。我对花满楼的工作虽然不的喜欢,可是干娘人这么好,我怎么也舍不得走。以后,我一定不会再把天山的事情说出去,好吧?”

    还好她还不知道我是林宇凰,不然我不死也得死。

    “如果换作别人,我已经把他做成人彘丢到蝎子堆了。”她蹲下来,假腿非常不灵便地瘫着,“还是说,你想和‘别人’一样?”

    “我明天走。”

    约莫三更的时候,我房间发生了灵异事件。

    有人偷偷来替我盖被子,一边盖还一边吸鼻子。我用眼缝瞅着看出是个蒙面人。不过那人眼睛大而亮,眼角微微挑起,还有头发在晚上看都乌亮乌亮的,实在不难认。

    大妈做事也欠考虑,也不想想她把我揍成这样,还叫我滚蛋,我能睡着么?

    盖好被子后,她的眼泪也唰唰落了满地。想她还是很不容易,这年龄的女人哪个不是为了丈夫儿子活,她两个都丢了。现在好不容易出现一个干儿子,还出卖她。有时候我还真他奶奶的不是人。

    重莲那个死妖精,红颜祸水。我和他都没关系了,他还挥舞着白骨爪继续害我。

    次日清晨我带着我的大笔银票离开了。但实在走不动,在一家小饭馆里吃早点。我找小二点包子,小二说你这嘴里不是含着两个么。我差点闹出人命事件。

    休息了没多久,听了点消息。重莲对步疏宠爱得不行,麻烦终于找上步疏。

    步疏现在是整个武林和天山的靶子。

    不过我猜她可能还会高兴。毕竟敌人越多,值得她爱的人就越多。她也不用为了自己的绝世美貌而感到精神空虚。

    然后我又知道我会这么红的原因。隔壁桌有两个人在打赌,说花满楼的重莲绝对是极品,你去找他看看。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自己接过一个比较莫明其妙的客。他一进门想飞扑而上,被我踹飞并威胁。他忽然冒出一句:“老子中张暴虫他们的计了!”然后逃之夭夭。

    之后,经常会来一些类似的莫名客人。每次似乎都是慕名而来,又绝不失望而走。没过多久我就出名了。花满楼名倌――重莲。

    “重莲,鬼母观的人都在找重莲!花满楼的重莲逃跑了!”

    这消息一传出,我猛然抬头。

    “听说鬼母找他的时候脸都白了,口齿不清,好像是他出卖了天山的重要机密,你们快点去找他,悬赏一万两啊!”

    难道大妈后悔了?现在想杀人灭口?

    所幸人家都是在找美男重莲,不是变形脸林宇凰。我继续坐在位置上啃包子,看全城人都冲出城门外。

    等这一波人都出去了,我才超着小道溜出洛阳,朝少室山的方向赶去。

    五五

    少林寺与重火宫相对,于登封少溪河北岸坐落,寺院宏大。

    禅宗祖廷,天下第一名刹。说的正是少林。

    少室山角有数条甬道,道旁碑石如林。山脚有一家驿站,一间马厩,两家饭馆,一个客栈。

    还有十来日便到与白翎见面的日子。我在客栈住下,拿着大笔银子在这里也不知道怎么花。有计划在见过白翎之后便去打探天山的消息,到驿站去写了一封信给缺右眼,约他十五日后在长安见面。回来的时候,客栈里多了不少人。

    那些人统一穿着白衣,系有黑色腰带。

    我连连退了几步,跑到后院,跳到房檐,倒挂金钩,往底下看。

    “春唤。”

    “有。”

    “红翠。”

    “有。”

    “锦凤。”

    “有。”

    “欺羽。”

    “有。”

    “乌鸦。”

    “有。”

    全是鸟名?

    风雀观?

    楼下有两个马夫在谈话。我眨眨眼,侧耳倾听:

    “风雀百灵,再生九冥。我看,是疯子百灵,再生阎冥。”其中一个一边给马匹倒饲料,一边低声道,“你看到没,百灵刚才叫他们拖了一堆麻袋出去。”

    “看到了,麻袋里装的什么?”

    “死人。都是他亲手杀的。”

    “这些人做了什么,给他杀了?”

    “都是重火宫的。”

    我微微一愣,更加注意。

    “看不出来啊,百灵长了一张公子哥的脸,谈吐举止也够体面,怎么出手这么狠?”

    “我呸,我老婆今儿一看到他,立刻就给他那双桃花眼勾了去。我给她说那是个杀人魔,她还觉得他更加有魅力。明儿就把她休了去。”

    “行了吧你,你什么时候对你老婆凶过?”

    “你真是没看到百灵杀人的模样,太恐怖了,简直不像个人。我看到不少人杀人,从来没哪个像他那样的。简直就像人人都是他的杀父仇人。人家气都断了,他还要在别人身上划几个口子。”

    “有人说他是艳丑养的婊子,看来是真的。”

    “哈哈哈哈,是啊,平时给人欺负多了,这会儿来这里卖骚。”

    我吞唾沫,却看到那两人瞬间倒地。

    我简直不敢相信,有人来我居然没有察觉。

    可更令人诧异的是站在他们身后的人――确切说,是他手中的剑。

    那是一把长细而轻巧的剑。百炼钢的剑锋,黄金制的柄。柄上迎风摇摆的,是白如初雪的羽绒。

    血珠顺着剑锋滴落。

    那人弯下身子,用死人的衣服擦拭剑身。

    剑回鞘。他回头走了。

    之前他的身子被马棚挡住,现在一转身,绾在一边的乌发丝丝缕缕,飞舞翻转。他穿着风雀观的衣服。但因为是背面,我看不到他腿上的刺绣。

    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实。

    揉揉眼的瞬间,他已经消失不见。

    凤翎剑应该在重火宫,这一把或许是赝品。

    但这背影,这种走路姿势……太像了。真的太像了。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相似的两个人?

    一定是想得太多,产生幻觉。

    再回神的时候,客栈里的鸟类们都走了。

    七日后,我在客栈二楼窗户旁往外看,白翎带着一帮风雀观的人前来投宿。看这架式,似乎愣是准备轰轰烈烈闹一下少室山才走。

    我对下面大声唤道:

    “白翎大尊主!”

    其他人都抬头看我。白翎还是蒙着那个面纱,停了停,没抬头。站在原地不动。

    我跳下窗户,落在他面前。

    “大尊主居然提前来了。”

    “你不满意么。”

    “我当然满意,我还荣幸得很哪。不过,大尊主如果有事,就别在这里住了。把解药给我就好。”

    “怎的,嫌我麻烦?”

    “风雀百灵是个大忙人,谁都知道,我就不多解释什么了。”

    “我要不给你,你也不能拿我怎样。”

    白翎真是个偏激狂。说话永远是那个“我就如何如何看你如何如何”的调调。问题你偏偏又有事要求他,实在让人好不耐烦。

    于是从怀里摸了摸,掏出一个小锁,放到白翎手中:

    “这是我大老远跑到东海买的东西,本来准备以后拜师学艺送给师傅做礼物。现在送给大尊主,以表谢意。”末了,又补充一句,“很贵哦,要一千两。”

    白翎握住小锁,仔细看了看。小锁镀了一层金,上刻有两只小鸟,特别精致。

    “一千两买这个?是挺贵了,不过你确定要送我么。”

    我拍拍他的肩:“虽然贵,不过我也不缺这一千两的。”

    “林宇凰,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一件事?”

    “什么?”

    “这锁是洛阳产的。三十两一个。”

    我木了。

    “你怎么知道?”

    他把小锁翻过来,下面刻了四个小小的字:

    洛阳制造。

    “哦,那我上当了。”我拍拍脑袋,“肯定是洛阳商人运送到东海的。可惜。”

    白翎轻笑:“我再给你说一件事。”

    “嗯?”

    背上毛毛的。

    “这鸳鸯锁又名情锁,是洛阳男子专门送给爱妻的定情信物。意为鸳鸯相锁,不离不弃。”

    “大尊主,我突然想起,我昨天在少室山外遇到山贼,被抢了个光,现特别缺钱。”

    我刚想把锁抢回来,白翎已经把它塞到衣服里:

    “你刚说什么?”

    我终于暗下内力,逼出几颗汗来:“我……”

    “怎么了?”白翎忽然上前一步,“怎么脸色这么白?哪里不舒服?”

    “我……那个蛊好像对我身体有害。大尊主,我浑身都很痛。”

    “不可能。鬼母告诉我,这个蛊是无害的。你哪里不舒服?”

    “我不知道,不知道。好难受。”

    “你等等。等等啊。”他连忙扶住我的肩,从怀里拿出一个小药瓶,匆匆忙忙抖出几颗药丸,“服了以后,五日内蛊基本就可以解了。不过我不知道你身上是怎么一回事,现在还疼吗?”

    “我,我可能快死了。”我抓住他的衣襟,吃力地说,“告诉我,风雀观有没有,一个叫做,林轩凤的人……”

    “没有。”他急道,“都什么时候了,还问这种问题?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

    “不疼了。吃了药就不疼了。”我站直身子,拍拍衣服,朝他拱拱手,笑得分外灿烂,“多写白翎大尊主赏赐。就此告辞。”

    白翎愣住。

    “林宇凰,你――”

    白翎这小子肯定看上我了。看上我的人大部分都是变态,哪天不小心被他以爱我就要杀了我的理由灭掉,那才划不来。对这种人,走为上策。

    于是我跑了。

    回到客栈飞速收拾东西,收到缺右眼的飞鸽传书。当下动身赶往长安,去会见缺老弟。

    长安离少室山不远,天刚一黑,我就在长安客栈住下。有钱人的日子就是好,客栈房间随便你挑。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节约点好。选了个中档次的房住下,下楼要了点酒菜,但发现门外格外喧哗。

    华灯初上,帝里春光。

    门外人来人往,风淡暖烟。

    一群红衣男子起着骏马,加鞭赶入京师,冲破寂静,大声吆喝道: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武霸天下!双成步疏!”

    “平湖春园主办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四个月后,平湖春园,欢迎大家都来参加!”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重莲步疏!”

    五六

    平湖春园在济南东方,临海,与东瀛相对。江水古柳,扬丝依依,美不胜收。选在那里成亲,确实是风情月夜,无限逍遥。

    只是,如何也无法联想到,新郎是重莲。

    尽管和他相处了很久,但一直觉得他是误落凡尘的嫡仙,或是炼狱重生的修罗。喜事花堂,同牢之礼,似乎怎么都联系不到他的身上。

    新郎是重莲。新娘是步疏。

    天底下最骄傲,最可能孤独终老,也是最令人神往的两个人,居然快成了夫妻。

    说起来都觉得好笑,又有些可悲。

    重火宫的事我鲜少插手,但最起码知道他此次成亲必有目的,也清楚他对步疏即便有感情,也不会多深。林二少我跑小江湖多年,知道这男女情爱有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凡人和凡人,丑男和丑女都可以成为一对儿。但变态和变态,一定成不了。

    他要放出消息,不仅仅是为了重火宫里的事吧。多少有气我的因素在里面。不过重莲一旦陷入情网就跟个呆子似的。武功我比不过他,但对于他某些幼稚的行为,二少我一双法眼,瞬间把他看穿。

    他要玩就让他玩。我继续忙我的事。

    先去找司徒小雪天,再等缺右眼。

    只是一路上听到很多消息,有点呕血。

    “步疏自命不凡,清高得要命。果然看到重莲还是倒下了。”

    “步疏这么恶心的女人,重莲也要娶?”

    “重莲不男不女的,配双成步疏,是否有些癞蛤蟆吃天鹅肉了?哈哈,我敢打赌,两个月以后,步疏保证会休了他――他没有老弟啊,怎么好娶女人?”

    “其实他们挺配的。”

    “话说,重莲还真没什么良心啊。林宇凰一死,这才几个月就换新的了。”

    “林宇凰死了?”

    “重莲果然是女人,水性杨花呀。”

    “我原来听说,步疏太漂亮,所以不相信真爱。她认为爱上她的男人都是冲着她的美貌去的。所以,只有不爱她的人才值得她爱。看来都是狗屁啊,这女人一遇到爱情,就跟傻子似的嫁过去了,也不看看人家是不是在利用她。”

    “步疏的眼力也真他妈妈的够奇怪,这天下男人占了一半,她先是找了个最丑的,现在又找个不是男人的。不过这下好了,步疏是艳丑的心肝。重火宫和天山一打起来,有好戏看。”

    我特想去把这些人的祖坟都挖了。特想出去吼一下:人家成亲关你们什么事?重莲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是仙人!你们这些狗男狗女,能同时武功第一容貌第一还能生孩子么?

    提到孩子,开始同情步疏。

    雪芝讨厌一切和自己父亲有接触的女人。连我和血凤凰搭讪她都气成这样,如果是重莲,她不劈掌灭了步疏?

    对了,血凤凰?

    血凤凰的消息几乎是从天山复出就断了,莫非她是天山人?

    我知道的天山的女人,只有步疏,般思思,鬼母。

    鬼母行走不便,排除。般思思脸是烂的,而且烂到无法易容,排除。

    血凤凰是步疏?

    假设是步疏。我在福寿客栈的暗室里看到三个人。一个蓝衣男子,一个红衣男子,一个白衣女子。若说白衣女子是步疏,那另外两个人是什么人?

    抵达紫棠山庄,司徒雪天又特热情地跑出来接我:

    “醋罐子是不是要打翻了?”

    就知道狗改不了吃屎。他莫名对你好的时候,一定是打算奚落你。

    “打翻什么,他们俩是互相利用,到最后肯定有一个人要倒下,倒的人又肯定是步疏,我有什么好吃醋的。该替重莲高兴才对,捡到个好骗的女人来完成灭天山大业。”

    “宇凰哥,重男轻女就不对了。谁说步疏那么好对付了?况且,给她撑腰的人,正是最难对付的那个。”

    “重莲一定赢过他们。”

    “你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担心。一是不清楚艳酒的背景,二是……步疏真的太漂亮了。

    “他们是在暗里较劲没错,不过对手容易惺惺相惜,尤其是对步疏这种欠虐的女人来说。我可以这么说,只要重莲还有一点男人的特征,就绝对受不住她的诱惑。”

    “没关系,美人和美人,一定成不了。看看我和重莲,我和林轩凤,唉。造孽呀,下次找个平凡人吧。”

    “宇凰哥,你肚子饿么,我们去吃东西。”

    长安春饭馆。

    色字头上一把刀,万恶淫为首。一有桃色消息,气氛之活跃,群情之兴奋,岂是言语所能描绘。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一看表情就知道他们的侧重点是婚礼,还是两派之斗。

    忽然有个大汉狠狠拍桌道:

    “行了行了!不管是重莲利用艳酒,还是艳酒利用步疏,还是步疏利用这两人,重莲这臭小子运气都够叼了。银子让他拿,武霸让他当,还有步疏让他操!不管结果如何,人尤其是男人能活到他这个地步基本就没有什么好追求的了!”大汉稍微顿了顿,“对不对呀,小黄鸟?”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便冲过来,把我拖到他那桌旁边:

    “都给我起来!”

    南客庐的人齐刷刷站起来,兵器酒瓶的声音乒乒乓乓。

    “这是我老弟,姓林,都知道了?”

    “林大哥好!!”

    我拱手干笑:“好说好说。”

    这堆人里可是有花白头发的老头子,把我叫得真老。

    缺右眼拉我坐下,那些人也跟着坐下。

    “你们听好,以后林大哥的事就是我的事,他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以后他要遇到什么困难,你们要不帮,我把你们脖子都一个个都掐断了。”

    “是,帮主!”

    我擦把汗,朝雪天挥挥手。他走来,我给缺右眼说那是我朋友。缺右眼把我从头到脚看一边:

    “你的朋友怎么都是些小白脸,莫非物以类聚?”

    “缺大爷,你是小白脸么?”

    “是曲大爷!”缺右眼重重拍我的肩,一杯酒塞到我的手中,“不过我喜欢你这话,喝!”

    我和他干了一碗酒,擦擦嘴巴,擦擦衣领。缺右眼又招待雪天坐下。雪天在我耳边悄悄说:

    “看不出来你会喝酒。”

    “会喝酒的人一定要是大肚子大胡子么?”

    “不,我以为能喝酒的人,往往性格比较豪迈或者沉稳。”他顿了顿,笑道,“莲宫主的酒量应该不错。”

    “他?”我哈哈笑起来,伸出一根小指头。

    “不会吧?”

    “我骗你也是这个。开始我也以为他能喝,后来发现一杯就可以灌倒他。他从来不喝酒,我再逼也没用。但他神智不清醒的时候喝过酒,之后发酒疯,愣要跳到莲池中去摘星星,还是我去把他抓回来的。”

    其实以前问过重莲这个问题。我说你可是重火宫的宫主,酒剑相伴又是何其潇洒的事。花遗剑武功不及你,但人家喝酒起来还真是大侠作风。哪像你,平时无比帅气,一到喝酒就跟姑娘似的扭捏。

    他只是笑,不作回答。

    女人是水做的,往往酒量比男人好。重莲要真去练练,绝对比寻常男人厉害。

    现在大概明白了些。经历风雨越多的人,越容易对酒上瘾。

    男儿有泪不轻弹。酒能够将泪水化作满腹烈火,让人浑噩,让人沉醉。总是说浅尝辄止,实际还是会醉。想要不醉,只有不喝。

    但真正能不沾酒的人,少之又少。重莲便是其中一个。

    他并不是粗糙且缺乏感情的人,但他理智得令人无法相信。

    他不喝酒,或许只是想要让自己永远清醒。

    总觉得一旦他醉了,便会垮掉。

    那次重莲说要摘星星,我拦腰抱住他,他还在不断挣扎,说一些莫明其妙的话。先是说,爹,九犬一獒。孩儿是最明亮的那颗星星。对不对,对不对?

    一连问了几十次对不对,他忽然说,凰儿,为了你,我连天上的星星都愿意替你摘。然后又重复了几百次,我要帮你摘星星。

    我使劲甩甩头,站起来倒酒:“别讲他的事了。来来,缺大哥,我敬你!”

    准时吧?

    如果你们还想看,大神我可以考虑再写写的,啊哈。

    五七

    我万万没料到的是,重莲不会喝酒也就罢了,缺右眼居然也是个水的。两三坛子下去,他就开始左摇右摆,满口胡言:

    “这辈子老子觉得最恶心的事,就是被人丢到粪坑里三个时辰。起来的时候,老子觉得像重新投胎一样。”

    “这辈子老子觉得最丢人的事,就是释炎那老秃驴把我赶下少室山的时候,那么多弟子,他把我的袈裟扒了,还生生把我头上的戒疤刮去……”

    他的手下看着他,无言以对。

    还好夜深了,客栈里人也不剩几个。

    我和司徒雪天对看一眼,

    “这辈子老子觉得最内疚最亏心的事……”他忽然压低声音,唯一的右眼往下翻,“就是强奸了般思思。”

    我没反应过来。

    “当初喜欢她,她却喜欢重莲那小子。有人说她自杀是因为我,我真的良心不安。”

    “什么?”

    “所以,我再喜欢楼颦珂,楼颦珂再喜欢林轩凤,我也不去计较了。林轩凤死了不说,就是没死,我也争不过他――这念头女人都喜欢小白脸。但是,我还是喜欢她。”

    “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了什么?”他左右看看,大着舌头,“我什么也没说。”

    “林大哥,帮主一喝醉就爱乱说话,您别在意。我们这就送您回去。”

    “不必,我们自己回去即可。明天早上我再来。”

    司徒雪天道:“早上怕我陪不了你,花大哥早上冒虚汗,我招呼人伺候他。”

    “那中午再来。”

    翌日清晨,我的背上其痛难当。刚随着司徒雪天去探望花遗剑,就听说曲悠延拜访。雪天请他进来,他大步流星跨入房槛:

    “宇凰,你不是要去天山么。”

    “没错,一会就出发。不过,我对天山的人很没把握,还是先打探了再去。”

    “那是没问题,不过你在这里守个死人做什么?”缺右眼靠近床,忽然抽气道,“这是花遗剑。”

    “从英雄大会他被白翎击倒,便一直昏迷到现在。”

    “老子就不信白翎有这么强悍。看看。”他走到床旁,给花遗剑把脉。

    “缺大哥还会医术?”

    “嘘,别吵。”

    我和雪天对看一眼,不禁摇头。

    “什么破玩意,不就是神雀落日掌么?白翎自创的武功,伤人无形,但凡中招,必定昏迷不醒。”

    “你怎么知道?”

    缺右眼把他衣服拉起,腹部有一道蝴蝶形的红印:

    “有个姓白的小孩给我说的,他还告诉了我解法。”

    姓白又是小孩?白琼隐少说有十八。不过必定是他没错。

    我怎么请他帮忙,他都见死不救。缺右眼从来不做救人的勾当,他却告诉他。这不明摆着闹着人玩么。

    我道:

    “你可以解?”

    “不都说了天山人怕少林武功么。修习过易筋经义外加太祖长拳,反向使用点穴秘法,取个名儿就叫妙手金刚。不过,使用这招需要一个东西。”

    “什么?”

    “蛊。”

    “这个很容易,苗子开的药店有卖。”

    “不,这个蛊一定要是天山山顶的蛊。天山地理位置特殊,生出来的成虫比普通的蛊要小,寿命长,还是红色。要把这个蛊磨成粉运入他的体内,同时进行反向解穴,保准儿没问题。我们去一趟天山,肯定能弄来。倒是小黄鸟啊,你怎么一直按你的背?”

    “估计是有蛊会从我背里钻出来了,不过一定不是活的,也不是天山的。”

    缺右眼紧皱眉头,起来拍拍我的背:“我看看。”

    有东西掉在地上,疼痛慢慢消失。

    我不由自主睁大眼睛。

    缺右眼把它捡起来,是一条干瘪的红色小虫。

    “小黄鸟,你会变戏法不成?”他惊喜道,“我叫你找你就找到了?”

    “我晚上回来。”

    扔下这句话,我就跑了。

    我跃上房顶,朝长安城外奔去。

    分明是春季,凉风却刮得人骨子生疼。眼望城内的十里红楼化作红点,无底绿江沿河流淌,树林间鸟叫虫鸣,深翠生烟。

    我从来没有用这么短的时间跑完这么长的距离。

    在凤凰竹林外站定的时候,我已经累到无法站直身体。腿似不是自己的,我扶着竹子,用袖子擦汗,一边往里面蹒跚走去。

    蛊一解,暂时忘记的东西也记起来了。

    人说话的声音我记不是很清楚,但语气不会变。那个暗室中,红衣人说了一句话:

    “下一次少室山的事,轩凤也去吧。”

    新生的竹子拔地而起,郁郁葱葱,寒烟清幽。

    小木屋早已变成一堆焦炭。

    我飞扑过去,跪在地上,沿着房基的竹子根,使劲挖坑。

    无疑红衣人是艳酒。

    那个蓝衣人,多半是殷赐。

    泥土污浊了手指,指甲被泥中的石头折断。我的汗水一滴滴落入土中。

    我拔出一根烧焦的竹棍。

    竹节是断的,以绳子衔接。

    也就是说,那个门的方向不是巧合。这里翻修过。这片土地十分坚硬,如果想将根基拔出,一定会损坏地皮,在短期内必然看得出来。所以砍断上面的部分,再接上新的。

    如果林轩凤还活着,那一定是他。

    林轩凤没有死。

    林轩凤还活着。

    “轩凤哥。”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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